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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導論

第二節 康德的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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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屬、相似於地位高者的品味,作為爭取晉陞的手段。此外,原本的封建貴族武 士變成國王的廷臣之後,他們固有的暴力習癖並沒有因文明化的過程而消失,反 而轉變成文化象徵意義上的暴力。他們越是被限制使用身體的暴力,那些被壓抑 下來的衝動與精力,就轉而投注在那些象徵性暴力的精緻化與美學化上。在這裡 所作的審美判斷,所揭示的事實上並非作品的好壞,而是一種美學的「我」之社 會展現。這種美學經驗中的「我」,離不開宮廷與沙龍社會嚴謹的階級次序在象 徵層次上的展現。換言之,在美學上「好的東西」與倫理上的「我是誰」之間,

彼此有一種相互僭位的關係。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在當時的法國社會,所謂的「有 品味」指的是有良好的出身與教養。

第二節 康德的轉折

康德是上述這一系列討論的集大成者,他受益於英國的經驗主義觀點甚多,

又繼承了德國的理性主義傳統,所以能站在一個制高點上來處理兩者的分岐。康 德認為前人的問題在於他們扯了太多不相干的事物進來,以致於模糊了審美的焦 點,在這裡首要的工作應是釐清「鑑賞判斷(Geschmacksurteil)」的本質。因此 康德美學的出發點,既非探討「品味」概念的意義,也不分析「美」的性質或規 則,而是以深刻反思「判斷力」,跳出當時的經驗主義者與理性主義者的框架,

開拓出更為寬廣的美學討論空間。

康德首先(一)明確地將審美的重點從「對象」轉移到「主體」本身,避免 理性主義者以客觀的規則強加於審美對象上的問題;同時,(二)康德的「主體」

並非主體本身的經驗感受,而是指主體對於其「鑑賞判斷」的反省覺察,也避免 了經驗主義者拘於主觀感受的問題。當我們把重點放在「鑑賞判斷」時,就不會 只關心對象的性質應如何才是美,也不會只關心自己有什麼感受,而是同時考慮 雙方的狀態及關係,就像我們在作任何判斷之前會盡可能廣泛地思考相關因素一 樣,鑑賞判斷也不會只限於主觀的情感和意見,或只基於客觀的規則及證據,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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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將所有相關因素都放進來考量。因此關於某物是否為「美」的問題,答案不在 對象之中,也不在任何人的感受或想法之中,甚至也不只是觀者與對象之間的互 動關係,而是在這種關係上單純地靜觀默想(bloße Betrachtung),然後作出判斷。

所以,「康德發展的審美判斷(案即鑑賞判斷),是我們與對象間關係之細緻與反 省的判斷。這就給予康德某種與判斷主體及判斷對象的距離,而使他能從兩頭思 量,並與兩種極端的觀點保持平衡。」19

康德將判斷力視為人類心靈的高級認知機能之一,作為一種主體的天賦能力,

只有奠基在先驗基礎上才能真正確立其合法而獨立的地位。而從先驗的立場上來 看,康德指出,判斷力可分為兩種,一種是「規定性的判斷力」(die bestimmende Urteilskraft),一種是「反思性的判斷力」(die reflektierende Urteilskraft)。在普遍 的規則先被給予的情形中,根據普遍的規則來檢視特殊的對象,這是「規定性的 判斷力」。上述的理性主義者便是運用這樣的判斷力來決定什麼是「良好品味」。 不過如果只有特殊的存在,沒有普遍的規則,而此時判斷力必須尋找出普遍的規 則來因應這些特殊的存在,那麼這就是「反思性的判斷力」。康德認為鑑賞判斷 就屬於這種情形,他接受經驗主義者的前提,認為鑑賞判斷是基於愉悅的情感,

而只有人才會有情感,被觀賞的作品本身並不會有情感。同時康德並未停留在單 純「感受」的階段,而是再進一步地思考這個感受是如何產生,以及這個感受的 普遍有效性。所以判斷一個對象美不美,最終的根據是自己對於該對象的反思:

「要說一個對象是美的並證明我有品味,這取決於我怎樣評價自己心中的這個表 象,而不是取決於我在哪方面依賴於該對象的實存。」20這樣的內省過程就是反 思判斷力的工作。

19文哲(C. H. Wenzel)著,李淳玲譯:《康德美學》(台北:聯經出版公司,2011),頁 3。

20 Immanuel Kant: Akademieausgabe von Immanuel Kants Gesammelten Werken Bände und Verknüpfungen zu den Inhaltsverzeichnissen, Abteilung 1: Werke, Band V: Kritik der praktischen Vernunft, Kritik der Urteilskraft, §2, S.205(http://www.korpora.org/Kant/aa05/Inhalt5.html); 以下簡 寫為 KU;中譯:鄧曉芒譯《判斷力之批判》(台北:聯經出版公司,2004)以下簡稱「鄧譯」。

牟宗三譯《判斷力之批判》(台北:台灣學生書局,1992)。以下簡稱「牟譯」。兩譯以下皆隨文 調整。本段參考鄧譯頁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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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指出,「反思的判斷力需要有一個運作的原則來將自然中的某個特殊存 在提升到具有普遍性的地位,這個原則不能是經驗性的,因為它是要用來將一切 經驗性的原則統一於一個雖然同樣是透過經驗、但位階更高的原則之下,並且還 要使較高的原則與較低的原則彼此之間系統性的隸屬關係成為可能。」21所以,

鑑賞判斷如果要成立,必然需要一個先驗的運作原則,使一個特殊的經驗存在能 獲得普遍有效性。對康德而言,這又是一個先天綜合判斷的問題:

鑑賞判斷僅從個人自己對於一個對象的愉悅感出發,既不依賴關於這個對象 的各種概念,並且還超出關於這個對象的概念與直觀之外,而先天地、無需 等待別人同意,就把這種愉悅感評定為在每個他人之中也都同樣可以感受到 的愉悅,這樣的先天綜合判斷是如何可能?22

康德認為「鑑賞」是評估「美」的能力,所以他先排除所有不是「美」的因 素。他認為凡涉及知識、道德、心理、政治、社會或任何其他方面的考量而作的 鑑賞判斷,都不是「純粹的鑑賞判斷」(Das reine Geschmacksurteil)。康德主張

「鑑賞是不帶任何利害關心,只藉由一種愉悅(Wohlgefallen)或不悅(Mißfallen)

之情,來評估一個對象或一個表象方式的能力,一個能引起這種愉悅的對象就叫 做美。」23然而,純粹的鑑賞判斷因為是基於個人的主觀感受,似乎很容易形成

「各人有各人的品味」這樣的說法,並且在社會上也確實流行著許多審美相對主 義的論點。不過這樣的說法充其量只限於個人的感官愉悅方面,因為個體的感官 會有個別差異,所以在感官的愉悅上,各人自然會有各自偏好的口味,只是這種 情形並不適用於審美。因為「美」雖然也是基於主體的感性愉悅,但這種愉悅並 非源於身體感官的滿足,而是精神方面的滿足,此即康德的「先驗主體」的精神 滿足。康德在其《判斷力批判》一書中提出並論證了鑑賞判斷的四個先驗特徵是

21 Kant: KU. Einleitung iv, S.180;參照牟譯頁 125。

22 Kant: KU. §36, S.288;參照牟譯頁 305。

23 Kant: KU. S.211;參照牟譯頁 174 與鄧譯頁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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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利害關係、無概念的普遍性、無目的的合目的性及無概念的必然性。滿足這四 個先驗特徵,才能判定一個對象為「美」。由於能滿足這些先驗特徵的感受必然 也可遍及每個人,所以康德最後就將「品味」定義為一種「共通感」(sensus com- munis)。從此之後,審美討論的重心便從審美的對象或現象,轉移到審美主體本 身的意識狀態,藝術作品的存在價值必須視主體而定。同時由於在康德先驗哲學 的架構下,認知與感受是兩回事,因此藝術活動也從此與認知活動涇渭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