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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達美對康德之「品味」與「共通感」概念的批評

第三章 高達美美學中的品味概念

第五節 高達美對康德之「品味」與「共通感」概念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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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高達美對康德之「品味」與「共通感」概念的批評

康德哲學中所建立的主體並不是一種孤立的存在,因為康德的主體總是尋求 達到普遍性,並且也由於普遍性的要求,而反過來對主體本身有所節制。因此康 德的主體離不開全體,但全體也並非盲目的群眾或某種絕對的權威,而是主體的 擴大。這是一種理想化的個體與總體之間的關係,而這種關係的建立,便繫於康 德的「共通感」理論。

由於有全體「共通感」的保證,所以康德可以將藝術的自主性建立在個人主 觀合目的性的審美愉悅感上,也不必擔心流於一己之私,反而因為大家都有共通 感,便使這樣的審美判斷彷彿「客觀的」一樣具有普遍性。高達美也贊同康德這 個部分,認為「我們對於審美要求的有效性最初的理解,應歸功於康德。」162但 康德僅從對於主體本身的研究,便得出「共通感」這一概念即為「品味」,這樣 的結論就令高達美難以接受,因為對他而言,「共通感是作為品味的特徵而非其 定義。」163就康德的先驗立場來看,藝術是「事物之美的表象(Vorstellung)」(§48)。 作為一種表象,其實體為何無關緊要,且表現的形式主要取決於認知(感受)主 體的功能或構造。這種藝術表象與主體之間的關係就像投影片與投影機,只要搞 定了投影機的功能,投影出來的效果如何就不是問題。但是對高達美而言,藝術 品本身是一種真實的存在,甚至是可以跟我們對話的對象,因此「在審美領域談 論純然的個別性和主體性的品味顯然毫無意義。」164故當康德將美定義為不受概 念限制的「自由美」,並將審美愉悅感作為主體的一種自然反應時,高達美就要 再進一步地問:

是什麼樣的經驗滿足了「自由」的理想和無利害關心的愉快?[……]我們

162 Gadamer: GW8, Die Aktualität des Schönen, S.111;RB. p.21。

163 同上。

164 Gadamer: GW8, Die Aktualität des Schönen, S.111;RB. p.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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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一次與藝術作品的遭遇中,都會認出其中對於自己的意義。這些意義 從何而來?當藝術第一次清楚地成為它自己時,出現的這些額外的東西是 什麼?165

這些問題不是康德關於共通感的先驗分析在處理的,所以高達美認為這表示康德 的共通感理論有所不足,不能充分地解釋真實的藝術經驗。166光是主體個人內在 的構想力與知性的自由遊戲,難以充分地說明藝術作品能夠帶來的、足以改變我 們原有的感覺和思維方式的全新經驗,因此高達美主張藝術的自主性並非建立在 人的主觀上,而是藝術作為一種遊戲,本來就有屬於自己的世界和獨特的地位,

人是被捲入其中,並由此重新認識自己和世界。而這種經過遊戲而獲得的認識,

其實是一種教化的過程,故高達美主張品味應來自教化,而非先驗的共通感。

如果從前述的個體與總體之間的關係來看康德的「共通感」,我們可以發現,

其實康德與高達美同樣重視「群─我」關係,也同樣在這樣的關係上建構品味概 念。以這樣的關係來看「共通感」這個概念,那麼高達美所主張的教化在這裡就 具有重要意義。因為個人在沒有意識到他人的存在時,是無所謂共通感的。所以 高達美認為,品味在本質上就不是個人的,而是一種第一級(erster Rang)的社 會現象。167從這裡我們可以再次思考,在高達美與康德各自的理論中,關於「品 味」與「共通感」這兩個概念的意義與關係。

高達美從人文主義的教化概念出發,指出人類教化的本質就是使自身成為一 個普遍的精神存在,教化的特徵就在於為他者和其他更普遍的觀點敞開自身,因 此受教化的意識可以超越所有自然的感覺,而成為一種普遍的感覺。從這種普遍 的感覺便可以連結到「共通感」這個概念。據張鼎國的說明,西方的修辭學傳統 對於「共通感」概念一直有所討論和倡議,並廣泛認為這一概念表達的是長期維

165 Gadamer: GW8, Die Aktualität des Schönen, S.111~112;RB. p.20。

166 Gadamer: GW1 S. 51;TM. p.40;中譯頁 68。

167 Gadamer: GW1 S.41;TM. p.32;中譯頁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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繫社群穩定及常態發展的最關鍵力量。這樣的共通感概念不只代表一種品味的普 遍可傳達性,還提供了群體生活的倫理基礎和依靠,並通過傳統和習俗的影響,

內化為群體生活世界的軌跡和共信共守的生活準則。168所以在這裡使用客觀的方 法研究會有問題,因為我們自己的存在也被包括在內,無法真正區分出主客觀。

事實上,Grodin 也指出,康德會採用「共通感」、「品味」和「判斷力」這種人文 主義傳統的辭彙來闡述他的理論,正表示他深受人文主義教化的影響。169

一般而言,即使我們不知道什麼是良好的品味,我們仍能清楚看出一個人沒 有品味,這顯然不是因為我們知道什麼相關的普遍原則來加以判斷,而只是在一 個具體的情況中,發覺某個人表現出錯誤的判斷。這種情形在藝文競賽活動中很 常見,人們在選擇優勝的作品時可能有很多不同意見,但淘汰不及格的作品時卻 往往很快就能達到意見一致。這樣的反例顯示出,「品味」並非關於某種已經確 定的普遍原則的問題。在人文主義中的品味概念通常意謂著一種認識的方式,或 一種不只是經由學習,更經由潛移默化,而對社會文化產生的不可或缺的「感覺」。 相對於尋求普遍、根本原理的科學知識,它是完全屬於另一種不同類型的知識。

這種知識無法教導,因為它並非學習某種既定的規則或技術,僅體現為一種應付 生活中各種具體情境狀況的智慧。所以這種知識無法定義出特定內容,但卻和生 活本身息息相關。其本質不在於記憶各種知識,而是在面對歷史、文本、以及語 言和哲學的知識時,能瞭解自己的有限和無知。正如 Grondin 所言,「這是一種 關於瞭解自己的限制並懂得謙虛的知識。」170藉由這樣的自覺,個人便能察覺到 某種高於一切的普遍性,並且能以這種普遍性的觀點來重新審視自己和一切事物,

從而可以超越個人的局限性,作出適切的判斷。這一切所展現出來的便是良好的 品味。高達美將這種知識的本質,與亞里斯多德的「實踐智」(phronesis)理論 結合,指出「實踐」意味著所有實際事物之整體,亦即一切人的行為以及人在此

168 張鼎國:〈共通感、團結與共識〉,《詮釋與實踐》頁 197。

169 Grondin: The philosophy of Gadamer, p.31。

170 Grondin: The philosophy of Gadamer, p.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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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中的一切自我設置,包括政治和法律。實踐的基礎構成人的中心地位和本質 特徵,也就是人並非受本能驅使,而是有理性的過自己的生活。從這樣的本質中 得出的基本美德就是引導個人實踐的合理性。171

然而,這種智慧並不被康德接受為一種認識論意義上的知識,甚至也不能作 為一種道德哲學,康德的立場始終是主體能力的先驗奠基才是根本,單純依靠實 踐經驗並不足取。故即使援引了人文主義傳統的幾個重要概念來建構他的批判哲 學,他也排除其原本富含的實踐意義而將之徹底先驗化。因此「共通感」在康德

《判斷力批判》一書的分析中出現過幾種不同的說明,包括:作為一個主體的原 則,使我們有共同的情感反應。(§20)作為構想力與知性的自由遊戲之結果。(§20)

作為情感的可傳達性的先天評判能力,即品味。(§40)作為一種主觀的條件使可 傳達性成為可能。(§21、§39)作為一種進行鑑賞判斷前必要的預設(§22、§39)

也作為一種「普遍的聲音」,是一個理性的假設(§8)

高達美對於康德的基本論點沒有什麼意見,也認同康德為我們澄清概念所做 的努力,他真正關切的問題是,康德將這樣的共通感概念直接等於品味概念,然 後以此將品味概念限制在審美領域之中的做法。高達美認為這種限制對康德學說 本身的影響是,他無法以如此受限的品味概念涵蓋整個審美領域。康德的品味(共 通感)概念只能在先驗的範疇中,以一個理性假設的形式存在。所以當他要以這 樣的品味(共通感)概念來解釋現實中的鑑賞判斷時,便只能說,純粹的鑑賞判 斷並非不能和任何興趣結合在一起,然後就另外以「應用的鑑賞判斷」來作說明。

然而一旦進入「應用的鑑賞判斷」,共通感在這裡的作用似乎就無法那麼明確了,

因為康德的共通感並非經由共同交流形成,而是純粹個人抽象的。所以在這裡他 只能指出,如果意見不一,可能一方談的是「自由美」,而另一方談的是「依附 美」。但是這也會帶來一個問題:要不雙方沒有共同的情感反應,要不就是雙方 對於何謂「共同的情感反應」有不同的解讀。如此一來,更不能確定什麼是「共

171 Gadamer: GW2, S.324;中譯〈實踐理性問題〉頁 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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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感」了。所以高達美指出:

方法上的抽象乃是康德為了配合把審美判斷力完全繫於主體狀態的特殊先 驗任務而使用的手段,如果這種審美抽象的手段之後卻是在內容上被理解,

並被轉變成一種「純粹審美地」理解藝術的要求,那麼我們現在就會看到,

這種抽象的要求,在真實的藝術經驗中如何陷入一種無法解決的矛盾。172 簡言之,將品味限定在審美的領域中作為先驗的預設,削弱了「品味」這個 概念本身的實際存在價值,品味被共通感替代了,但共通感作為一種主體的先驗 預設又不足以解釋現實中的藝術經驗。所以高達美回溯人文主義傳統,表明「品 味」原本是一個更廣泛的道德的和社會的理念,而不僅限於審美。康德貶抑經驗 性的概念,認為來自經驗的概念不足以作為終極的普遍原則,因此傳統上出自社

這種抽象的要求,在真實的藝術經驗中如何陷入一種無法解決的矛盾。172 簡言之,將品味限定在審美的領域中作為先驗的預設,削弱了「品味」這個 概念本身的實際存在價值,品味被共通感替代了,但共通感作為一種主體的先驗 預設又不足以解釋現實中的藝術經驗。所以高達美回溯人文主義傳統,表明「品 味」原本是一個更廣泛的道德的和社會的理念,而不僅限於審美。康德貶抑經驗 性的概念,認為來自經驗的概念不足以作為終極的普遍原則,因此傳統上出自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