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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賞(品味)與共通感(sensus communis)

第二章 康德先驗哲學系統下的鑑賞判斷

第三節 鑑賞(品味)與共通感(sensus commun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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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自然現象背後必然有個原理,並且眾多的原理最後有可能協調一致的導向某 個終極目的?康德認為,這是因為在我們認知機能中的判斷力已經先驗地預設了

「合目的性」原則,所以我們會認為自然現象「不應該」漫無目的、雜亂無章。

於是這便激勵我們去反思,去尋求殊相中的共相。康德常舉的例子是牛頓的三大 運動定律和萬有引力定律,將自然萬物的運動模式和天體的運行用簡潔的公式整 合起來,確立了一個秩序井然的宇宙觀。還有林奈(Carolus Linnaeus)的自然分 類法,藉由比較各種生物的形態和習性,找出共同點,從而建立彼此之間的種屬 關係,也確立了一個有條有理的自然生物系統。而現代科學雖然一方面繼續深入 分化出各個子科學,另一方面亦是朝著所謂科際整合的方向在前進。所以康德主 張,「不論是在形成經驗概念或經驗法則上,或將各種自然的生命形式分門別類,

或在理論上將許多的經驗法則統一為一個整全的系統,或者將經驗法則公式化並 賦予其必然性,這種種的做法都必須以自然的合目的性作為思考的根據。」46

康德認為,在所有人類活動中最能表現反思判斷力本質的便是「鑑賞判斷」, 因為只有在鑑賞判斷中,判斷力才是完全先天地運用「形式的合目的性」原則,

作為對自然進行反思的基礎原則。47因此《判斷力批判》的第一部分就是討論「鑑 賞判斷」。

第三節 鑑賞(品味)與共通感(sensus communis)

康德首先說明,凡是在一對象之表象中是純然主觀的,即構成這一表象只涉 及主體而不涉及客體時,這便是此表象的審美(美感)性狀(die ästhetische Beschaffenheit)。48一般而言,主體在經驗一個對象時,可以同時形成客觀和主

46 Henry E. Allison: Kant’s Theory of Taste, pp.30~31。

47 Kant: KU. Einleitung VIII, S.193;參考鄧譯頁 28。

48 Kant: KU. Einleitung VII, S.188;參考牟譯頁 141。關於 Ä sthetik 一詞的來源與用法,康德在《純 粹理性批判》§1 中有附注說明,詳見 Kant: AA III, 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1, S.50;牟譯頁 122。

由於這個字的特殊背景,在《判斷力批判》中它有「美感」與「審美」雙重含義,前者指「美的 情感」,後者指「鑑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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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兩種經驗的表象,客觀表象是關於對象本身的特徵和性質,例如該對象的形狀、

體積、重量等等;而主觀表象則是主體對於該對象的主觀感受,這種感受跟對象 本身無關,可以說只是主體自己的情感投射。康德認為,如果在下判斷時,這些 經驗性的表象是關聯到判斷的「對象」,這便是屬於「邏輯的判斷」;反之,如果 這些經驗性的表象完全合乎理性,但在下判斷時僅與「主體的情感」相關,那麼 這就是「審美的判斷」。49亦即,不管經驗表象本身合不合乎理性邏輯,對於一 個表象所作的判斷是屬於規定的判斷還是反思的判斷,必須看它所依據的判準是 什麼。如果判準是對象本身,需按照認知的邏輯,此即邏輯的、規定的判斷;如 果判準是主體自己的情感狀態,需透過靜觀默想,便是審美的、反思的判斷。而 康德主張鑑賞判斷唯一的根據,就是主體「藉由構想力(或許與知性結合),將 事物之表象關涉到主體以及主體之快樂或不快樂(Lust oder Unlust)的情感。」

50這種情感跟表象本身沒有關係,完全只是主體自己的生命感受(Lebensgefühl)。

當生命感受被促進時(即構想力與知性的和諧生動),主體會感到愉悅;當生命 感受遇到挫折時(即構想力與知性不協調),主體會感到不悅。根據這些感受而 作的鑑賞判斷顯然就是一種審美的判斷,而非邏輯的判斷。

因此康德將「鑑賞」(品味)界定為「評估美的能力」,若要瞭解把一個對象 稱之為「美」的條件為何,就必須對鑑賞判斷本身作一分析。51由於鑑賞判斷和 知性仍有某種聯結,在鑑賞時首先要能認知到那個審美對象,故鄭志忠指出,「鑑 賞判斷如同認知判斷一樣,都是『建立在一個判斷一般之主觀形式的條件上』, 而且兩者都是有關對象的判斷(因而也和有關行動的實踐判斷不同)。」但由於 鑑賞判斷的根據是主體的情感,認知判斷的根據是對象的概念,因此「鑑賞判斷 和認知判斷的主觀形式的條件是不同的,它們只是具有相類似的結構。」52所以

49 Kant: KU. §1, S.204;參考牟譯頁 164。

50 Kant: KU. §1, S.204;參考牟譯頁 163。

51 Kant: KU. §1, 附注, S.203;參考鄧譯頁 37。

52 鄭志忠:〈自由遊戲與美的形式(上)〉《東吳哲學學報》(第十九期,2009),頁 105~142。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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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賞判斷雖然不是認知判斷,但基於彼此之間在結構上的類比關係,仍可借用一 般判斷的邏輯功能來作分析。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中的研究表明,如果抽掉 判斷的一切內容,只考慮知性的純粹形式,則我們可以看到在判斷中思想的功能 可被置於四個綱領(Titel)之下,即質、量、關係、模態。53所以康德便根據這 四個綱領來進行鑑賞判斷的分析,而這樣的鑑賞判斷分析也等於是「美的分析」, 可分別得出關於「美」的四個聲明(Erklärung des Schönen)。

首先在「質」的方面,鑑賞判斷的根據就是主體對於特定表象所產生的快樂 或不快樂的情感,這種情感跟產生這個表象的對象本身沒有關係,只關聯到主體 的生命感受。康德說明:「一切愉悅(Wohlgefallen)的情感,其自身就是一種快 樂(Lust)的感覺。」(§3)並詳加分別了感官性的適意(angenehm)、善的喜樂

(gefallen)、和美的愉悅(Wohlgefallen)之不同,以免混淆了所有的快樂都被當 成鑑賞判斷的依據。康德為了保持反思判斷純然主觀的特徵,必須做出這樣的細 分,因為感官上的快樂很明顯是因外物的刺激所致,不是純主觀的。而善的喜樂 雖然是主觀意志所致,但善的概念是出於理性。對於善的對象感到喜樂,是因為 這個對象合乎了理性的善的概念,因此這其中是有某種目的、興趣或利害關係存 在,也不是純然主觀的感受。康德表示,要覺得某物是善的,我就必須知道對象

「應該」是怎麼一回事,也就是必須要擁有關於這個對象的概念,但若要覺得一 個對象是美的,便不需如此。一朵花不需要任何意義,也不需要任何關於「花」

的明確概念,就能令人喜愛,這種情感顯然與花的表象沒有關係。因此康德認為 判斷力在靜觀此對象的形式時,並不是依據概念來認知,而是讓構想力與知性的 互動進入一種自由的遊戲,此時,如果兩者的互動是和諧的,我們會有一種生命 力受到激發的感覺,這會讓我們感到快樂,於是稱之為「美」;反之,如果兩者 的互動是不協調的,我們會感到生命力受阻礙而不快樂,就認為「不美」。所以

段引文取自頁 110。

53 Kant: KV. §9, S.86;參考牟譯頁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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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問題是「某物是否為美」時,我們並不需要去知道,我們或任何其他人是否或 能否和事物的真實存在發生關聯,而只需瞭解,我們依據純然的直觀或反思,對 於該物所形成的是怎樣的評估。這一切皆依我所能給予此物之表象的意義而定,

不是依據「使我關聯於對象之真實存在」的任何因素而定。54所以美的第一個聲 明,同時也是鑑賞的第一個聲明就是:

鑑賞是不帶任何利害或關心(ohne alles Interesse),只藉由一種愉悅或不悅

(Mißfallen),來評估一個對象或一種表象方式的評估能力。一個這樣的愉 悅對象就稱之為美。55

在「量」的方面,就是關於美的普遍性問題,也可以說是鑑賞的普遍性問題。

理性主義者以理性的概念來規定什麼是美,什麼是好的品味,雖然沒有普遍性的 問題,卻忘記了人們經常是透過感性直覺來經驗美的事物,沒有什麼外在的法則 可以規定人們如何去感覺。至於經驗主義者雖然注重實際的感受,卻也只能局限 在個人的經驗之中,無法達到真正有效的普遍性。而如果一種價值沒有普遍性可 言,不能被普遍接受,那也不具有真正重要的意義。因此這是所有審美理論必須 探討的一個重要問題。康德認為,由於被評估為美的對象和作此評估的主體之間,

不具有任何利害關心,也沒什麼確定的概念,所以這樣的美跟特定的主體之間沒 什麼瓜葛,不是由於主體的特殊喜好或關心才對其感到愉悅,因此有理由可以相 信,這種美的愉悅能夠普及到一切人身上,只要是心智健全的人都能夠感受到同 樣的美好。不過康德強調,「這樣的普遍性不能通過概念成立,因為概念並不能 直接過渡到快樂或不快樂的情感。(除了在純粹實踐的法則中,會伴隨某種利害 關心,但這種利害關心與純粹的鑑賞判斷並沒有關聯。)」56根據 Salim Kemal 的 說 明 , 康 德 所 謂 的 「 概 念 」, 基 本 上 是 不 同 於 感 覺 ( sensations )、 表 象

54 Kant: KU. §2, S.205;參考牟譯頁 164~165。

55 Kant: KU. Aus dem ersten Momente gefolgerte Erklärung des Schönen.t, S.211;參考牟譯頁 174。

56 Kant: KU. §6, S.211;參考鄧譯頁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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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resentations)、直覺(intuitions)或印象(impressions)等經由我們的感性 能力所構成的質料內容,而是為了規範或組織我們的感性印象,作為將這些印象 分別歸類到適當群組的規則或工具。例如「椅子」這個概念,就幫助我們將某些 感性資料與其他的感性資料相區別,並集合起來成為一個「椅子」的形象。57所 以概念作為一種工具,並不能直接產生情感。然後康德再指出:「一個不基於對 象之概念的普遍性,絕對不是邏輯的,而只是美感的,這種普遍性是一種『普遍 認可的妥效性』(Gemeingültigkeit),它並不表示一個表象之於認識能力的有效性,

而是指明一個表象對於主體的愉悅與否之情感的有效性。因此這是一種特殊的普 遍性,這種普遍性並不把美作為謂詞,連結到全部邏輯範圍中的對象之概念,而

而是指明一個表象對於主體的愉悅與否之情感的有效性。因此這是一種特殊的普 遍性,這種普遍性並不把美作為謂詞,連結到全部邏輯範圍中的對象之概念,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