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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第二節 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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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建議

本研究從結論提供各利害關係人相關建議,以下分別就教育行政機關、學校校長及 教師分述之,以提供後續研究之參考。

壹、對教育行政主管機關之建議

一、訂定學校之教師獎優與評鑑之標準,提昇教師成員之專業知能。

由本研究之研究結果發現,教師在組織公民行為中,對於「工作要求高標準」以及

「助人行為」方面比起其他層面,其正面表現較為缺乏,究其原因擔任導師或兼任主任、

組長之教師,因為必須兼顧班級事務以及行政事務等,待處理事項過多所對於工作上之 自我要求逐漸寬鬆且缺乏當初執教鞭之熱心助人,易造成教師對於教學工作流於形式之 顧慮,缺乏教學上之創新

是故,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應建立起對教師之評鑑制度,瞭解 目前教師之教學知能並配合多元進修管道,持續強化教學所需之知識,使教師能對專業 領域更加瞭解並於時勢接軌。評鑑優良者可以酌量給予額外獎酬,如同美國之教師制度 依據專業知識與教學表現之優劣給於不同酬薪,促使教師不斷精進自己教學效能與工作 上要求。

二、提倡魅力領導之概念,透過教師與行政人員之研習活動以及結合大學院校之進修管 道,促使教師發揮組織公民行為,以有效提昇學校組織氣氛。

透過本研究之研究結果,發現國民中學教師普遍知覺校長魅力領導、教師組織公民 行為與學校組織氣氛,其知覺程度均為中上程度,且三者間具有正相關。

近來相關之領導理論如雨後春筍般蓬勃發展,從過去領導著墨於引用企業上之管理 與領導理論,到近年來學者論及之教育相關領導理論,皆著重於如何運用領導。魅力領 導係屬於轉型領導之一,強調的是校長在學校組織當中能夠透過個人特質、能力、技術 等方面表現優異,使他人對其產生敬仰願意追隨其領導。此外校長能夠表現出願意承擔 風險之意願,並且對環境的限制有敏銳的觀察力,進而透過個人魅力促發教師自主性表 現出助益他人之行為,對於學校組織整體可以產生正向回饋,教師間彼此互助,行政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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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部門能和諧共處,互相扶持,以利提昇學校整體的組織氣氛,教師能夠對學校組織 氣氛有更佳之知覺程度。

上述理念之完善,除了倚賴校長之魅力領導作為,更需要教育行政機關在各方面上 之推動,除了結合大學院校拓展教師研習之機會,加強教師對於領導意涵之瞭解與信念,

最主要是要透過教育行政機關辦理相關校長培訓之課程,並把培訓課程內容予以制度化,

甚至落實法治化,建立起校長間實務上溝通的平台,強化與學術理論上之結合,使校長 知其所以,並予以經驗上的傳承,方能完善校長領導方面之工作,促進學校組織氣氛之 提昇。

貳、對學校校長之建議

一、校長魅力領導表現仍有努力之空間,應提昇校長個人風險以及教師的需求敏銳度等 層面。

根據本研究調查結果得知:目前的國民中學校長魅力領導係處於中上程度。雖然如 此,而目前國中校長魅力領導方面,其表現尚未達到高度之程度。從校長魅力領導的分 層面來看,校長對於個人風險與對教師需求的敏銳度層面,其得分最低。究其原因,校 長因為學校組織事務龐雜,一人難以負擔不同層面之需求,故難以針對教師之需求提供 及時、適當之幫助。有鑑於此,本研究建議校長可以透過瞭解學校同仁的需求並對其表 達個人關懷,以互相尊重的態度,聯繫與學校成員之間的情感採同理心來考量不同教師 之差異協助問題上的解決,此外,校長在「個人風險」層面上應多加著重。尤其是校長 為了學校目標的無私付出與適度的自我犧牲,可促進教師對校長之領導與學校願景產生 認同感,進而願意追隨校長之領導為學校組織之願景犧牲奉獻,使其願受校長之引領,

為學校盡心盡力來付出。

二、提供教師參與進修之機會,強化教學與理論上之知能

本研究發現,教師教育程度越高其知覺校長魅力領導程度越高,推究其原因,大致 上這或許是因為教師教育程度越高者,其所涉略的教育相關領導理論知識與教育知識能 與時俱進。校長可以鼓勵教師參與教育相關之在職進修專班,例如學校行政碩士在職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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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文教行政碩士在職專班等,可以提供教師許多諸多進修機會,來增進教師行政知能,

使教師除了強化教學上之知識外,能夠接觸行政方面運作之流程,使其更能體認行政運 行之方式與困境,強化教師與行政部門間之認同感與配合。

三、持續努力營造互相扶持、信任之學校組織氣氛

本研究發現,教師對於學校組織氣氛中「指示行為」一環知覺程度較低,顯見國中 教師對於校長在行政事務要求依法行事,較少自主彈性範圍下的學校組織氣氛,其知覺 程度較低。是故,校長對於行政作業除了依法行事外,在裁量範圍內應給予有彈性處理 的空間。此外在教師教學領域中可以給予更多之教學自主空間,促進學校良好之組織氣 氛,以利營造「互相扶持、信任之學校組織氣氛」

參、對學校教師之建議

一、提升教學專業能力,加強自我工作要求標準。

本研究結果發現,教師在「工作要求高標準」方面的表現較為低落,顯示教師對於 其行政業務或是教學工作的自我要求標準不高。以年齡及年資來看,年紀在 41 歲至 50 歲以及 51 歲(含)以上之教師比起30 歲以下之教師的工作要求高標準之程度來得高。而 年資在10 年以下之教師對工作要求高標準的期許較他者低;就擔任職務來看,擔任主 任、組長職務之教師以及科任教師對工作要求高標準顯著高於班級導師。

教師應期許自己能以工作高標準來要求自我行政上或是教學上之工作表現,以利學 生之受教權能得到最大之保障,對學生之學習有其良效,透過不斷提昇自我知能,提供 給學生最佳之受教品質。

二、建立教師間互相溝通、經驗分享之平台

本研究發現,教師之間互相溝通對於教師之間的互動有正面的影響。對於教師專業 知識之共享與互相幫助也有所助益。此外,教師之間的溝通互動越佳,其教師組織公民 行為上之表現與學校組織氣氛也會更加良善

肆、對未來研究之建議

本研究旨在探討臺中市國民中學校長魅力領導、教師組織公民行為與學校組織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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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間的關聯,以做為促進學校校長魅力領導、教師組織公民行為與增進學校組織氣氛之 參考。本研究在研究對象、研究方法及研究工具等方面仍有許多不足之處,期後續研究 進一步深入探討。

一、就研究對象而言

本研究係以臺中市國民中學教師為研究對象,僅能推及臺中市所屬之國民中學教師,

未來可針對臺灣其他地區、各級學校作整體研究以進一步瞭解國內教師對於學校校長魅 力領導、教師組織公民行為與學校組織氣氛之看法。

二、就研究方法而言

本研究係以文獻探討及問卷調查法進行研究,在發放問卷之量化研究可以推出普遍 的價值觀及看法,對於細項部分則有瞭解上的限制,因此,未來在後續的研究進行時,

可針對校長魅力領導、教師組織公民行為與學校組織氣氛擬定相關問題,透過質性訪談 之施行可有深度的瞭解,也能夠對教師知覺差異情形作進一步的原因探究。

三、就研究變項而言

本研究以校長魅力領導、教師組織公民行為列為影響學校組織氣氛之直接因素,根 據研究過程中發現,影響學校組織氣氛除了校長魅力領導、教師組織公民行為因素外,

尚有它項因素,校長魅力領導、教師組織公民行為只是影響學校組織氣氛之其中兩個因 素,往後進行之研究可對此方面做更詳盡之驗證。

四、就研究工具而言

本研究以量化研究為主,係採用描述性統計、t 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ANOVA)、

皮爾遜積差相關及多元迴歸分析進行研究。從本研究結果可知:校長魅力領導、教師組 織公民行為與學校組織氣氛之間,獲得正相關之結論,且校長魅力領導與教師組織公民 行為對學校組織氣氛具有一定的預測力。惟在未來可針對校長魅力領導、教師組織公民 行為與學校組織氣氛各變項內之向度做進一步的檢視,以避免因單層次的變異數分析未 能瞭解到變項間的關係,例如可透過階層線性模式(HLM)來進行多層次變項間的關係 研究,以支持本研究之驗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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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中文部份

丁英哲(2007)國民小學校長轉型領導與教師組織公民行為關係之研究:以臺灣北部地 區三縣市為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育政策與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臺北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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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娜玲(2008)。臺北市國小校長領導行為與教師組織公民行為之研究。臺北市立教育 大學教育行政與評鑑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臺北市。

王娜玲(2009)。臺北市國小校長領導行為與教師組織公民行為之研究。臺北市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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