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根據本研究之文獻探討及研究結論,針對學校行政機關、國中教師及未來研 究提出具體建議,以作為教育、輔導及研究之參考。
壹、對學校行政機關之建議
針對學校行政機關提出多舉辦法治教育相關活動、定期舉辦正向管教和如何 建立良好師生關係等相關議題的研習或團體座談、加強教訓輔橫向連結作為教師 管教強力後盾與舉辦多元課程活動以促進良好師生關係等四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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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舉辦法治教育相關活動,以改善高年級生的違規虞犯行為
根據研究結論,九年級生在「違規虞犯」層面的偏差行為多於八年級生,因 此建議學校行政機關可多辦理法治教育相關活動,例如:可以利用朝會或週會時 間請警政相關人員到校宣導、定期參訪警政及法院相關單位、也可舉辦法治教育 漫畫或海報比賽、結合話劇社成員共同宣導法治觀念等等,透過多元的管道來加 強學生的法治觀念,建立起正確之觀念後,亦要鼓勵、督促學生落實於生活當中,
以期學生在校能遵守校規,在社會能遵守法律,降低偏差行為、犯罪行為的發生 率。
二、定期舉辦正向管教、建立良好師生關係等相關議題的研習或團體 座談
根據研究結論,教師的管教方式和師生關係能影響、預測學生的行為,因此 建議學校行政機關可多舉辦正向管教、建立良好師生關係等相關議題的研習或教 師團體座談,以充實教師們在管教、輔導、建立良好關係方面的專業知能與技巧,
並可在研習或座談中提供許多突發或特殊個案的有效管教、輔導方法及給予教師 們彼此交流的空間、時間,讓教師從中獲得更多的經驗與省思,以幫助教師不斷 的成長及有效解決在教學現場遇到的問題,而研習除講授方式外,也可提供教師 個別專業的諮詢,協助並鼓勵教師們找到最適合的有效管教策略以及能與學生建 立起良好的師生關係,以期減少學生的偏差行為、增加學生的利社會行為。
三、加強教、訓、輔橫向連結,作為教師管教強力後盾
在我國立法禁止體罰學生後,大力推行其輔導工作,教師們需不斷充實輔導 專業知能以對學生實施有效的輔導及管教,但面對生長於台灣社會型態快速轉變 的青少年們,教師成長的速度若趕不及學生們的變化,便會造成管教與輔導的失 效問題,當教師遇到了管教問題又求助無門,很容易選擇放任型的管教方式,而 根據本研究結論,若教師採用放任型的管教方式,學生的違規虞犯行為會較多、
合作行為會較少,故建議學校行政機關應加強教、訓、輔橫向連結,提供給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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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們強而有力的後盾,讓教師們深覺自己並非孤軍奮戰,轉而熱衷投入於教育 工作中,採用正向管教的方式,積極改善學生的偏差行為,鼓勵其表現利社會行 為。
四、舉辦多元課程活動,促進良好師生關係
根據研究結論,師生關係能影響、預測學生的行為,因此建議學校行政機關 可舉辦多元的課程活動,如:運動會化妝進場表演、露營體驗營、班遊及戶外教 學活動等等,讓師生相處不僅僅只限於在教室內的教與學、行為的規範限制與遵 守等等,可擴及到更廣的層面,教師與學生會看到不一樣的彼此、共同體驗到許 多的經歷,透過一同參與活動,化解日常師生間的衝突與誤會,增加彼此美好的 互動經驗,並從中建立起良好的師生關係,進而影響、改善學生的行為。
貳、對國中教師之建議
針對國中教師提出公平對待男女學生、多採用「支持型」和「協商型」等管 教方式來輔導學生改善其行為、拉近師生之間的距離以建立良好師生關係及定期 使用管教方式、師生關係相關量表來做自我檢視等四項建議。
一、公平對待男、女學生,使其行為均能往良善的方向發展
從研究結果發現國中男女學生知覺教師管教方式、師生關係和在偏差行為、
利社會行為的表現上皆得到顯著差異,其顯示國中教師可能仍受性別的刻板印象 所影響,以至於對男女學生採取不同的管教方式、建立起不同的師生關係,進而 影響男女學生在行為上的表現,因此建議教師應破除性別刻板印象,公平對待每 位學生,勿覺得男學生較頑皮且本該堅強,因此對於男學生採較嚴苛、強制的手 段,師生關係緊繃、不和諧,或者是覺得無力管教男學生,而採取放任、妥協的 方式,甚至與男學生互動較少、關係疏遠,這種種都易造成男女學生知覺教師管 教方式、師生關係的差異,因而影響男女學生的行為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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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採用「支持型」、 「協商型」等管教方式,輔導學生改善偏差行 為、增加利社會行為
根據研究結論,教師若採用「支持型」、「協商型」的管教方式,學生表現的 偏差行為較少、利社會行為較多,其中教師採用「協商型」的管教方式,學生的
「暴力欺騙」行為會較少、「合作」行為會較多,而「支持型」的管教方式則對學 生利社會行為具有正向預測力,反之,若教師若採用「放任型」、「強迫型」和「妥 協型」的管教方式,學生則表現較多的偏差行為、較少的利社會行為,其中教師 採用「放任型」的管教方式,學生的「違規虞犯」行為較多、「合作」行為較少;
教師採用「強迫型」的管教方式,學生的「暴力欺騙」行為則較多。因此建議教 師可以多採用正向管教的方式,規範學生行為的同時,也能願意聆聽、接納學生 的意見與想法,在強制與支持學生兩方面找到恰當的平衡點,以師生共同合作的 方式來達到雙贏的結果,使管教發揮其正面功能,有效地輔導學生改善偏差行為、
增加利社會行為。
三、拉近師生之間的距離,建立良好師生關係
從研究結論可知,教師與學生保持良好的師生關係,學生表現的偏差行為較 少、利社會行為較多,其中師生之間在「關懷指導」層面上的關係越好,學生的
「暴力欺騙」行為則會越少、「合作」行為會越多,且,「關懷指導」層面的師生 關係對學生偏差行為則具有反向預測力、「情感交流」和「關懷指導」兩層面的師 生關係則對學生利社會行為具有正向預測力。因此建議教師應屏除權威心態,師 生之間不在只有「支配-從屬」的關係,更需要多點教育愛,當學生犯錯或遇到問 題時,勿一味地苛責及懲處,也要適時表達關懷及同理心,透過雙向溝通,瞭解 原因,才能有效協助、輔導其改過與解決問題,除此之外,教師也可多舉辦班級 團體活動,透過活動拉近師生間的距離,建立良好的師生關係,從而達成改善學 生行為之教育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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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定期使用管教方式及師生關係相關量表,做自我檢視與修正
由研究結論可得,國中教師管教方式與師生關係對學生行為具有預測力,因 此建議教師可定期運用教師管教方式、師生關係等相關量表,以問卷之形式發給 班級學生填寫,隨時瞭解、檢視自己的管教方式與師生間的關係,方可適時做出 修正及調整,以提升管教之效能。
參、對未來研究之建議
一、在研究對象方面
本研究僅以臺東縣立國民中學八、九年級學生為研究對象,其他縣市各級各 類學校的學生未在本研究取樣範圍之內,故其研究結果只能顯示臺東縣立國民中 學教師管教方式、師生關係與學生行為的相關情形,難以類推到其他地區各級各 類學校的學生,因此建議未來研究能將研究對象擴及到其他縣市各級各類學校的 學生,將使研究結果更具完整性和推論性。
二、在研究變項方面
影響學生行為的因素相當廣泛,本研究僅以國中學生個人背景(性別、年級、
導師性別)、級任教師管教方式、師生關係等層面,探討其與學生行為的相關性,
建議未來研究可增加國小教師管教、同儕力量、家庭結構及親師互動等種種相關 因素作為研究變項,探討其與學生行為的相關性,可使研究結果更具參考價值。
三、在研究方法方面
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來蒐集資料,難以掌握研究對象能否均按照實際狀況 填寫,尤其是在學生自評其行為表現時,是否能如實填寫,非本研究者所能控制,
研究者僅能以問卷統計結果進行分析討論與歸納,故建議未來研究除實施學生問 卷調查之外,可以搭配導師問卷或者是質性訪談之驗證分析方式,以獲得更為精 確且詳細深入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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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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