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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壹、 就研究目的,所獲得結論如下:

一、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後,依法行政影響校園現場性別平 等的態度與作法

1.性別平等教育法最早從男女兩性觀跨越到兩性之外性別,教導學生去包 容並關懷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及保障應有的權益,能公平無 私的被對待,從教育做起落實尊重多元性別,並正面看待人的多元價值,為性別 平等教育法修正目標。

2.性別平等教育法法制面更加周延完備,學校依法行政,減少弊端發生,

保護學生受教權及人身安全為第一要務:

(1)新增「性霸凌」用語定義,過去沒有法律定義時,學生攻擊、貶抑他 人性向、性別氣質的行為如罵人死 gay、娘砲、娘娘腔、男人婆等,只能被視 為欺負行為,性別平等委員會未有權限解決。修法後,若有違者學校可以啓動 性平會機制,調查釐清案情,對學生展開心理輔導,學習尊重每個人的人格權 及建立良好的性別平等概念。

(2)明定從校長到工友等學校人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 事件者,應在二十四小時內通報,未通報或有包庇、隱匿等,將處三萬元到十 五萬元罰鍰,最重可解聘或免職。唯有明確的法源依據,督促學校人員重視通 報時效性及正視學生的人身安全。

(3)對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被害人、加害人、法定代理 人、檢舉人應提供必要之保護措施及協助;學校得委請醫師、心理師、社會工 作師或律師等專業人員協助。透過各種不同管道協助兩造當事人及相對人瞭解 本身應有權益。

(4)為杜絶狼師進入校園,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7 條定明定學校進用人員時 應查閱其有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若查有性侵害、性霸凌、性騷擾等行為,可以 核准解聘或不續聘。所謂事前預防措施勝於事後補救,建立校園人身安全的一道 防火牆。

(5)有關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實施情況及推動執性侵害、性霸凌及性騷擾防治 工作,列入校長年度成績考核重要參據,對性別平等教育推動重視程度顯而易 見。

二、教師對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內涵認知具相當高程度瞭解

整體而言,教師對於性別平等教育法之內涵認知有八成以上教師清楚性別平 等教育法的內容,具中上程度。主因每年學校都有辦理相關性別平等教育研習以 及法規明訂未依限通報或隱匿性侵害、性霸凌需承擔懲處或罰鍰,嚴重可能解聘 或不續聘,將影響教師的工作權。因此,每位教師會注意本身應負起的責任,提

升自身性別平等意識,以身作則,從教育啓發學生性別平等觀念,尊重多元性傾 向。

三、學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現況尚屬良好

綜合問卷調查與深入訪談之實證結果,新竹市立國民中學推動性別平等教 育法實施現況的研究發現,學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實施現況尚屬良好,有七 成五以上教師是滿意目前執行情況,但有幾點需說明討論:

(1)教師與學生互動過程中可發現教師具性別平等意識的觀念,但執行上仍 飽受傳統思維的影響,有性別差異的對待而不自覺。

(2)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已意識到各處室應共同通力合作而非由某一單位負 責,但仍發現性別議題融入課程僅有綜合領域,健體領域去實踐,尚待改善。

(3)尚需加強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運作與功能。

(4)學校對於同志議題、單身歧視‧‧‧等性別議題未能與社會所探討性平 時事作結合,學校跟社會有脫節現象。

(5)校園空間規劃仍需依性別不同之需求給予友善的性別環境。

(6)各校普遍缺乏性侵害、性騷擾暨性霸凌之專業調查人才。

(7)市府未能提供整合性單一窗口服務如社工、醫師、心理師、律師、警政 等專業性諮詢或調查協助。

(8)因網路媒體泛濫與學生性觀念開放,如何教育學子正確性教育觀念與避 孕措施是學校首要的課題。

(9)學校處理性侵害、性騷擾暨性霸凌之性平會委員及調查小組之專業能力 不足及碍於同事情誼,處理過程易遭質疑。

(10)碍於經費不足,研發課程、教材、教學或聘請性別平等之專家學者都 窒礙難行。

(11)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5 條規定,對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 件,學校經查證屬實懲處加害人方式有三:向被害人道歉、接受八小時之性別平

等教育相關課程、其他符合教育目的之措施。但對於加害人與被害人為同一學校,

並無強制力要求加害人轉學或其他妥適方法,造成被害人要與加害人處於同一教 育環境及加害人有意無意炫耀不知檢討,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或自動轉學之不合 理的現象。

(12)媒體誤導,導致學生錯誤性平觀念,造成性平事件增加之虞。

(13) 性侵害、性霸凌、性騷擾等案件通報機制原為紙本傳真轉型由教育部所 建置「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統計管理系統」之網路線上通報,提升行 政效能及方便統計資料彙整。

四、深化性別平等觀念,實踐性別平等教育政策,使台灣符 合性別主流化的國際潮流

本研究發現執行人員在實務上所面臨到的困境,提出相關改進方法的建言,

供中央教育行政機關、縣市級教育行政機關參酌,使台灣推動性別主流化之教育 方面有初步的成果,朝「性別平等、尊重差異、鼓勵多元」的目標邁進。

貳、 就描述性分析、差異性分析與深入訪談之結果,歸納結

論如下:

表 5-1 描述性實證分析 認知 1.各子項目表現均高於平均數。

2.八成以上教師清楚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內容,性別平等認 知為中上程度。

現況 1.各子項目表現均高於平均數。

2.教師推動現況有七成五以上教師是認同的,表現尚屬良 好。

3.部份教師仍受傳統思維的影響,會以性別做為分組或指 派工作的依據。

4.校園空間規劃應以不同性別需求為整體考量。

困境與改進方法 困境:

1.授課不足、教材及相關資訊不足。

2.業務繁重、校內缺乏性平專業調查人才。

3.處理性騷擾、性侵害、性霸凌事件,缺乏市府整合性服 務及社區資源的支持。

4.學校性平會運作,委員欠缺專業知能培訓、處理性平事 件機制及運用社會資源能力不足。

性平會運作改進方法:

1.辦理初階、中階、進階培訓,提升性平會委員性平專業 知能。

2.推動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及社會教育。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 5-2 差異性實證分析

認知 1.男性、年齡 30 歲以下及 51 歲以上、教師兼行政、曾為 委員在性別平等教育法內涵認知表現程度較好。

2.在不同教師的性別、年齡、職務、委員對性別平等教育 法之內涵認知的瞭解有顯著差異。

現況 1.男性在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現況認同程度比女性偏

高,可能性別平權為主流化及男性教師在國中比例偏低,

與學生相處需特別留意,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2.年齡 30 歲以下及服務年資 5 年以下對於性別平等教育較 認同,主因可能現行新進教師年齡平均 30 歲以下、服務 年資淺,獲聘正式教師必須接受性別平等相關課程培訓及 初任教職工作簽訂聘書時後附聘約有相關性別平等教育 法所規範重大事項,教師應行遵守,加深新進教師的留意。

3.性別不同所需求的校園廁所空間及宣導同志教育、...

多元文化教育等方面仍有待加強。

4.在不同教師的性別、年齡、服務年資、婚姻狀態、子女 狀況、職務影響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實施現況有顯著差 異。

困境與改進方法 在不同教師的性別、婚姻狀態、子女狀況、職務對性別平 等教育執行困境與改進方法有顯著差異。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 5-3 深入訪談實證分析

認知 整體而言,受訪者對於性平認知表現為中上程度。

現況 1.整體而言,受訪者對於推動性平實施現況是滿意的。

2.性平業務推動落在某單位,工作繁重,壓力大,仍需各 處室通力合作,作為行政支援。

3.性平會運作仍待改進。

4.性平宣導未能與社會時事作結合。

5.社會媒體不當傳播性別歧視,對學生有不良示範。

困境與改進方法 困境

網路媒體泛濫與學生性觀念開放、家庭失功能…等。

改進方法 1.學校反應:

建議教育部製作性平宣導短片、研發性平相關議題媒體教 材…等。

2.處理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反應

加強性平相關法治教育、家長多關心孩子網路交友情況及 教導性平觀念、市府統籌組成性平調查小組、建立懲處標 準及更多元之懲處方式。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 5-4 有關描述性分析、差異性分析、深入訪談之相異之處 分析

區別

描述性分析 差異性分析 深入訪談

相同之處

對於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內涵認知與推動現況,三者是一致 的,呈現中上程度。

差異之處

利用次數分配、百 分比、平均數等可 暸 解 受 測 者 在 各 題 之 集 中 趨 勢 與 分散情形。

僅能從數據得知 不同背景對認 知、現況、困境與 改進方法是否有 顯著差異性,有待 深入訪談與文獻 資料尋找解答。

對於推動現況能 具體說明問題徵 結及改進措施。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