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壹、研究動機
自己成長過程與學習,對於性別平等議題一直充滿著關注與反思,會選擇性 別平等教育的領域作為研究方向,正符合個人的研究興趣。研究者在大學與研究 所的修課過程,對於制度、文化、政策、法學等課程略有涉獵,加上服務學校年 資達八年多,擔任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三年多,發現性別平等教育法已實施 八年多,在法令的規範下,教師為教育的傳遞者,能孕育莘莘學子健全人格的發 展,啓發思考、分析與問題解決能力,促進性別平等的觀念與知能,從校園向下 扎根並蔓延至家庭、社會、文化等各教育場域,促進性別平等意識,達到性別多 元的實踐展現力量。
一、成長背景生活點滴
研究者從小生長在傳統父權家庭,父母重男輕女,全力栽培兒子,認為女兒 是賠錢貨,養大嫁出去有如潑出去的水。這樣成長環境,姐妹們自信心不足,人 格尊嚴貶低,缺乏肯定自我存在的價值。另得知姪女小時候非常討厭回祖母家,
因為祖母對內孫有求必應,對孫女的她,小小的要求如帶她出去玩或騎脚踏車載 她逛逛街,就被指責女孩子應在家不可到處亂跑。藉由優異的學業成績想得到祖 母些許的關心與讚美,祖母常說:「豬仔不肥,肥狗仔」。社會上也常見不合理性 別待遇如對離婚的女人帶著孩子再婚,把孩子當作「拖油瓶」或女人為繼母,被 污名化會虐待前妻的小孩、熟女單身被貶低稱為「剰女」,反之,男人同樣情形 在社會上較容易被接受。還有嫁出去的女兒為何在大年初一不能回娘家過年,非 得大年初二才能與家人團聚、職場中出現的玻璃天花板現象,像高階主管的職務,
女性因各種人為因素的牽絆,而無法與男性同儕獲得公平競爭的機會。看到許多 女性被性騷擾、被性侵的社會新聞,明明受害人就是女性,還被質疑是否行為放 蕩或穿著太過暴露或是女方自己去挑逗男性。這些皆是文化、社會的習俗及過去 的經驗所產生的不公平現象,而不經意的說出或做出違反性別平等意義的語言或 行為。觸動研究者想探討《性別平等教育法》在校園實施現況為何?家庭教育、
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環環相扣,尤其學校教育扮演著中介角色,不可輕忽學校推 動性別平等教育的實施現況,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一。
二、探索教育人員瞭解性別平等教育法內涵認知情形
2004 年 6 月 23 日總統頒布《性別平等教育法》為教育行政機關與各級學校 執行性別平等教育的法源依據,且 2011 年 6 月 22 日總統公布《性別平等教育法》
部分條文修正共 16 條及新增 2 條條文,如此大刀濶斧修法,以性別平等為終極 目標,藉由教育管道,消除性別歧視與營造多元友善校園文化。本法規定國民中 小學除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 動至少四小時,尚包含學校之考績委員會、申訴評議委員會、教師評審委員會等 各委員會組成性別比例規範、提供安全平等學習環境、課程與教學內容的設計、
性騷擾、性霸凌與性侵害事件之防治與處理等內容。因此,學校教育人員對於《性 別平等教育法》內涵認知瞭解程度為何,為本研究動機之二。
三、欲深入了解校園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政策概況
推動性別平等教育(gender equity education),必須建構於多元文化社會所產 生的覺知、信念與行動,藉由在文化多元的社會和交互依賴的世界中促進文化的 多元觀,並希望透過持續不斷的反省實踐,提昇對多元文化與多元價值的肯定,
協助學生認知文化的多樣性,引導學生破除性別歧視、偏見與刻板化印象,以促 進各族群的和諧共處。在學校方面,除了建構性別平等的學習環境,持續不斷的 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的專業研習與活動之外,對於課程、教學與評量最重要的執行 者為教師,應培養正確的性別意識,一方面編選具有性別均等的教材,另一方面 能澄清與修正教科書中的性別偏見,並且在發展學校本位課程時,透過在各學習
領域的基本教學時數與彈性學習時間的運用,將性別平等教育議題的理念真正落 實於課程實踐之中。唯有透過教育的力量才能將性別平等、多元文化能內化影響 到每個人的態度、價值,成為生活方式的一環。因此,性別平等教育法規範多元 文化教育內容,學校執行為何?為本研究動機之三。
另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九條規定:「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置委員 五人至二十一人,採任期制,以校長為主任委員,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 分之一以上,並得聘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 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為委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每學期應至 少開會一次,並應由專人處理有關業務;其組織、會議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學校 定之。且同法第六條規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一)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 實施成果。
(二)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三)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四)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
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
(五)調查及處理與本法有關之案件。
(六)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七)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八)其他關於學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但根據研究者發現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並未發揮應有功能,尤其遇到性侵害 案件,完全由輔導處及校長主導,委員僅為校方與性平會的橡皮圖章,形同虛設。
本研究者想深入瞭解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實施現況,進行訪談方式瞭解重要利害關 係人以校長、輔導主任、專任教師、導師、人事主任、學生等,在實務上所面臨 的困境及改進方法為何,為本研究動機之三。
四、性別平等教育應從小做起,培養性別平權觀念
教育部於 2011 年 4 月 27 日公布將性別平等教育納入國中小學課程綱要,希 望營造多元性別友善之教育環境,減少校園中的性別霸凌與歧視。性別平等教育 內容分為:性別的自我瞭解、性別的人我關係、性別的自我突破 3 大主題、共計 69 項能力指標,從「認識不同性別者身心的異同」到「探究多元文化社會中的 性別歧視」等;而其中與同志議題教育相關之指標計 2 項:國小階段的五至六年 級實施「認識多元的性取向」、國中階段的一至三年級實施「瞭解自己的性取向」。 課綱中出現同志,等於重視同志的生命價值,社會不應忽略同志面對逆境成長的 生命價值;從國小開始同志友善教育,不但有利於減少性傾向歧視,也可以減少 對同志學生的霸凌,是性傾向歧視的初級預防。因此多元性傾向教育不可或缺的,
教導學生如何正向面對不同性傾向的族群,才是真正的尊重。同志友善教育應從 小扎根做起,相關教育更是刻不容緩。除了學校教育,社會也需要更多人加入尊 重多元性別特質的行列,讓各種歧視悲劇不再重演,為本研究動機之四。
五、本研究與之前研究者所探討學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現況之差別:
(一)本研究者係以 2011 年 6 月 22 日公布《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為法源依 據,與之前研究者以 2004 年總統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為法源依據,截然不 同。
(二)本研究方法為問卷調查與深入訪談,問卷調查主軸係以性別平等教育法 為基本架構,以「對於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內涵認知瞭解」、「推動性別平等教育 法實施現況」、「執行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困境與改進方法」為探討性別平等教育 法的核心概念;深入訪談之重要利害相關人增列校長、人事主任、學生為前研究 者所欠缺的重要訪談人物,為本研究動機之五。
貳、研究目的
根據上述研究動機,本研究之研究目的如下:
(一)分析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後對校園現場的影響力。
(二)研究新竹市立國民中學教師對於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內涵認知瞭解。
(三)探討新竹市立國民中學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實施現況。
(四)瞭解新竹市立國民中學執行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困境與改進方法。
(五)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建議,供教育行政機關、學校單位、教育人員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