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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本研究依據研究發現與結論提出幾點建議,期望對不同族群和文化下的父母和未來 研究有所助益。

一、對美加籍華人和美加籍美國人父母親的建議

(一)美加籍華人和美加籍美國人父親皆應多參與子女的教養

本研究發現,無論是在監督教養、一致性教養和引導教養面向上,母親的實施頻率 都高於父親。本研究也發現美加籍華人學生知覺母親監督教養、一致性教養以及整體正 向教養行為頻率均顯著高於父親。另外,美加籍美加人學生知覺母親監督教養以及整體 正向教養行為頻率均顯著高於父親。因此,無論是華人還是美國人或加拿大人,母親都 是扮演著主要照顧者的角色,不因族群不同而產生文化上的差異。雖然母親是扮演主要 照顧者及教養的角色,但養育子女的責任本該由父母同時承擔。從對了解子女日常生活 的作息和行為去掌握,盡量不要管控但是適度的表達關心之意。在給予子女自主權的同 時,也要拿捏以維持彼此的一個界線。

(二)美加籍華人和美加籍美加人父母應持續提升學習引導教養

本研究結果顯示,在樣本得分情形中,可知學生知覺與父親的訊息交換較差,與母 親的問題解決較差。在研究結果中,可知父親實施引導教養頻率越高,學生知覺與其訊 息交換越好;母親實施引導教養頻率越高,學生知覺與其問題解決越好。而且,無論父 親或母親實施引導教養頻率越高,學生知覺與其整體親子關係越好。因此,父母在對子 女教導時,應採用互惠性、溫情式引導的方式,意即適度採用說道理或討論的方式來施 行教養,還能適時表達關心、讚美和聆聽,不僅能讓父母更了解子女在日常生活中所發 生的事情,還可以讓子女感覺到父母對自己的參與感。當子女有不同意見或父母在設立 規則和標準時,能夠採用討論和說理的方式、聆聽或適度採納子女的意見,尊重子女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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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的決定,並且要回應去支持子女的需求。當必要懲罰子女時,要說明懲罰的理由和提 供如何改善的建議。採取漸進引導的方式,慢慢給予彈性的空間以滿足子女獨立自主的 需求。

(三)美加籍華人和美加籍美加人父母皆應提升與子女的親子關係

本研究發現,美加籍華人學生與母親的訊息交換以及整體親子關係較與父親的整體 親子關係要好。另外,美加籍美加人學生與母親的訊息交換、情感傳達以及整體親子關 係較與父親的整體親子關係要好。無論對美加籍華人或美加籍美加人來說,子女知覺與 母親的訊息交換以及整體親子關係都高於與父親。且,從樣本得分情形來看,子女與父 母的整體親子關係得分並不高,顯示親子關係尚有進步空間。本研究也發現,父親實施 嚴厲教養的頻率越高,學生知覺與父親親子關係之問題解決越差。因此,當子女有問題 或煩惱或是想表達內心想法時,若同時正與父母有衝突,那問題不但不能夠解決,彼此 對訊息的傳遞只會越來越差。子女在與父母傳達訊息時,不只包含了正面的交換,意即 親密情感的傳達或意見的提供等,也包含了負向的交換,意即對彼此的批評或干涉等,

不同的呈現方式會帶來不同的影響,最不好的就是親子之間有所隱瞞和造成惡性循環。

若是發生了不可避免的衝突,父母處理的方式就相對顯得重要。平時就該建立因應和面 對的策略,找尋出最適合彼此的互動型態。

二、對美加籍華人父母的建議

(一)華人父母應避免嚴厲教養行為

本研究發現,美加籍華人學生知覺母親嚴厲教養的頻率顯著高於美加籍美加人學生。

另外,在臺灣,不論是美加籍華人父親或母親在實施嚴厲教養上的頻率均高於美加籍美 加人父親或母親。實施嚴厲教養背後的因素很多,雖然適時適度的糾正能夠讓子女在行 為表現上更好,但應盡量避免會傷及子女的懲罰方式,當子女做錯事情或是未達到父母 的要求或標準時,父母不自覺的批評、大聲咆哮、言語上的辱罵、威脅恐嚇或甚至是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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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上的傷害,若不適當會造成親子之間不可抹滅的痕跡。因此,當父母與子女間有衝突 或意見不合時,應該要盡量採取雙向的溝通,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二)在臺灣的美加籍華人母親應多引導教養來提升與其子女的親子關係

本研究發現,在臺灣的美加籍美加人學生知覺母親引導教養頻率顯著高於美加籍華 人學生。在臺灣的美加籍美加人知覺與母親的情感傳達和問題解決以及整體親子關係均 顯著較美加籍華人好。本研究結果顯示,在樣本得分情形中,可知學生知覺與母親的問 題解決較差。在研究結果中,可知母親實施引導教養頻率越高,學生知覺與其問題解決 越好。因此,在臺灣的美加籍華人母親應多實施引導教養的頻率來提升與其子女的親子 關係。

三、對未來研究者的建議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是以在臺灣的外僑學校及在美國的美國本土學校的美加籍華人和美加籍美 加人的九到十二年級學生為研究對象,在推論結果上與其他研究的發現並不完全相同。

建議未來的研究者在研究對象的選取上,可以擴大至其他年齡階層以及其他的族群上再 做更深入的探討。以對不同族群和年齡層的學生知覺父母教養行為及與其父母的親子關 係有更進一步的暸解。

(二)研究設計

本研究是以問卷調查方式來暸解學生知覺父母教養行為及與其父母的親子關係。僅 站在學生知覺的層面上以單方觀點去探討,無法暸解父親與母親對於教養行為的實施和 親子關係的感受,建議未來研究者在研究設計上可以增加父母知覺教養行為與親子關係 方面的訊息,以更加暸解子女以及父母親對教養行為和親子關係的感受是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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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變項

本研究在探討學生知覺與父母親子關係時,僅以族群、生活環境和父母教養行為做 為預測變項來分析,然而影響父母教養行為和親子關係的變項眾多,例如:父母的教育 程度與受教背景、父母的婚姻狀態、世代差異、生活環境的背景、居住地的年限、家庭 社會經濟地位背景等變項,建議未來研究者可以加入更多的變項,以對教養行為和親子 關係有更多的暸解。

本研究發現族群和生活環境對父母教養行為和與父母親子關係不具有顯著的解釋 力。其原因為何,需要進一步的研究才能釐清。Chao 和 Chunxia(2011)指出應透過社 會文化的脈絡而非教養的行為,才能較完整的了解教養態度對於東西方父母,其實是對 於邏輯理解上的不同所以才產生了差異,進而影響了親子關係。因此,建議未來研究者 可以採用質性研究做更進一步的探究,以暸解不同文化脈絡下所代表的不同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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