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親子關係
壹、 親子關係之定義
親子關係是指在家庭中父母與子女互動所構成的一種動態人際關係(黃春枝,1986),包 含了情感性、結構性與權威性等特性。當兩個人有互動關係,雙方會在行為、情感和思想上 有所牽連且表現出一些特定的表徵(李美枝,1998)。蔡漢賢(2000)對親子關係是定義為,
父母對子女的教養態度與親子之間在心理上的交互互動關係的反應。李文傑及吳齊殷(2004)
視親子關係為父母與子女間不斷互動下所產生的一種感知、一種無形的相互連結。周玉慧、
吳明燁及黃朗文(2010)指出親子互動是一個持續的動態發展過程。吳欣璇及金瑞之(2011)
認為親子關係是人類關係的本質,代表父母與子女間在情感和互動行為上彼此互相影響的一 種關係;親子互動是雙向且循環的關係,也是建構親子關係的重要歷程。親子關係是動態、
互動雙向的模式,會隨著子女的發展歷程而改變。因此,親子關係為父母與子女間彼此互動 和交流訊息以互相了解,從管教方式、態度、行為、觀念等方面的交流與溝通,包含了心理 及行為層面,涵蓋關愛、情感、溝通等向度。
縱上所述,本研究所指之親子關係,為父母與子女之間彼此互動和交流訊息以互相了解,
所形成的一持續動態發展的人際關係。
貳、親子關係之內涵
過往國內外的學者因為研究的定位及探討方向的差異,對於親子關係的定義以及測量的 向度都有不同之處。親子關係的內涵非常廣泛,無論從生物或心理角度切入,親子關係皆為 個體最根本的基礎和最重要的核心關係。研究者從過往相關研究中,歸納出以下幾種探討親 子關係的觀點與面向。以家庭系統觀點討論家人互動關係(黃宗堅、周玉慧、謝雨生,2004;
Olson, 2000)、以情感表達展現親子之間的權力關係(李美枝,1998)、以親子間互相對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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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與方式來探討親子關係(葉光輝、黃宗堅、邱雅沂,2006;羅國英,2001;Epstein, 1993;
Roe & Siegelman, 1963)、以子女知覺與感受來探討親子關係(李玉珍、黃文三、沈碩彬,2009;
張高賓,2004)。
以家庭系統理論的觀點來探究,親子關係是家人關係中的一個次級系統;是以一種多元 整合的思維,讓系統中的個別成員有機會呈現彼此的快樂與希望、無奈與悲傷。而黃宗堅、
周玉慧及謝雨生(2004)綜合過往研究觀點,提出家人關係可以從代與代界限、家庭規則、
權力結構、溝通模式、情感表達、問題解決與自我分化程度等向度來檢驗。最後歸納出訊息 交換、情感傳達、問題解決等三個內涵,訊息交換涵蓋了表達形式、權力結構、溝通過程的 概念;情感傳達涵蓋了情感表達形式的概念;問題解決涵蓋了解決問題的方式、問題發生時 尋求外援的概念。Olson(2000)則提出決定家人關係最重要的三個向度,包括了凝聚力、調 適力及溝通。凝聚力為家庭成員之間的情感維繫;調適力為家庭在角色關係與關係規則的改 變;溝通力則包含了有同理心的傾聽彼此、能分享彼此關係的感覺、有清楚與一致性的語言 與非語言訊息等。並且以凝聚力及調適力的強弱,來呈現家庭中問題解決能力的高低,將家 庭的運作功能區分成十六種型態以及歸納成平衡、中距、極端三類型;而家庭功能以向度不 至於過高或過低的平衡類型最佳、最有利。
以情感表達展現親子之間的權力關係,李美枝(1998)認為情感至少包含了喜歡與愛兩 種型態;並指出華人文化中的親子關係不外乎由「情」與「權」構成,分別對應溫暖-支持與 控制-衝突。以情感、相對權力與社會影響歷程來反映人際關係的實際狀況或感覺狀況的適合 度。再以喜歡、親近感與權力來建構親子關係的內涵,以順從、認同、內化與利他來建構親 子關係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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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親子間互相對待的態度與互動的方式來探討親子關係,Epstein(1993)則將產生及解 決問題的因應效能與能力,反應在溝通、角色功能、情感反應、情感投入等的行為控制向度 上,以用來區分家庭解決問題的類型。羅國英(2001)以五種親子關係指標:知心感、負向 情緒、親子衝突知覺、自主感缺乏、對教養行為的抱怨,來探討親子互動過程中青少年知覺 衝突的轉變歷程;知心感指的是青少年從父母那得到正面支持、理解、分享的程度,負向情 緒指的是青少年對父母產生的焦慮、不安、生氣、無奈的程度,親子衝突知覺指的是青少年 對父母常見的管教行為表現出不悅或反抗的程度,自主感缺乏指的是青少年在親子互動中感 受到限制束縛的程度,對教養行為的抱怨指的是青少年對父母不當或過當教養的描述。葉光 輝、黃宗堅及邱雅沂(2006)則以交換訊息、表達情感、處理衝突、教化子女,顯現出家庭 中關係的溝通與互動。
以子女知覺與感受來探討親子關係,張高賓(2004)以關愛督導、權威限制、敵意、忽 略等四個向度來探討親子關係,並以較少關愛督導、權威限制、敵意、忽略來分析學童知覺 的親子關係。李玉珍、黃文三及沈碩彬(2009)以溝通尊重、親近感、欣賞信任、友誼交往,
來探討學童子職角色知覺與親子關係;溝通尊重是指親子間的溝通,父母能尊重親子之間的 意見、想法的溝通討論;親近感是指親子間的包容認同,父母給子女溫暖、安全、接納等被 愛的感覺;欣賞信任是指親子間能彼此欣賞、信賴;友誼交往是指親子間能平等互動,父母 不以權威壓迫子女。
綜上,依過往研究的親子關係與家人關係內涵,可從親子間的情感傳達方式、權力關係、
溝通的方式、問題解決等向度來觀察親子關係(表 2-2-1)。本研究認為黃宗堅、周玉慧及謝 雨生(2004)透過深度訪談與過往文獻觀點整合的結果後,釐清家人關係關鍵向度與內涵,
所發展出家人關係的概念,涵蓋的層面非常廣泛,相當明確且深具意義, 其共有三個概念:
訊息交換、情感傳達、問題解決;而各個概念底下又細分了幾個次概念:訊息交換(表達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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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權力關係、溝通過程)、情感傳達(表露性、接納性、覺察性)以及問題解決(方式、策 略、結果、外援);上述的概念和底下的各個次概念最能夠涵蓋過往研究的親子關係與家人關 係內涵。說明如下:
訊息交換:親子之間如何傳達與交換訊息,包括了表達形式(黃宗堅、周玉慧、謝雨生,
2004;葉光輝、黃宗堅、邱雅沂,2006)、情與權的角色關係表達喜歡、親近感與權力(Roe &
Siegelman, 1963;李玉珍、黃文三、沈碩彬,2009;李美枝,1998;羅國英,2001)。
情感傳達:親子之間如何分享與呈現感覺與情緒,包括了情感表達形式(黃宗堅、周玉 慧、謝雨生,2004;葉光輝、黃宗堅、邱雅沂,2006)、溝通(李玉珍、黃文三、沈碩彬,2009;
Olson, 2000)、子女從父母得到支持與分享程度或對父母產生焦慮與生氣的程度(羅國英,
2001)。
問題解決:親子之間發生衝突會採取的因應策略,包括了解決問題與處理衝突的方式(黃 宗堅、周玉慧、謝雨生,2004;葉光輝、黃宗堅、邱雅沂,2006)、凝聚力與調適力的強弱呈 現家中問題解決能力的高低(Olson, 2000)、家庭解決問題的類型(Epstein, 1993)。
因此,以綜上所歸那之訊息交換、情感傳達、問題解決等面向,來探討呈現出子女與父 母的親子關係,採用黃宗堅、周玉慧及謝雨生(2004)所發展出的家人關係之中的親子關係 的意涵,分別敘述如下:
一、 訊息交換
意指子女如何傳達訊息、認知、想法給父母。以社會交換論的觀點,親子互動的內容不 外乎由正面與負面的社會交換組成(周玉慧、吳齊殷,2001),正面交換包含了物質支援、親 密情感傳達、溫暖陪伴、意見提供等;而負面交換則包含了干涉、批評、不體貼、粗暴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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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Hobfoll, Shoham & Ritter, 1991;Nelson, 1990)。不同家庭成員之間以說教、命令、打罵、
嘮叨或說理、就事論事、自省、站在對方立場著想等途徑等等的方式,來傳達其訊息、認知、
想法,並且透過這些傳達方式,成員去解讀家庭事實與家庭決策(黃宗堅、周玉慧、謝雨生,
2004)。所指之「訊息交換」可以分成「表達形式」、「權力關係」、「溝通過程」等三個次概念。
研究結果發現,訊息交換有兩種呈現的方式:理性直接,包含了較多的親子之間的溝通且有 所回饋;而爭執迂迴,則是呈現出親子之間的溝通有較多的隱瞞、批評、父母採用威權脅迫 的方式等。
二、 情感傳達
意指子女如何與父母分享與呈現其感覺與情緒。過往有研究者在分析親子關係時,將之 分為身體互動及心理互動的兩個向度,分別指親子間身體互動的頻率意即溝通和接觸程度;
而心理互動的內容意即溫暖、親密和認同感(Gongla & Thompson,1987)。王鍾和(1993)
指出良好的親子關係可以促進親子情感親密性、相互支持和彼此尊重的自我要求,且有助於 子女的正常發展。家庭成員之間主觀的經驗,在傳達給彼此的過程中,呈現出敵意、爭吵、
壓抑、包容、不苛責、幽默、鼓勵等感覺。就算是會產生情緒衝突的負向情緒發洩,家庭成 員也可以將心事說給家人聽,並獲得溝通與處理(黃宗堅、周玉慧、謝雨生,2004)。親子之 間情感的傳達,透過分享來感受並接納彼此的情緒、感覺和觀念。所指之「情感傳達」根據 內容差異情形可以分成,「表露性」、「接納性」、「覺察性」等三個次概念。研究結果發現,情 感傳達可以是冷漠、逃避、間接、不知怎麼表達的的;也可以是溫暖關懷、暢所欲言、分享 支持、關愛對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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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ent-Child Relations
愛(loving)、保護(protecting)、寬鬆、命令、拒絕(rejecting)、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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