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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本節根據相關文獻探討及本研究結果之主要發現與結論,研究者提出具體的 建議,以作為教育主管單位、學校單位、教師、家長及未來研究者進一步參考,

期待對推動課後照顧服務有所助益。

壹、

對教育主管單位的建議

一、建立獎勵制度,積極推動課後照顧服務,確保政策落實

根據本研究結果發現,彰化縣 95 學年度國民小學 174 所學校,實施課後照 顧的學校數只有 50 所,佔不到三成,未實施學校卻佔七成,仍有很大的努力空 間。建議教育主管單位應整體規劃推動課後照顧服務,提出全面性的課後照顧方 案,舉辦說明會或座談會,加強宣導,探討未開辦學校或曾經辦理因而停辦所面 臨的問題癥結所在,善盡監督課後照顧品質角色,瞭解此政策真正落實狀況及績 效。對表現績優的學校和個人給予記功、嘉獎的實質獎勵制度,積極鼓勵各國民 小學開辦課後照顧班,讓更多學童在課後可得到更妥善的照顧,真正落實國小課 後照顧服務之目的與福祉,達到教育部積極推動課後照顧政策的美意。

二、善用社會資源,鼓勵民間業者及非營利組織參與

根據本研究結果發現,彰化縣實施課後照顧服務都是由學校自行規劃辦理,利用 學校場地及資源設備,遴聘校內現職正式教師擔任。對於未開辦或曾經開辦又停 辦的學校,是否基於勞基法、師資福利、退休金或教師請假問題,或因教師工作 壓力、教師個人及家庭因素,或因學生安全有困擾,或因家長質疑及坊間補習班 關切,造成學校壓力(陳方儀,2001),無法實施辦課後照顧服務,政府在政策 上的規範為了著重開放原則,必須給予民間足夠的空間來經營,所以將監督的責 任交給學校單位達成(陳雅琴,1999)。建議教育主管單位在學校自行辦理有困 難時,召開課後照顧服務分區說明會,以考量師資需有合格教師証「師資品質」

的問題,委外合法立案之民間業者或採公辦民營方式,符合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 辦理課後照顧,提供一種既安全又有品質及一般家庭可負擔費用的課後照顧服 務,也是很重要的可行之道。或善用社會資源,長期與非營利性質之民間團體機 構合作,提供人力、物力、財力支援,免費教導低收、身障生、原住民、新住民 子女等弱勢學生的學習輔導,提升學生學習意願與學習態度。教育主管單位應定 期評鑑辦理課後照顧情形,成績優良者予獎勵,公開表揚熱心助學的相關單位。

貳、對學校的建議

一、觀摩績優學校,發展學校特色,提升課後照顧績效

根據本研究結果發現,彰化縣國民小學未實施課後照顧之學校卻超過七成,

有些兒童可能因為家庭的資源不足而被剝奪受照顧的權利,在教育部大力補助經 費及積極的推動下,基於社會正義原則,兒童受照顧的權利應被保障。建議已辦 理或未辦理的課後照顧服務之學校,校長應帶領學校團隊去參加相關研習或座談 會,觀摩績優學校示範教學或成果展示,從研習與觀摩中獲得創意和省思,見賢 思齊,累積他校辦理課後照顧績優經驗之分享與激盪,透過組織再造,增加內部

溝通管道,運用關懷、激勵等策略籌畫辦理,並設置親師生對話窗口,親師生關 係愈好,家長對課後照顧服務傾向愈滿意,學童對課後照顧班老師的支持度及對 同儕依附度看法愈正面,就有更多有需求的學童能在課後被安全的照顧。

二、積極解決課後照顧班教師遭遇到的困難,全面提升教師擔任意願

根據本研究結果發現,課後照顧班教師除了個別指導家庭作業寫作外,還需 規劃團康與體能才藝課程和生活照顧。對於來自不同班級或不同年級,學生異質 性高,程度不一,加上弱勢學生學習緩慢,行為偏差學生不聽課後照顧班教師輔 導與管教,教師處理瑣事多,心理壓力大。建議學校行政人員需設置一個對話窗 口,由專業人員負責每個月學生招收、學費點心費及鐘點費的統計收費、教師調 度、弱勢學生分散編班,若班級有身心障礙學生,應酌減班級人數,並得視身心 障礙學生照顧需要,以專班方式開辦,積極協助解決教師在帶班過程中所遭遇到 的困難,以全面提升教師擔任課後照顧班的意願,並提升課後照顧服務之績效。

三、配合學區家長上班,彈性延長課後照顧時間

根據本研究結果發現,彰化縣實施課後照顧之學校,為了顧及學生安全及配 合教師意願,在「16:00」全校統一放學的居多,延長到「17:30」之總班級數 超過九成六,而最晚照顧到在「18:00」結束。近年來由於雙薪家庭及弱勢家庭 日益增加,迫切有課後照顧的需求。黃薈樺(2004)發現課後托育時間可能影響 家長托育的選擇,家長希望工作與托育時間能夠配合。建議學校教育人員應體認 辦理課後照顧是延伸學校教育的一部份,服務學齡兒童及其家長視為理所當然,

儘量配合學區家長上班時間,因地制宜,彈性調整延長課後照顧時間,提供學童 安全環境與學業輔導,協助家長解決工作與教養兒童無法兼顧的困境,也是學校 行銷特色的未來趨勢。

參、對家長的建議

一、學校辦理課後照顧服務,教育品質較保障,家長可列為優先考量

學校課後照顧班教師八成四都是由校內現職合格教師擔任,一成三的代課教 師也都受過教育專業訓練且表現良好,透過教師專業的輔導及照顧,學生的進步 都看得到。而學校辦理課後照顧以師生安全及活動內容為優先考量,提供校內各 項設施及設備,降低成本;而坊間課後照顧未立案機構林立,教育品質良莠不齊,

安全環境、防火措施、師資多未達設置標準,監督品質不一,收費標準不是所有 家庭都可負擔(高淑玲,2005)。建議家長優先選擇學校課後照顧服務,師資優 良、活動空間大、與學校作息連結、學習連貫、節省家長接送時間、平價收費與 平等服務,教育品質較保障,讓孩子在課後繼續在學校享有較舒適、較優質的課 後學習環境。

二、父母雙方都應共同承擔學童課後的教育品質與生活照顧

根據本研究結果發現,課後照顧的親師溝通以母親(93.14%)為主體,父 親只佔(2.17%)的比率,可見父親投入照顧子女的的機率最低,學童教養的責 任顯然偏向由母親來承擔。然而養兒育女是父母的天職,孩子的童年只有一個,

親子關係是無法取代的,在孩子最需要父母陪伴他走過這一段時,放學後最需要 溫暖的家庭生活,年齡越小,越需要父母的呵護及關愛。建議父親必須負擔照顧 子女的責任,在兒童發育及成長教育過程中,盡量排除不必要的加班或應酬,準 時接孩子回家,父親對照顧角色的投入角色,有助於親子關係更密切,對孩子是 很有幫助的,父母雙方都應關懷子女生活作息,多瞭解子女課業學習的需求,共 同承擔學童放學後的生活安排與照顧品質,家長與學生的回饋與感謝,是學校辦 理課後照顧服務最大的鼓舞。

肆、對未來研究者的建議 一、擴大研究對象及研究範圍

本研究因研究者個人之時間及人力經濟等客觀因素之限制,僅針對彰化縣實 施課後照顧服務之 50 所公立國民小學 302 班教師為調查研究對象,在結果的推 論上有其限制。建議未來研究者可針對全國或不同縣市進行調查研究,納入學校 行政(經費、師資、課程、設備、等)、家長(需求、滿意度等)與學生(參與 意願、學習成效等)為研究對象,更可擴大到未實施課後照顧的主要原因是來自 學校(師資、行政管理等)、家長(需求、期望、看法等)與校外環境(學區安 親班林立等)因素,充分瞭解城鄉差對學校辦理課後照顧服務之成效與困境。

二、增加質性研究方法,深入探究研究對象的真實想法

本研究方法以問卷調查法進行量化研究,兼採開放性問題徵詢教師意見之資 料蒐集與彙整。對於量化方式蒐集資料及呈現研究結果,教師內心世界的真實想 法恐怕無法完全表達。因此,建議後續研究者若能持續探索,可增加質性抽樣訪 談、行動研究,更能深入探究各個學校實施課後照顧之執行情形或可能潛在的問 題,以期獲得更精確的研究結果。

課後照顧服務的成功關鍵在於匯集了寶貴的社會資源,發揮「幼吾幼以及人 之幼」的大愛價值觀。教育部為加強推動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之精神與內涵,

瞭解各縣市國民小學開辦規則與運作機制,2007 年積極辦理北、中、南、東分區 說明會及座談會,提供課後照顧服務辦理方式與經驗分享,並請開辦績優學校校 長及民間團體現身說明,提供學校與民間團體之溝通平台,相信各縣市國民小學 能逐年完成全面開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

參考文獻

壹、中文資料

Thomas、R.M.、莊稼嬰、汪欲先,(1998)。兒童發展心理學。台北:三民。

丁兆漪(1995)。職業婦女家庭結構、社會福利意識型態及兒童照顧需求之研究—

以台北市職業婦女為例。中國文化大學兒童福利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

台北市。

王文崇(2004)。民營兒童課後安親班之市場區隔與消費者行為研究-以高雄市 為例。一手大學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

王麗容(1992)。台北市婦女就業和兒童福利需求研究。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王麗容(1992)。台北市婦女就業和兒童福利需求研究。台北市政府社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