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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為了解決父母無法在子女放學後即時照顧的問題,坊間課後托育中心、民間 安親班、私立教育機構才藝班…如雨後春筍般應運而生。教育部為了促進兒童健 康成長、支持婦女婚育及使父母安心就業,大力補助經費及積極推動國民小學辦 理課後照顧服務,成為正規教學後的另一種教育型態。本章共分六節,第一節敘 述課後照顧之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論及研究目的;第三節提出待答問題;第 四節針對本研究使用的名詞加以釋義;第五節探討研究方法與步驟;第六節界定 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兒童的需求隨著時代的變遷不斷在調整。自 1980 年代鑰匙兒湧現以來(鄭 望崢,1988),產生許多兒童放學回家後,至家長下班前的這段期間即關在家裡,

沒有大人監督,沒有成人照顧的狀態。孩童因缺乏的父母關愛,往往放學後不想 回家,以至行為偏差,有些還慣性離家,陷入惡性循環,兒童與青少年問題因應 而生,帶來許多的社會與安全問題。鄭望崢 (1989)、陳嘉彌與李翠萍(2002)、

陳嘉彌(2005)指出,兒童在課後這段空窗時期常在外遊蕩、結交壞朋友、暴力犯 罪、遭綁架勒索,流連於網咖、電動遊樂店等容易發生衝突的場所,以致意外事 故頻傳,學童課後安全照顧成為刻不容緩的社會問題。

過去傳統的大家庭,年輕的父母在外工作,孩子一放學回家,隨時都有大人 陪伴成長,依賴上一代祖父母照顧下一代,三代同堂的功能給予孩子一個溫馨的 家庭環境。由於工業化和都市化的結果,市場就業機會呈現多元化,婦女就業重

心逐漸轉向服務業,對於傳統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分工功能,造成很大的衝擊,

形成相當高比例的雙薪家庭(呂慧珍,2005)。核心家庭的生態趨向小家庭制,

三代同堂家庭支持體系已逐漸不可期待,而雙薪家庭的父母因應家庭經濟的需 求,無法在未下班前親自照顧自己的子女,需要依賴家庭以外的成人或機構來協 助,共同分擔養育、教育子女的責任,父母為了讓孩子在放學後有著較為安全的 照料環境,課後照顧服務的需求成為教育機關最重視的課題。

由於經濟的繁榮與社會的進步帶來人民生活水準的提升,鄉村人口紛紛轉往 都市定居,愈來愈多的婦女加入了就業市場,且集中在 20-49 歲的育兒年齡(行 政院主計處,2004)。婦女參與勞動力市場的比例越增加,婦女在家庭地位與工 作能力就越提升。企業界在人力使用上追求以最小成本達到最大效益的彈性績 效,例如:延長員工下班時間,以責任制名義來要求員工把當日工作完成,家長 拼業績會影響無法準時下班去接孩子回家。有些婦女在週末或是夜間還必須加班 工作,更無法親自在家照顧孩子,這種情況的上班婦女必須有賴於配偶或是其他 家庭支持,如果支持系統不穩定,會造成孩子面臨放學後一段無人照顧的問題(王 文崇,2005;林璟斐,2005;陳嘉彌,2005)。家長對於開放時間彈性化、服務 多元化的安親班需求增加,兒童課後照顧因而蓬勃發展已形成時代的趨勢。

自女性獨立主義興起,社會價值觀的改變。根據內政部(2004)「臺閩地區 兒童生活狀況調查報告分析」發現在 3000 名的兒童中,「回家沒有大人照顧」的 兒童佔 3.14﹪,其中以 13.54﹪的單親家庭及 3.67﹪的核心家庭為多數。根據內 政部統計處(2006)的統計,15 歲以上人口各類婚姻狀態資料可看出離婚率逐年 攀升,去年離婚人口累計達 115 萬人,喪偶人口達 108 萬人,單親家庭戶數都創 歷年新高,而單親中年媽媽人數多達 23 萬餘人,有五成七由單親媽媽獨力扶養 子女,佔全體單親家庭戶數的三成六。此外,近三年來未滿 25 歲的年輕爸爸不 斷增加,去年即高達 14263 人,是近六年來的次高水準(國語日報,2007)。單

親家庭人力、物力、財力資源少,為了維持家庭經濟的平衡,弱勢家庭的父或母 需要外出從事長時間的工作,往往會面臨就業、住宅與缺乏照顧孩子的親職能力 等資源不足問題,要親自照顧子女幾乎是不可能的事,甚至將照顧責任丟給自己 的父母,造成更多隔代教養問題。面對單親家庭數量逐漸增多,再加上經濟、心 理、社會關係調適等諸多衍生的問題(郭靜晃,2000),亟待政府相關單位整體 因應對策,提出全面性的課後照顧方案,以減輕單親家庭的負擔,可見實施課後 照顧服務之重要性。

在一個沒有大人照顧的家庭環境裡,加上社會兒童福利政策缺乏整體規劃,

以及社會治安支持性功能不足等因素影響,兒童課後安全充斥著許多危機;為了 解決雙薪家庭及單親家庭的父母無法在子女放學後即時照顧的問題,坊間紛紛成 立許多教育補習機構,如課後托育中心、安親班、課輔班、才藝班,以因應家長 對課後照顧之需求(劉翠華,1990),這些現象顯現坊間課後照顧機構對於兒童 及家庭有逐漸取代家人照顧的趨勢,學童放學後的生活安排與照顧品質,成為家 長與學者專家所共同關注的議題。

研究者擔任國民小學教職工作多年,常關心兒童放學後是直接回到家中有大 人照料的幸運兒?還是回到無家庭互動功能且無大人照料的鑰匙兒?或到補習 班、才藝班繼續上課業輔導?或是留在學校接受課後照顧班老師照顧?為了解決 兒童在課後無人照顧的問題,2003 年教育部公布「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 務及人員資格標準」法規,並於 2006 年修正條文,開放各縣市依都市化的程度、

人口結構而自行辦理或委託辦理,積極鼓勵各國民小學開辦課後照顧班。研究者 想探討彰化縣國民小學實施課後照顧之學校現況,教師擔任的意願、學生活動內 容以及教師所遭遇到的困難,歸納出一些發現、結論與建議,作為國民小學辦理 課後照顧服務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