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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後照顧之類型、活動內容及優缺點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課後照顧之類型、活動內容及優缺點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取得了法源依據,經由教育機構單位有系統規劃、經費補

助以及適當的人員編制來執行服務的內容,透過定期評鑑與檢討,達成兒童課後 照顧服務的成效,本節將探討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類型及活動內容。

壹、課後照顧之類型

現在父母親在孩子放學後,為了解決兒童課後照顧問題,可自由選擇讓小孩 參加學校辦理的課後照顧或非由學校辦理的民營安親班等方式。李新民(2002)

指出政府對於課後托育服務的實際運作,採取鬆綁開放政策,除了鼓勵學校辦理 課後照顧外,還鼓勵民間業者開辦安親班,同時也開放民間慈善公益團體開辦社 區課後照顧,大量投入課後托育服務市場,以滿足各式各樣家長的需求。各縣市 多依其都市化程度、人口結構及政府施政重點,有不同服務型態(黃怡瑾,2000)。 李新民(2001);高淑玲(2005);馮燕(1997);黃薈樺(2004)等將課後照顧 服務的類型,依設置單位、辦理單位、照顧時間長短、兒童年齡及提供服務的環 境來區分,分述如下:

一、依設置單位辦理模式:

(一)以學校式為中心的模式

學校是社區中心所在,利用學校全部或部分設備、場地、師資、社區資源,

如教室、禮堂、餐廳、運動娛樂等設施,提供兒童課後照顧,可以彌補社區休閒 娛樂設施的不足,也可以使學校的資源相互支援(鄭望崢,1988)。王本源(1996)

則補充說明,在學校內辦理課後照顧服務,可善加利用教室、人力及場地等優勢,

改善學童的學習環境,增進學習效果,有其正面的功能存在。

1、學校自行辦理:由學校運用現有教師人力、資源設備,自行規劃辦理。

2、學校主辦,合法立案之民間機構或團體協辦:由學校負責課後照顧的招生 場地安排、收費與行政等事宜,協辦之民間機構或團體負責師資培訓與活動內容 之安排。

3、公辦民營:由學校遴選採用合法立案的民間機構或團體,利用學校配合提

供所需之設施與場地,並代表參與社區課後照顧學童之家長,與獲選單位訂定契 約,並設立專戶辦理經費之代收代付作業,而課程安排及師資運用則由獲選單位 處理。

(二)以社區式為中心的模式

為了讓社區不再有鑰匙兒,以社區式為中心的社區課後照顧系統,能讓低收 入戶、受父母忽視的弱勢家庭學童有其受教育機會均等的學習與成長場所。學童 下課後就近留在社區,由社區媽媽、學校教師或各類專長教師,一起為學童提供 不一樣的課程內容(彭婉如基金會,2003),給予學童生活照顧與課業輔導。

1、由社會福利中心、教會團體、社區服務機構等主辦的課後托育中心。

2、由私人企業團體、工廠、醫院等所主辦之附設課後托育中心,解決員工 對其子女課後照顧問題的擔憂,是該企業員工福利的一種。

3、由民營課後照顧中心托兒所或幼稚園兼辦的學童托育服務。例如民間公 益團體推行的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尤為盛名。

(三)以家庭為中心的模式

是指在家庭中提供學童課後所需的照顧,包含收費的保母和不收費的親友幫 忙,此方式適合孤苦無依、身心障礙等需要家庭生活氣氛的弱勢學童,讓兒童在 另外一個家庭領有托育證照,接受家庭教師進行課業輔導之個別化教學服務,滿 足缺乏溫暖的學童;更有家庭教師具備相關資格,如美勞、陶藝、音樂、電腦、

英語等特別專長才藝訓練課程,讓學童學得一技之長。

二、依辦理單位辦理模式:

(一)國民小學之課後照顧

依據 2006 年 9 月 20 日教育部修正的「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 員資格標準」第 5 條規定,本服務可細分為:

1、學校自行辦理:學校運用現有教師人力、資源設備,自行規劃辦理。

2、學校委託辦理:學校得將全部或一部委託立案之公、私立機構、法人或團 體辦理,應符合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其收費數額、活動內容、人員資格與 在職訓練計畫、編班方式、辦理時間、辦理場所、管理方案及相關必要事項,應 載明於招標文件。

(二)民間業者之課後照顧

政府採取自由主義的鬆綁開放政策,鼓勵民間業者如安親班、課輔班、才藝 班投入課後照顧服務市場,提供多元的服務內容,以滿足家長的多元選擇。根據 黃薈樺(2004)研究發現,在消費者意識抬頭的趨勢下,大多數家長仍選擇讓小 孩就讀民營安親班,家長對校外安親班的滿意度比學校課後照顧斑高,至目前為 止,民間辦理的課後照顧服務仍是市場的主流。

(三)慈善團體之課後照顧

包括社會福利機構、宗教團體、民間社團等所提供的課後照顧服務,例如彭 婉如文教基金會結合福利服務與婦女二度就業所的「社區課後照顧支持系統」,

培訓並輔導社區媽媽的專業能力,從福利社區化出發,由政府提供社區國小空 間,於下課後及寒暑假期間照顧需要托育的國小學童(李新民,2001)。此類托 育者服務方案成本低、零利潤,可能被視為「社會救濟」而產生「烙印」作用,

讓中產階級家庭裹足不前,以致此類公益團體所辦理的課後托育方案無法全面普 及(陳雅琴 1998)。

綜上分類,課後照顧服務除由學校自行辦理外,學校可委託營利事業之民間 業者財團法人、非營利事業之慈善團體,或以公辦民營方式藉著社區地利之便,

組織「社區課後照顧支持系統」,積極讓學童放學後有個安身之地,促進兒童健 康成長,家長安心就業。

貳、課後照顧之活動內容

有關課後照顧服務內容之適切性,Mayall(1996)指出,適當的遊戲空間與 活動設計、教導學童管理情緒等,可以增進學童的認知發展、情緒表達、動作技 能以及社會互動。Howes, C.Olenick,M.,& Der-Kiureghian(1987)研究課後托育對 孩童社會發展(social development )發現參與課後托育的孩童較常被同儕接受且 認定為朋友,課後托育有促進學童學習、認知、社會、情緒等健全發展的功能。

專家學者強調應從兒童發展的觀點來改善照顧的品質,滿足兒童身心發展的需 求,充實課外生活知識,亦能兼顧社會、情緒、心理、生理及認知等各方面的健 全發展,建立人際關係並獲得成功的經驗(馬祖琳、陳蓓薇、陳淑華、謝惠如、

蘇怡萍,2000)。學校規劃活動內容,應本多元活潑之原則,並兼顧家庭作業寫 作、團康與體能活動及生活照顧。本研究綜合李新民(2002)、邱定雄(2001)、 馬祖琳等人(2000)、黃怡瑾(2000)、馮燕(1997)、劉翠華(1990)、陳雅萍(2005)

對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活動內容歸納分述如下:

一、指導家庭作業寫作,提升兒童學習能力

國 內 受 到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推 動 的 影 響 , 各 校 積 極 發 展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school-based curriculum),學生除了傳統家庭作業抄寫、習作練習以外,還有多 樣性的學習單、多元評量、上網查詢資料、學習檔案,讓家長應接不暇。而開放 教科書一綱多本後,教材五花八門,家庭作業卻難倒了具有傳統評量經驗的家 長,只好委託課後照顧班教師協助作業完成;有些雙薪家庭、單親家庭沒有時間 和親子共學,有些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及外籍配偶家庭之家長沒有能力 教導孩子,教師可以依學家庭背景不同,學生作業難易程度,個別指導學童完成,

提升兒童帶著走的基本能力,代替父母解決教育問題。

二、創新團康活動,促進兒童健康成長

兒童年紀小,依賴性強,試想一個天真活潑的國小學童,從早上七點半到學 校上課,到下午四點鐘下課放學時,已經精疲力盡,此時課後最需要的是創新活 潑的教學內容,每個學校依據學區特性來發展學校特色,一校一技藝,一人一運 動,各項舞蹈、音樂、美術、書法、雙語、民俗體育、遊學課程等形形色色的創 新才藝課程教學,配合兒童個別需求的棋藝、心算、速讀、作文、資訊等獨自選 擇的團康活動,以促進兒童身心靈都健康。

三、多元活動課程,符合學生個別需求

課後照顧每班學生以 20 人為原則,發展小班教學精神,各校可依學生個別差 異、家長需求及教師專業能力,決定課後照顧班的服務內容。在體能訓練方面規 劃多元運動,諸如打籃球、羽毛球、游泳、空手道、跆拳道、直排輪、民俗體育 等形形色色的課程都可融入教學(李新民,2002)。由於城鄉間的差距,以國小 一年級為例,可聘請英語教師以英語教唱遊,學童在快樂中學習英語;或聘請社 區義工媽媽教勞作、製作童玩,讓學童在快樂中成長;聘請資訊教師教導學童如 何上網找資料,如何建立學習檔案等,符合學生個別需求以及家長期望,創新多 元的課程教學。

四、生活照顧與常規養成,學生作息有規律

課後照顧班教師應本著教育與照顧者的原則,負責放學後的學生安全接送、

使用午餐、午睡、下課自由活動時間的安全維護。對於適應不良的學童,利用機 會隨機教學,指導學生收拾書包,餐桌禮儀訓練、養成愛整潔、守秩序,生活作 息有規律的好習慣,培養其表達與溝通技巧,做好情緒管理等生活照顧。

五、提供安全無虞的活動空間,家長放心

國內都市化的居住環境,小孩子一放學回家就關在幾坪大的活動空間,遠離 自然生態。U.S.Department of Education(1999)指出下午 2-6 點是少年犯罪最多 的時段,學生放學後沒有家長照顧,也沒有適當的安置,如同暴露在危機中,強 暴、綁架、青少年幫派的招引、兒童模仿或屈服於團體壓力,以致青少年問題頻 傳。為了避免青少年的暴力事件日漸增多,兒童放學後即將安置在課後照顧機

國內都市化的居住環境,小孩子一放學回家就關在幾坪大的活動空間,遠離 自然生態。U.S.Department of Education(1999)指出下午 2-6 點是少年犯罪最多 的時段,學生放學後沒有家長照顧,也沒有適當的安置,如同暴露在危機中,強 暴、綁架、青少年幫派的招引、兒童模仿或屈服於團體壓力,以致青少年問題頻 傳。為了避免青少年的暴力事件日漸增多,兒童放學後即將安置在課後照顧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