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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潤書教授的看法,健全的待遇制度必須同時兼顧人民(納稅義務 人)、公務員及政府三方面的利益與立場,而各國對於公務人員待遇所 代表的意義分別有下列三種:(一)代表地位的高低和責任的輕重,目 的在於以薪給的高低區分權責大小。(二)代表工作量的多寡與技術的 困難程度。(三)用以維持生活,公務人員待遇的高低倍數差距之所以 不大,作用即為養家活口。以公務人員的角度言,待遇的支給除了可 以滿足基本的生存需要外,並兼具有財富、名望、社會地位等重大價 值事物的象徵,是激勵工作者提高生產力的外在誘因。

綜上,歸納出公務人員待遇制度的訂定原則有:(一)區分工作職 責的輕重和專業程度。(二)激勵工作士氣並鼓勵久任。(三)和民間 薪資水準相平衡。(四)運用績效給薪方式獎勵施政成效。(五)待遇 調整程度制度化。(六)公務人員自身參與。(七)以投資國家人才的 理念替代成本控制的觀念進行制度改造。

第二節 待遇制度的相關理論

多數學者從受雇者的角度看,認為待遇(薪資)是受雇者因為工 作而獲得之報酬。但是Milkovich & Newman(2002:1-7)卻嘗試從不 同對象的角度來探討待遇(薪資)所代表的不同意涵,就社會的觀點 看,待遇(薪資)某種程度代表著公平正義;就管理者而言,待遇(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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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可能代表著主要的成本花費及引導、激勵員工的手段。

「薪資」一詞,對於不同個人、企業和社會而言,常有不同的意 義。就個人而言「薪資」的實質意義係員工為維持物質生活所需,以 提供勞務來獲取財務性的報償,對企業組織而言,薪資是企業支付員 工提供勞務的報酬,具有工作價值與工作報酬之間的對價關係,不僅 是成本,也是爭取競爭優勢的利器。

對社會而言,薪資影響社會財富的分配,薪資的給付須與勞務相 等,代表社會交換是否公平的指標。由此可知,「薪資」一詞不再只是 單純做為員工生活依據或是企業的營運成本,是具有相當豐富的內 涵,有必要加以明確定義。

所謂「薪資」係指企業對於員工所提供勞動力的報償,許多學者 皆嘗試賦予薪資一個明確而完整的定義。Robbins(1978)與 Carrell &

Kuzmits(1986)將報酬(reward)分為內部報酬(intrinsic reward)與 外部報酬(extrinsic reward)兩類,Robbins 進一步指出所謂內部報酬 是指個人因參與工作所獲得的滿足感,而外部報酬則是組織給予員工 的有形獎勵,其中外部報酬依照性質可以區分為直接薪(directcom pensation)、間接薪資(in-direct compensation)及非財務性薪資

(nonfinancial compensation)三種。Carrell & Kuzmits 則明白指出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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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酬即為薪資。

Henderson(1979)雖將薪資區分為報酬系統(compensation reward system)與非報酬系統(noncompensation reward system)兩者,但其 內涵和前者之區分有異曲同工之處,報酬系統乃指企業以貨幣及各種 服務求償權的型態,將盈餘分配給員工,而非報酬系統是指企業給予 員工在精神、心理、身體上的任何福利活動。

Milkovich & Newman(1990)進一步闡釋直接薪資與間接薪資之 意涵,「直接薪資」包括底薪、加薪、資金、生活成本等,「間接薪資」

則含括有保健計劃、休假給付、福利與服務等。

至於國內學者黃英忠(1993)將薪資區分為基本給、津貼及獎金 三類。其中基本給包括年功給、職務給、職能給等,津貼包括物價津 貼、房租津貼、交通津貼、眷屬津貼、專案津貼、職務加給、地域加 給、加班費、誤餐費、危險津貼、超時津貼等,獎金則包括績效獎金、

工作獎金、年終獎金、全勤獎金、提案獎金、考績獎金等。諸承明(1995)

將薪資定義為雇主交付給員工直接性的、一般性的、財務性的工作報 酬,包括本薪、加班費、獎金、佣金、紅利及其他各種津貼等。

洪瑞聰、余坤東、梁金樹(1998)等學者則將薪資給予明確的定 義,其為雇主支付給員工一種直接的貨幣性報酬,包括本薪、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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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獎金紅利、佣金及各種津貼等,然而非直接支付、非財務性的福 利則不包括在薪資內。其將薪資定義侷限在直接性與貨幣性給予的實 質報酬,非貨幣性及間接的報酬則排除在薪資定義之外。

除了上述理論的探討外,在實務上為了有效界定薪資的合理範 疇,行政院主計處在辦理受雇員工調查與職業別薪資調查時,對於「薪 資」一詞有明確的定義,其認為薪資包含本薪、按月獎金或佣金、固 定津貼等經常性給與以及加班費、非按月獎金或佣金、其他津貼等非 經常性給與,然而,保險費、資遣費、福利基金提存以及其他福利支 出則排除在外。

隨著經濟學、管理學的相關理論的澎渤發展,待遇管理的相關論 述亦隨之發展,待遇理論的濫殤首開經濟學者Adam Smith 及他著名的

「國富論」(The Wealth of Nations,1776)。以下將藉由相關管理基礎 理論及其他可能影響待遇制度之相關理論分析,來探討待遇決定的內 涵,並據以建構本研究之概念架構。

一、 薪資管理理論

員工待遇中最主要的部分就是金錢包含基本薪資(Base Pay)、

固定津貼(Fixed Allowances)及獎金三個主要項目。Lawler(1994:

8)指出,組織為了吸引和留任員工,必須給付員工薪資;而組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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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要能生存,亦需考慮其財務的狀況。於是,在組織當中進行金錢的 取得、分配和運用,將成為非常重要的課題。加以金錢對許多人而言,

明顯的具有激勵效果;所以任何有關組織中激勵問題的討論,都必須 考慮如何運用金錢激勵員工。

在追求提高社會福利的前提之下,降低員工的實質工資率並不合 適,而應從提高員工的生產力著手。為了要提高員工的生產力,除了 從加強員工的教育訓練以及人事管理著手外,建立具有激勵效果的薪 資制度尤其要。薪資的分配對於員工的工作士氣影響甚大,故在制定 薪資報酬制度時,將員工的目標設定在追求較高的薪資報酬本身,或 是藉追求較高的薪資報酬以滿足較多的安全感、社會需求以及自尊,

薪資將產生激勵員工工作表現的效果。又因為薪資要能發揮安定員工 生活的功能。所以組織提供給員工的薪資要能夠滿足其日常生活的所 需,員工才願意為組織貢獻,薪資又可以維護員工的地位,故員工提 供組織的貢獻越大,為組織服務的時間越久,則應該給與較高的薪資 報酬。

至於主管人員則會因地位、立場與需要的不同,而與一般員工對 於待遇的看法有所差異。根據朱斯(M.J.Juniors,1976:353)的研 究,主管人員把待遇攞在影響員工士氣的十個因素中的第一位,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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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1.工作表現受到賞識;2.參與;3.關懷;4.工作安全)。另外根據 鎮天錫式(1969:471)的研究,待遇問題則列在影響士氣的十大因 素之首。公務人員認為,如果待遇水準提高,他們會更努力的工作,

會認為自己的社會地位提昇及更擁有尊嚴。(參考周瑞貞,2003:31)

(一) 待遇管理的意義與目標

羅業勤(1998)認為待遇管理是合理釐定、維持及發展待遇制 度的一種行政作業,其主要目的在決定員工待遇,激勵員工工作績 效,進而發揮人力應用的最大效益。而待遇管理的目標旨在建立待 遇策略,以延攬事業機構所需人才,維持可競性人力資源並激勵士 氣,進而完成組織目標。

張清滄(2002)認為,薪酬管理就是如何在勞雇雙方相互對立 而又相互依存的薪酬微妙關係中取得平衡點與共識。其主要目的,

在如何建立一套完善可行的薪酬制度,以激勵員工提高工作效率,

吸引優秀人才,並確保公司的競爭力。

而Milkovich(2002)所提待遇管理的基本決策理論架構(圖 2-1),可作為探待遇理意義與目標旳小結:要設計有效的待遇制 度,首先須瞭解各方面對待遇的埋解和對制度的要求,亦即待遇管 理就是為了成就效率、公平及合法等目標,在符合內部一致性、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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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競爭性、員工貢獻度及管理制度程序面等策略方針之指導下,透 過各個待遇管理技術來辦理。

圖 2-1 待 遇 管 理 的 基 本 決 策 理 論 資料來源:Milkovich & Newman, 2002:p.13.。

綜上,待遇管理的意義在於制定一套能配合組織目標的待遇策 略及制度,其主要目的在依據員工工作績效,即時給與具有激勵效 果的報酬,以協助組織徵才與留才,進而達成組織目標,協助組織 成長。

(二) 待遇管理的原則

1、公平合理原則-待遇制度必須符合組織內部外部的比較。

對內,須藉由「工作評價」訂定待遇的客觀標準。對外,

策略方針

內部一致性

外部競爭性

員工貢獻度

管理制度

管理技術

工作分析、工作說明、工作評價、內部工作結構

市場界定、薪資調查、薪資趨勢、薪資結構

年資基礎、績效基礎、功績方針、奬勵方案

計劃、預算、溝通、評估

策略目標

效率

 成果

 品質

 成本

 顧客及股東 公平

服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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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界定本身的定位,再參考同業或市場薪資標準。公平合 理的待遇制度,除可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增加企業營收、

降低營運成本,也可減少勞資爭議。而欲使待遇達到公平 合理之要求,應遵循下列作法:

(1)同工同酬-組織內擔任相同工作、完成相同任務或達到 相同績效者,應給與同一標準的待遇(薪資)。

(2)績效(貢獻)為重-為了合理調和勞資雙方立場的差異

(員工希望高待遇、雇主希望降低成本),應以員工績 效的優劣作為待遇高低的準則。

2、安全原則-組織除要能穩定支付員工待遇,且基本待遇亦

2、安全原則-組織除要能穩定支付員工待遇,且基本待遇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