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宜蘭工作室專業的「外部參與」
第二節 從「專業」到「地方」的參與轉譯與集體權力回歸
宜蘭工作室之所以可以與政權聯盟中展開參與式轉譯,其中重要的基礎就是 與地方社會/社區的參與累積。因此,本節通過回顧了以往政治介入與頭人政治 的社區發展形態,對比宜蘭工作室的專業介入差異;而工作室與地方參與的過程,
不僅透過知識的轉譯累積了專業的地方知識;更進一步透過集體行動權力責任賦 予,激發社區主體意識,讓社區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力從個人回歸於集體;從而也 回應了工作室專業公共性與地方公共性的相互轉譯,與多元參與地方社群的網絡 養成。
一、「政治介入」的社區發展
社區是一個地理範疇;每個個體日常生活的場域;更是社會基層自治的基本 單位,是微型政治生態的場域(徐震,1982)。但在臺灣的社會政經脈絡下,社 區公共事務長期「政治介入」被政治力量所掌控,一般的社區居民常則以「被動」
的狀態來面對。
首先,威權統治之下,一黨獨大的黨政勢力透過「恩庇侍從」的地方派系組 建「政治與派系、樁腳」聯盟,通過選舉利益的交換,長期掌控著社區地方事務。
隨著威權解嚴,1991 年頒布法令,將原有社區理事會陸續改組為「社區發展協 會」,雖然並非正式行政體系的一環,但卻是執行政府資源的社區組織。尤其是 1994 年後,社造政策的大力推行,中央每年編列大量經費預算支持社區發展,
但即便有經費預算,社區仍然需要依賴透過政治人脈、民意代表支持才能提交計 劃案。也正因為如此,一方面,民意代表等政治人物透過掌握具有「公共性」的 社區公共事務,來隱藏背後為獲得選票支持、佈樁的「利己動機」;透過「權力 與利益」共享拉攏地方社區頭人或擴建自身派系網絡,鞏固侍從關係。另一方面,
地方精英、頭人作為政治人物的侍從者和樁腳,替政治人物小恩小惠「買」居民 選票的同時,也強化了自身在社區網絡中的位置,互蒙其利。因此在傳統「政治 與派系、樁腳」的聯盟中,所謂社區公共事務只是他們「個人利益」的障眼轉換 中介,而社區意見也只是頭人意見。
以前都是靠民意代表,社區都是洗錢的工具,他寫計劃是錢進到社區,
可是社區根本沒有在運作啊,錢又回到他的口袋,他再拿這些錢去綁樁 腳啊,選舉的錢都是這樣繞的啊(受訪人:張永德)。
其次,掌握社區公共事務執行權力的「社區發展協會」也成為政治人物所關 注、介入、聯盟的目標。這也使得一個村內掌握權力的角色更為複雜,也常常出 現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村里長、傳統廟宇信眾勢力,分庭抗禮的局面。尤其是
社區理事長與村/里長,他們的之間的競合關係,往往影響著社區公共事務的推 展狀況。也由此不同「政治與派系、樁腳」聯盟之間的衝突矛盾,所產生的「社 區政治」歷來就是社區發展、社區公共事務推展的更深層的阻力。
臺灣有一個很怪的現象尌是一個村裡,至少有三個村長,第一個是用選 的「村長」有事務費可以領的政治職位,第二個是「社區發展協會理事 長」,社區理事長是沒有事務費可以領,但是現在政府做事情的窗口都 是在社區發展協會,所以社區發展協會要執行很多案子,但你要不做的 話也可以,掛個名字,反正有人過世了尌去燒燒香、打屁,有很多人也 會給你鼓掌;最後是臺灣有很多的廟孙,每個村落不管大跟小,至少有 一間以上的廟孙,廟孙裡面的「主任委員」,他有話語權,在那個位置 上都是多少有影響力的。一個村落,假設這三個角色能夠結合在一貣去 推動村落裡面的人文、建設、或照顧關懷,都可以很容易去促成,但是 萬一這三個人各自為政,互不相讓,那尌會變成個人去找他後面的支持 者,臺灣你做很好會被罵,做不好也會被罵,都「不做」的人反而大家 都不會罵他。(受訪者:陳聰文)。
更甚至,正如黃麗玲(1995)所言「社區總體營造一方面樂見於社區獲得更 多資源邁出更大的腳步加速社區工作;另一方面,資源的分配可能帶來更多張力,
磨蝕社區組織的自主性和草根性,成為國家收編社區的政策」。在社區營造政策 推行後期,2002 年中央將社造資源分派給 9 中央部會,提出多個社區輔導計劃;
2004 年「六星計畫」將社區資源分配給 12 個部會,由地方組織培訓協助社區自 我診斷與自行提案,希望以此賦予社區先發性權力。雖然地方組織懷有公民意識 的「現代公共性」,但在實際執行上依然是「地方頭人」和執行計畫案的「地方 組織」掌握社區權力;乃至,政治力量藉由「地方組織」執行社造培訓,或其他 社造計劃案時「政治介入」社區網絡;通過辦社區活動,政治人物借勢「關照」, 利用媒體曝光讓社區頭人倍感「進步、榮耀、尊重」;藉此拉近與社區基層選民 的距離,拉攏頭人發展「另類樁腳」。「縣有可能去動員社區,民進黨每次選舉,
就會請社區辦活動,並且在社區裡面培養社造員,這些就是要做社區的樁腳」(蔡 育軒、陳怡君、王業立,2007:122),從而從傳統的「政治與派系、樁腳」的聯 盟進一步發展出「政治與組織、樁腳」聯盟網絡,透過地方組織的「社造資源分 配」,發展樁腳的方式相較於傳統地方派系與樁腳利益交換的則更為「隱性」。從 而當村落中存在不同聯盟之時,某一個聯盟的快速發展更易引起原社區的分化。
宜蘭亦是在這套「政治介入」的邏輯下無可避免。雖然長期黨外執政,傳統 國民黨地方派系已逐漸勢微、鬆動(陳偉杰,2004)。但對於「政治與派系、樁 腳」的行事邏輯,並不會因為黨派差異而改變。民進黨的政治人物為了獲選,依 然會去拉攏和收編地方頭人、而地方頭人也主動尋覓民進黨政治勢力靠攏。同時,
在 1994 年社區總體營造政策推行後,宜蘭的民進黨政府文化統合,組成「政治 與精英」的政權聯盟;透過政治介入籌組的第三方組織的過程,將傳統「地方派
系」轉換「地方組織」。從而政治人物方便滲透地方組織籌辦的藝文活動,接觸 社區,發展另類樁腳或積累個人聲望與認同,並以此希望回應其自身的選票訴求。
從而形成形式更為隱性的「政治與組織、樁腳」的聯盟網絡。
縣政府在 2003 年左右開始推動社區營造員培訓,由「宜蘭社大」負責 執行。運用自主財源,縣政府希望自主、更大幅度推動社造。台灣由上 而下的社區營造政策,難免會有「收編」的效果,是中央和地方都存在 的現象,不是哪個政府或政黨的問題(受訪者:陳育貞)。
由此可以看出,威權解嚴後,政黨輪替。單純只仰賴過去的政黨「恩庇侍從」
結構,從事選舉競爭已不足矣;如何能有效運用政府經費補助的資源以發展更多 元的人際關係網絡,即成為他們爭取政治支持的重要手段(蔡育軒、陳怡君、王 業立,2007:125)。乃至「社區總體營造」實際執行時,不僅不能如它所宣導的
「通過社區居民積極參與地方公共事務,凝聚社區共識,而建構社區生命共同體」; 也無法動搖傳統派系、樁腳網絡的政治結構;反而使得「政治介入」資源分配的 利益交換過程,擁有了更為隱性「合理化」的支持;更令社區公共事務成為社區 政治的焦點。因此在以政治力量為主導的社區網絡生態下,無論是傳統的「政治 與派系、樁腳」聯盟,還是利用國家「社區營造」的資源發展出的「政治與組織、
樁腳」聯盟,表面上均是出於「公共性」,但實質上都是「利己動機」個人訴求。
社造資源與社區公共事務最終也難免成為互蒙其利的「個人利益」轉換中介,也 更是他們「權力鬥爭」的社區政治的場域。
圖 10 政治介入社區發展的權力關係分析圖 圖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二、專業介入地方的「參與式轉譯」
(一)以「人」為核心,關注議題的「專業介入」
普遍而言,臺灣社區長久以來都是政治介入的場域,但宜蘭工作室卻是以關 注「人」為核心,希望用參與的方式面對社區傳統矛盾的「專業介入」。
首先,宜蘭工作室與仰山文教基金會和宜蘭社區大學,同為宜蘭縣政府主要 推動社區營造的地方組織。但宜蘭工作室是以關注社區公共議題,為社區參與的 切入點,並且以空間的方式回應議題,但有議題就有衝突矛盾;換言之,工作室 的專業介入就是要面對議題,面對衝突矛盾。因此,介入的方式與目的不同,牽 扯的利益不同,能動員的社區深度與最終效果也均有差異;同時,仰山和社大雖 然有自身理想性,但體制內合理合法的身份,使它的進步性被局限在依賴政府資 源,缺乏政治反省能力;但宜蘭工作室的專業公共性與在地參與基礎,使它與政 權聯盟,既介入其中又抽離其外,因而「專業介入」具有非政治的自主性。
其次,一般的社造團隊或空間專業者在執行社區計劃案時,不僅會有經濟理 性與效率理性的考量,同時受到政府經費多寡、合約約束、行政程序等結構限制。
但對於宜蘭工作室而言,「參與」本身就是內蘊的專業實踐價值理念,任何事情 只要接觸到人,就必須參與;無論是否有支持,都會以此實踐。因此工作室的專 業介入並不會受到「政策」、「經費」與「政府績效」的限制,甚至以義務的方式 關注社區事務。
最後,宜蘭工作室與其他空間專業者雖然都以空間議題介入社區,但通常空 間專業者會以空間生產的「結果」作為參與的目的,而宜蘭工作室關注的則是參
最後,宜蘭工作室與其他空間專業者雖然都以空間議題介入社區,但通常空 間專業者會以空間生產的「結果」作為參與的目的,而宜蘭工作室關注的則是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