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四書大全》諸儒對朱熹格物、致知說解的運用…135
第三節 心性工夫與格物、致知的諸儒理解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第三節 心性工夫與格物、致知的諸儒理解
朱熹〈格物補傳〉中亦涉及心性論的概念,故《四書大全》裡的《孟子》
和《中庸》,諸儒之說對格物、致知的運用,集中在心性工夫的討論上。朱熹 在理、氣不離不雜的基礎上詮解人的心性關係,是以聖人與凡人本具相同之 性,但因氣稟的差異而有聖人、凡人的不同境界,其曰:
人之所以生,理與氣合而已。天理固浩浩不窮,然非是氣,則雖有是 理而無所湊泊。故必二氣交感,凝結生聚,然後是理有所附著。凡人 之能言語動作,思慮營為,皆氣也而理存焉,故發而為孝、弟、忠、
信、仁、義、禮、智,皆理也。然而二氣五行,交感萬變,故人、物 之生,有精粗之不同。自一氣而言之,則人、物皆受是氣而生;自精 粗而言,則人得其氣之正且通者,物得其氣之偏且塞者。惟人得其正,
故是理通而無所塞;物得其偏,故是理塞而無所知。……然就人之所 稟而言,又有昏明清濁之異。故上知生知之資,是氣清明純粹,而無 一毫昏濁,所以生知安行,不待學而能,如堯、舜是也。其次則亞於 生知,必學而後知,必行而後至。又其次者,資稟既偏,又有所蔽,
須是痛加工夫,「人一己百,人十己千」,然後方能及亞於生知者。及 進而不已,則成功一也。(僩)46
此段文字為朱熹對理、氣不離不雜的詮解,所謂不離,便是「理與氣合」的 樣態;所謂不雜,則強調萬物雖皆具太極之理,但在二氣交感的脈絡下,萬 物與人便有得其氣之正、偏的不同 47,故曰「人得其氣之正且通者,物得其
46 (宋)黎靖德編:〈性理一〉,《朱子語類》,第 1 冊,卷 4,「人物之性氣質之性」,
頁 65-66。
47 相似的概念,如《朱子語類》亦曰:「人、物之性,有所謂同者,又有所謂異者。知其所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氣之偏且塞者。」而在人之中,聖人又得其氣清而明,凡人得其氣濁而昏,
故以此來分判聖人與凡人的不同境界,於是聖人與凡人在現實中的心體發用,
亦有所差異,故朱熹於《大學或問》曰:
人之所以為學,心與理而已矣。心雖主乎一身,而其體之虛靈,足以 管乎天下之理;理雖散在萬物,而其用之微妙,實不外乎一人之心,
初不可以內外精粗而論也。然或不知此心之靈,而無以存之,則昏昧 雜擾,而無以窮眾理之妙。不知眾理之妙,而無以窮之,則偏狹固滯,
而無以盡此心之全。此其理勢之相須,蓋亦有必然者。是以聖人設教,
使人默識此心之靈,而存之於端莊靜一之中,以為窮理之本,使人知 有眾理之妙,而窮之於學問思辯之際,以致盡心之功。48
聖人與凡人雖具有共同的性理,但在氣稟互異的情況下,聖人的心體發用可 以全性,凡人則未能,故朱熹認為聖人為教的目的,便是「使人默識此心之 靈,而存之於端莊靜一之中,以為窮理之本,使人知有眾理之妙,而窮之於 學問思辯之際,以致盡心之功。」因此,格物、致知的工夫,便成為復其性 的首要工夫。
於是,諸儒便順著朱熹的心性論概念,結合格物、致知的工夫,詮解《孟 子》和《中庸》裡的心性思想。如在《孟子.盡心上》「盡其心」章「盡其心 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一句,
纂修儒臣置入陳埴的說解,其曰:
以同,又知其所以異,然後可以論性矣。夫太極動而二氣形,二氣形而萬化生。人與物俱 本乎此,則是其所謂同者;而二氣五行,絪縕交感,萬變不齊,則是其所謂異者。同者,
其理也;異者,其氣也。必得是理,而後有以為人、物之性,則其所謂同然者,固不得而 異也;必得是氣,而後有以為人、物之形,則所謂異者,亦不得而同也。」(宋)黎靖德 編:〈性理一〉,《朱子語類》,第 1 冊,卷 4,「人物之性氣質之性」,頁 59。
48 (宋)朱熹撰、黃珅校點:《大學或問》,下,《四書或問》,收入朱傑人、嚴佐之、劉永翔 等編,《朱子全書》,第 6 冊,頁 528。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潛室陳氏(陳埴)曰:「知性,即窮理,格物之學,是工夫最先者。盡 心,即《大學》知至境界。存心,即誠意、正心之謂。養性,在其中 矣,非存心外別有所謂養性工夫,故養性在存心下。」49
孟子言先盡心後知性,但陳埴卻言先知性後盡心,二者順序顛倒,其所代表 的意義也就不同。孟子直接心體朗現,藉由心體朗現以彰顯上天賦予我的善 性,而陳埴則是順著朱熹的心性論概念,強調格物、致知的優先性。朱熹在 此章「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一句注曰:
心者,人之神明,所以具眾理而應萬事者也。性則心之所具之理,而 天又理之所從以出者也。人有是心,莫非全體,然不窮理,則有所蔽 而無以盡乎此心之量。故能極其心之全體而無不盡者,必其能窮夫理 而無不知者也。既知其理,則其所從出。亦不外是矣。以《大學》之 序言之,知性則物格之謂,盡心則知至之謂也。50
由於人之心體受氣稟作用而對性體有所蒙蔽,因此朱熹認為必須先知性然後 才能盡心 51,而知性必須結合《大學》格物、致知的工夫 52,故曰「知性則
49 (明)胡廣等纂修,〈盡心上〉,《孟子集注大全》,卷 13,《四書大全》,景印文淵閣
《四庫全書》本,第 205 冊,頁 807。
50 (宋)朱熹:〈盡心上〉,《孟子集注》,卷 13,《四書章句集注》,頁 349。
51 劉述先指出:「孟子的思路是仁義內在,性由心顯。惻隱之心的推擴,沛然莫之能禦,盡 心則所以知性,而知性則所以知天。但在朱子的思想中,性即理,故必倒轉過來說盡其心 者由知其性也,工夫乃落實在格物窮理之上,盡心本身失卻其獨立意義。」劉述先:〈朱 子思想之心性情三分架局〉,《朱子哲學思想的發展與完成》(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82 年),頁 249。
52 相同的看法,亦可見得《朱子語類》曰:「盡其心者,由知其性也。先知得性之理,然後 明得此心。知性猶物格,盡心猶知至。(德明)」(宋)黎靖德編:〈孟子十〉,《朱子語類》, 第 4 冊,卷 60,「盡心上」,頁 1422。《朱子語類》又曰:「知性,然後能盡心。先知,然 後能盡;未有先盡而後方能知者。蓋先知得,然後見得盡。(節)」(宋)黎靖德編:〈孟子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物格之謂,盡心則知至之謂。」陳埴有見於此,便順著朱熹的說解,強調《大 學》格物、致知的工夫在其間的重要性,因而稱「知性,即窮理,格物之學,
是工夫最先者」。
以人之心體有所蒙蔽,無法直接體現心體中的性理,於是必須要有格物、
致知的工夫,這樣的概念詮解亦出現於《孟子.公孫丑上》「不動心」章和「不 忍人之心」章兩處。在《孟子.公孫丑上》「不動心」章「何謂知言」一處,
朱注「程子曰:『心通乎道,然後能辨是非,如持權衡以較輕重,孟子所謂知 言是也。』」之下,纂修儒臣置入饒魯的說解曰:
雙峰饒氏(饒魯)曰:「知言當如何用功?程子『心通乎道』之說,便 是發明知言之要,亦須格物上做來,道便是箇權衡。」53
孟子認為知言所根據的道,必藏在於心體之中,故曰「不得於心,勿求於氣,
可;不得於言,勿求於心,不可。」54程頤有見於此,故詮解曰「心通乎道,
然後能辨是非」,朱熹又注曰:「非心通於道,而無疑於天下之理,其孰能之?
彼告子者,不得於言而不肯求之於心。」55只是程頤、朱熹對於心體發用的認 知和孟子不同,因此饒魯既然順著程頤、朱熹的詮解,就必須加上格物的工 夫,如此才能心通乎道,才能有知言的境界。
而在《孟子.公孫丑上》「不忍人之心」章「凡有四端於我者,知皆擴而 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達。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 以事父母」一處,朱注「此章所論人之性情,心之體用,本然全具,而各有 條理如此。學者於此,反求默識而擴充之,則天之所以與我者,可以無不盡 矣」之下,纂修儒臣置入輔廣的說解,其曰:
十〉,《朱子語類》,第 4 冊,卷 60,「盡心上」,頁 1423。
53 (明)胡廣等纂修,〈公孫丑上〉,《孟子集注大全》,卷 3,《四書大全》,景印文淵 閣《四庫全書》本,第 205 冊,頁 593。
54 (宋)朱熹:〈公孫丑上〉,《孟子集注》,卷 3,《四書章句集注》,頁 230。
55 (宋)朱熹:〈公孫丑上〉,《孟子集注》,卷 3,《四書章句集注》,頁 233。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慶源輔氏(輔廣)曰:「《集註》『反求默識』者,格物、致知,窮理之 事也。『擴充之』者,誠意、正心,力行之事也。既能窮理,又能力行,
則天之所以與我仁、義、禮、智之性,可以各各充滿其量而無遺憾矣。」
56
對於孟子言四端之性根源於心的說解,朱熹認為「反求默識而擴充之,則天 之所以與我者,可以無不盡矣。」朱熹所言的是四端之性體,並非指氣稟的 心體,因而「反求默識」的概念,亦非直接由心體發用來承接,而是須有格 物、致知的工夫以明四端之性。輔廣順著朱熹的說解脈絡,認為「反求默識」
便是格物、致知的工夫,唯有如此才能確保接下來的「擴充之」是具理的心 體發用。
由此看來,諸儒順著朱熹心性論的說解,強調格物、致知的工夫在心性 工夫上的優先性和重要性,此外諸儒亦結合《中庸》的工夫而論,如在《中 庸.第 20 章》「哀公問政」章「反諸身不誠,不順乎親矣;誠身有道:不明 乎善,不誠乎身矣。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誠者不勉而中,
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一段,纂修儒 臣置入胡炳文、許謙、陳淳的說解:
雲峰胡氏(胡炳文)曰:「誠身是包《大學》誠意、正心、修身而言,
心是所存,意是所發,故《章句》釋誠身,必兼所存、所發言之。上 文曰『知天』,而此曰『明善』,善即天命之性,天命無有不善,學者 當知夫至善之所在,是即《大學》所謂格物、致知也。」57
56 (明)胡廣等纂修,〈公孫丑上〉,《孟子集注大全》,卷 3,《四書大全》,景印文淵 閣《四庫全書》本,第 205 冊,頁 605。
57 (明)胡廣等纂修,〈第 20 章〉,《中庸章句大全》,下,《四書大全》,景印文淵閣
《四庫全書》本,第 205 冊,頁 919。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東陽許氏(許謙)曰:「擇善,然後可以明善。擇者,謂致察事物之理。
東陽許氏(許謙)曰:「擇善,然後可以明善。擇者,謂致察事物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