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四書大全》尊朱的編排與詮解──以《四書章句集注》

第二節 《論語》、《中庸》之朱注定本文字爭議

立 政 治 大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第二節 《論語》、《中庸》之朱注定本文字爭議

倪士毅《四書輯釋》雖合《四書發明》、《四書通》二書,但仍以《四書 發明》的說解為依據,因此對於陳櫟和胡炳文在《四書章句集注》朱注定本 文字認定的爭議上,則採取陳櫟所認定的朱注文字。《四書大全》以《四書輯 釋》為底本,雖在全書的編排體例有所調整,但在朱注文字方面,則是直接 抄錄《四書輯釋》中的朱注文字,並未加以細究考訂,然後再抄錄原先陳櫟、

倪士毅的說解,加上胡炳文《四書通》的說解,一齊置入朱注文字之中。由 此看來,纂修儒臣只是在架構上以朱注文字在前,陳櫟、倪士毅與胡炳文的 說解在後的排序方式處理,並不從說解的內容上進一步探究彼此的差異以及 對朱注定本文字的判定。但《四書大全》一書又有意推尊程、朱之學,於是 在《四書章句集注》朱注定本文字的爭議上,纂修儒臣如此安排,反而讓此 議題更加模糊,無法有效達到推尊朱注文字的目的。

朱熹生前不斷修訂《四書章句集注》24,同時坊間所流傳的《四書章句集 注》版本亦為多種,不過當時的儒者並未意識到眾多版本的朱注文字,可能 會產生對朱熹學說有不同理解的差異,進而導致對朱熹最終說解的判定。直 到元代胡炳文與陳櫟將之顯題化後,儒者才開始思索《四書章句集注》定本 文字確實不只是文字上的差異,更涉及對朱熹解經思維的掌握,一直到清末,

這場朱注定本文字的爭議仍然未有解決。雖然《四書》中的四本書皆有朱注 文字的差異,不過在這一系列的爭論裡,對於《孟子》一書皆認定只是「傳 寫之誤」25的抄寫情形,並不涉及對朱熹學說的不同理解,因此有關朱注定本

24 錢穆表示:「蓋從編集諸家《精義》,至其自出手眼,別闢途徑,草為《集注》,以確然成 為一家言者,事在五十歲以前。而此下十年來,又不斷有進步,不斷有改定……然朱子於 六十一歲後,《四書》工作,仍自不斷有改進,此尤不可不知。」錢穆:〈朱子之四書學〉

《朱子新學案》,第 4 冊,《錢賓四先生全集》(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8 年),第 14 冊,頁 229。

25 這一系列的爭論中,到了清末吳英、吳志忠父子,再度針對「定本」而發諸議論,其中對

‧ 國

立 政 治 大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文字的爭議,其焦點皆在《大學》、《中庸》和《論語》這三本書上。《四書大 全》雖一併收入陳櫟、倪士毅與胡炳文對此爭議的說解,不過這些說解的理 解都必須回到他們各自所認定的朱注定本文字上,但《四書大全》只抄錄《四 書輯釋》的朱注文字,並未加上《四書通》的朱注文字,因此纂修儒臣雖置 入陳櫟、倪士毅與胡炳文的說解,但卻無法在《四書大全》裡有效解決這場 爭論,於是必須回到《四書通》26、《四書輯釋》二書裡,釐清各自對朱注文 字的理解與認定。

陳櫟、倪士毅與胡炳文對於《四書章句集注》朱注定本文字的爭論,一 開始只是各自所根據的朱注文字版本有所不同,但也都認定自己所根據的版 本才是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的最終說解,於是加以詮解,開啟朱注定本文 字的討論。日本學者佐野公治從版本入手,找出當時所流行兩個的朱注文字 版本,其曰:

但是宋代淳祐年間的刊本及當時興國軍治下所出版的興國本,其間雖 有數處的差別,但比諸舊本,其差別則小多了,又從門人弟子、後學 的言論來看,都是與晚年絕筆本很接近的文本。27

使用淳祐本同系統本的註釋書,在宋代有真德秀《四書集編》、趙順孫

於《孟子》朱注文字的異同,採取「傳寫之誤」的態度,如吳英〈四書章句附考序〉言:

「傳寫而異,如《論語》『衛大夫公孫拔』,誤為『公孫枝』;《孟子》『自武丁至紂凡九 世』,誤為『七世』之類耳。」(清)吳英:〈四書章句附考序〉,收入(宋)朱熹:《四 書章句集注》,頁 379。(清)吳英、吳志忠父子據多種古本和宋元人之疏釋本校定,刊 刻於清嘉慶十六年(1811),北京中華書局據此本出版,並保留吳英所撰之〈四書章句附 考序〉〈四書章句集注定本辨〉二文,有助於釐清《四書章句集注》定本爭議,故為本文 徵引之版本。

26 《四書通》二十六卷本現存於《通志堂經解》《四庫全書》《四庫全書薈要》叢書中,唯

《四庫全書》本缺少〈論語朱子集註序說〉〈孟子朱子集註序說〉二篇,故研究時以《通 志堂經解》、《四庫全書薈要》影印本較佳,本文以《通志堂經解》本為徵引書目。

27 (日)佐野公治撰、張文朝譯:〈《四書》註釋書的歷史〉,收入林慶彰主編:《經學研 究論叢》(臺北:臺灣學生書局,2001 年),第 9 輯,頁 235。

‧ 國

立 政 治 大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四書纂疏》、元代有金履祥《論語集註考證》、胡炳文《四書通》。……

依據興國本的註釋書在宋代有祝洙《四書附錄》、在元代有陳櫟《四書 發明》、倪士毅《四書輯釋(大成)》等。28

透過版本的比較,佐野公治認為這場朱注定本文字的爭論,其實就是宋末「淳 祐本」與「興國本」的差異,其中胡炳文所根據的是淳祐本,而陳櫟、倪士 毅所根據的是興國本。不過,這些朱注文字的版本已無法找到更精確的朱注 文字來源,從而判定朱注文字的先後順序,因此也只能看出朱注文字確實有 所差異,但皆讓論者無法從版本上判定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的最終定本為 何。29

雖然佐野公治認為祝洙、陳櫟、倪士毅所根據的朱注文字版本是興國本,

但檢核倪士毅《四書輯釋》一書的記載,便能看出陳櫟和倪士毅所根據的朱 注文字版本,其實是祝洙《四書附錄》本而非興國本。興國本,就是朱熹之 嫡孫朱鑑刊於興國軍的《四書》元本:

諸本皆作「欲其一於善而無自欺也」,惟祝氏(祝洙)《附錄》本,文公 之適孫鑑書其卷端云:「《四書》元本,則以鑑(朱鑑)向得先公晚年絕 筆所更定而刊之興國者為據。」此本獨作「必自慊而無自欺」,可見絕

28 (日)佐野公治撰、張文朝譯:〈《四書》註釋書的歷史〉,收入林慶彰主編:《經學研 究論叢》,第 9 輯,頁 235。

29 (日)佐野公治表示:「從以上來說,(一)淳祐系統本雖然有點優勢,但是包括(二)(三)

整體性來說的話,便無法定出淳祐系統本還是興國本就是絕筆定本。」因此,佐野公治認 為無法確定哪個版本才是最後定本。(日)佐野公治撰、張文朝譯:〈《四書》註釋書的歷 史〉,收入林慶彰主編:《經學研究論叢》,第 9 輯,頁 240。黃彰健亦曰:「《集注》係朱子 所親定,要就信《祝》本,要就信《通解》本(《儀禮經傳通解》,是不能像金履祥、景星 一樣,有些地方信《祝》本,有些地方又不信《祝》本。」黃彰健個人主張必須把《四書》

的四本書合觀,不能各本分別認定,因此亦無法確定朱熹的最後定本為何。黃彰健:〈論 四書章句集注定本〉,收入《中研院歷史語言所集刊論文類編》(文獻考訂編)(北京:中 華書局,2009 年),第 2 冊,頁 514。

‧ 國

立 政 治 大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筆所更定,乃改此三字也。30

在《大學.經一章》「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 在格物」一段,朱注「誠,實也。意者,心之所發也。實其心之所發,欲其 必自慊而無自欺也」一段下,陳櫟認為祝氏本的朱注文字是朱熹的最終說解 版本。而祝氏本(祝洙《四書附錄》本)與《四書》元本(興國本)在此處 的朱注文字,皆作「必自慊」而非「一於善」,其他諸本則反之。

倪士毅《四書輯釋》是以陳櫟《四書發明》為底本,因而倪氏本(倪士 毅《四書輯釋》本)的朱注文字與陳氏本(陳櫟《四書發明》本)相同,而 陳氏本又承自祝氏本,於是這三本《四書》著作,在朱注文字上皆屬於同一 個版本來源。在《四書輯釋》中,亦多處保留其間的脈絡關係,除上引《大 學.經一章》「必自慊」的朱注文字之外,又如在《論語.為政》「為政以德」

章,倪氏本之朱注文字為「德,之為言得也,行道而有得於心也」,倪士毅曰:

祝氏《附錄》本如此,他本作「得於心而不失也」。31

由此可知,陳氏本、倪氏本、祝氏本皆為同一個朱注文字版本。但祝氏本與

《四書》元本的朱注文字是否相同,從陳櫟的說解中,可以看出祝氏本與《四 書》元本的朱注文字,並非屬於同一個朱注文字版本。在《中庸.首章》「天 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一句,倪氏本朱注文字作「蓋人知己 之有性,而不知其出於天;知事之有道,而不知其由於性;知聖人之有教,

而不知其因吾之所固有者裁之也。故子思於此首發明之,而董子所謂道之大 原出於天,亦此意也」,陳櫟表示:

30 (元)倪士毅輯釋、程復心章圖、王元善通考:〈經一章〉《大學朱子章句》,《四書輯 釋》,《續修四庫全書》(影印北京圖書館藏明初刻本,經部,四書類,上海:上海古籍 出版社,2002 年),第 160 冊,頁 3。

31 (元)倪士毅輯釋、程復心章圖、王元善通考:〈為政〉《論語朱子集註》,卷 1,《四 書輯釋》,《續修四庫全書》,第 160 冊,頁 166。

‧ 國

立 政 治 大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元本云:「蓋人之所以為人,道之所以為道,聖人之所以為教,原其所 自,無一不本於天而備於我。學者知之,則其於學知所用力,而自不 能已矣。故子思於此首發明之,讀者所宜深體而默識也。」今以後來 本校之,……他本多依元本,惟祝氏《附錄》從定本耳。……元本含 蓄未盡,至定本則盡發子思之意,無復餘蘊,故今一遵定本云。32

又於《中庸.首章》「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一句,倪氏本 朱注文字作「若其可離,則豈率性之謂哉!」陳櫟又曰:

元本作「則為外物而非道矣」。先師(陳櫟)曰:「兩句宜兼存之。云:

『若可離,則為外物而非道矣,豈率性之謂哉!』如此尤為明備。」

33

陳櫟在《中庸》這兩處的說解,都表明祝氏本與《四書》元本的朱注文字並 不相同,而陳櫟認為祝氏本的朱注文字同於朱熹最終說解的定本文字,故曰

「惟祝氏《附錄》從定本耳」。由此可見,祝氏本與《四書》元本在《大學》

「惟祝氏《附錄》從定本耳」。由此可見,祝氏本與《四書》元本在《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