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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性別平等教育的意涵和發展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共分為四節,先對性別平等教育的意義與歷史做探討,再者,進一步 談論特殊教育學生性別平等教育的重要性,並從文獻了解特殊教育教師實施性 別平等教育的情況,最後探討後設分析技術的方法論。

第一節 性別平等教育的意涵和發展

性別平等教育為教育面多元的展現,歧視的消除,平等的實踐,是國內重 要的教育政策。本章針對其進行討論。

一、 性別平等教育的意涵 (一) 性別的意涵

「性」是生物學上的意義,指得是男女分組,也就是指一個人是出生為男 性或出生為女性,因此又被稱為「生物性別」,而「性別」則是指社會和文化 上的男女之別,是社會文化建構出來的分別與區隔,因此又被稱為「文化性別」

(游美惠,2001;Williams & Best,1990),洪萬生(2003)就指出相對於側重生 物學意義的「性」來說,「性別」算是社會學的專門術語。因此我們可以說「性」

為先天的生物性別,「性別」則為後天所形成的社會性別,如果一個男孩子從 小被當成女孩子來撫養,那麼他的生物性別雖然是男性,但是心理卻認同女性 才為其真正的性別,而且表現出來的行為特質也趨向女性化,則他的文化性別 就應該被視為女性。社會中大多數的人生物與文化性別一致,但是還是有一群 人在兩者之間呈現不相同的性向表現(晏涵文,2004)。

(二) 性別平等的意涵

所謂平等,指得是不分階級,一律同等對待(趙錫如,1987),因此我們可 以知道,所謂性別平等指得是性別不分階級,應該一律同等對待。針對性別平 等的概念,國內外的學者提出了許多的看法,國外學者Linn和Perterson(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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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性別平等是在尋求不同性別在社會及個人的成就、經濟上報酬的平等,

Bitters和Foxwell(1993)指出性別平等是讓兩性能擺脫刻板性別角色,

Voorhees(1994)則指出性別平等是對待不同性別的人給予相同的尊重,國內學 者蘇芊玲(1998)也提出所謂的性別平等至少具有兩層意義,一方面用生物學的 觀點來論斷或誇大的謬誤須予以闢除,二方面要檢視由後天文化所造成的性別 不平等,探究其成因、居心及造成的傷害,然後加以匡正及重建;莊明貞(1999) 指出性別平等的意義是指「能在性別的基礎上免於歧視,而獲有教育機會的均 等。」陳金定(2004)則指出「性別平等」之意涵為:1.承認每個人具有表現不 同性別行為的潛能、2.允許多元性別的存在與尊重每個人的自由選擇、3.提高 適應環境的能力、4.擴展生活層面、5.每個人須為自己的生命負更多的責任、

6.提升不同性別間良性競爭、互助與互動的機會、7.體驗「全人」的完整感與 提升兩性關係。

綜合以上,我們可以知道人有天生性別的差異,所謂性別平等應該包含以 下幾項特點:

1.體會到不同性別在生理、心理與社會層面的異同。

2.跳脫刻板印象。

3.檢視社會文化潛在的性別歧視與迷思。

4.培養各種性別相互尊重的態度。

5.各種性別接受到相同對待。

6.建立各種性別都能夠適性發展的社會。

(三) 性別平等教育的意涵

性別平等教育的意涵,根據我國《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指得是「以 教育方式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在國內國民中小學九年 一貫課程綱要中,也對性別平等教育(gender equity education)提出解釋,

內容為:「性別(gender),其意為由生理的性衍生的差異,包括社會制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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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ers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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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為主旨的婦女團體,其中與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性最大的即是《婦女新知》雜 誌社。

1982年《婦女新知》雜誌創辦,該雜誌以「喚醒婦女、支援婦女,建立平 等和諧的兩性社會」為宗旨,一方面介紹西方的女性主義思想,另一方面針對 臺灣社會的婦女問題發言,如「墮胎合法化」、「夫妻財產制的不公平」、「性 騷擾的普遍現象」、「家庭主婦的社會參與」、「男女平等對話」等問題,積 極推行臺灣的女權運動。

到了1988年,婦女新知基金會提出「中小學教材兩性觀全面檢視」活動,

並呼籲「落實兩性平等教育」,同時也出版《兩性平等教育手冊》,為國內性 別平等教育的先驅;之後1996年,婦女新知基金會隨著當時的教改政策而向行 政院教改會提出改進教科書、培育師資、設立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增加婦女 參與決策、設立婦女研究學程五項要求。

(二) 立法期

在1996年婦女新知基金會提出建議的同年,社會上因為發生了著名的彭婉 如命案事件,加速了社會對於兩性議題的重視,當年即通過了《性侵害犯罪防 治法》,其中明確規定中小學必須有兩性平等教育課程,算是性別平等教育最 初步的法源。

1997年,教育部為因應《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在訓委會下成立了「兩性 平等教育委員會」,負責推廣性侵害防治事宜,並將性別平等教育列為全國教 改政策,並頒布「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要點」及「中小學性侵害防治實 施原則及課程綱要」,規定中小學每學年至少實施四小時以上性侵害防治課 程。

到了1998年,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成立兩性平等教育課程與教材發展小組,

發展適合不同年齡層學生的教材。同年教育部也公佈了「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 貫課程總綱要」,決議將資訊、環境、性別、人權等重大課題融入七大學習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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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中,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將性別議題融入課程中,正式將兩性教育納入正式課 程。

接著1999年,教育部通過行政命令《大專院校及國立中小學校園性騷擾及 性侵犯處理原則》,各級學校也陸續根據此命令訂立防治實施要點與防治小 組。

然後到了2000年,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委託陳惠馨、沈美真、蘇芊玲、謝 小芩四位負責研擬「兩性平等教育法草案」,這份草案包括學習環境與資源、

課程、教材與教學法、師資之培育與聘任、性侵害與性騷擾之防治等項目。同 時因為研擬期間發生國中生葉永鋕事件,使得委員會更為注重性傾向、性別特 質、性別認同的部分,因而在2002年將「兩性平等教育法」改為「性別平等教 育法」。

2003年性別平等教育法草案於5月完成,2004年3月31日行政院會通過進入 立法階段,6月4日三讀通過,6月23日由總統公布施行。之後又於2005年陸續 頒布「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學 生懷孕事件輔導與處理要點」三項法規,至此我國目前性別平等教育法相關法 律條文皆立法完成。

至於國外的性別平等教育發展史,世界上許多國家皆有相關的法令,如英 國於1965年訂定了《學校和青年團體的性教育》指導手冊,丹麥在1995年就在 師範學院中設置性教育課程培養教師相關的技能,澳洲於1997年公布《性別平 等:澳洲學校教育架構》,日本也於1999年發布《學校性教育的概念及實行方 法》。另外也可見許多國家已有針對特殊教育學生訂定的性別平等教育法案,

如聯合國1971年提出的《智能障礙者人權宣言》及2006年提出的《身心障礙者 權利公約》,就主張社會中任何一個人不論障礙與否都享有相同的權力,身心 障礙者應與一般人一同享有各層面的權利與自由。世界諸國於1997年共同發布 的《瓦倫西亞性權宣言》就包含自由、自主、統合與身體安全、性平等、性健 康、獲得寬廣、客觀及真實的性資訊、綜合性的性教育、自由交往、自由及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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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的選擇、隱私等九項權利,開啟了性別學的新里程碑。英國1988年公布的《教 育改革法案》,提供英國學校性教育的法源基礎,1997年發布的《身心障礙白 皮書》則針對身心障礙者提出權利、自立、選擇及融合四大服務準則。美國則 在1997年公布《性政策及程序手冊》主張身心障礙者也有情感需求,應享有愛 與被愛、情感、性教育、婚姻、生育等基本權利,此皆可見特殊教育學生的性 別平等教育早已被各國所重視。

三、 性別平等教育的課程

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是教育中一個重要的議題,有眾多學者對性別平等教育 課程內容提出看法。

韓國的性別平等教育的目標是建立完美的人格,方式是讓學生學習有關人 類發展、人際關係、尊重異性、性別角色的正確認識、健康的性觀念等知識,

以期建立健康的家庭與社會(Kim,1992)。

美國性知識及性教育委員會(SIECUS)於1991年發表了「綜合性學校性教 育指導綱要」(Guidelines for Comprehensive Sexuality Education),內 容包含六個主概念,規劃從幼稚園到高中(K-12th Grade)不同階段所應學習 和瞭解的性教育課程內容,其分為「人類發展」、「關係」、「個人技巧」、

「性行為」、「健康的性」和「社會與文化」(Elissa, Barbara, Morgan, & Delores, 2005)。

而國內學者,羅燦英(1994)就表示:若以全面性、啟發性、多元化、生活 化為原則,針對各年齡層及各級學校之獨特需求,設計合宜的性別教育課程內 容,則應涵括1.兩性生理:青春期、生殖、疾病與保健、避孕及墮胎等。2.

兩性心理:性別及性傾向之認同。3.兩性角色:性別社會化、性別角色、刻板 印象。4.兩性友誼:人際關係與溝通、同儕團體。5.愛情:同性戀與異性戀、

單戀與暗戀、戀愛與失戀、約會行為、婚前性行為、意外懷孕。6.婚姻:認識 婚姻、婚前準備、婚姻調適、婚姻問題。7.家庭:家務分工、養兒育女、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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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生老病死、單親家庭、家庭暴力七項主題。

黃政傑(1995)認為性別教育內容包括1.性別角色與性別角色刻板印象。2.

生理、心理與社會文化構面的兩性差異。3.多元文化社會中兩性平等的意涵。

4.男女相處之道。5.女性的貢獻與成就。6.兩性在家庭生活的角色與職責。7.

就業職場中的性別的區隔現象。8.公領域與私領域資源分配的性別歧視。9.

就業機會與教育權的性別偏見。10.社會文化中的性別階級與權力關係。11.

性侵害迷思與性侵害防治。

王鐘和(1997)則認為要推行性別教育,應加強之教育內容有:1.性價值觀:

王鐘和(1997)則認為要推行性別教育,應加強之教育內容有:1.性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