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劍盾並用-湖廣總督任上的鴉片政策
2. 應用之財必須用:湖北槍炮廠常年經費
光緒十七年(1891)三月,距離奉旨整頓土藥稅收已逾半年,張之洞與湖北 撫臣譚繼詢暨司道等商量,經過整頓後的土藥稅收,若事無變更,每年除局用經 費外,約可收銀二十萬兩,張之洞希望中央能准其將此項稅銀,撥充湖北槍砲廠 常年經費。槍砲廠原設於張之洞兩廣任內,但初建不久,張之洞即調任湖北,張 之洞力爭移廠至鄂,32由於支持原計畫之醇賢親王過世,人事異動下,中央督責 但卻不許支已定之款,使得鄂廠經費益艱。33張之洞藉此向中央提出:「鄂省土 藥稅銀,歷年俱系撥充協餉及本省要需,與洋藥稅銀向歸候部撥用者不同,……
緣此土藥稅係新經整頓得來,其舊有者本非向來解部之款,其新增者更非湖北司 局向來所有之款,……而新增之巨款,實係新經臣整頓所得。」34在此,張之洞
31 〈妥籌槍炮廠常年經費摺〉,見苑書義等主編,前引書,第二冊,卷三十,奏議三十,頁 786。
〈妥籌槍炮廠常年經費摺〉,見張之洞,前引書,卷卷三十,奏議三十,頁 583。
32 〈致海署、天津李中堂〉》,見苑書義等主編,同上書,第七冊,卷一百八十二,電牘十三,
頁 5424。〈致海署、天津李中堂〉》,見張之洞,同上書,卷一百三十四,電牘十三,頁 2484。
33 王雲五主編,胡鈞重編,《清張文襄公年譜》,卷三,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78 年 5 月初 版,頁 111。許同莘,《張文襄公年譜》,卷四,頁 73-74。
34 〈妥籌槍炮廠常年經費摺〉,見苑書義等主編,前引書,第二冊,卷三十,奏議三十,頁 786、
788。〈妥籌槍炮廠常年經費摺〉,見張之洞,前引書,卷卷三十,奏議三十,頁 583、584。
表明自己乃湖北土藥稅收整頓的功臣,若無本身的大力整頓,則恐無此多收之 款,將此多得之數,運用在自強事業,應屬合情合理。
為了進一步說服中央,張之洞舉例:「查南北洋各省製造局,凡購機器造廠 屋等費,皆係奏請動支庫款,其常年經費又經部撥,歲有定款,」而「鄂省槍砲 廠係海軍衙門奏明奉旨特辦,……在粵則訂購機器,來鄂則請移廠所,懍遵光緒 十一年五月初七日諭旨,……繼先後在粵、在鄂設法籌措購機造廠添置各彈機器 等費共七十餘萬兩,均係由外另行籌捐之項,並未稍動司局各庫原有之款。」35 為了與他廠有所區別,張之洞強調湖北槍炮廠的特殊性:
鄂省新設槍炮廠所造各械,皆係南北洋、廣東、山東、四川等省製造局所 無者,各省局間有一二處或能造槍,皆係舊式,且所出甚少,鄂廠所造克 虜伯各種車炮,尤為防邊、海防、陸路戰守必不可少之利器。德國陸戰以 此制勝,雄視歐洲。36
此外,張之洞也精打細算:「俟將來各省如能撥款由鄂代造,則隨時收回 價本,即可推廣多造,更為相宜。」37他也再舉例「提醒」中央:「查四川機器 製造局即係奏明支用土藥稅釐,」而湖北「地處南北之衝,分濟水陸各省」,鄂 省槍砲廠「較之川省製造局大小懸殊,關係由重,常年經費為款甚巨,」他更顧 慮周到的向中央說明湖北槍砲廠「係專案遵旨妥籌奏明辦理之件,他省自不能援 以為例,」38以免引起後續不必要的麻煩。最後,張之洞以國家前途為訴諸理由,
說明「此舉為自強經久之計,利害所關不獨湖北一省,……俾得多造精械,以備
35 〈妥籌槍炮廠常年經費摺〉,見苑書義等主編,同上書,第二冊,卷三十,奏議三十,頁 786、
787。〈妥籌槍炮廠常年經費摺〉,見張之洞,同上書,卷卷三十,奏議三十,頁 583、584。
36 同上註。
37 同上註。
38 同上註。
分濟各省,緩急有資,其為裨益江、海防務,實非淺鮮。」39 圓熟的溝通能力,
縝密的決策思考,再加上旁徵博引的舉例,這是張之洞之所以能成大事的巧處。
朝廷准如張之洞所請,要其「試辦二三年,……如鑄造槍炮等件,可以行銷 各省,再行據實陳明,」並且叮囑張之洞,有關湖北所收土藥稅,「如果徵收日 旺,除留撥二十萬兩外,餘剩銀兩,仍應遵照奏案,盡數解部,以重庫儲。倘徵 不足數,槍炮廠常年經費亦不得動撥京協各餉,以示限制。」40在中央有所要求,
張之洞亦能承諾,1892 年槍炮廠正式動工修建。
光緒二十年(1894),槍炮廠建成,其相關費用巨大,最初常年經費約計三 十六、七萬兩,其後增至八十餘萬兩。41光緒三十年(1904),因「槍礮場內,分 廠林立,廠各有名,非槍礮二字所能包括,請改名為湖北兵工廠。」42據統計,
自開機製造以來至光緒三十四年(1908),槍炮廠共製造步槍、馬快槍十一餘萬 支,槍彈四千數百萬顆,各種快礮七百四十餘尊,前膛鋼礮一百二十餘尊,各種 開花礮彈六十三萬餘顆,前膛礮彈六萬餘顆,槍、礮器具各種鋼胚四十四萬六千 餘磅,無煙槍、礮藥二十七萬餘磅,硝鏹水二百數十萬磅。43其規模與產量均為 當時中國第一,其所生產的步槍「漢陽造」,在二十世紀中期,依然是供應中國 步兵武器的主力。
39 〈妥籌槍炮廠常年經費摺〉,見苑書義等主編,同上書,第二冊,卷三十,奏議三十,頁 788。
〈妥籌槍炮廠常年經費摺〉,見張之洞,同上書,卷三十,奏議三十,頁 584。
40 〈札行戶部咨議准槍炮廠經費妥籌專款摺-附單〉,見苑書義等主編,同上書,第四冊,卷一 百五,公牘二十、咨札二十,頁 2858-2859。
41 張繼煦編,《張文襄公治鄂記》,頁 65。〈槍炮局添廠製造請加撥經費摺〉,見苑書義等主編,
同上書,卷四十七,奏議四十七,頁 1288。〈槍炮局添廠製造請加撥經費摺〉,見張之洞,同上 書,卷四十七,奏議四十七頁 872。
42 張繼煦編,前引書,頁 64。
43 〈兵工鋼藥兩廠請撥款接濟摺〉,見陳夔龍著,沈雲龍主編、余陛雲編,《庸庵尚書奏議》,卷 九,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 51 輯,台北:文海出版社,1970 年,頁 947-948。
張之洞所以要建立槍炮廠,從奏摺中多少可以看出其自強思想。由於湖北槍 炮廠移自廣州,在光緒十五年(1889)的〈籌建槍炮廠摺〉中他談到:
查水陸各軍,需用槍炮,概系購自外洋,不但耗蝕中國財用,漏巵難塞,
且訂購需時,運送遙遠,辦理諸多週折;設遇緩急,則洋埠禁售,敵船封 口,更有無可購、無處可運之慮,況所購之械,種式不一,粗精各別,彈 碼各異,倉卒尤易誤事。詳籌時事,必須設廠自鑄槍炮,方免受制於人,
庶為自強持久之計。44
張之洞延續廣東經驗,移辦槍炮廠,除了抵抗列強侵略,更具有防範於未然,
賦予積績極備戰之意。隨著時代的變遷,靜態式帶有溫和懷柔的天朝體系不復存 在,在適者生存、弱肉強食的現實國際競爭下,必須先自強,才能有自主權,有 了自主權,才能求國家、民族的生存。所以,槍炮廠的設立,對張之洞及大清帝 國而言,實具有「攻守合一」、「劍盾並用」的雙重意義。45
在財政上對土藥稅的加強徵收與靈活應用,是否意味張之洞對鴉片已有所改 觀?在光緒二十(1894)年十月,兩江總督劉坤一率軍北上,朝廷諭令張之洞署 兩江總督,直到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張之洞才回到湖廣任上。在暫署兩江 時期,張之洞除了積極備戰、部署江防外,並對水陸各營發出整頓弊端的要求,
諸如:嚴禁剋扣攤派;對於統領營哨關弁勇丁,往往攜帶眷屬居住營中的弊習,
也嚴格禁止;並要求軍隊中不可吸食鴉片,因為「吸食洋煙,不耐勞苦,種種驕
44 〈籌建槍炮廠摺〉,見苑書義等主編,前引書,第一冊,卷二十五,奏議二十五,頁 674。〈籌 建槍炮廠摺〉,見張之洞,前引書,卷二十五,奏議二十五,頁 511。
45 湖北槍炮廠所需用的款項,土藥稅只是其中之ㄧ,充作常年經費,其他款項尚有來自挪用修 築蘆漢鐵路之款、湖北牙厘局借撥、瑞記洋行借款等,其財務赤字一直是存在的。
情廢弛,兵氣不揚,安望其殺敵致果乎?」46在此也可看出張之洞雖然徵收鴉片 稅並加以應用,但其內心仍是厭惡鴉片,所以對於一般民眾在權宜措施之下,只 有「寓禁於徵」了。
46 〈照札水陸各營禁革積弊〉,見苑書義等主編,前引書,第五冊,卷一百一十七,公牘三十二、
咨札三十二,頁 3205。〈照札水陸各營禁革積弊〉,見張之洞,前引書,卷一百,公牘十五、咨 札類,頁 1819。王雲五主編,胡鈞重編,《清張文襄公年譜》,卷三,頁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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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地圖 資料來源:張仲炘、楊承禧等撰,中國省志彙編之五,《湖北通志(一)》,台北:華文書局,民國十年重刊本,頁16。二、 甲午至庚子期間的籌補土藥稅
(一) 甲午戰後湖北所面臨的財政問題
湖北傳統賦稅年收入,嘉道年間為 200 萬兩,在太平軍興起間,湖北的財政 歲入能力大約在 400 萬兩以內。47由於清末湖北財稅的收入主要分為二大部分,
一為地方政府徵收的舊稅,另一為總稅務司稽徵的海關稅收;後者鄂省無權過 問,故鄂省實際收入,以舊稅為限。湖北的舊稅主要有丁漕南糧、牙釐、鹽釐、
土膏捐,學者蘇雲峰認為,土膏捐在光緒 26 年(1900)以前,歲入在 60 萬兩以 下,尚非重要稅源。48在光緒二十年至光緒二十六年主要舊稅收入平均為五百四 十六萬餘兩,其中以光緒二十二年最少,合計約四百七十七萬六千萬兩,以光緒 二十六年最多,合計為七百一十六萬八千萬兩。49在支出部分,據調查統計,1880 至 1896 年間,湖北每年解款大約 440 萬兩(包括奉命購械在內),如果此期間之 全部舊稅歲入平均以 550 萬兩計,則解款佔 80%,而存留地方者僅佔 20%,約 110 萬兩而已,若將此其間的海關收入(平均約 200 萬兩)一併計算,則存留款 降為 15%。在解款中,軍事用途佔 86%,此反映出甲午戰爭前後清廷對軍務迫 切之需求。50
因應戰爭,清政府為了籌措戰費,戰前曾多次向外借款。戰爭的失敗,清廷 尚須籌措戰敗賠款及原訂七年分還的利息,除計二萬一千一百萬兩外,尚有贖遼
47 江滿清,〈論張之洞在湖北新政中的財政行為及其影響〉,收入陳鋒、張篤勤主編,《張之洞與
47 江滿清,〈論張之洞在湖北新政中的財政行為及其影響〉,收入陳鋒、張篤勤主編,《張之洞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