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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搗種煙淵藪、講求方法

第三章 利劍出鞘-山西巡撫任內的嚴禁政策

第二節 嚴禁措施:禁種與禁吸並行

2. 直搗種煙淵藪、講求方法

張之洞規劃措施,訂出順序,認為直搗種煙最盛之地,才能整頓罌粟氾濫的 問題。他決定先攻難處以帶易,也就是從種植罌粟風氣最盛、民風最強悍的地方 著手,以示威信。在山西種煙最盛之地,北為代州,南為交城。代土、交土在鄰 近各省頗有名氣,而其中又以交土為冠。張之洞先派員弁赴交城,「分查互堪,

窮數日之力,遍歷溪谷,不避幽險。其間東西葫蘆峪,地如其名,素為種煙淵藪,

94〈致張幼樵〉,見苑書義等主編,前引書,第十二冊,卷二百八十二,書札一,頁 10139。〈致 張幼樵〉,見張之洞,前引書,卷二百十四,書札一,頁 3963。

95 于恩德,《中國禁煙法令變遷史》,頁 107、100。

96〈禁種罌粟片〉,見苑書義等主編,前引書,第一冊,卷四,奏議四,頁 107。〈禁種罌粟片〉,

見張之洞,前引書,卷四,奏議四,頁 149。

民俗較悍,號稱難治,亦復一莖不留。」97至於代州的查禁亦是同一嚴格標準。

畢竟,欲革除陳年錮習,欲使通省清廓,非首先攻堅不可。98在工具上,煙苗柔 脆,張之洞則提出以長桿擊打,或用犁、用鋤均可,主要以淨盡為目標。

張之洞認為晉省盛種罌粟之風未因前次災荒而改,使得窮困如故,主要「大 率由此地方官見解俗謬,不閔民瘼,甚或私享稅畝之利,」99也就是施政者缺乏 禁煙決心。所以光緒八年(1882)六月,他向朝廷陳奏〈禁種罌粟片〉,並在〈札 各屬禁種罌粟〉中告誡下屬要認真執行,規定除行布、按兩司,認真督勸,設法 考核外,還要結合地方保甲制度,隨時密訪親巡。他告誡屬下,將以能禁與否,

訂地方官之功過,但不能藉此騷擾生事,至於查禁情況,須隨時稟報。

光緒八年(1882)十月,張之洞頒布〈禁種罌粟章程十條〉,訂出十項辦法:

一曰得人,給予地方紳士諭帖,俾其家喻戶曉,並由其面稟查勘狀況;二曰先難,

要求先從種植罌粟風氣最盛之地開始;三曰通力,各屬不分畛域,各州縣交界處,

會銜示禁於前,約期同勘於後;四曰除弊,不可重蹈覆轍,私收稅畝,下鄉諭禁 者,除水火外,均須自備,不得使民供給;五曰議罰,私種罌粟者,將施以充公,

悔過者,給還原業;六曰懸賞,並可隨時准告,無須狀式,所告屬實,酌給獎賞;

七曰抑強,各路營兵、劣紳富豪、蠹役棍徒,或包或抗,加等治罪。八曰速毀,

可就地雇夫,或派鄉夫,以拔淨為目標;九曰用威,必要時可請兵彈壓,以達一 勞永逸之計;十曰化俗,由各地官紳依當地狀況,教以農桑,使氣象一新。

97〈陳明禁種罌粟情形摺〉,見苑書義等主編,前引書,第一冊,卷七,奏議七,頁 202-203。〈陳 明禁種罌粟情形摺〉,見張之洞,前引書,卷七,奏議七,頁 208。

98〈禁種罌粟片〉,見苑書義等主編,前引書,第一冊,卷四,奏議四,頁 107。〈禁種罌粟片〉,

見張之洞,前引書,卷四,奏議四,頁 150。

99〈札各屬禁種罌粟〉,見苑書義等主編,前引書,第四冊,卷八十六,公牘一、咨札一,頁 2308。

〈札各屬禁種罌粟〉,見張之洞,前引書,卷八十六,公牘一,頁 1539。

張之洞認為只要禁之有方,行之以漸,「先膏腴而後磽确,先腹地而後邊廳,

責之於鄉保,毋徒付之於吏胥,……力禁庇擾,嚴定考成,感民以誠,未有不動,

雖不能遽絕根株,而少一畦之罌粟,即多一口之餘糧矣。」100由此可看出張之洞 禁煙措施的本意在於養民、保民,符合傳統儒家經世濟民的理念。

在時機上,張之洞明瞭禁種罌粟須「遏之於播種之先,毋毀之於揚華以後。」

101張之洞到任之初,未能及時嚴禁,在〈札各屬禁種罌粟〉中談到,就是因為當 地居民煙苗已出土,「畝無棲糧,閔此蚩愚,略寬時日。」102畢竟,「種後拔除,

已屬下乘,」103因煙苗出土或含苞之時再行拔除,會引至煙民違抗而滋事。他告 誡屬員,「要趁播種之時,親赴四鄉,於從前極盛之村,暨具結有案之戶,水利 素饒之地,人跡難到之區,風俗玩悍之鄉,客民強霸之處,申禁一次。出土之後,

擇要抽勘,每鄉略辦數村;或鱗次挨查,一鄉連到數村。所到之處,逐壠審視。」

104尤其在山村僻徑之地,張之洞認為藏垢尤多,不得遺漏,如此,辦一處,可得 十數處之力。從其施行辦法中,看出張之洞在禁種罌粟的同時,又能顧及現況,

反映出他在實踐理想抱負中「務實」的一面。

對於新任巡撫的雷厲風行,山西省在禁種罌粟的成效是「交城、代州之多且 難,猶然禁斷」,這對其他地區有很大的示範作用。從光緒九年(1883)十二月 的〈陳明禁種罌粟情形摺〉中看出張之洞因成效而有所感慰,他向朝廷報告,百

100〈禁種罌粟片〉,見苑書義等主編,前引書,第一冊,卷四,奏議四,頁 107、108。〈禁種罌 粟片〉,見張之洞,前引書,卷四,奏議四,頁 150。

101〈禁種罌粟片〉,見苑書義等主編,前引書,第一冊,卷四,奏議四,頁 107、108。〈禁種罌 粟片〉,見張之洞,前引書,卷四,奏議四,頁 150。

102〈札各屬禁種罌粟〉,見苑書義等主編,前引書,第四冊,卷八十六,公牘一、咨札一,頁 2308。

〈札各屬禁種罌粟〉,見張之洞,前引書,卷八十六,公牘一,頁 1539。

103 同上註。

104〈禁種罌粟章程十條〉,見苑書義等主編,前引書,第四冊,卷八十六,公牘一、咨札一,頁 2309-2310。〈禁種罌粟章程十條〉,見張之洞,前引書,卷八十六,公牘一,頁 1540。

姓們「每有聞風改種秋禾者」,且「各牧令亦具踴躍奉行,順流而下,並令地方 官各視土宜教之種桑種、棉種、麻種、藍種、芋種、菜子種、花生,以敵其利」。

105種植罌粟的人口漸減,意味吸食鴉片者的數量減少,民眾擁有較健康的生活及 較穩定的收入,善良風俗得以提倡,張之洞在揮斬罌粟之際,以實倉廩、建體魄、

美風俗為考量。所謂成大事者須有毅然的擔當力,不計本身利害,講求公利,張 之洞將自己置於一定的高度,以「儒臣」的風範,盡父母斯民之道。

105 同上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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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全圖 資料來源:(清)光緒十八年刊本,王軒等撰,《山西通志》,台北:華文書局,1969年,頁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