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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成為公民:賦權的歷程
賦權通常與處於社會不利位置者有關。賦權是被壓迫者意識到壓迫結構,並 相信自己能夠而且有資格去參與決策的權力轉變過程。無論外部資源與環境或內 在感受等都有助於賦權發展,且賦權涉及到的是意識轉變和行動的過程,使得意 識化成為賦權關鍵。
一、賦權做為權力實踐
當我們探討權力關係時,賦權(empower)常被作為分析上或策略上的重要概 念,如何讓被壓迫者從不利的位置上發展出意識,相信個人有能力改變,進而採 取行動改變社會現況。賦權強調的是一種由下而上的動員,目的在促進意識覺醒 與變革,著重女性在發展過程中的直接參與,以及公部門中發言權的擴大,確立 自我主體性,並將此能量擴張為社會改革的原動力(邱琡雯,2005:222-225)。
Sharp 等人(2003:282)研究女性賦權時,認為賦權一方面指涉的是處於社會經 濟、政治結構不利者應該在政治經濟決策領域中「被賦予」參與權力,使其能與 優勢團體共享權力,改變階層化的權力關係;另一方面,賦權也意味著不利者開 始「有能力」去參與決策與權力分享,透過對不利者的賦權來改善社會整體。
Weissberg(1999)認為賦權過程涉及到內在意識與外在能力的學習過程、參與 社群組織以及動員社會不利者的過程,不過他更強調賦權中的學習過程比參與及 動員過程來得重要。而 Banducci 等人(2004)認為賦權發展到最後都會鼓勵人 們參與政治,以獲得權力分享。其實,政治賦權是一種成為公民的過程與結果。
這過程讓人們意識到自己本身能夠、而且有資格去做決策的權力轉變,因而提升 原 先 不 利 者 的 決 策 參 與 , 達 到 和 原 先 優 勢 團 體 共 享 權 力 的 結 果
(Rowlands,1997:13-14)。
二、賦權的型態
賦權是被壓迫者從不利的位置轉變權力關係的概念,而這個過程會發展出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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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型態?這些型態之間又有何差異?Hur(2006:530-534)曾提出賦權發展包含 了個人和集體賦權,這兩種賦權型態又會相互影響,個人賦權的發展與「意義
(meaning)」、「能力(competence)」、「自決(self-determination)」、「影 響(impact)」幾個要素相關:「意義」是指個人對角色、價值信念及行為等的 認知情況;「能力」是個人為了達成目標而學習到的技能(skill and abilities);
「自決」是個人對於自己具有自主性;「影響」則是指個人察覺到自己對社會或 社群的影響力。
集體賦權的幾個要素則是:「處境相近的被壓迫者互相認同」、「開始涉入 群體行動,影響群體中的權力結構」、「掌握組織,在群體中獲得影響力」、「共 同的社群概念被建立起來」。Hur 認為個人賦權的過程是與人們怎麼思考自己的 方式有關,例如個人發展出知識、能力及熟練度;集體賦權則是指涉個人和群體 的關係,個人藉由參與集體的方式,打破孤立性、互相協助並學習,進而發展出 集體行動的能力,採取行動來克服障礙和促成社會改變。
個人賦權和集體賦權是無法分離,個人賦權是為了達成個人在各層面的權力 解放,集體賦權的目標則是完成社群的建立,讓共同社群的成員感覺到被解放、
歸屬與取得權力。Parpart 等人(2002)也有類似的主張,認為賦權其實是「個 人意識化」的過程以及「集體成員政治化」的過程,最終帶來權力的改變。
總歸上述,賦權型態同時包含了個人賦權和集體賦權型態,且這兩種賦權型 態相互影響,個人賦權涉及到的是個人層次的認知與行動,察覺自己有能力也有 資格改變處境,察覺到自己有一定的影響力和行動參與,而集體賦權則是個人認 知到自己和群體產生了連結,發展出集體認同,並且能夠採取集體方式打破孤立 性,改變原先不利的權力結構。無論哪一種賦權型態,至少都涉及到認知轉變、
能力提升、採取行動,產生影響力,以及最終改變不利的權力結構等轉變。
那麼,什麼因素會讓處在權力弱勢的移民女性開始發展出賦權,有機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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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處境和社會權力結構?以下我將從討論影響女性賦權的因素,做為可能影響 移民女性賦權的參考。
三、不同因素與移民女性的賦權效果
Batliwala(1997)曾對女性賦權研究發現,外在環境的改變使得女性增加資 源的控制,而內在過程指的是意識形態的改變能增加女性的自信,使其獲得力 量、動機來維持賦權的成果(轉引自莊伯仲、戴靜宜,2006:150)。換言之,賦 權過程受外在環境與資源的影響,也受內在感受的影響,以下我將討論外在的政 治經濟因素,以及內在經驗意識如何影響賦權效果。
(一)政治環境
有關政治賦權的討論中,最常被引用的是Bobo和Gilliam(1990)發展出的 政治賦權理論。他們在研究美國種族政治時,發現在黑人擔任市長的地區,黑人 民眾的政治信任、政治知識以及政治效能感都較高,因此提出政治環境的改變對 個人政治態度造成影響。根據政治賦權理論,當代表弱勢團體的菁英在政治上具 有代表性或決策權時,屬於這個團體的成員,會因為這些外部代表性而感覺自己 在政治上的影響力增加,個人也會產生較高的政治信任、政治興趣和政治效能感 等態度,並且提升政治參與的意願與行動(1990:379)。
不過Bobo 等人的政治賦權研究是從種族視野切入,並未探討性別差異。那 麼政治環境對女性的賦權情況呢?在 Kabeer(2005)討論性別平等和女性賦權 中,他認為透過教育、給薪工作和政治代表性都能增加女性賦權效果。在政治領 域裡,女性代表性的出現確實能增加其他女性感覺自己在決策權力結構中的影響 力,增加態度和參與上的賦權效果。當然,代表女性的代表者和多少女性贏得職 位的比例,這些都對女性賦權產生不同差異。另外,如果政治制度或環境開始鼓 勵女性參與地方政治事務時,也能有助於賦權發展,因為這讓女性和當地決策權 力直接產生連結,直接影響個人生活以及獲得自信(Kabeer,2005: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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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透過代表弱勢族群的菁英和團體出現,這種外部的形式代表性對個 人的賦權有積極正面的效果,讓成員認知到自己可以享有一定代表權和政治決策 的影響力後,他們也會擁有更高的賦權感受,也提升參與的可能。因為這些外部 代表性的出現,提供了環境線索(contextual cue),讓個人產生「參與政治是有 價值」的心理認知以及鼓勵參與(Banducci et al.,2004: 538-539)。不過,有關政 治環境與代表性對賦權的討論,較少出現在移民女性的研究中,這可能與移民性 質(如客工或婚姻移民)和較難獲得移入國政治權有關,由於本研究的對象為我 國婚姻移民女性,無論是否取得政治權,實際上同樣都屬於這個政治共同體的成 員,並受外在政治環境影響,例如出現移民群體的代表者,或對移民友善的執政 黨等等的政治環境改變,都可能影響婚姻移民女性對政治的賦權感受。。
(二)經濟資源
與一般女性相比,移民女性實際上可能面對一個更強調傳統家庭文化的處境
(Abdulrahim,1993; Bhachu, 1993)。當她們在國族、種族、性別與階級等多重壓 迫下,外出工作是否能作為婚姻移民女性從私領域到公共領域的方式,發展出政 治上的賦權呢?
過去研究大多假設一般女性的勞動參與,能讓女性透過經濟資源而獨立,使 得性別權力更為平等,例如 Banaszak 和 Plutzer (1993:149)認為女性就業確 實能增加她們的經濟資源以及家中權力地位,藉此改變權力結構和性別角色。當 越來越多的女性進入職場後,社會存在的歧視也會浮出檯面,逼迫社會必須去面 對並處理這些社會歧視。加上大量女性參與勞動市場後,創造出新的社會網絡,
彼此分享女性經驗,這樣的社會網絡繼續擴展,將有助於女性意識的發展。Baxter 和 Kane(1995)則透過跨國分析討論「女性依賴程度」與「性別角色態度」的 關係,發現女性個人資源越多,例如進入職場、有經濟收入,那麼就能減少女性 對男性的依賴程度,發展出性別平權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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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就業也可能增加政治上的賦權,進而參與政治。Andersen(1975)發現 女性就業確實會提升她們的政治態度與行為。Carroll 和 Zerilli(1993)的研究發 現社經地位較高的婦女,也會有較高的政治興趣、政治效能感和參與,有機會在 外工作的女性相對家管的女性而言,也較有政治參與感。當女性的教育程度、社 經地位隨著現代化和文化價值的轉變而提升,女性的政治態度也隨之變遷,這些 皆反映在女性對國家角色、社會保護以及公共自主權的態度面向上(Inglehart &
Norris,2003)。
不過,以上這些研究大多以一般非移民女性或社經地位較高的白領女性為對 象,發現就業會帶來性別平權和政治賦權的線性關係。這樣的線性發展能適用在 移民女性身上嗎?移民女性面對的不只是家庭和職場,還有國家之間帶來的階級 分化等等因素,使得移民女性多處在移入國的低階勞動市場中。那麼移民女性也 可能透過就業帶來賦權嗎?Zentgraf(2002:626-627)認為就業讓女性獲得經濟資 源而獨立,能增加女性能力和性別平等,這樣的論述過於線性思考,而忽略其他 因素的交錯影響。他從移民女性的研究中發現,移民女性就業是否提升性別意識 和平等地位,會受到她的家庭角色(如扮演母親或女兒)、生命週期、社會階級 等等因素影響,移民女性通常獲得較低、不穩定的工作,以及家務和工作之間的
不過,以上這些研究大多以一般非移民女性或社經地位較高的白領女性為對 象,發現就業會帶來性別平權和政治賦權的線性關係。這樣的線性發展能適用在 移民女性身上嗎?移民女性面對的不只是家庭和職場,還有國家之間帶來的階級 分化等等因素,使得移民女性多處在移入國的低階勞動市場中。那麼移民女性也 可能透過就業帶來賦權嗎?Zentgraf(2002:626-627)認為就業讓女性獲得經濟資 源而獨立,能增加女性能力和性別平等,這樣的論述過於線性思考,而忽略其他 因素的交錯影響。他從移民女性的研究中發現,移民女性就業是否提升性別意識 和平等地位,會受到她的家庭角色(如扮演母親或女兒)、生命週期、社會階級 等等因素影響,移民女性通常獲得較低、不穩定的工作,以及家務和工作之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