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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我國品格教育的發展

我國自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迄今,與品格教育相關的課程發展情形,大致 如下:

一、民國57年「生活與倫理」課程

教育部公佈「國民小學暫行課程標準」,其中與品格教育相關的課程目標如 下:培養立身處世待人接物的基本品德;發展忠愛國家服務人群的精神。「生活 與倫理」課程包括基本道德與生活規範兩部分,以培養國民的基本習慣、態度與 品德。生活規範按兒童實際需要,就個人生活、家庭生活、學校生活、社會生活 等四方面訂定之。基本道德包括四維、八德及新生活運動綱要,共分「誠實、勤 學、仁愛、信義、孝弟、睦鄰、守法、合作、服務、愛國、公德、創造、節儉、

廉恥、公正、寬恕、有恆、負責、忠敬、和平」等二十個德目,就個人、家庭、

社會、國家、世界等五大綱要程序編訂之。(教育部國民教育司,1972)

二、民國64年「生活與倫理」課程

民國64年重新制定「國民小學課程標準」,在課程標準中提到需輔導兒童達 成下列目標:養成慎思明辨、負責守法、修己善群的基本品德;發展愛家愛國、

互助合作、服務社會的精神。「生活與倫理」課程包括生活規範和基本道德兩部 分,一樣以四維、八德及新生活運動綱要等為要項,分成十八個中心德目(孝順、

友愛、禮節、勤學、合作、守法、勇敢、公德、愛國、信實、睦鄰、節儉、負責、

知恥、寬恕、有恆、正義、和平),四百四十個行為實踐規條,及一百七十九個 觀念培養細目。重視優良習慣和良好行為之養成,鼓勵道德行為之切實實踐。課 程標準中指出各個德目的指導方法應注意利用情境隨時指導兒童實踐,並隨時矯 正錯誤。亦可分為幾個步驟:第一、分析動作,並加以說明;第二、示範與試做;

第三、練習與矯正。習慣養成後,需反覆練習,嚴格實行。強調以行為主義的方 式養成道德的行為,受到當年斯肯納行為主義的影響。

「生活與倫理」課程除在每週規定的時間指導外,其他各科應注意道德教育 之教學,日常生活中應加強行為習慣、態度理想之指導。十八個中心德目在一學 年中實施,上下學期分別實施九個德目,每一個德目指導時間為兩週,九個德目 共需時十八週,最後另安排兩週為總復習與檢討時間。說明中指出,這些教材綱 要,一至六年級在同一時間內實施同一德目的指導,惟依各年級之程度,安排不 同進度(教育部,1975)。

在實施時間上,一至六年級每週120分鐘,分為六節,於朝會後上20分鐘(與 健康教育之健康指導合併實施),指導生活規範與道德習慣。四至六年級則每週 另排一節(40 分鐘)進行有關道德教育知識之研討及實踐指導。此時間的分配,

主要是依各年級學生能力發展而定,一至三年級因其知識的理解能力尚有限,主 要重點在生活規範與道德習慣的培養;四至六年級則較有能力進行道德知識的研 究,因此另外安排一節進行教學(教育部,1975)。

三、民國82年「道德與健康」課程

我國在戒嚴時期(1949至1987年),道德教育大多以教師為權威,著重於培 訓聽話與乖順的學生。戒嚴之後,台灣漸漸邁入民主開放的社會,民國78年起,

教育部為因應教育思潮及學術領域的發展,及配合社會政經環境之劇烈變化,乃 著手修訂國民小學課程標準,並於民國82年公佈新編訂之「國民小學課程標準」,

力求避免意識形態的宰制(李琪明,2011)。歐用生(1995)指出「道德與健康」課 程標準強調批判理論,加強反省與批判能力;希望培養學生具有明辨是非、明智 抉擇和價值判斷的能力。此時期的課程標準亦受到柯爾柏格道德認知發展論影 響,注重行為實踐,並融入價值澄清法與道德兩難討論,藉以提升學生認知結構 的序階,指導其行為實踐的方向。

鑒於道德科目和健康教育,對低年級學生來說,同屬於行為科學的實踐科 目。道德的教學重點,在良好生活習慣的養成;健康教育的教學重點,在良好衛 生習慣的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可以涵蓋在良好生活習慣裡面。因此修訂課程 標準總綱小組決定將兩者合科,定名為「道德與健康」,規定一至三年級採用合 科教學,每週授課二節,四到六年級則採「道德」與「健康」分科教學,每週各 上一節課。且鑒於原課程標準中的十八個德目數目太多,而內容有部分重疊,故 合併為八個德目,內容包括「仁愛、正義、禮節、信實、勤儉、守法、愛國、孝 敬」。在道德與健康課程的架構中,將「道德」、「健康」前三年的教材綱要,

重新打散,依「人與自己」、「人與人」、「人與事物」三個層面加以整合,整 合後的新架構各以「主題」的方式呈現,儘量使各「主題」均能包括「道德」、

「健康」的內涵,達到真正將兩個科目統合為一的目標,此一新課程從民國85 年起開始逐年實施(林錦英、黃建一,1994;黃建一、余作輝,1999)。此道德 課程之內容,如表2-3-1:

表2-3-1

道德與健康之課程內容

德 目

歸併「生活與 倫理」之德目

內 容

一至三年級 四至六年級

仁 愛

友愛、睦鄰、

寬恕、和平

愛護自己,友愛兄弟姐妹、鄰居、同 學、相親相愛、愛護花木與動物、公 物,親近生命、自然,愛人愛物,尊 重、同情他人,敬重自己,珍惜團隊 情感。

幫助別人,待人寬厚,敬愛別人,讚 美別人,體會生命的珍貴,欣賞自然 美景,和睦鄰里,欣賞並學習別人的 長處,寬恕別人,欣賞外國文物,重 視自然保育,守望相助,替別人著 想,接受別人的批評,了解並尊重外 國人士及其文化,博愛萬物。

資料來源:整理自林錦英、黃建一(1994)。國民小學「道德與健康」科新課程精神與特色。研 習資訊雙月刊,11(1),38-47。 (續下頁)

四、民國90年九年一貫課程

自90學年度起,在國民小學一年級全面實施九年一貫課程。九年一貫課程綱 要強調學生中心取向課程,希望改變傳統上以升學考試為導向的學科中心課程,

也較忽略社會取向課程的品格教育。我國多年來在國民中小學品格教育單獨設科 的模式全面劃下了句點,而改以融入各個領域的方式,進行相關的道德與品格教 學。

施良方(1997)指出顯性課程與隱性課程的不同,在於顯性課程是在學校中 直接、明顯呈現的課程,如:「公民與道德」、「生活與倫理」、「道德與健康」。

而隱性課程則以間接內隱的方式呈現課程,如:在九年一貫課程中,品格教育無 獨立設科,而改為融入各個領域。由上可知,品格教育自90學年度從顯性課程轉 變成隱性課程。

面臨此一改變,九年一貫課程被嘲諷為「缺德」的課程。但李琪明(2006)

指出品格教育並非消失,而是含在課程的基本內涵、各學習領域、基本能力當中。

而且九年一貫課程設計的學者認為道德是實踐的,若只用學科、認知的方式教 導,重視形式、教條化的教學,未必真的能促使學生親身實踐。將道德的內涵融 入各學科領域,反而更能彰顯道德的具體實踐意義。所以表面上「缺德」的課程 設計,不等於是不重視道德教育(簡成熙,2004)。羅瑞玉(2005)亦指出平心 細看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從人與自己、人與社會環境、人與自然環境三大面向,

以達十大課程目標,涵養十大基本能力,追求群己和諧,將道德融入各領域,在 全球化與多元化趨勢,給予道德更多反思的空間,更重德行的實踐。

由上可知,九年一貫課程強調將品格教育融入各領域之中,以進行潛移默化 之效,但各版本之教材是否有遵循此精神,確實把品格教育融入課文中,值得深 入探討。而「國語課」在小學的課程中占了最重的分量。一方面,國語是一切學 習基礎,另一方面也影響著個人日後在思維、表達能力及在社會上所扮演的角 色。若能將品格教育融入國語教材,對於學童良好品格的發展將最有助益。正因 如此,本研究將探究品格教育融入國語教材之情形。

五、民國97年九年一貫國語課程綱要微調

自 90 年開始實施的九年一貫課程,其總綱係 87 年公布,各領域綱要則於 88 年研訂。有鑑於時代的轉變,科技的進步,為了整體提升國民素質及國家競 爭力,需適時檢視課綱並加以微調,方能有助於課綱的歷久彌新。在國民中小學 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修訂說明中,提到此次課綱微調之原則 及重點如下(教育部,2008a):

(一) 課綱微調原則:

1. 環境變遷的因應性

國語文需以當代的語言文字,反應時空背景的情境因素,才能顯現 其學科價值。只有植基於本土性的課程及學習活動,方能保障世界性的

基礎與發展的轉化。

2. 檢討推動的完整性

課程的改革,應該要在穩定狀況下作些微修正,力求實施之後,具 備因地、因時、因人制宜的完整性。

3. 與時俱進的實用性

為因應時代潮流,國語文在傳統有「文以載道」的要義內涵,現今 更強調需結合「當代議題」,亦即需具備統整領域「結合生活」的實用性。

4. 課綱架構的適切性

課綱之制定需歷經專家、學者、教師等全方面的參與,並舉行公聽 會,推動之後並應定期檢討微調,以將理論與實務密切結合,達到課程 改革的真實目的。

(二) 課綱微調重點:

此次課綱微調與品格教育相關之重點如下:

1. 學習階段的調整

為符合國小實際教學實況,落實能力指標操作及本國語文各學習領 域學習階段的劃分一致,學習階段由三個學習階段調整為四個學習階 段。(一、二年級為第一學習階段,三、四年級為第二學習階段,五、六 年級為第三學習階段,七~九年級為第四學習階段)

2. 強調當代議題與語文重點

語文知識的習得與時代背景、生活環境,有密不可分的關聯。透過 當代議題學習語文課程,可豐富其內涵,並增加其實用性。為使教材編 選更貼近學生的生活經驗且更多元,增加「應結合學生的生活經驗及當

語文知識的習得與時代背景、生活環境,有密不可分的關聯。透過 當代議題學習語文課程,可豐富其內涵,並增加其實用性。為使教材編 選更貼近學生的生活經驗且更多元,增加「應結合學生的生活經驗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