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效率抗辯概述
第三節 我國學說及主管機關之效率評估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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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生產效率包括將新的活動整合到企業中而產生的成本節約。 歐盟水平結合 指導原則第 80 條指出“生產或銷售上的成本節約能夠使合併企業在合併後具有 降價的能力和動力”。管理效率,管理效率是指用更為成功的管理者替代缺乏能 力的管理者所產生的效率。資本效率係企業合併可以使合併後企業的資本增加,
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提高企業的資本效率。此外,較特別的係在加拿大的競爭 法中,還將合併導致的出口增長以及對進口產品的替代作為可提起效率抗辯的因 素, 這樣的規定在其他國家中很少看到。46
一些國家的法律規定,只有那些在事業結合後能在相對合理的較短時間內實 現的效率才會在評估中予以考慮。47
第三節 我國學說及主管機關之效率評估因素
本文列舉效率並不能窮盡所有的效率類型。
隨著經濟活動的發展,有可能出現新型的效率。因此,對於效率類型的規定保持 一定的靈活性是相當必要的。
公平交易委員會審查事業結合之標準,公平交易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對 於 事 業 結 合 之 申 報,如 其 結 合,對 整 體 經 濟 利 益 大 於 限 制 競 爭 之 不 利 益 者 ,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不 得 禁 止 其 結 合,條 文 揭示有「整體經濟利益」與「限制競爭 之不利益」之比較衡量法則。企業合併雖對市場結構可能產生不利的影響,惟亦 有可能同時帶來整體社會經濟利益,效率有助於增進社會福利,所以只要係增進 社會福利,筆者認為皆可稱得上係效率,惟至於如何評價何謂「整體經濟利益」
與「限制競爭之不利益」,以下以學者看法及主管機關見解分別介紹如下,另外 本文雖然係以水平結合為中心,但筆者亦將主管機關的垂直結合與多角化結合有 關效率考量因素及【圖2-3】水平‧垂直‧多角化的結合方式,一併列入介紹,
合先敍明。
46應品廣 ,「經營者集中反壟斷效率抗辯的適用條件分析」,《西部法學評論》,2010 年第 6 期。
47孫轉坤,「論經營者集中的豁免」,商品與質量,2011 年 S4 期,頁 15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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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二-3】以電腦廠商為例的水平‧垂直‧多角化方式之說明48
(一) 水平結合之學者見解49 1整體經濟利益之考量:
:
(1)規模經濟效益:是否因結合而在生產效率之專業化、技術化以降低成本,
並從管理費用之節省,財務融通之方便等使生產規模擴大後產生正面之經濟效 益。
( 2 )另外從結合後之技術移轉或聯合開發,促進生產、銷售、管理之發展,
並可使物價的穏定及就業機會增加等之社會福利。
(二)水平結合之公平會實務 50 1.所考慮的整體經濟利益
公平會以往許可水平結合時,考慮的整體經濟利益包含三大利益,也就是參 與結合事業的利益,該事業所屬產業的利益以及社會利益,可內涵歸納如下:
48陳正倉、林惠玲、陳忠榮、莊春發, 產業經濟學, 雙葉書廊有限公司民國 100 年 2 月,頁 393。
49賴源和,公平交易法新論,元照出版,2009 年,頁 219。
50劉孔中,公平交易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3 年 10 月,頁 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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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參與結合事業的利益,例如:
-提升經營效率 (八一)公結字第○○一號 -增進規模經濟效率 (八一)公結字第○○一號 -減輕經營成本 (八一)公結字第○○三號 -突破業務限制 (八一)公結字第○○五號 -改善財務結構 (八一)公結字第○○六號 -精簡組織 (八一)公結字第○○六號 -填補原有功能彈性不足 (八二)公結字第○四三號 -提升產品品質 (八二)公結字第一○五號 -避免倒閉 (八三)公結字第○七三號 -國際化 (八三)公結字第一三○號
(2) 參與結合事業所屬產業的利益,例如:
-強化整體產業發展與對外(八一)公結字第○○一號 競爭力
-促進產業發展 (八一)公結字第○○五號 -促進產業轉型 (八二)公結字第○○三號 -加速市場開放競爭 (八三)公結字第○四四號 -提升市場競爭程度 (八四)公結字第二七五號
(3) 社會利益,例如:
-為客戶提供良好服務 (八四)公結字第○○二號 -維持原有員工繼續就業 (八一)公結字第○○二號 -落實國家政策 (八四)公結字第○○一號 (八三)公結字第一四五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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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無須再編列預算補貼 (八五)公結字第一七一號 -提升公共資源利用率 (八五)公結字第二二七號
2.所考慮限制競爭的不利益
公平會以往許可水平結合時,常考慮的限制競爭的不利益有:
-提高產品價格 (八一)公結字第○○一號 -減少限制市場的競爭、 (八一)公結字第○○二號 產生獨占
-增加市場結合 (八二)公結字第○八八號 -增強控制市場能力 (八二)公結字第一○四號 -提高進入市場障礙 (八二)公結字第一○五號 -重大改變市場結構 (八三)公結字第一四五號 (八三)公結字第一九七號
二、垂直結合限制競爭效果之考量因素
(一) 評估垂直結合之限制競爭效果,一般均考量下列因素:
1.結合後其他競爭者選擇交易相對人之可能性。
2.非參與結合事業進入特定市場之困難度。
3.結合事業於特定市場濫用市場力量之可能性。
4.其他可能造成市場封鎖效果之因素。
(二)垂直結合之公平會實務 1.所考慮的整體經濟利益
公平會以往許可垂直結合時所考慮的整體經濟利益,也包括參與結合事業的 利益及社會利益,但是很少有提及該事業所屬產業的利益。具體內涵歸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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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參與結合事業的利益,例如:
-避免倒閉 (八三)公結字第一九七號 -增加機器設備應用範圍 (八三)公結字第一九七號 及使用率
-降低生產成本 (八三)公結字第一九七號 -結合管理、精簡組織 (八四)公結字第二一二號 -提高管理、經營效率 (八四)公結字第二一二號 -生產製造工程、產銷一 (八五)公結字第○八七號 體化 (八五)公結字第一三二號
(2) 社會利益,例如:
-避免員工失業、轉業 (八三)公結字第一九七號 -為客戶提供良好服務 (八四)公結字第○一六號 -提高對客戶服務的效能 (八五)公結字第○四八號
2.所考慮限制競爭的不利益
公平會以往許可垂直結合時,常考慮的不利益有:
-重大改變市場結構、趨 (八三)公結字第一九七號 向結合 (八四)公結字第二一二號 -產生獨占 (八三)公結字第一九七號 -重大影響市場供需 (八四)公結字第○一七號 -重大影響價格 (八四)公結字第○一七號 -妨礙其他事業進出市場 (八四)公結字第二七四號 -影響需料業者取得料源 (八五)公結字第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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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角化結合限制競爭效果之考量因素
(一)多角化結合事業所屬特定市場,倘具有重要潛在競爭可能性,並產生 類似水平或垂直結合之狀態,適用上揭水平或垂直結合限制競爭效果之考量因素。
至於判斷有無重要潛在競爭可能性,得考量下列因素:
1.法令管制解除對結合事業跨業經營之影響。
2.技術進步使結合事業跨業經營之可能性。
3.結合事業原有結合以外跨業發展計畫。
4.其他影響重要潛在競爭可能性之因素。
(二)公平會實務
公平 會實 務上 常 見 的多 角 化 結合為 產 品 延 伸多角 化結合( product line extensions, 例如(八一)公結字第○一八號、(八三)公結字第○四七號)及所 謂純粹(pure)多角化結合二種。因為我國幅員狹小,所以少見地理市場延伸
(geographic market extensions)式的多角化結合。
1.所考慮的整體經濟利益
公平會以往許可多角化結合時所考慮的整體經濟利益,以參與結合事業利益 為主,該事業所屬產業利益及社會利益次之。其具體內涵可以歸納如下:
(1) 參與結合事業的利益,例如:
-確保事業利益 (八二)公結字第○六一號 -發展新的營業領域 (八三)公結字第○二四號 -分散經營風險 (八三)公結字第○七三號 -改善事業體質 (八三)公結字第二五○號 人事
-節省財務作業成本 (八三)公結字第二五○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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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助於董事會運作正常化(八四)公結字第二一九號 -提升經營效率 (八四)公結字第二一九號 -強化財務結構 (八四)公結字第二一九號 -有利於以統包方式承攬工(八四)公結字第四二一號 程 (八四)公結字第四二三號
(2) 參與結合事業所屬產業的利益,例如:
-提升航空運輸服務品質 (八四)公結字第二一九號
(3) 社會利益,例如:
-確保公司投資人、債權 (八二)公結字第○六一號 人利益
2.所考慮限制競爭的不利益
公平會以往許可多角化結合時,常考慮的不利益有:
-造成市場結構趨向結合 (八二)公結字第○六一號 -增強其他事業進入特定 (八三)公結字第○二四號 市場的困難度
-改變市場結構 (八三)公結字第○七三號 -產生獨占 (八三)公結字第○七三號 -對上下游及未參與結合 (八四)公結字第二一九號 事業的影響
四、整體經濟利益之考量因素
(一)對於有顯著限制競爭疑慮之結合申報案件,評估其整體經濟利益之考量 因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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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費者利益。
2.結合事業原處於交易弱勢之一方。
3.結合事業之一屬於垂危事業。
4.其他有關整體經濟利益之具體成效。
5.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意見。
(二) 另外依據公平會「公平交易法對四C事業跨業經營行為之規範說明」六
(九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第五三四次委員會議通過),在「整體經濟利益」方面,
公平會審查重點包括51
(一)結合對生產效率、配置效率及動態效率的影響;
:
(二)結合是否有助於促進相關市場之競爭;
(三)結合是否有助於提供涵蓋範圍更廣、更多樣化及高品質之服務;
(四)結合是否有助於提升國際競爭力,並促進研發與創新;
(五)結合是否具有消費面的網路外部性(network externalities); (六)事業結合是否為達成前開各項目的之唯一手段;
(七)參與結合事業將內部利益予以外化之計畫。
(七)參與結合事業將內部利益予以外化之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