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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冷戰前我國海洋戰略發展

我國自成立以來,在海軍戰略方面主要承襲滿清政府以江(河)口、港口 周遭要地設置要塞之思維,而在抗日戰爭期間之海軍戰爭,則主要在於江河、水 道實施沈船阻塞等戰術,但就海洋利益爭取來說,早在滿清時代,便對南海諸島 的主權爭取上就有相關行動,1909 年時,清朝兩廣總督張人駿就與日本達成協 議,使日本承認東沙主權,到了1911 年我國第一部憲法中,我國主權領土與舊 帝國領域相同,便持續爭取我國在南海的主權。42

由於日本於1915 年到 1927 年期間對當時政府提出《二十一條條約》,引 發我國全國抗議,時局混亂尚未穩定,又於1930 年因法國在現今南威島發出十 二響禮砲後,因當時資訊混淆,我國在外交及海軍均無法發揮實質效用下,為確 保我國主權不被侵犯,於是以繪製地圖方式來宣示主權,分別於1933 年成立水 陸地圖審查會,1935 年出版《中國南海各島嶼圖》,尤其是在 1936 年我國著名 地理學家白眉初的《中華民國建設全圖》中更確立了迄今11 段線(U 形線),

並於10 年後由我國政府據以訂立我國海上領土。43

直至二戰爆發後,我國維護主權工作才從紙上作業轉移到了軍方身上,但 因我國海軍實力相較於日本過於落後,在抗戰初期海軍便幾乎被損耗殆盡,在缺 乏可執行作戰任務之艦艇的我國海軍無法與日軍有所抗衡,因此二戰期間的我國 海軍戰略基本上是以非傳統的海戰方式,於江河附近佈雷、沈船或配合江防阻礙 敵軍等戰略,擾亂日軍後勤支援,迫使其補給受阻,致日本陸上部隊只得採取迂 迴作戰,打亂日軍的作戰計劃進而為抗戰勝利作出貢獻。44

42 Bill Hayton 著,林添貴譯,南海:21 世紀的亞洲火藥庫與中國稱霸的第一步?(臺北:麥田出 版,2015 年 6 月),頁 64-101。

43 同前註 41。

44 李俊逸,「八年抗戰期間海軍軍事行動對整體戰爭成敗之影響」,海軍學術雙月刊,第51 卷第 4 期(2017 年),頁 6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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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結束後,我國海軍甫接受了英美所贈的軍艦,而法國為了重返中南半 島,派遣軍艦到太平島立了石碑並且宣示主權,即使我國正處內戰階段,仍舊於 1946 年派遣了太平艦、中業艦等 4 艘軍艦分別前往南沙、西沙群島巡弋,更於 12 月 12 日於太平島上設立石碑宣示我國主權,並於 1947 年 5 月在國會提議之 下,要求政府向法國收復西沙群島,且必要時可動用武力,同時再次劃定我國疆 界,同年6 月,業經國防部與內政部開會討論決議後,正式對界線之島嶼提出主 權,但日後可根據國際法與其他國家談判確定的海疆,7 月底我國完成南海地區 諸島的對照表,12 月 1 日公告由海南特別行政區所管轄,1948 年 2 月發表《中 華民國行政區域圖》,也就是所謂的11 段線。45

自1949 年我國在大陸地區戰事接連失利,大陸地區完全失守,政府撤退來 台後,中共仍處心積慮進犯我國,便於同年10 月發生著名的「古寧頭戰役」,

期間我國海軍仍阻擋共軍增援登陸及撤退,協助陸軍防衛作戰,一大部分原因是 當時中共海軍的船艦及人員素質相較於我國都較為低弱,使我國海軍尚能持續掌 握海峽制海權。而到了1950 年韓戰爆發,為了避免中共趁機襲臺導致臺海衝突,

美國海軍第七艦隊駛入臺灣海峽,同時並派遣軍事顧問團協助我國建立現代化軍 事體系,並且於1955 年組成聯合艦隊共同執行大陳島撤退任務,由於美軍援助,

使我國依然保有海峽制海權,至此共軍未敢進犯。

冷戰期間我國在臺海地區之海洋戰略可以說是配合「反攻大陸」的戰略為 主,海軍作為當時我國海上唯一主力,重要工作為封鎖中共海上交通聯絡,查緝 對中共運補的船艦,還有對我國外離島的運補及海上巡邏工作。同一時期,我國 除了在臺海地區需面對中共的威脅之外,在南海地區,周遭各國對我國南海諸島 的動作頻繁,更有我國在太平島上的國旗遭菲律賓民人偷竊,並宣稱該島為麥克

45 同前註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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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瑟島的國際事件,此舉促使我國於1956 年 11 月,由海軍姚汝鈺率艦隊前往巡 弋南海海疆,並進行一系列宣示主權行動,46以維護我國在南海的海洋利益。

綜上,由於冷戰時期共產勢力的擴張,在亞洲地區相繼發生了韓戰及越戰,

我國也因政治及地理關係成為美國圍賭蘇俄、中共的太平洋島鏈一環。這段期間 我國海洋戰略基本上可以說是以海軍戰略為主軸發展,特別是在接受美國支援及 派遣軍事顧問組後的國軍,無論在裝備或人員素質均有所提升,也因此臺灣海峽 的制海權於此期間仍可以掌握在我國手上,進而確保了我國地區的安全及穩定。

貳、冷戰後我國海洋戰略發展

自1969 年後中國與蘇聯因珍寶島爆發軍事衝突,中蘇關係惡化,卻搭起中 美間關係改善的橋樑,在美國聯中制俄的政策下,中國從原來美國圍堵之對象轉 變為聯合拉攏的對象,從1972 年美國總統尼克森訪中到 1979 年中美間正式建交,

並與我國斷交,但即使如此為應臺海局勢之穩定,美國對於我國仍提供有限的協 助,加上同時期的中共由於須面對北方蘇俄的軍事壓力,相關軍隊部署及重心也 在北方疆界,臺灣海峽情勢相對穩定。

而我國國防政策也從「反攻大陸」的政策,轉變到「攻守一體」政策,當 時國防部長宋長志於立法院答詢時也提到「當前我國國防政策為精兵政策與攻守 一體。戰略指導方面,現階段是守勢戰略。而守勢戰略而言,防守台灣海峽,首 先要注重防空,能制空,海軍就能制海。」,簡言之就是說在政治為攻勢、國防 上則為守勢。47也因此我國海軍在整體「戰略持久」、「戰術速決」之指導下,

以制空作戰為主軸,認知近海海軍並無絕對空優,因此以空、陸、海等三面向制

46 同前註 41,頁 112-113。

47 蘇進強,沈明室,「我國國防政策的回顧與前膽」,新世紀智庫論壇,第9 期(2000 年),頁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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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因此海軍任務應以飛、潛、快輕快兵力以及掃、布、雷任務為主,減少大型 艦艇的數量,以小博大為原則建構海軍戰力。48

在非軍事方面,我國自解嚴迄今,兩岸開放交流,隨著經濟快速發展,人 民收入增加,旅行休閒及營養品需求上升,商業活動熱絡,兩岸關係趨於和緩,

中共同時於大陸地區也進行了一系列改革開放政策,惟即使這段時間關係和緩,

原本軍事管制區域範圍因解嚴後已大幅度縮減,但仍相繼發生2 次臺海危機,我 國與中共間的關係一度劍拔弩張,證明我國國家安全始終來自於中共軍事威脅,

但即便如此仍不減我國經濟發展的腳步,也因我國經濟發展的成果,吸引了大陸 地區及東南亞地區人民相繼來台,造成偷渡、槍械毒品、農漁蓄產品及未稅商(物)

品走私、人口偷渡案件增加,又我國商業外貿及漁業捕撈發展迅速,加上世界各 國開始往海洋發展,我國周遭海域頻頻發生漁業糾紛及主權爭議不斷,涉及海洋 事務愈來愈繁重,但相關執法機關及事權卻相對分散。因此我國於2000 年 1 月 28 成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針對海洋、海岸兩部分之管理進行統一及整合,

並分別於2001 年 3 月出版我國第一份有關海洋政策的「海洋政策白皮書」,2004 年10 月發布「國家海洋政策綱領」,並由此為架構修正後,2006 年 3 月出版第 二版「海洋政策白皮書」。

其中2001 年 3 月的「海洋白皮書」內容包含闡述我國海疆籍海域相關立法,

就海域安全的維護(國家安全、海上防衛、治安維護以及災難救助),海洋資源 永續經營(海洋生物(非生物)資源利用及管理、港埠及航運發展管理、海洋環 境維護與污染防治、近海海域海岸觀光遊憩管理)以及海洋文化之發展(海洋研 究、文化及人文發展培育)等3 大部分有所說明,並且提出如何永續經營及維護 海洋,推動海洋科教,發展海洋文化等政策總體目標。此版本海洋白皮書對我國

48 郝伯村,八年參謀總長日記(上)(台北:天下文化,2000 年 1 月),頁 14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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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動海洋事務上有很大幫助,雖然內容對海疆與他國重疊所衍生出的海洋資源 探採集漁撈卻未有敘述,但此版也是我國首次對海洋發展的宣示,也是我國在海 洋經營及管理政策重要之起源。

2004 年我國設立「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委員會」,並且下設海洋策略、海 域安全、海洋資源、海洋產業、海洋科研及海洋文化等六個工作小組,依其分組 訂定相關計畫,同年10 月頒布「海洋政策綱領」,明定我國願景為成為「生態、

安全、繁榮」的海洋國家,宣示我國為海洋國家,我國的生存發展依賴著海洋,

享有國際海洋法賦予的權利,也必須履行義務,並且以永續經營海洋觀點,維護 海洋資源及環境,建立健全海洋管理體制,強化海洋執法能量,穩定海上秩序及 安全環境,培養人民海洋意識,發展海洋科件及文化等9 項政策主張,訂定(一)

維護海洋權益,確保國家發展。(二)強化海域執法,維護海上安全。(三)保 護海洋環境,厚植海域資源。(四)健全經營環境,發展海洋產業。(五)深耕 海洋文化,型塑民族特質及。(六)培育海洋人才,深耕海洋科研等六大目標及 相關策略,作為我國海洋政策之根基。49

2006 年時以「海洋政策綱領」為架構,修訂了第二版本「海洋政策白皮書」,

除持續以海洋政策綱領之六大目標引導海洋發展,另外增訂我國本土海洋特質性

除持續以海洋政策綱領之六大目標引導海洋發展,另外增訂我國本土海洋特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