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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環境影響評估法制的背景

第二章 環境影響評估制度

第三節 我國環境影響評估法制的背景

第一項 我國環境影響評估法制的背景

由於台灣從戒嚴到解嚴歷經民主化的洗禮以及改革,因此有學 者43從民主化與環境保護政策的結合關係,必須包含兩個內涵,首先,

從回應的理念而言,所謂民主化一般是指政府的決策經由選舉之洗 禮,以及制度之建立而能夠「回應」(Responsible)到人民的需求;

其 次 , 從 結 論 而 言 意 謂 著 政 府 必 須 對 選 民 負 起 「 責 任 」 (Responsibility),民主深化程度愈高之國家,其政府愈能貼合民意 而為各政策領域之施政作為,另外,人民監督政府施政的管道,包含 選舉在內的手段愈是暢通無礙,民主化與環保政策之深化成正比之關 係,將台灣環保政策的發展區分成個時期,即包括:一、1945 年至 1980 年代,低度立法與執法、放任式的產業結構,以及威權化之次

42 王曦(1999),同前註 9,頁 296-297。

43 朱雲漢,包宗和主編(2000),〈黃錦堂-民主化對環保政策之衝擊與因應之道〉,初版一刷,《民 主轉型與經濟衝突》,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頁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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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系;二、1980 年至 1996 年 3 月,硬體、法制逐步完善,環保價值 逐漸深化,仍帶有威權餘毒之次體系而轉型中之經濟;三、1996 年 5 月〜:未完成的政治改革,深化的國際環保條約,形成中之新的經濟 政策。又有學者44將台灣的環境保護政策簡單區分成三個時期,即,

本文從後者的見解,以下一一介紹之。回顧台灣環境的議題隨著國際 環境意識潮流的演變可以大略區分三個階段,以下將一一分述之。

第一款 一九七零年代階段的環境影響評估趨勢

台灣本島四面環海屬於海島型國家,又由於中央山脈、雪山山脈 貫穿本島南北縱軸,使得地區的開發行為受到種種的限制,是以,西 部平原的發展成為國家開發的重心,在這種國家蘊藏的天然資源有 限,以及雨水一般集中於春夏季節,形成資源分配的課題,雖然因為 台灣人民勤奮努力,使得台灣朝著現代化國家邁進,但如同其他國家 的發展軌跡,產生因為高度經濟發展導向所帶來的衝擊,諸如工業發 展所帶來的空氣汙染、水汙染、廢棄物排放汙染、化學毒物汙染,以 及山坡地過度開發產生的土石流等環境問題,已經開始在台灣發酵,

吾人耳熟能詳的是一九七九年多氯聯苯混進米糠油,引發中毒事件,

亦為日本經濟發展曾經經歷的沉重教訓與傷痛。45 第二款 一九八零年代階段的環境影響評估趨勢

走過跌跌撞撞風雨飄搖的七零年代,由於累積台灣人民近四、五 十年的辛勤努力,正向奠定台灣經濟邁向一九八零年蓬勃發展的基 礎,然經濟發展在衣食住行全面提升的當下,卻也伴隨背後潛藏著重 大隱憂。

首先,交通開發所形成的路網,雖然帶來了區域經濟的快速發

44 黃光輝(2004),同前註 1,頁 7-8。

45 黃光輝(2004),同前註 1,頁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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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雖然使得各地區的經濟產品透過交通路網的聯繫,大量活絡民生 物品的交易量,加速了地區經濟發展速度,進而縮短城鄉的距離,然 道路規劃之初僅考量結構工程施做的面向,並未考量交通路線對於周 遭環境所帶來的影響,如山坡地過量開發對於水土保持的破壞,可能 增加土石流潛在的危險,又有破壞原生植物及野生動物棲息地的疑 慮,加上車輛流動所附隨車輛機械油汙經由道路排水系統汙染生態環 境;其次大量工業區的設置,雖然帶動區域就業機會大增,當地人民 購買力向上提升,看似一片蓬勃發展,惟其背後卻有工業廢水大輛汙 染農田、排放的黑煙造成空氣品質低落影響大眾的健康隱憂;而國家 經濟發展帶動整體用電量的大幅攀升,電廠的興建成為迫切無法逃避 的問題,因此火力發電廠以及最受人民疑慮的核能發電廠一座一座的 興建,更加深了對於環境的憂慮。

另外台灣由於海島氣候的特性下雨量集中於夏季的缺水問題始 終困擾政府當局,有了水庫的建設解決了民生用水的燃眉之急,使得 枯水期的水源調配,以及農田灌溉、工業用水的統一運用彈性空間,

但是行水區的生態環境縱有學術性的討論,落實於實際開發計畫中畢 竟不夠全面性,針對自然、人文社會的衝擊影響層面可說是付之闕 如。在此社會氛圍下,加上國際社會環保意識抬頭,維持生態系統的 穩定與平衡,與人類社會依存性之全面探討已經成為顯學逐漸被社會 大眾認同,而形成種沛然不可阻擋的趨勢。

值此之時,在國內環保團體學者等有識之士的奔走呼籲下,我國 於一九八零年六月召開行政院院會,將環境影響評估技術列入全國科 技發展方案之中,正式面對經濟開發對環境影響的問題,也說是環境 影響評估法制在我國生根的濫觴。又於一九八零年七月三十一日發布 第一個行政命令,攸關「加強地方建設重要措施」修正案決議,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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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為:「請有關部會及省市政府先行擇定部分重大建設計畫或工程,

試辦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並應於規劃階段即列入預算辦理」46。 同年度十月十四日行政院衛生署(當時的主管機關)依據上開行 政命令,行文經濟部、交通部、台灣省政府,以及台北市與高雄市政 府等五大單位,開啟了試辦環境影響評估的曙光。接著在一九八二 年,在歷經颱風肆虐西部平原造成北部五股蘆洲一帶,因為坡地開發 濫墾造成土地流失、人員傷亡的傷痛,經過國內學者及民眾環保意識 的覺醒,中於催生了行政院環保局的成立,揚棄了以往環境行政侷限 於公共衛生領域的思維模式,擴大進入了公害防治領域,將預防勝於 治療的概念,突破僅從單一面向的思惟觀,開始充實了預防性環境影 響評估的策略,與國際環境保護的風潮接軌47

從學者一九八零年為期兩年的「大園工業區環境影響評估示範研 究計畫」」研究案48,此乃國內第一個有關環評技術大型整合研究方 案,以及一九八二年的一九八三年間成立的「環境影響評估臨時審議 制度研究小組」及「環境影響評估法規臨時研究小組」49,催生了一 九八三年之「環境影響評估法草案」50,雖然時機尚未成熟而功敗垂 成,但隨踵而來是加速一九八五年行政院以「加強推動環境影響評估 方案」51,成為暫時將國家重大列管之經建計畫的首部環境影響評估 法案。緊接著在各領域法規陸續加入要求環境影響評估的條文下,成 為散見於各法規之中重要的環境政策之法源依據52

46 參考一九八 O 年七月三十一日行政院第一六九二次會議決議。

47 黃光輝(2004),同前註 1,頁 67。

48 此研究案為依據行政院第一六九二次會議決議,委託臺灣大學張長義教授總主持的跨系所團隊 進行研究。

49 其中研究小組成員包括邱聰智教授、林山田教授、李聖隆律師,以及參與環評示範研究的於幼 華教授、王西華教授、王鑫教授、洪楚璋教授、吳英璋教授等人,以及中央、省市其二十四個 機關及單位代表。

5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983),環境影響評估法草案。

5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985),加強推動環境影響評估方案。

52 在一九八三年至一九八九年共有一九八三年的「國家公園法施行細則」第十條,一九八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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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七年八月行政院環保署的成立,開啟了我國邁向環境保護 行政新的里程碑,這也是上揭學者們及各界有識之士努力多年的成 果,使得環境保護領域不再侷限單一面向,而是全面涵蓋從環境保護 綜合計畫、水汙染防治、空氣汙染防制、噪音監測管制事項、廢棄物 及有毒物的管制,乃至於環境檢測及專業環保人員的訓練,在在顯現 國家於環境保護議題的宣示用心,雖然仍有篩選對象過於狹隘、範疇 界定功能不彰的問題,但仍是環境保護議題在我國正式紮根與國際接 軌的開始,同年十月八日向行政院提報修正完成的「環境影響評估法 草案」,更是欲畢其功於一役之展現53

第三款 一九九零年代迄今的階段環境影響評估趨勢

走過威權政治解體邁向一九九零年代民主化的台灣社會,也經歷 一九八零與一九九零年代因為欠缺嚴格的環境法規與薄弱的環境管 制措施,企業普遍缺乏環保意識隨意將工業廢棄物棄置填土掩埋之結 果,造成土壤與地下水嚴重之污染,其中以台南市中石化安順廠污染 案件,以及桃園 RCA 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案件,最受社會大眾的注目,

這個與政府只專注於國家經濟發展面向,未積極進行污染控制與環境 行政管理措施有極大關聯性,而且創造台灣經濟奇蹟所發展的工業,

大多是具有高度污染性質的產業,如石化產業、石油煉解廠、皮革染 整業、農藥生產、金屬電鍍業、廢五金回收等,對於環境水源土壤以 及空氣的污染,產生非常的嚴重影響,已經嚴重危害人類生存環境的 安全性。

值此之時,伴隨著政治逐步解放,以及制度逐漸自由化與民主化

「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第七條附表一,一九八六年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十條第 二項,一九八八年的「大眾捷運法」第十二條,一九八九年的「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條等 條文。

53 黃光輝(2004),同前註 1,頁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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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過程,各種在威權政治下長時期被壓抑的社會需求與不滿,以抗爭 的形式爆發蔓延,可說是環保運動是結合社會運動之脈動前進,而逐

的過程,各種在威權政治下長時期被壓抑的社會需求與不滿,以抗爭 的形式爆發蔓延,可說是環保運動是結合社會運動之脈動前進,而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