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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階段

在文檔中 本期主題 勞動力未來趨勢 (頁 108-111)

上一階段除了支持性就業服務是一典範的 指標外,尚有兩件值得一提的大事,第一件事 是 79 年修正殘障福利法中的定額進用制度,

將差額補助費入法,大大的促使事業單位願意 僱用身心障礙者當員工;第二件事是 86 年大

業務專欄

這三件事開始了國內日後開拓職業重建專業發 展基礎的利基,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自此 開創了以下重要的業務。

一、在職訓局下,成立身心障礙者就 業訓練組

這 個 組 與 美 國 聯 邦 政 府 勞 動 部 底 下 的 身 心 障 礙 者 就 業 政 策 司 Office of Disability Employment Policy(網址如右:https://www.

dol.gov/agencies/odep),成立於同一年,該 司主要的任務是協調僱用單位與政府各部門,

以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而我國職訓局的身 心障礙者就業訓練組,由於有組織編制,有 經費預算來源(包括公務預算、身心障礙者就 業基金、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其他如公益 彩券盈餘、公益彩券回饋金等),因而能嘗試 新的措施(服務),並參照之前建置的支持性 就業服務模式,建置各項新措施的督導機制,

使身心障礙業務能獲得充分的支持和監督。

二、策劃、執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 障白皮書」

和其他部會合作完成「身心障礙者權益保 障白皮書」(98 年 5 月 26 日),就身心障礙 者在福利服務、醫療、教育、就業、無障礙環 境、經濟安全及綜合性議題等 7 大面向需求,

規劃短、中、長程之達成期程,作為政府 10 年推動身心障礙權益保障工作之願景及依據。

其中,有關就業權益部分包括 5 大項:(一)開 發身心障礙者人力資源,保障工作權益;(二)

拓展就業市場;(三)開發多元就業型態;(四)

建立無縫隙之職業重建服務;(五)提供中途致

三、開創多元的就業方案

此階段可看到為因應身心障礙者所需,除 規劃相關的補助措施(如:初期僱用補助、求 職交通補助及臨時工作津貼等)外,尚包括一 般性就業服務、支持性就業服務、庇護性就業 服務、居家就業服務、創業輔導、職務再設計、

養成訓練、進修訓練、訓用合一的職訓模式等。

頗能呼應邱滿艷、張千惠、韓福榮、許芳瑜、

鍾聖音、貝仁貴…林婉媛(民 99)的研究發現,

身心障礙者職涯發展的因素頗多元、複雜,必 須有全人化或個別化的考量,才能真正符合其 需要。

四、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從中央 轉移至地方

值得一提的是,發展署在這階段將身心 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轉移到地方政府,大力協 助地方政府成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窗口的服 務,走向「中央規劃、地方執行」的服務模式。

自 96 年起推出試辦計畫,97 年擴大辦理,98 年起全面實施(發展署,民 103),設置職業 重建個案管理員負責有效連結職業重建的各種 資源,使得身心障礙民眾只要連結上此窗口,

就能確保不漏掉重要的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 務,上開計畫自 106 年 1 月 1 日起修正為「推 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

主張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以職涯發展觀點,與 之建立同盟關係,依個案需求進行評估,個管 員與個案共同討論,訂定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 服務計畫並執行。

中央除規劃外,為扶持(包括經費的補助 和專業的支持)各分署及地方推動身心障礙者 就業服務業務,特在發展署所屬 5 分署下,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的 過去、現在與未來

同於分署及地方政府的行政監督,此類資源 中心的角色是提供專業的輔導及支持。此外,

5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在此階 段中被賦予每年需各負責一個實務研究(主題 探討),對政策的檢討和修正具有相當助益,

以桃竹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

(105)為例,該中心擷取 100 至 104 年接受 支持性就業服務開案且已結案的服務使用者 的服務資料進行分析發現,約有 1/4(22.9%)

的個案接受 2 次以上的服務,究竟是何種原 因而重複開案,或可看待為透過如此專業的 投入,增加服務使用者的職涯經驗,值得繼 續再探討。

五、 成立視障者職業重建中心與 0800 客服中心

視障者職業重建中心的服務,乃是為就業 有較高難度的視覺障礙者特別考量而建置,呼 應到全國的身心障礙者勞動狀況調查中視障者 的非勞動力低於所有身心障礙者非勞動力平均 數以下的就業嚴峻考驗,透過該中心所提供整 合的服務,開拓了視障求職者多元的就業管道 與職場,走出視障者只能從事按摩業的宿命!

也回應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46 條 之 1 的規定,公家單位的客服人員應進用一定 比例的視覺障礙員工,建立了中央單位率先僱 用就業率排名相當低的視覺障礙者典範,好讓 其他公家機關跟進僱用的作法。免付費 0800 客服專線,提供專人(全數是身心障礙者,尤 其是視覺障礙者)電話諮詢服務,透過電話、

網路、傳真、線上客服信箱各種管道,可迅速 的取得就業、訓練、檢定、創業及身心障礙就

六、建置數位情境,以利身心障礙者 學習及職業重建的運用

發展線上的職業重建服務,例如:建置身 心障礙者就業入口網(前身為身心障礙者就業 開門網)、無礙e網(無障礙教位學習網站),

及庇護工場產品及服務採購資訊,並適時改 版,更新內容。

從 發 展 署 官 網 身 心 障 礙 者 就 業 專 區

(https://www.wda.gov.tw/Content_List.

aspx?n=B7DDBFCACE3EB8F9),可一覽中 央層級推動的重要職業重建政策與全國職業重 建服務執行狀況。除方便一般讀者閱讀、蒐尋 全國性資料,該專區之設計也已通過行政院研 究考核委員會「無障礙網路空間規範」認證標 章,更有利引導視覺障礙者明確的瀏覽網頁就 業相關資訊。

無礙e網( https://openstudy.wda.gov.tw/

mooc/index.php)是一符合無障礙標章2.0 網 頁規範的數位學習平臺,身障者使用適當的輔 具,就可達到自行上網及瀏覽教材的目的,到 目前為止,已開發81 門課程,提得一提的是,

該學習網站分別為認知障礙類及非認知障礙類 的身心障礙者,設計不同的教材,跨越了障礙 引起的限制。除自行上網學習外,該網每個月 還提供一次同步教學活動,由講師分享多樣化 主題,學員透過即時影像和其他學員、助教、

老師交換學習心得,每一場活動皆會錄影,讓 學員可自行觀看與複習。另外,也開放老師線 上時間(office hour),可隨問隨答,提升學習 效率。

業務專欄

庇 護 工 場 產 品 及 服 務 採 購 資 訊 專 區 ( h t t p s : / / w w w . w d a . g o v. t w / cp.aspx?n=23A4B652CC1F06B0),以地區 別、產品別、節慶型錄別,提供庇護工場產品 型錄,對於在營運上需自給自足的庇護工場,

以及後段業務的行銷,有一定的影響力。

七、重要基礎資料的建置

現行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的服務或措施,

除放置於發展署首頁「業務專區」的「身心障 礙者就業」外,絕大部分的基礎資料係放置在 勞動部網頁首頁的「勞動統計專網」(https://

www.mol.gov.tw/statistics/)下。

點閱「 勞動統計專網 」下「 族群統計 」中 之「 身心障礙者 」才算進入「 寶山 」,內含資 料主要分為身心障礙者勞動統計和身心障礙者 調查報告。前者主要包括:身心障礙者職業訓 練狀況( 包括發展署辦理與公訓機構自辦 )、

就業服務( 求才求職人數 )、定額進用,以及 國外相關的身心障礙者網站。後者包括兩大類 的調查,一是企業僱用管理調查(僱用管理制 度、業務委託、僱用原住民、身心障礙者 )

( 民88 年及89 年調查 ),另一是身心障礙者 勞動狀況調查(放置民93、94、95、96、98、

100、103、105、108 年的資料 )。

每一年的年報,也是重要的基礎資料,資 料多從落實定額進用措施、推動職務再設計服 務、多元化職業訓練,以提升就業能力 、整合 職業重建服務體系、推展視覺障礙者就業及訓 練、建構專業人員制度、提供個別化就業服務 及措施來呈現,可再強化當年的特色及業務深 入發展的效果。

八、嘗試創新計畫

引導政策的規劃和實施之時,會看到對政 策的滾動式修正,許多計畫透過年度的檢討,

予以修正,舉一例言之,最開始推動身心障礙 者職務再設計時,申請的身心障礙者必須符合 工作滿 3 個月的標準,後來的規範,甚至在僱 用前的面試階段,亦可申請職務再設計的服務。

同一計畫中,人力協力的補助也是經滾動檢討 後加入計畫中。因著身心障礙者的需求而修正 服務,在職業重建的服務中常見到。

另外,每年亦會透過公益彩券回饋金的 補助及試辦計畫,嘗試開辦新的服務措施,例 如:失智者就業推動計畫(110~114 年)即是 一例,計畫的服務對象從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 證明之失智者,擴及經醫療院所診斷為失智 症,且尚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者。破除固守「必 須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之規定,才符合該 族群真正的需求,以避免錯過職業重建服務之 黃金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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