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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五節 技轉與育成兩機制業務重複狀況

一、 問卷數據分析

問卷所示之項目對應如下表,由受訪專家就其認定有業務重複可 能性進行連結。技轉服務項目的 A~F 六項項目與育成服務項目的 a~l 的十二項項目,經排列組合後總計會組合成 72 項可能形成的業務「項 目組合」。

48 四號受訪專家【Pro.4】:「本校其實在推廣師生創業上面目前投入的心力其實蠻強的。本校早期育 成對師生創業能夠給予的輔導的能量其實很少,育成其實就目前狀況來講,…可以幫他提供一些BP 或是一些會計師、公司財務上一些資源,再來就是說,公司成立後,他還可以辦法幫他去做一個募 集一些早期資金的投入。」【Pro.4.4.1】。

技術移轉機制業務項目 (可同時連結多項) 創新育成機制業務項目

Standard Deviation= 2.46 高標=M+S.D.= 4.29

表 4-10 重複性指數敘述統計表

本研究篩選項目組合得分高於高標之項目組合共計八組,其得分為 10~5 分,依序編號為 1~8 號並附記對應之技轉(育成)能量強度如下表:

編號 項目

詢,其範圍較有限,其目的也鎖定於技術移轉相關的部份。而育成機制 的專業諮詢則是對進駐廠商提供的服務,舉凡企業營運管理、行銷、法 務、智財權相關等,均儘量尋覓解答或轉介適當之專家代為處理,因此 其範圍較廣、對象則主要為進駐企業。由此可知,編號 3 與編號 6 可被 認為是基於育成機制的專業諮詢支援的涵蓋面比較廣,被受訪專家解釋 認為涵蓋了技轉機制的專業諮詢以及法務相關的業務項目。技轉與育成 機制二者雖在諮詢範圍有廣狹不同,服務對象亦有差異,但仍有部分有 業務重複之處。

「商業性評估與推廣」與「商務支援」被認為有業務重複性,主 要可能是考量在進行技術移轉評估的過程中某些部份的工作內容與育 成提供進駐企業商務支援的專業知識是接近的,因此也被認為有業務重 複之處。

二、 訪談意見整理 1. 教育訓練

多位受訪專家均在開放式問答中提到教育訓練是兩邊都有在 做的部份【Pro.3.5.5】【Pro.4.5.2】。2 號專家更提及技轉機制開 辦的課程對象廣及全校師生,比育成機制僅服務進駐廠商為廣

【Pro.2.5.2】。8 號專家提及專利課程是兩個機制都會共同開設的 課程【Pro.8.5.1】。

2. 技術移轉授權與研發成果管理

這部份受訪專家論述概念較為廣泛,主要是涉及提供技術給 外界或進駐廠商以及相關的研發成果管理的都算是技術推廣所不 可或缺的環節。1 號專家認為兩者在將技術行銷出去的部分業務性 質是很接近的,差別僅在於技術商品化的成熟度有所差別而已

【Pro.1.5.1】,換言之,技轉機制推廣的是商品化比較不足的部 份,而育成協助廠商將商品推廣出去是比較後端的部份。其它專家 亦有點出推廣學校技術以及拜訪研發團隊等工作是雙方同時在處 理的業務項目【Pro.3.5.1】【Pro.4.5.1】【Pro.5.5.1】【Pro.8.5.2】

【Pro.10.5.1】。其中比較有趣的是,8 號專家表示該校技轉機制 功能薄弱導致由育成機制擔負技術推廣的工作,這反映了在某些育 成強而技轉弱的大專校院中,單位主管會挪用育成人力去支援技轉 機制,勢必也是因為產學合作的各機制有其基本共通性的原因才會

做此決策。

3. 專業諮詢

編號 3 號及 5 號受訪專家論及專業諮詢諸如法務、財稅、會 計及智財權諮詢是彼此服務項目重複的部份。【Pro.3.5.2】

【Pro.5.5.1】

4. 「商業性評估與推廣」與「商務支援」

編號 5 號受訪專家論及商務支援是彼此業務重複的部份。

【Pro.5.5.1】

5. 行政業務

多位專家在訪談時論及行政支援等庶務性的服務是兩個機制 都在重複做的服務項目,雖然論述的用語形式上比較不一致,但大 致上是指行政性事務的整合問題。【Pro.1.5.1】【Pro.3.5.4】

【Pro.7.5.1】這主要是因為基本上兩個機制都有基本的行政性工 作,例如將合作的事務所或提供知識管理服務的公司介紹給合作廠 商或校內研究團隊、基本的宣導活動,加上日常各機制處理許多事 務都會有行政助理來進行,因此兩個機制的合作,通常都會有行政 事務合併的綜效出現,這是比較瑣碎但卻是馬上面對的。

三、 小結

結合問卷數據與訪談意見整理來看,一致明顯認為有重複性的服 務項目是教育訓練、技術移轉授權與研發成果管理、專業諮詢等三個 方向,行政事務的整併也是一個被三位專家另外提及的部份。

由上述可知,兩個機制可以考慮整合教育訓練的舉辦,例如智權 相關的課程就由技轉機制舉辦,而育成機制可以將技轉機制舉辦的智 權課程提供給進駐廠商,將節省下來的資源聚焦於其他部分的服務。

相反的,育成舉辦的商務資訊介紹或財務會計相關的課程可提供給校 內有興趣的師生以及技轉人員,藉以提升其商業資訊相關的了解。

在技術移轉授權與研發成果管理部份,本來育成機制如果沒有技 轉機制的協助,很難蒐集到完整的校內研發成果,如此則有礙於媒介 教授擔任進駐廠商的技術顧問甚至是推動技術移轉。如果技轉機制可 以透過育成人員的引導,可以共同合作將研發成果以較完整的方式介

紹給育成進駐廠商,相信可以提高進駐廠商與校內研究團隊合作的意

編號 項目

Standard Deviation= 6.903 M+S.D.= 6.82

的業務項目組合為基礎,進一步探討彼此之間其他的關係。

2. 依互補性之絕對值排序,可看出其互補性之強弱依序為編號 7、2、

3……等業務項目組合。排序整理如下表:

編號 項目組合 技轉項目 育成項目

互補性

(次)

(絕對值) 7 A-g 研發成果管理與權利保護 技術授權移轉服務 7 2 D-g 技術授權移轉之媒合 技術授權移轉服務 6

3 F-e 專業諮詢 專業諮詢支援 5

4 A-c 研發成果管理與權利保護 技術支援 5

1 E-l 教育訓練 教育訓練 4

8 D-c 技術授權移轉之媒合 技術支援 4

6 C-e 法務相關 專業諮詢支援 3

5 B-d 商業性評估與推廣 商務支援 2 表 4-14 高度重複性業務項目組合互補性絕對值排序表 由表 4-14 我們可以看出,在這些具有高度業務重複性的業務 項目中,技轉與育成彼此的「能量落差」的高低。數字越大表示此 項業務項目組合不但具有高度重複性,且某方的服務能量大於另一 方。這時候就可能存在著業務互補性的合作空間。由上表可以看出 來,基本上跟研發成果管理、技術支援以及技術移轉相關的的項目 互補性數值甚高,因此可知育成機制亟待技轉機制協助其對於進駐 廠商提供技術授權以及技術支援的服務,這是育成機制比較不足之 處。

三、 類別分組

1. 類別分組方式說明

針對本研究所設計之問卷,技轉與育成各項目服務能量強度 之選項計分方式,以最低 1 分、最高 5 分來計算,總計十位受訪專 家,每項總得分最低為 10 分,最高為 50 分,中間值為 30 分。因 此若以技轉項目強度為橫軸,以育成項目強度為縱軸,將表 4-12 各項目組合對應之能量強度分數表示為(技轉項目強度, 育成項目 強度),將可得到一個有八個點對應著上表八個項目組合的數據分 布狀態的圖表。此時若再以(30,30)為原點區分為四個象限,此

象限圖範圍係以(50,50)、(10,50)、(10,10)、(50,10)為四個頂 點之方形,依序自右上方順時針方向為 I~IV 象限。

I~IV 象限分別代表不同意義:

I 象限:可稱為「共強關係」。落於此象限之業務項目組合,

代表兩個機制就此項業務組合的服務能量均很強但都在做類似的 事情。此時,或許可以考慮組織整併以節省人力,避免不必要的人 力資源浪費。

III 象限:可稱為「共弱關係」。落於此象限之業務項目組合,

代表兩個機制就此項業務組合的服務能量均很弱但也都在做類似 的事情。此時或許可以考慮整合兩邊資源,在必要時投入更多資源 強化此項服務能量。

II、IV 象限:可稱為「互補關係」。落於此象限之業務項目 組合,代表兩個機制就此項業務組合的服務能量一強一弱,也都在 做類似的事情。此時可以考慮由能量強的一方去主導支援能量弱的 一方,這樣較為經濟而有效率。

圖 4-2 類別分組圖

1.(34,38), I

2.(34,28), IV

1

Ι

3.&4.(35,30), I,IV

68 3&4

5 2 7 5.(24,26), III

Ⅲ Ⅳ

6.(33,30), I,IV

7.(35,28), IV

8.(34,30), I,IV

2. 互補性探討

大致上技轉機制的服務能量強度多高於育成服務能量,尤其在

「研發成果管理與權利保護」、「技術授權移轉之媒合」、「專業諮詢」

在互補性指數上多為大幅的正數,表示受訪專家多認為此些項目不 僅重複且彼此間服務能量有落差,推論上可以由一方去彌補另一方 服務能量不足之處,達到資源相互流通的效益。

(1) 技轉填補育成不足之處

技轉機制之研發成果管理與技轉媒合能量可填補育成 機制不足之處。

由表 4-14 可知,編號 7 與編號 2 的兩個項目組合為互 補性分數最高的前兩項,編號 4 與編號 8 的兩個項目組合亦 均有 4 分以上的互補性得分。這些項目組合整體來看均係由 技轉機制以其研發成果管理、技轉媒合的能量去填補育成機 制中「技術授權移轉服務」與「技術支援」的服務項目。這 或許代表著育成機制雖然業務項目數量上為技轉機制的兩 倍,但在對於育成廠商技術授權移轉服務部份並無法集中資 源投入完善的服務,而此時技轉機制因其業務重心本即為研 發成果的管理與技術授權移轉媒合的仲介服務,而這些資訊 與服務並非擅長於空間提供、行政支援以及其他一般性創業 環境營造的育成機制的核心業務所在。此時,若能善用技轉 機制擁有之資源協助育成進駐廠商進行技術移轉,則協助了

由表 4-14 可知,編號 7 與編號 2 的兩個項目組合為互 補性分數最高的前兩項,編號 4 與編號 8 的兩個項目組合亦 均有 4 分以上的互補性得分。這些項目組合整體來看均係由 技轉機制以其研發成果管理、技轉媒合的能量去填補育成機 制中「技術授權移轉服務」與「技術支援」的服務項目。這 或許代表著育成機制雖然業務項目數量上為技轉機制的兩 倍,但在對於育成廠商技術授權移轉服務部份並無法集中資 源投入完善的服務,而此時技轉機制因其業務重心本即為研 發成果的管理與技術授權移轉媒合的仲介服務,而這些資訊 與服務並非擅長於空間提供、行政支援以及其他一般性創業 環境營造的育成機制的核心業務所在。此時,若能善用技轉 機制擁有之資源協助育成進駐廠商進行技術移轉,則協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