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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各校技轉與育成機制業務項目整理

空間與設備、技術及人才資源、商務支援、資訊支援、

行政支援45

表 2-4 育成中心業務項目整理 本研究整理

第五節 各校技轉與育成機制業務項目整理

關於技轉與育成中心的實務運作所提供之服務項目,本研究搜尋民國 九十七年教育部產學合作績效激勵計畫所補助之六所大學之技轉及育成單 位網頁,依據各校技轉及育成中心所屬網頁所列之服務項目,本研究整理 如下表:

45 同註 43。

機制別

機制別

機制別

機制別 校別

技轉機制 育成機制

資料庫、專業年鑑、中心出品電 子報、產業資訊、法規資訊、專 業雜誌與剪報、提供市場及技術 最新資訊等)

7.行政支援(郵寄管理、公商登 記、勞健保設立、福委建制、辦 公室事務用品採購、靈活完整的 服務運作。)

8.其它支援 臺灣科技大

網頁無明確敘述 1.提供辦公空間及設備支援 辦公室、實驗室及實驗研究設 備、展示廳、會議室等。

2.一般商業支援

行政管理、辦公室服務、電話、

傳真機、影印機等。

3.專業諮詢服務

提供專業顧問與諮詢管道;如法 律、專利與智慧財產權、資金挹 注、專業技術諮詢等服務。

4.教育訓練

提供中小企業所需管理與技術教 育培訓課程。

表 2-5 各校技轉中心與育成中心業務項目整理 本研究整理 參考上述文獻論述與實務對於技轉與育成機制業務項目之論述,本研究整理簡 化如下表:

技術移轉機制業務項目 創新育成機制業務項目 關係以及合作的可能性。惟日本學者加納信吾(Shingo Kano)對於技術移轉的 臨界點的探討中,提出了三種型態的橋接方式,企圖在理論上探求出學術研發

與育成機制有高度互動的效益,以此為基礎,本研究後續將進一步探討其互補 性。

圖 2-4 技術移轉的有效邊界

資料來源:加納信吾(Shingo Kano),突圍技術移轉的臨界點。

在上圖中,橫軸為大學研發成果的技術成熟度,縱軸為潛在技轉對象 廠商的技術引進評鑑能力(Evaluation Capability for Receiving Technology, ECRT)。縱線α彰顯出大學基於學術研究本質造成的研發成果技術成熟度 不足的本質,大學研發成果的技術成熟度原則上不會跨越α線。ECRT 值越 高的企業,越能承接技術成熟度不足的研發成果,因而劃出一曲面向右的 曲線,此即為所謂「技術移轉的有效邊界」(Technology Transfer Effective Frontier)。在曲線左方因為 ECRT 值與技術成熟度的落差,無法進行技術移 轉,因此可能進行技術移轉的區域僅有曲線右方與α線左方之間的斜線區 域,稱為「X 領域」。曲線與α線交集點對應至縱軸為β值,β值代表 技轉可能發生的 X 領域對應於縱軸的最低點,同時代表了技轉可能廠商 最低可能的 ECRT 值。

由上圖可以看出技轉可能發生的 X 領域非常狹小,因此需要經由某 些方式擴大技術移轉的可能性,加納信吾於是提出三種橋接方式如下圖:

技術引進評鑑能力︵

E C R

T ︶

技術成熟度 技術移轉的

有效邊界 Y領域

X領域● C2

β C1

×

M α 大學的極限

圖 2-5 產學合作橋接模式

資料來源:加納信吾(Shingo Kano),突圍技術移轉的臨界點。

在上圖中,加納信吾提出橋接概念以求將α線左方的研發成果橋接至 曲線的右方,如此將可成功地將技術成熟度不足之學界研發成果推展至 有技術移轉可能的α線右方。

此項橋接概念,依據企業 ECRT 值不同區分如下:

一、橋接型態 A:

企業之ECRT 值高於β值。在潛在技轉企業 ECRT 值較高的狀況,

因為存在著 X 領域的技轉可能性,因此此時主要依賴技轉機制運作即可 將大學的研發成果橋接(技轉)給既有的企業。

二、橋接型態 B、C:

企業之ECRT 值低於β值。在潛在有技轉可能的既有企業 ECRT 值 偏低的狀況,因為既有企業無力承接或是此項技術並非該公司的核心技 術,因此雙方之間存在著技術移轉的鴻溝難以突破。此時可以考慮成立

「始創企業」(即台灣所稱之「新創企業」)將學界研發成果推向商品化 的階段。此時,因涉及公司設立、資金募集以及辦公場地的提供,已非 單純技術移轉事務,必須有其他單位的介入才有可能成功。育成中心以 及創投資金等的角色在此時便越發的重要。

國內企業型態偏向於中小企業者居多,這些業者通常因為公司資本

技術引進評鑑能力︵

E C R

T ︶

技術成熟度 α

大學的極限 β

大學

大學

大學

既有企業

始創企業 既有企業

始創企業

橋接型態A

橋接型態B

橋接型態C

額較小,因此無法投入過多的研究經費,所以可推知臺灣企業 ECRT 值 高於β值的比例應該會低於歐美等擁有研發能量較強的大型企業的 技術先進國家,因此,我國適用橋接模式 A 的機會應該相對比較少。

我們必須深思如何建立大學與既存企業間的橋接型態,這將會是產學 合作重要的關鍵。而這一部分並非技轉中心原始制度設計的核心,須 加入對於風險投資、公司設立以及對於財務規劃相當嫺熟的專業服務 能量,才能夠突破此一技術移轉的瓶頸,而這也是技轉與育成機制合 作的空間所在。

由上述論述可知,技轉與育成兩機制間並非各自獨立運作的兩個 互不相關的業務單位。而是在不同的狀況下,存在著不同合作可能性 的合作夥伴,其共同的目標便是將技術商品化程度不足的學界研發成 果推廣出去。較為可惜的是,目前國內文獻論述與實務上對於技轉與 育成機制的聯合運作較少有論述,但在國內推動技轉與育成等機制已 近十年的階段來說,似乎應該深思兩個機制的關聯性與共同運作的效 益何在,或許能思考出一個創造出更大效益的組織運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