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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抽象在字面上的意涵

“Abstract”一字,中文通常翻譯為「抽象」。 "Abstract" (Barnhart, 1988) 源 自於拉丁文 abstractus,其字義為 drawn away (抽離)。其中,ab(s) 的原意為 away,

意即離開;tractus 一字起源於拉丁文 trahere, 原意為 draw,意即提取。 Abstract 最初以形容詞的方式出現於 1387 年,有人以 abstract 一字表達「深奧難懂」的 意思。一直到 1557 年,abstract 開始具有描繪「從實體物質中抽離出來」的意 涵;到了 1914 年,現代藝術崛起,人們開始以「抽象表現主義」,abstract expressionism,表示出對「抽象」一字的另一個觀點,Herzog (1919) 提到:

「抽象表現主義 … 是一種純粹的創造,它捕捉了心靈上的流動過程,將其 投射出一種具體的呈現。它並未向真實世界借物表現,它創造了屬於自身的客體。」

利用 abstract 的名詞形式作為「文章的總結與摘要」最早出現於 152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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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nhart, 1988),而其動詞形式則最早被記錄於 1542 年。

在牛津英語字典中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2009),則描述了 abstract 一 字在現代生活之中常見的字面涵義。abstract 作為形容詞的意涵為:

1. 存在於想法之中但並不具有物質或具體的存在,與想法有關而非事件,

基於理論而並非特殊實例,表示想法、屬性、或狀態而並非具體物件。

2. 在藝術上利用形狀、顏色、質地紋理來達到藝術家欲表現的效果,而並 非嘗試表達外在的真實實體,例如:抽象畫。

Abstract 在名詞方面的意涵為:

1. 對書籍、文章、演講內容的總結、摘要。

2. 指一件抽象的藝術作品。

Abstract 在動詞方面的意涵有:

1. 以理論化的方式思考。

2. 自某客體萃取、移除、抽離出來。

3. 對文章或書籍作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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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 abstract 一字在一般生活語言中所使用的意涵,然而,在數學概念的 發展過程中,教育學者們也經由彼此不同的觀點,提出了其心目中針對數學概念 發展過程中的「抽象」所代表的意涵。以下研究者企圖由知識論之中的經驗主義、

理性主義與建構主義出發,以解析教育學者們認為在數學概念發展過程中所建立 的「抽象」意涵。

二、 經驗主義、理性主義、與建構主義的調和

在西方哲學對知識論的研究觀點上,後人將其簡單區分為兩大學派:「經驗

主義」 (Empiricism) 與「理性主義」 (Rationalism) 。前者是由實體的後天感官 經驗出發,後者是由抽象的先天心智理性出發,進而建構出個人的知識系統。

提出「經驗主義」的學者們認為人類的知識起源於經驗 (伍振鷟、林逢祺、

黃坤錦、蘇永明,1999)。經驗的取得可來自兩方面:一方面來自外感官,通常 稱為「感覺」,如經由眼、耳、鼻、皮膚等等感官接觸外界事物而得;另一方面 則來自內感官,通常稱為「反省」,如透過知覺、記憶、推理、想像等等組合作 用而得。

「經驗主義」起源於古希臘哲學持有懷疑主義的哲士學派,著名的學者為普 羅塔哥拉斯與伊壁鳩魯,後來於 17 世紀時興起於大不列顛王國(英國),著名的 學者有洛克與休謨。

洛克於其《人類悟性論》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ting) (Locke, 1689) 的書中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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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最初猶如白板,並無先天觀念的存在,一切知識都來自於感覺與反省 所得的經驗。」

人類並非先有觀念才產生經驗,而是經由經驗的成果才產生了觀念;而觀念 會先由簡單的觀念演變為複雜的觀念,這些觀念會再進而產生各種知識。簡單的 觀念由感官、反省,或二者交織而得。複雜的觀念則分為三類:第一類是模式 (modes) 的觀念,由依附於本質的附屬性質而得,如:三角形。第二類是本質/

基質 (substance) 的觀念,如:光。第三類是關係 (relations) 的觀念,可經由比 較兩種以上的觀念而得。洛克並將知識分為三個層次:最低的層次為感覺的知識,

由感官直接接觸而得;中間是推論的知識,由演繹而得,如:數學的證明。最高 的層次為直覺的知識,是經由比較兩種以上的觀念,並且認識了其相關的異同性 質而得到的。而休謨主張所有觀念皆來自於感官印象(感官上的知覺)與內在感覺 (想像與記憶的知覺),他在《人性論》(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 (Hume, 1739) 與

《人類悟性的探討》(I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Hume, 1758) 二 書之中解析時間、空間、存在、因果等觀念,認為這些觀念皆為各種簡單觀念的 結合與排序。

提出「理性主義」(Rationalism)的學者們則認為知識是來自於推理 (reason) (伍振鷟等,1999)。理性主義者認為人類的理性是天賦的,而理性是一切知識的 基礎。

「理性主義」起源於古希臘哲學的自然哲學學派,著名的學者為希臘三哲,

蘇格拉底、柏拉圖與亞里斯多德,後來推廣發展於歐洲大陸,著名的學者有笛卡 爾、史賓諾莎、萊布尼茲。其主張理性為知識的終極起源,獨立於感知感官,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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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只有通過邏輯推理的方法,才能獲得真正的知識與真理。典型的理性主義者如:

史賓諾莎與萊布尼茲,認為人類首先以本能(或直覺)掌握一些基本原則,再根據 這些基本原則推理出其他知識,他們認為所有知識均能夠以一些基本原則推理出 來,但他們卻又不能否認,現實世界中,除了數學以外,人類難以透過單純推理 而推衍出其他知識。而笛卡爾認為,只有某些數學、科學、形上學的原則與真理 可以單純經由推理而拓展出新的知識範圍,而其他方面的知識仍須藉由生活經驗 與科學方法而取得。因此,也有人認為笛卡爾是理性的經驗主義者。

在 18 世紀時,著名的德國哲學家康德在其所著《純粹理性批判》(Critique of Pure Reason) 一書中提到 (Kant, 1781):

「只有理性而無感官經驗的知識是空洞的,只有感官經驗而無理性的知識是 盲目的。」

他認為人的一切知識都是以感官經驗為基礎,但一些普遍與必然的知識並不 是來自經驗,而是來自人本身具有的理性與推理,而人的理性會去尋求建立感官 經驗之間的因果關係。在康德的論證中可以看見,在人類的學習與知識建立的過 程之中,「理性主義」與「經驗主義」的運用應是互相調和而相輔相成的。

自 80 年代開始,建構主義 (Constructivism) 的知識論逐漸受到心理學家與 教育學者的重視 (伍振鷟等,1998)。建構主義為一種探討知識構成的知識論,

包括了動態的認知歷程,以及靜態的知識產物。前者所涉及的探討面向包括:知 識是如何產生的?知識如何成長或變化?後者所涉及的研究面向包括:知識的結 構為何?知識與被認知的對象之間的關係為何?而建構主義對知識構成的觀點,

有三項重要的原則 (詹志禹,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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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動原則:知識是由認知主體主動建構而成,並非由認知主體被動接受 得到。

2. 適應原則:認知的功能在於適應,致知是組織個人經驗世界的適應過程,

但不可能發現客觀的主體實在。

3. 發展原則:知識的成長需透過同化、調適、與反思抽象等歷程逐漸發展 而成。

而上述的三項原則在知識的建構上是需要同時存在的。若是過分強調主動原 則,則容易掉入「理性主義」的極端,若是偏向強調適應原則,卻又是落入「經 驗主義」的另一個極端。經過第三項發展原則對於「理性主義」與「經驗主義」

的相互調和,建構主義描繪出知識成長與重建的歷程,也彰顯出「理性主義」與

「經驗主義」在知識建構的過程中內外相互交織的動態性。

而自柏拉圖與亞里斯多德以來,「抽象」一直是許多哲學家與數學家熱衷探 討的議題。直至今日,許多數學教育學者們仍不斷強調「抽象」對於數學學習,

特別是對於高等數學學習上的重要性,自二十世紀晚期至今,許多數學教育與教 育心理學者們試圖由不同的角度出發,找尋「抽象」在數學教育與數學學習上所 扮演的角色與其輪廓,例如:Jean Piaget (Piaget et al., 1977) 由經驗主義出發所 發 展 出 的 經 驗 抽 象 、 仿 經 驗 抽 象 、 與 反 思 抽 象 (empirical abstraction, pseudo-empirical abstraction, and reflective abstraction) ; 由 學 者 Hiebert 與 Lefevre (1986) 所發展出的階層抽象 (hierarchical abstraction);由 Davydov (1972) 所發展出的辯證抽象/理論抽象 (dialectical abstraction/ theoretical abstraction),以 及 Hershkowitz 等人 (Hershkowitz, Schwarz, & Dreyfus, 2001) 以 Davydov 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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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為基礎,發展出應用理論抽象在數學學習上的 RBC model (recognizing, building-with, constructing model)。在上述各種不同觀點底下所描繪出的抽象本質,

以及其理論應用在數學教學與學習的實例中,不難看出其抽象內涵背後所隱含著

「經驗主義」、「理性主義」、與「建構主義」相互調和的過程與產物。

三、 反思抽象 (reflective abstraction)

Piaget 由經驗主義出發,將抽象分為三種主要的形式:

1. 經驗抽象 (empirical abstraction):經驗抽象是透過感官經驗獲得對客體 特質(特徵)的知識 (Beth & Piaget, 1966),例如:一顆鵝卵石的重量與顏 色 (Ozmantar & Monaghan, 2007)。這些特質是建構在主體內在的,而這 種型態的抽象導出了由客體的相同性質萃取出來(extraction)的意涵,並 延伸至一般性 (generalization)。也就是由”某些”引申至”全部”,即由”特 定性”引申至”一般性” (Piaget & Garcia, 1983)。

2. 仿經驗抽象 (psudo-empirical abstraction):仿經驗抽象是介於經驗抽象與 反思抽象的中間體;仿經驗抽象是指主體對客體在行動上 (action)的特 質 (Piaget,1985) , 例 如 :數 算 鵝 卵的 數 目 (Ozmantar & Monaghan, 2007)。

3. 反思抽象 (reflective abstraction):Piaget 又將反思抽象稱為對行動的一般 性協調 (general coordination) (Piaget, 1980),也就是說,反思抽象的來源 是主體本身並且完全運作在主體內部的,進而考慮到這些行動中間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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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關係 (Ozmantar & Monaghan, 2007),例如:在數算石頭的行動之中發 現了其中所內含的交換律 (commutativity)。這種型態的抽象導出另一種 不同的一般性 (generalization),它具有建構性,在行動過程之中經過新 的合成 (syntheses) 而產生出具有新意義的特定法則 (Piaget & Garcia, 1983)。

然而,這些不同形式的抽象並非相互獨立的。形成仿經驗抽象與反思抽象的 行動 (action) 是由對客體特質的經驗抽象的知識所得到的;另一方面,經驗抽 象也需透過同化 (assimilation) 反思抽象所建構的基模而產生 (Piaget, 1985)。這 些不同形式的抽象彼此之間的依賴關係如下 (Dubinsky, 1991):經驗抽象與仿經 驗抽象經由對客體的特徵與行動之中提取知識,反思抽象內化並協調這些既有行 動而產生新的行動與新客體,例如,不再使用物理實體 (physical) 的型態進行行 動,而使用數學 (mathematical) 的型態進行行動,例如,利用函數或群的型態;

而經驗抽象再將這些新客體繼續萃取出新的知識,並且不斷的持續下去,成為一 種回饋系統。

在經驗抽象中,主體觀察了許多客體,並抽象(萃取)出一個共同性質。仿經 驗抽象也是以同樣方式進行,但是是在行動之中發生。而反思抽象,相較之下則

在經驗抽象中,主體觀察了許多客體,並抽象(萃取)出一個共同性質。仿經 驗抽象也是以同樣方式進行,但是是在行動之中發生。而反思抽象,相較之下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