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挫折及挫折容忍力的意涵與理論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挫折及挫折容忍力的意涵與理論

本節內容將說明挫折容忍力的內涵、挫折容忍力的理論探討,並且歸 納整理相關研究,以作為本研究之探究的基礎。

壹、挫折

關於挫折的意涵,本研究從其定義與形成因素兩方面來加以探究。

一、挫折的定義

何謂挫折(frustration)?《張氏心理學辭典》認為挫折是指個體的動 機性行為受到內、外在情境干擾所產生的情感反應,其中外在情境可能是 人,或是物,亦可能是自然環境;而內在情境可能是個人能力、經驗等本 身條件(張春興,2006);換言之,個體若遭受困難,如面臨無法解決的問 題,或個人需求無法獲得滿足或個人目標無法實現所產生的產生的情緒狀 態和心理反應,即是挫折,又可將其稱為「挫折感」(王夢萍,2005;吳 清山、林天祐,2003)

挫折是指個體之動機性行為或者目標受到阻撓,所衍生的心理感受,

這樣的說法國外學者也提出相同的見解。Rathus 和 Nevid(1986)曾指出挫 折有兩層意涵:(一)對個體達成目標的動機或者行為所產生的阻礙。(二) 受到阻礙後所產生的情緒(如:煩惱、焦慮、憤怒等交錯而成的負面心理 感受)。另外,相關文獻也指出若個體的實際表現不如預期,也會形成挫 折感,Clifford(1984)曾對「挫折」下了一個操作型定義:所謂的「挫折」

(F),是實際表現(P)與目標(G)的比值小於 l(F = P / G< 1),也就是當 實際表現的結果不如當初所預期達到的目標時,即是處在挫折或者失敗的 狀態中,因此並非表現能力不佳的學生才會遭遇失敗,即使表現能力很好 的學生亦可能因其實際表現未達預期目標而產生挫折。

綜合以上學者的看法,可以了解「挫折」是一種因受到內、外在情境 因素影響致使個人動機性或目的性行為無法實現,或事情的結果未達到自 我期許的目標,而產生對自己失望的心理反應;而學者馮江平(1991)進 一步指出挫折感則是由挫折情境、挫折認知以及挫折反應三者交織而成,

其中挫折情境是指對個體需求產生阻礙的內、外在情境;挫折認知是指個 體對挫折情境的知覺、認知和評價;而挫折反應則指當需求不能獲得滿足 時,所產生的情緒和行為反應,比如憤怒、焦慮、緊張、躲避或攻擊等。

倘若挫折情境、挫折認知和挫折反應三者一併存在時,此時便構成心理挫 折。由以上馮氏的主張,可知其為挫折加入了認知評價的因素,由於個體 認知的不同,即使面臨的情境相同,形成的感受亦有可能不同,挫折的程 度自然因人而異。綜合以上文獻探究,研究者將挫折的意涵加以歸納整 理,如圖 2-3-1 所示:

圖 2-3-1 「挫折意涵」示意 資料來源:研究者歸納整理

由圖 2-3-1 可知,挫折感的形成包含了三種要素,而此三要素之間又 存有順序關係,首先必須存在對於個體達成目標之動機、期望構成阻礙的 挫折情境,接著個體綜合過去經驗與自我能力之相關評估對於此類挫折情 境進行認知評價,若評價的結果認為自我實際表現不如預期,遂產生憤 怒、焦慮、緊張等情感反應,即形成所謂的「挫折感」。

二、挫折形成的原因

引起挫折的原因很多,研究者綜合眾多學者(吳清山、林天祐,2003;

張振成,2003;康嘉玲,2007;黃堅厚,1992)的看法,將之歸納成兩部 分,一為主觀環境因素;另一客觀環境因素,茲分述如下

個體 動機、期望 阻礙 目標

認知評價

情感反應

(一)主觀環境因素

主觀環境因素係指在個人自身方面所形成的挫折,是屬於內在條件所 形成的限制,通常來自於:個人期望與實際能力間的落差、個人的經歷、

個人的價值觀與態度、個人心理衝突和個人生理缺陷等五個方面。

1.個人期望與實際能力間的落差:當個人對目標達成的期待,與實際能 力有所差距時便會產生挫折,一般而言,期望越高,挫折感越大;反 之,期望越低,目標越容易達成,挫折感也較小。

2.個人的經歷:一般而言,個體面對挫折的經歷越多,越能處理不定時 的挫折,而其過去處理挫折經驗的方式,也會影響後來面對挫折的態 度。

3.個人的價值觀與態度:個人抱持的價值觀與態度若與大環境衝突時,

就會產生挫折感。

4.個人心理衝突:當個體同一時間內有多種需求時,則可能形成心理上 的衝突,這種衝突又可區分成雙趨衝突、雙避衝突和趨避衝突。當這 些衝突產生後,若無法求得平衡,就容易形成心理上的挫折感。

5.個人生理缺陷:指因容貌或生理的缺陷,使個體無法如正常人般自在 的生活,因而產生自卑心態,王夢萍(2005)指出有些孩子長期受到疾 病或身體困擾,如身材矮小、過度肥胖等原因,導致終日憂心忡忡,

自信心喪失,而此類因素造成的挫折也常內化成人格的一部份,進而 影響了日後的人生觀與生涯發展。

(二)客觀環境因素

客觀因素係指外在環境所導致的挫折感,又可分成自然環境、社會環 境、家庭、學校、人際關係等限制,茲分述如下:

1.自然環境的限制:由空間、時間的限制或人為無法控制的天災地變所 引起的挫折,但此類因素影響層面較少,因所引起的挫折感會隨時間 的經過而逐漸降低。

2.社會環境的限制:指個體在社會生活中遭遇到人為因素所造成的限

制,因而產生挫折感,此類挫折影響層面較大,範圍包含政治、經 濟、宗教、風俗習慣等。

3.家庭的影響:家庭為養成個人情感、性格、品德的重要場所,家庭狀 況與事件,都會間接或直接的影響人的心理和行為,尤其是父母離異 或家庭破裂,使得孩子因為長期缺乏父愛或母愛,而產生情感上障礙 與自卑心理而易產生生活挫折感。

4.學校因素:就學生而言,學校是學生除了家庭以外最重要的活動場 所,以往偏重智育的教育取向,常使學生感到挫折。王夢萍(2005)也 指出現階段的孩子在學習上一直處於緊張狀態,學習壓力是兒童產生 挫折的重要原因。

5.人際關係:人際交往是人類每天必須面臨的課題,人際交往的過程中 的摩擦與爭執,容易使人產生人際挫折感。

貳、挫折容忍力

關於挫折容忍力的意涵,本研究從其定義與影響因素來加以探究。

一、挫折容忍力的定義

挫折容忍力(frustration tolerance),或有學者稱之為挫折忍受力、

失 敗 容 忍 力 (failure tolerance) 、 挫 折 復 原 力 (frustration resilience)、抗壓力(stress resistance)等,無論哪一個名詞在概念上 皆大致相同(田欣佳,2007;谷宗芸,2007),而本研究以挫折容忍力來代 表此類概念,以下探討其意涵:

挫折容忍力係指人在遭遇困境或是無法滿足需求時,能承受打擊與挫 折,免於行為失常,足以維持正常生活的能力(張春興,2006;吳清山、

林天祐,2003),再進一步歸納學者們(王夢萍,2005;馮江平,1991;馮 克芸、陳世欽譯,2003;Bonanno,2004)的說法與研究後,可以發現挫折 容忍力的意涵大抵可以歸結於以下三大面向:

(一)挫折容忍力為個體適應挫折、抵抗挫折的行動力

馮江平(1991)指出,挫折容忍力為個體適應挫折、抵抗和對付挫折的

一種能力,也就是說,個體遭遇到挫折打擊後,能夠忍受和排解挫折的程 度,挫折容忍力愈強者,愈能忍受重大的挫折,並對之採取積極的因應行 動。王夢萍(2005)也提到挫折承受力是指一個人遭受挫折後,能夠忍受和 擺脫挫折的能力,且其存在著明顯的個別差異而且對同一個人而言,對不 同挫折的承受力也不同,不過總體而言,它是現代人生活品質維持的要件 之一。Bonanno(2004)認為挫折容忍力是指維持一種心理上穩定平衡狀 態的能力,而成人的挫折容忍力,是指成人在面對重大衝擊事件(high disruptive event)能以具體的行動維持沉穩,使身心狀況維持在健康狀 態的能力。

可見挫折容忍力是個體對於挫折的適應力,並且付諸實際的行動來抵 抗挫折情境,挫折容忍力越高,在挫折情境中仍維持身心健康的能力就越 強。

(二)挫折容忍力為一種復原力,能使個體從失望和創傷的情緒中復原 R.Brooks 和 S.Goldstein(2001)認為挫折容忍力包含有效處理緊張 壓力,適應日常挑戰,從失望、困境和創傷中迅速復原,並發展出明確的 目標來解決問題的能力,其展現出在挫折情境中仍能與他人自在相處,尊 重自己與他人的行為表現(引自馮克芸、陳世欽譯,2003)。Clifford、

Kim 和 McDonald(1988)亦指出挫折容忍力包含情感與行為兩個向度,在遇 到學業失敗時,挫折容忍力高的學童會比挫折容忍力低者更具有建設性的 失敗反應,亦即願意接受下次冒險的挑戰,而且較不會被挫敗後的悲傷情 緒所困擾。換句話說,挫折容忍力可使個體在內心情感方面能迅速從失敗 的創傷中復原,而在具體行動方面則可以維持動機,勇敢接受往後工作難 度的挑戰。

(三)挫折容忍力是一種對困難任務挑戰的接受力,願意嘗試困難任務,不 害怕可能產生的挫折打擊

除了對於遭遇挫折後的抵抗、調適之外,尚有學者將挫折容忍力的意 涵擴大解釋為對於困難任務挑戰的接受力,具有高度挫折容忍力的個體較

願意嘗試具有挑戰性的工作,並且能容忍在過程中的冒險程度與可能遭遇 的失敗(Clifford,1990)。心理學家 Suzanne C.Kobasa 也提出擁有高抗 壓特質的人必定具有三種抗壓元素,分別是對生活的積極「投入」、把困 難視為「挑戰」、對情境付出「掌控力」(引自洪慧芳譯,2004),由此可 知個體越是願意接受困難任務,並將之視為挑戰,則越能面對問題,也會 比較有創意、有勇氣去解決問題而不會輕易被挫折所打敗。而進一步觀諸 學術研究,國內相關研究在探討挫折容忍力時,亦通常將個體對於困難任 務的偏好,列入衡量挫折容忍力的標準之一(江瓊美,2007;谷宗芸,2007;

願意嘗試具有挑戰性的工作,並且能容忍在過程中的冒險程度與可能遭遇 的失敗(Clifford,1990)。心理學家 Suzanne C.Kobasa 也提出擁有高抗 壓特質的人必定具有三種抗壓元素,分別是對生活的積極「投入」、把困 難視為「挑戰」、對情境付出「掌控力」(引自洪慧芳譯,2004),由此可 知個體越是願意接受困難任務,並將之視為挑戰,則越能面對問題,也會 比較有創意、有勇氣去解決問題而不會輕易被挫折所打敗。而進一步觀諸 學術研究,國內相關研究在探討挫折容忍力時,亦通常將個體對於困難任 務的偏好,列入衡量挫折容忍力的標準之一(江瓊美,2007;谷宗芸,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