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第二節、 政策對團隊協助的程度

一、政府提出的相關防疫措施的適切性

因應新冠肺炎的疫情,疾病管理中心對表演藝術場館採取梅花座、間隔座或 其他保持適當距離的防疫措施,並限制觀眾在室內場館需保持1 公尺的距離,而 室內演出的活動,觀眾人數也受到限制,上限為一百個人。針對此項防疫政策,

對表演藝術團隊造成很大的影響。

北藝中心總監認為(王孟超, 2020):

在臺灣的公部門組織,除了文化局之外,大家對表演藝術或者是整個藝 術的產業了解是非常的薄弱的,他們無從理解表演藝術團隊在禁演之後,

會產生的因果關係,檔期與場地之間的影響,以及觀眾與表演藝術團隊 之間的關係,而文化部對於新冠肺炎的疫情太過驚慌,加上於臺灣演出 的奧及小提琴家確診之後,文化部馬上就推出這個梅花座,並沒有考慮 到梅花座在表演藝術團隊經營演出上是不可行的,所以幾乎造成表演藝 術停擺。

表演藝術聯盟執行長就表演藝術團隊的票房做探究與分析,資料顯示,如果 表演藝術演出的票房沒有達到七十五成上下,表演藝術團隊的基本營運成本及製 作的開銷,就很難達到平衡的財務模式。所以如果在演出中,採取政府所提出的 座位限制,票房最高只能達到五成,這樣的規模下製作演出,對表演藝術團隊來 說是不敷成本的,這樣只會造成演一場賠一場的困境。表演藝術聯盟執行長提出 建議(林佳峰, 2020):

希望若是往後再次發生重大事件,政府可以透過演出過往的票務系統,

再參照表演藝術團隊的財務報表,在這兩項統計資料中訂定適當比率,

再公布一個較明確的政策。

二、政府在文化紓困方案上的缺失

文化部於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之後,於2 月 27 日提出了紓困方案,希望能夠 藉此紓困表演藝術團隊與藝文自由工作者的各項問題,於3 月 15 日正式公告藝 文產業紓困振興辦法《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 業紓困振興辦法》,也於3 月 17 日提出了申請辦法,表演藝術團隊與藝文自由工 作者於文化部公布隔天,3 月 18 日就可以開始申請,申請者備齊所需資料,便 送到文化部審核。

從申請到紓困補助款項下來的期間,文化部並未給予明確撥款的時間,雖然

表演藝術團隊能夠體恤文化部審查案子的辛苦、審查人力的不足,但在這段等待 的時間,有些團隊幾乎快要瀕臨撐不下去的窘境。申請者以最快的方式送出文件,

但多數在五月才收到補助款項。為了能夠提高藝文團隊與藝文自由工作者申請紓 困補助辦法的效率,人力飛行劇團行政顧問兼製作人在說明會中建議與劇場相關 的各個中介組織,可以提供申請辦法的公共參考版的文件,於辦公室時段接受相 關諮詢及填表協助,這樣的做法能夠加快表演藝術團隊與藝文自由工作者填表的 效率,不但能夠藉此了解各個表演藝術團隊以及藝文自由工作者所面臨的困難,

也可以間接了解可行的解決方式,這樣勢必是讓中介組織了解表演藝術界最好的 方式。

在申請辦法上有明列申請規則,只要提出財務報表以及哪部分的損失便可申 請,而在申請規則方面,文化部給予的額度是很寬裕的,他們所著重的在於要如 何讓團隊能夠持續運作。在補助金額方面,藝文事業者,每次公告補助上限為250 萬元;申請者為本辦法所定義之自然人者,每次公告補助上限為6 萬元。果陀劇 場表示,文化部的補助款項較著重於人員薪資的部分,若是將250 萬的補助款來 補貼人員的薪資,絕對是足夠的。

但果陀劇場為一表演藝術的大團,需要花費250 萬以上的管銷,所以對於像 果陀劇場這種大型的表演藝術團隊,在補助金額上仍是不太足夠的。果陀劇場營 運長表示(葉向華, 2020):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果陀劇場仍希望能夠如期發放薪水給內部員工,

但等待第一階段藝文紓困補助的款項時間過長,無法照原始時間支薪給 員工,以前員工的薪水都是一個月發放,現在都得分期發薪水給員工。

但在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期間,員工的工作量比平常還沒有疫情的時候 還要多兩倍到三倍,果陀劇場不但不能夠如期發放薪水給員工,更沒辦 法比照其他產業的做法,將員工裁員或者請員工放無薪假。

針對第一階段藝文紓困補助款項的撥款速度,故事工廠的執行長向文化部提 出建議(林佳峰, 2020):

用更符合科技及數位的科學 E 化的方式,由數位資料庫的系統來輔助 文化部審核藝文紓困的案件,這樣能夠更有效的管理這些案件,也能夠 以線上申請的方式,讓表演藝術團隊與文化部在審理過程中,更加快速。

在四月中疫情未明朗後,文化部也提出了第二階段藝文紓困補助的辦法,第 一階段曾經申請過的表演藝術團隊與藝文自由工作者,仍可繼續申請第二階段藝 文紓困的補助,而在第二階段藝文紓困的補助申請方式,文化部的確做了改變,

也讓第二階段藝文紓困的補助運作更順暢。

三、政府新的對應措施

對於文化部祭出的藝文紓困的補助辦法,的確讓表演藝術團隊在收入上得到 實質的幫助,但多數的表演藝術團隊皆認為,真正能夠讓他們得到紓困的方式是 開放場館、放寬公眾活動室內與室外人數的限制,讓表演藝術團隊能夠開始做實 體的演出。

Vocal Asia 執行長表示(陳午明, 2020):

表演藝術產業在臺灣一直被認為是非民生必需,但其實在民眾的生活中,

不可或缺的聽音樂、看電影,這些娛樂性的活動,也算是藝文活動的範 疇中,所以民眾的日常生活其實是與表演藝術息息相關的。但政府在各 類重大事件中,都是以討論其他民生必需的產業為優先,而藝文界能夠

「重啟」的時間,就相對慢了些。

在廣藝廳座談會當中,主持人以及三位與談人有提到,針對「重啟」,政府 需要提出一個快速而明確的措施,在新冠肺炎的疫情蔓延這麼久的時間,其實政 府已經可以建立一套標準化的流程,流程中必須明確的描述若是又有新的疫情出 現,政府應該有什麼樣的對策,北藝中心總監認為:「政府不一定要一直堅守零 確診,而是要先守在一個能管控的範圍之內。」廣藝執行長也認為:「政府不要

執著於零確診的迷思當中。」以此,希望政府能夠視目前臺灣社會的狀況去做相 對應的政策宣達,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表演藝術團隊最重視的劇場「重啟」。

表演藝術界需要的是政府能夠衡量團隊的需要,提出明確的主張跟要求,建 立出一個標準化的程序,並且能夠給予表演藝術團隊風險控管的能力。在這個標 準化的程序出來之後,表演藝術團隊絕對能夠配合,並且堅守各種防疫規定,實 際執行實聯制,而關於實聯制,所有人資料的取得到特定的場合,如何有效的控 管,一切所有的過程也是在建立標準化的過程,政府若是能夠提出這樣的標準化 流程,相信能夠加強觀眾對表演藝術的信心。

四、政府的振興政策

因應新冠肺炎的疫情,各個產業都深受影響。行政院於5 月 20 日宣布將會 於7 月啟動「振興券」計畫。針對此項計畫,表演藝術界提出了疑點,這份三倍 券,到底會有多少人使用在藝文界上面呢?故事工廠執行長認為(林佳峰, 2020):

民眾若是拿到三倍券到各行各業消費,都是經濟流動的狀態,也是代表 這個社會的經濟交易正常,所以本來會觀賞演出的觀眾會因為景氣的復 甦而做藝文消費,執行長也相信在這個連動的關係當中,表演藝術界也 會連動的受惠到。

北藝中心總監則認為(王孟超, 2020):

政府希望能夠利用振興券來補貼表演藝術團隊,是不可能有實質成效的,

所以他建議政府可以採取較強的誘因,例如票價的優惠,或者出產另一 種振興券是能夠有藝文用途的,讓民眾可以透過那種振興券,做實際的 藝文消費。

政府提供的補助方案外,還可以參考農委會推動的農作物保險,以政策方式 鼓勵藝文團體投保相關保險,並提供團隊未來在急難時可以申請理賠的管道。

五、小結

因應新冠肺炎的疫情,疾病管理中心針對表演藝術團隊的演出,提出了防疫 的規定,於演出場館採梅花座或者間隔座、觀眾人數因應公眾集會規定,室內演 出上限為一百人。根據以上防疫規定,表演藝術團隊多數認為這些規定是不適切 的,採行梅花座的方式,代表表演藝術團隊的演出最多只能能販售原本五成的票 券,而室內演出人數的限制,更是影響到大團的表演藝術演出,多數表演藝術團 隊選擇將演出延期與取消,而表演藝術團隊這樣的決策,也使得團隊陷入無主要 票券收入的窘境。

針對受新冠肺炎影響的表演藝術團隊,文化部於3 月 15 日正式公告藝文產 業紓困振興辦法《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 困振興辦法》,此為第一階段藝文紓困補助,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表演藝術 團隊與藝文自由工作者可於3 月 18 日開始申請。符合資格的表演藝術團隊與藝

針對受新冠肺炎影響的表演藝術團隊,文化部於3 月 15 日正式公告藝文產 業紓困振興辦法《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 困振興辦法》,此為第一階段藝文紓困補助,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表演藝術 團隊與藝文自由工作者可於3 月 18 日開始申請。符合資格的表演藝術團隊與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