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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體系分類型態

第二章 選舉制度理論與政黨體系

第二節 政黨體系的分類

二. 政黨體系分類型態

政黨體系本質最簡單也是最基本的區 分,一般而言是以競爭

(competition)做為標準,而將政黨體系區分為競爭性政黨體系

(competitive system)與非競爭性政黨體系(noncompetitive party system)22。根據薩托利的看法,所謂競爭至少包括兩層涵義23

(一)、 在任一選區中,至少大部分-即使不是全部-席次是經過兩 個以上的候選人競爭而決定的。

(二)、 在選舉中在野黨是真正、獨立的反對黨;亦即小黨的候選人 可以無所畏懼地反對執政黨的候選人,並享有相同的權利。

21 同前揭註 3,頁 133。

22 同前揭註 3,頁 145。

23 Sartori, Giovanni, 1976, Parties and Party Systems: A Framework for Analysi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p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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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托利定義的非競爭性政黨體系與競爭性政黨體系說明如下:

(一)、 非競爭性政黨體系

薩托利的非競爭性的政黨體系分類如下:

1. 一黨體系

在稱呼上,又稱為單一政黨(single-party)薩托利 定義,所謂的一黨,是指體系中只有一個政黨存在,而且 只允許一個政黨存在。由於唯一存在的政黨否決任何形式 的多元化,薩托利再以強制和壓迫的強度,將一黨體系再 分為三個次類型24

(1) 一黨極權體系(totalitarian unipartism)

薩托利定義的一黨極權體系,是指政黨體系只有一 個政黨以極權或威權統治形式來控制國家機關,進而全 面掌控社會。該政黨是一個強烈的意識型態的政黨、亦 是一個強而有力的政黨。 從意識型態的強度與強制、

汲取、動員能力來看,由於具有強烈的意識型態,高度 動員力和強制力,整個政治系統呈現出極權的型態,其 特性乃在於其企圖達到全面性的滲透與政治化,而其追 求的目標乃是在形塑新人類,並以政治的力量由上而下 強制的發展,政黨以高度的動員與壟斷的控制統攝人民 生活的各個層面。從政黨與其他團體間的關係來看,此 體系不容許次級系統和次級團體有自主性,並對次級團 體加以摧毀。從決策的獨斷性來看,極權的統治者其決

24 Giovanni Sartori,雷飛龍譯,2000,《政黨與政黨制度》,台北:韋伯文化事業出版社,頁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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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行為是專斷無限而不可預測,例如:今日的北韓、古 巴,只有共產黨可以公開活動,壟斷政治權力,可歸屬 於獨一政黨制。一黨極權體系摧毀任何次級團體與次體 系的自主性25

(2) 一黨威權體系(authoritarian unipartism)

一黨威權體系的特性是其控制體系既沒能力,也沒 有野心去滲透整個社會,因此他不是全控主義,而是排 他主義,其所努力的方向是限制黨外的任何政治活動,

而不是重新形塑之。一黨威權體系的意識型態較一黨極 權體系弱,汲取與動員能力也較低。在該執政黨的控制 下或許可以有小限度的小黨活動,但是不能威脅到執政 者的權力。一黨威權體系阻止次體系的形成,但容忍非 政治性次級團體部分自主性26

(3) 一黨務實主義體系(pragmatic unipartism)

從意識型態強度與強制、汲取、動員能力來看,相 較於前二者,在一黨務實主義體系中的意識型態強度與 動員能力最低,且由於缺乏意識型態,以獲得正當性,

以致最沒有強制的潛力。在這種情況下,務實主義的政 黨所採取者並非排他性的政策,而是包容性的政策。此 種政黨內部也缺乏意識型態的凝聚力,進而使此政黨內 部的組織較為鬆散,對於政黨以外的團體則傾向加以匯 集而不是加以摧毀,其特性是採取包容的、匯集的政策,

以求體系調和且自然的發展。

25 同前揭註 3,頁 151-153。

26 同前揭註 3,頁 15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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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一黨務實主義體系較具有包容性,對於次 級團體也給予較多自主性。在決策者的獨斷性方面,統 治者的決定主要靠與各股勢力的協商達成,並且是在法 治所規定的範圍之內27

2. 霸權體系

薩托利所定義的霸權(hegemacy)是指非競爭性政 黨體系以一黨為中心,而允許外圍有次要的、次等級的小 黨。除一個強大的執政黨外,在體系中尚存在著一個或數 個小黨。實質上與形式上這些小黨皆不被容許對現行政黨 的挑戰與質疑,倘若其他的政黨被允許存在,則必須以次 等的、經過許可的形式為之。這些政黨既不被允許與霸權 政黨公平競爭;亦無足夠的實力與執政黨作政治上的競爭,

同時不被允許採取與霸權政黨相對立的立場,也不具有與 霸權政黨相平等的地位。由於霸權政黨不允許對其政策與 其宰制優勢有所挑戰,在霸權政黨體系中亦不存在政權輪 替的可能。但這些小黨卻被容許存在,以創造出一個「模 擬」式的政黨市場。如此的政黨市場將可促進政治溝通,

使得執政黨有更多的管道接收更多消息28

薩托利也以政黨體系的汲取能力與鎮壓能力為標準,

將霸權體系再分為兩種次類型:

(1) 意識型態霸權政黨體系(ideological-hegemonic party)

27 同前揭註 3,頁 151-153。

28 同前揭註 3,頁 15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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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托利以葡萄牙為例,在執政黨周邊有真正的衛星 黨(satellite party)存在。即使衛星黨被賜與政府行 政部門和立法部門的職位,但僅止於職位的分派而非權 力的分享,這些政黨仍不能真正參與決策。同時由於衛 星黨的地位在相對上低於霸權政黨,使得這些衛星黨相 當地受到限制而無法有獨立的行動。只不過因為有衛星 黨的存在,提供心理上的發洩,使得政黨體系得以藉此 懷柔反對者,而維持體系穩定,因而葡萄牙式的霸權政 黨統治,仍然產生類似多元主義與政黨市場(party market)的效果;同時,此一設計,亦提供菁英者更多 資訊上的流通。就此而言,可以認為霸權政黨在態度上 是較傾向允許表達,但是這種表達的功能,是由體制運 作的機制所執行。霸權政黨增加政治溝通的功能,乃為 在質與量上增加資訊的取得。換言之,霸權政黨的這些 作為只是為了要知道、聽到更多,但是並不代表人民的 需要必定會得到滿足,無論資訊所顯示的民意為何,霸 權政黨仍可以執行它自已的意志29

(2) 務實主義霸權政黨體系(pragmatic-hegemonic party)

薩托利認為,在務實主義霸權政黨體系中,自由而 真正競爭性的選舉並不一定會使霸權政黨輸掉選舉。此 類霸權政黨之所以要維持霸權體系,在於要維持政黨的 持續執政,一旦轉變為競爭性的政黨體系,則會危害其 本身的團結,因為霸權政黨將無法對於黨內的分裂者給 予懲罰。簡言之,霸權的存在純粹只是為了維持霸權政

29 同前揭註 3,頁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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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在執政上的權力,而非涉及意識型態的維持或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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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競爭性政黨體系

薩托利將競爭性的下列幾個政黨歸納為競爭性的政黨:一黨 優勢、兩黨體系、溫和多黨以及極端多黨,和比較少見的原子化 政黨體系。由於原子化政黨體系非常少見,本文將著重前述四種 政黨體系介紹。

1. 一黨優勢體系

一黨優勢與前段所介紹的一黨霸權等體系的最大不同 在於,一黨霸權是處於非競爭性的政黨體系,而一黨優勢 體系是屬於競爭性的多元化政黨體系中。在一黨優勢體系 中,政黨的數目不只一個,且都具有正當性與合法性,然 而卻由一個政黨長期佔有壓倒性的優勢,取得國會中的絕 對優勢或是執政權。薩托利認為,必須連續維持贏得多次 國會選舉,並且取得絕對的勝利,也就是必須單獨掌握 50

%以上的席次,具有支配性的政黨(dominant party),

才可稱之為一黨優勢體系31。所謂支配性,根據薩托利的 闡述是:『政黨體系中一個比其他政黨更具力量、更形重要、

在選舉中所獲得的席位和其他政黨差達十個百分點以上之 強勢政黨』。準此,並非僅僅只有一個強勢政黨就是一黨優 勢體系,且要具備一個公平、開放、自由的競爭性政黨體 系,方可成立32。一黨優勢體系主要具有下列幾項特徵:(1)

30 同前揭註 3,頁 154-155。

31 同前揭註 3,頁 161-162。

32 同前揭註 3,頁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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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性政黨體系:允許其他政黨合法存在與競爭。(2)無 政權輪替:由一支配型政黨長期執政。(3)經由民主的選 舉途徑來取得執政的合法地位33

值得注意的是,一黨優勢體系雖然在形式上允許個政 黨公平競爭,然而由於優勢政黨的長期執政,導致行政資 源的運用與控制取得優勢,亦即實質上立足點存在一定程 度的不平等。日本從二次大戰之後到一九九三年,由自民 黨長期執政,此階段可說是依黨優勢體系的代表。

2. 兩黨體系

兩黨制可謂是最為人熟知的當代民主政黨體系類型,

因為此體系不但簡單易了解,且以此體系運作的國家又是 許多的重要國家,代表了模範的範例。

政治學者雷依(Douglas W. Rae)對此的定義為:在 大選之後有兩個大的政黨合計擁有國會 90%以上的席次,

但無單一政黨獨自控制 70%以上的席次34。學者李普賽

(Leslie Lipson)則以三個標準來定義兩黨體系:第一,

兩個主要相關政黨接有能力與機會取得執政權,兩黨勢力 接近;第二,執政黨能夠單獨取得絕對多數執政,無需借 助其他政黨聯合執政;第三,在一定的時間之內,兩大黨 輪流執政35。薩托利賦予兩黨制較寬鬆的條件36

33 同前揭註 3,頁 163。

34 同前揭註 3,頁 163-164。

35 同前揭註 3,頁 164。

36 同前揭註 24,頁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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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兩黨都以競爭絕對多數席次為立場;

(2) 其中一黨實際贏得議會的實際多數;

(3) 該黨願意單獨執政;

(4) 交替或輪流執政為可信的預期。

兩黨制形成的原因不一而足,其中較令人廣為接受的 說法是制度主義論點—由於選舉制度的原因—此種原因 亦是杜弗傑提出的一個法則:單數選簡單多數決選舉制度,

有利於兩黨制的產生,以此法則證諸於多數的國家,可說

有利於兩黨制的產生,以此法則證諸於多數的國家,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