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故事屋場域創意閱讀教學
第一節 故事屋場域的特徵
由於「少子化」趨勢以及核心家庭教養功能式微,造成了社會上普遍出現一 種「將教育託付學校及社會」與「家庭教育由消費型態的教育模式取而代之」的 趨勢,又由於「閱讀的提倡」以及「視聽媒體的興盛」,使得「說故事變成一種 趨勢,聽故事成了一種流行」,故事屋因應而生。(許惠晶,2009:122)2004 年 6 月開始,這個專為三至十二歲兒童所設立的說故事場所「故事屋」出現在臺灣,
說故事的空間及說書人的角色出現了另類的風格及形式,滿足了不同家長的教育 需求及消費選擇。故事屋創辦人張大光也在 2005 年 3 月之後開始展店計畫,在 臺北士林及高雄成立分店。接著 2005 年 6 月哇哇故事城堡(原名哇哇童話館)
在臺北成立,由王安立和利政男創立,這是國內第一個由兒童劇場轉投資的兒童 故事館。再者,就是 2005 年 12 月,東森幼幼臺與如果劇團合作,創立了 YOYO 故事屋。第四家故事屋則是插電兔子窩故事屋,成立於 2006 年 2 月。2006 年 7 月臺灣商人莊志明進軍大陸市場,在上海成立伊索故事屋;而臺灣中部的第一家 故事屋童話森林也在 2006 年 10 月成立。至今不到三年,故事屋在臺灣北中南三 地以及大陸上海快速崛起。(許惠晶,2009:2)而我個人所任職的黃烈火社會福 利基金會,也在 2005 年 1 月成立了童話故事屋。成立的宗旨為創辦人黃烈火的
「美好人生 祥和社會」,其目的是藉由說故事的方式,將創辦人的理念潛移默 化於參與者的觀念中,不同於商業化的故事屋,但產生的背景雷同。而類似基金 會的非營利組織如學校、圖書館、協會等,也都紛紛推出故事屋的概念而進行閱 讀教學。許惠晶(2009)在《說故事.聽故事:「故事屋」在臺灣的崛起與運作 之探討》提及「故事屋」係指一個有消費者付費行為,由一群專業人士提供童話 情境、道具,及有給薪的專業說故事者,專門為小朋友說故事的地方,並不包含
公共圖書館免費的說故事活動或行動故事劇團。但在本研究中的故事屋場域擴及 其中不包含的部分,也就是凡任一場域有說故事活動就是故事屋場域。本章節先 探討故事屋場域的特徵,後將創意閱讀教學的概念融入故事屋場域,最後設計故 事屋場域的創意閱讀教學活動,讓故事屋場域能夠發揮閱讀教學的專業功能。
一、說故事與故事屋的起源
故事屋從字面上來理解是房子裡有故事,也就是說故事是一個特定的空間裡 最重要的活動,因而在此先簡單介紹說故事的起源以及說故事和閱讀活動的關 係。單純的說故事可以上溯到人類很早的歷史活動,人類幾乎是有了語言,有了 家庭組織,就有了說故事的行為。(賴芳伶,1986:441)Pellowski ( 1977)認為 人類說故事有:起源於人類自我娛樂的需求,滿足解釋周遭自然世界的需求,源 自對宗教的需求、或是為了解釋超自然,為了分享人類彼此的經驗、透過音樂、
語言來實踐對美、調和的需求,為了紀錄祖先的行誼或是源自期望祖先的事蹟於 不朽。Boltman ( 2001)指出,故事的起源是由於過去沒有電腦、沒有書本、也 沒有文字、只有語言,所以語言變成最重要的形式,人們只使用聲音去說故事;
在一個沒有印刷的世界,人們使用說故事的方式來款待自己並從事遊戲,表達他 們自己並傳達給其他人,學習自己的文化,自己的歷史,以及他們所處四周的自 然世界。也就是說,透過老年人教育年輕人價值代代相傳。透過說故事者,傳說 故事持續活躍並行遍全世界。說故事變得如此的重要,像是世界重要的宗教,從 耶穌到孔子,從佛陀到穆罕默德,全都使用故事或寓言去教導信徒。然而,從兒 童聽故事的反應,也可以證實說故事活動是歷久彌新,每個孩子都期待說故事者 可以說出新奇沒聽過的事物。
雖然如此,故事一詞卻涵蓋很廣。過去在《國民小學課程標準》的讀書教材 綱要在記敘文的部分列出「故事」一項,包含童話、寓言、神話、一般故事、民
間故事、自然故事、歷史故事、科學故事等。(教育部,1993)另外,吳英長(2007)
在〈兒童故事基架的分析〉一文中提到:「在兒童文學的領域中,「故事」一詞一 方面是神話、寓言、童話和小說等文學形式的總稱。」周慶華(2002:9-10)在
《故事學》一書中提到,故事一詞的意義,從「過去的事跡」到後來為了翻譯為 story、history、tale 等詞,論述紛紜:「story」是指長篇的傳奇故事,「history」
則是泛指歷史或傳記,而「ta1e」則是指「以人類日常生活的事件」為題材所成 就的(屬於「正宗」的故事),最後統一以「故事」來稱呼時,就看不出它有上 述多重的意義。故事最單純的解釋,是指一些依時問順序排列的事件的敘述。另 外,林良(1990:114-115)在《淺語的藝術》一書中寫到:「故事的真正含義是 由許多『事情』組成的有機體。故事是有機的排列事情」、「在兒童文學的世界裡,
生活故事、童話、小說、兒童劇,都跟故事有關」。綜合上述對故事一詞的界說,
本研究就不再特別將說故事中的故事內容再作區分,而以故事一詞統稱。
鍾家瑄(1992)認為說故事除了鼓勵兒童閱讀外,說故事也可幫助兒童語言 能力的發展,激發兒童的想像力、創造力並成為教學的支援等;在人際關係方面,
說故事可以幫助兒童表達情緒,並幫助他們對事件進行思考及判斷,說故事也可 以幫助孩子學習表達溝通;在心理學方面,透過聽故事,可以幫助兒童克服心理 壓力、情緒困擾。許惠晶(2009:22)認為說故事方面的教育意義如下:在語言 能力方面,說故事可以讓孩子對故事產生興趣,發展孩子仔細聆聽的技巧,擴展 孩子的語言、字彙、閱讀能力,建立孩子對文學及藝術的美感,體驗文字的神奇 力量,更幫助孩子建立理解及批判思考的能力;在人際互動方面,說故事可以了 解自己與他人的關係,幫助孩子認識自我,促進孩子的社會發展並建立人際互 動;在心理學方面,說故事幫助孩子調適壓力,建立同情心,激發創造力與想像 力,促進孩子的心智發展與幸福感,培養孩子對文化的欣賞與感知能力,建立世 界觀。因此,在閱讀教學活動上最常用說故事活動吸引孩童的目光,進而達到閱 讀教學的目的。
然而,故事屋一詞是始於「故事屋」的創辦人張大光的口中,2004 年 4 月
號的《遠見雜誌》刊載一篇〈從免費志工到兒童商機 說故事說動親子市場〉, 除了提到張大光是第一位將說故事導入商業經營的人,並在文中如此敘述著:「親 身感受故事的影響力,希望打破一般陽春的說故事方式,張大光辭去唱片業高階 主管的工作,投入半生積蓄,在 2004 年打造宛如童話世界的故事屋。」(王怡棻,
2007:51 ) 2004 年 6 月張大光以創意搶得先機,創立了「故事屋」,成為臺灣兒 童故事館的濫觴。故事屋透過有形的故事環境作舞臺,無形的表演作服務,不僅 獲得各界的高度注意,也因此炒熱了說故事市場,更吸引了許多兒童劇團轉而投 資。(廖韻奇,2006)「讓說故事熱迅速引爆,並形成話題的關鍵,其實是開創付 費聽故事的故事屋。」(王怡棻,2007:52)而根據楊茲珺(2004)在一篇介紹 故事屋的報導中,以斗大標題〈全球唯一故事屋 1 小時 200 元──巨書老樹雲中 坐,說學逗唱講故事〉,文中並形容故事屋「號稱是世界創舉,唯一將聽故事的 經驗,變成商品販賣的地方」。可見故事屋在臺灣的創意性與獨特性。也因此,
故事屋成為專門為孩子說故事的專有名詞,提到故事屋,一般人就會聯想到是說 故事的地方。說故事在不同的歷史脈絡下,被不同的社群脈絡化著。
二、故事屋場域的範圍及特色
縱是如此商業化的說故事活動卻隨著社會的變遷,至 2011 年已經退燒了。
前述幾家比較具規模的商業化故事屋,有兩家如娃娃故事城堡已於 2007 年 9 月 17 日結束營業(王安立,2007)及 YOYO 故事屋於 2008 年 3 月 1 日正式改由【親 一下 Kiss Me 劇團】接手營運,並正式更名為親親故事屋,但我(2011 年 3 月)
在網路上已查無最新訊息,所以也歸為退出營業。雖然閱讀推廣活動仍在有心人 士下大力推廣,但大致上說故事活動以不收費的形式出現較多,如在學校、公共 圖書館、民間協會、地方產業、公共圖書館,及其他型態的說故事活動。商業化 的故事屋為何退燒不在本研究探討的範圍,所在意的僅限於說故事活動仍持續在
各社會角落進行著,這些角落在本研究統稱為故事屋場域。這些故事屋場域包 括:(一)家庭中的說故事活動;(二)學校的說故事活動;(三)民間協會的說 故事活動;(四)公共圖書館的說故事活動;(五)地方產業(或收費故事屋)的 說故事活動;(六)其他型態的說故事活動。其相互關係圖示如下:
(一)家庭中的說故事活動:
父母或主要照顧者說故事
(六)其 他:廣播、
網路、電 視……
(五)地方產業(或商 業型態)的說故事活動:
故事屋、書店、小 袋鼠說故事
劇團等
(二)學校中的 說故事活動:老 師或說故事志工
(三)民間協會內的說故事 活動:臺北縣書香文化推廣協 會、毛毛蟲兒童哲學基金會、
彩虹愛家生命教育協會等
(四)公共圖書館說 故事活動:圖書館館 員或說故事志工
圖 5-1-1 故事屋場域關係圖
以上圖示顯示在故事屋場域裡,其說故事的活動場所是有相互重疊,在這重 疊部分是特指說故事活動互相結合,如民間協會會派志工到學校說故事,或是在 學校進行協會特有的說故事活動、地方產業至學校進行推廣活動,如小袋鼠說故
以上圖示顯示在故事屋場域裡,其說故事的活動場所是有相互重疊,在這重 疊部分是特指說故事活動互相結合,如民間協會會派志工到學校說故事,或是在 學校進行協會特有的說故事活動、地方產業至學校進行推廣活動,如小袋鼠說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