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教化」概念的主客體分析
第一節 「教化」的主體性意涵
黑格爾的主體性主要是考察概念本身、判斷以及推論等思維形式,人 們最初在學習邏輯時,總感覺它是抽象的、變幻莫測的,沒有任何實際意 義可言,但是當人們可以掌握相當的科學知識後就覺得邏輯是這樣的具體 豐富的內容。其實每個人都會因為主觀性而左右了判斷,黑格爾便是努力 打破這種桎梏的人。
由於概念本身包含三個環節:一、普遍性:係指它在其規定性裡和它 自我的自由有著等同性。二、特殊性或規定性:在特殊性中,普遍性依然 不變地繼續和其自我的自由存在著等同性。三、個別性:係指普遍性與特 殊性兩種規定性返回到自身內(Hegel, 1991, p. 320)。然而,一提及概念,
人們心中總以為只是一抽象的普遍性,於是概念便常被定義為一個普遍的 觀念。因此人們說顏色的概念,植物、動物的概念等。雖然把概念只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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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的形式和陰影,並非是錯誤的想法,但是普遍人們時常覺得這種概念 是空泛、疏離的。但概念的普遍性並非單純只是一種與獨立自存的特殊事 物相對立的普遍性事物,而毋寧是不斷地在自己特殊化自己,在它的對方 裡仍明晰不混地保持它自己本身的東西(Hegel, 1991, p. 321)。
事物之所以是事物,全憑內在於事物並顯示它自身於事物內的概念活 動。這個思想出現在宗教意識裡:上帝從無之中創造世界。換句話說,世 界和有限的事物是從神聖思想和神聖命令的圓滿性裡產生出來的。由此必 須承認:思想,準確點說,概念,乃是無限的形式,或者說,自由的、創 造的活動,它無須通過外在的現存的質料來實現其自身。
概念是某種抽象的東西,一方面是因為概念指一般的思想,而不以經 驗中具體的感官材料為要素,一方面是因為概念還不是理念。在這種意義 下,主觀的概念還是形式的。但這也並不是說,概念好像應該接受或具有 它自身以外的內容。但就概念作為絕對形式而言,它是一切規定性,但概 念卻是這些規定性的真理。因此,概念雖說是抽象的,但它卻是具體的,
甚至是完全具體的東西,是主體本身。絕對具體的東西就是精神。就概念 作為概念而實存著來說,它自己區別其自身於客觀性,客觀性雖異於概 念,但仍保持其為概念的客觀性。一切別的具體事物,無論如何豐富,都 沒有概念那樣內在的自身同一,因而其本身也不如概念那樣具體。至於我 們通常所了解的具體事物,乃是一堆所拼湊在一起的雜多性概念,更是與 概念的具體性不相同,以至於一般人所謂的概念,誠然是特定的概念,例 如人、房子、動物等,只是單純的規定和抽象的觀念。這是一些抽象的東 西,它們從概念中只採取普遍性一成分,而將特殊性,個體性丟掉,因而 並不是從特殊性、個體性發展而來,而是從概念裡抽象出來的(Hegel, 1991, p. 324)。
另外,對於一個概念的判斷主觀性往往會對其產生一定性的影響,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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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概念的判斷以概念、以在簡單形式下的全體性來作為它的內容。概念判 斷裡的主詞,最初是一個體事物,而以特殊定在返回到它的普遍性為受 詞。換言之,即以普遍性與特殊性是否一致為受詞,如善、真、正當等概 念(Hegel, 1991, p. 343)。然而針對上述的判斷,僅只是說一個事物或行為 是好或壞、真、美等,甚至在普通生活裡我們雖然也稱為判斷,但是我們 決不會說那一個人是有判斷力,如果他只知道作肯定的或否定的判斷如:
這玫瑰花是紅的,這幅畫是紅的、綠的、陳舊的等。再者,當我們在進行 判斷時,會出現主詞與受詞,而其彼此之間形成一個判斷。主詞的直接性 質最初表明其自身為現實事物的個別性與其普遍性之間的仲介的根據,亦 即判斷的根據。當概念同時被區分為主詞與受詞兩個方面,則它就被建立 為二者的統一,並使二者的聯繫得到仲介,「推論」(syllogism)便扮演此 關鍵因子。
推論是概念和判斷的統一。推論是判斷的形式差別已經返回到簡單同 一性的概念。推論是判斷,因為同時它在實在性中,亦即在它的諸規定的 差別中,被設定起來了。推論是合理的,而且一切事物都是合理的(Hegel, 1991, p. 344)。判斷誠然會向著推論進展。但由判斷進展到推論的步驟,
並不單純通過我們的主觀活動而出現,而是由於那判斷自身要確立其自身 為推論,並且要在推論裡返回到概念的統一。但是,吾人認為當你在路邊 剛好遇到有人暈倒,需要緊急處理時,難道我們也要進行一整套的推論過 後才去進行後續動作嗎?其實不然,如果我們每一認識場合,都要炫耀這 一全套形式的推論,實屬多餘。但推論的各種形式卻又同時在我們的認識 活動中不斷地在起作用。一個作為有思想的人,在他的日常行為裡,力求 明白意識到這類推論形式當屬不無興趣,猶如我們研究我們有機生活中的 各種機能,如消化、營養、呼吸等機能,甚或研究那圍繞著我們的自然界 的事變和結構,也公認為極有興趣一樣。但我們無疑地也須承認,我們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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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先研究解剖學和生理學,然後才能適當的消化和呼吸(Hegel, 1991, p.
349)。
易言之,每個概念的個別性、特殊性和普遍性都是不可區分的,且相 互依賴的,尤其我們在認識概念時,都會進行所謂的「判斷」,而判斷的 真偽與可靠性就會因為每個人的自我去進行,這也就是黑格爾認為每個人 雖然都是具有主體性,但是他也是必須與客體之進行互動、聯繫,這樣才 不會個別而孤立的,個人、家庭、市民社會到國家,彼此的相互聯繫,更 是讓自我達至普遍性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