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教化」概念的主客體分析
第二節 「教化」的客體性意涵
當我們提到主體,一定會相對應聯想到客體,而黑格爾所認為的客 體,乃是概念自我實現的結果,也可說實現概念的就是客體本身。當所謂 的概念由「主觀」辯證地發展而進入「客觀」階段,主觀概念的「普遍性」、
「個殊性」和「個體性」就會轉化為客體性的「機械性」、「化學性」及「目 的性」概念。
依照黑格爾的看法,客體是一種直接性的存在,客體本身就是一個全 體,因此客體就是雜多事物的完全獨立性、與有差別的雜多事物同樣地完 全無獨立性之間的絕對矛盾(Hegel, 1991, p. 366)。雖然概念最初只是主觀 的,無須借助於外在的物質或材料,按照它自身的活動,就可以以客觀化 自身向前發展。同樣,客體性也並不是死板的、沒有變動過程的。反之,
它的過程即在於證實它自身同時是主觀的,這種過程形成向理念進展的歷 程。換言之,邏輯規律乃是客體事物在人的主體意識中的反映。人在自我 的實踐活動中面向客體世界,利用它來規定自己的活動。按照黑格爾的看 法,他將客體性分為三個階段,包括:機械性、化學性及目的性,以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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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說明之。
首先,根據黑格爾認為,客體性包含有機械性、化學性和目的性三個 形式(Hegel, 1991, pp. 367-368)。首先,機械性的客體就是直接的無差別 的客體,在這些機械物體的差別彼此是漠不相干的,而它們的聯繫也只是 外在性的關係,例如,人是由靈魂和肉體所構成。在這句話裡,靈魂和肉 體好似兩個各自存在之物,它們之間只有一種外在的聯繫。同樣的機械看 法,將靈魂僅視為是一堆彼此各個獨立自存的力量和性能,彼此並列在一 起的複合體;其實就各式各樣的機械行動如機械的讀書,機械的寫字等,
特別就記憶層面來看,機械式的活動可以說是屬於它的本質。
簡言之,機械性乃是只有外在的、表面的關連,沒有內在的、有機聯 繫,例如死記硬背而不了解內容的意義、填鴨式的教育等,忽視這一事實,
對於青年人的教育常引起很不良的後果,這是由於近代教育家過分熱心於 理智的自由發展,而忘卻機械的記憶有時也有其必需性。如果一個人純粹 依據機械定律去解釋記憶的性質,並徑直應用機械定律去研究靈魂,那 麼,他將會是一個笨拙的心理學家。記憶的機械之處僅在於用純全外在的 聯繫以認識某些記號、聲調等,而且即在這聯繫裡重現所記憶的東西,而 無須注意到所記著的這些東西的意義和內在聯繫(Hegel, 1991, p. 370)。質 言之,對於機械性這個階段,黑格爾認為它只是一種膚淺而淺顯的認知方 式,例如:當我們在進行道德教育時,只是一味的列出許多關於古聖先賢 的閱讀書籍,讓學生們從書中去認識他們高尚的情操,然後再透過測驗或 評量檢視是否有習得書中所提的道德內涵,如此一來,對於學生而言,只 是心存考試應付了事,欠缺與他們生活世界的連結,就無法讓他們自我意 識到道德價值的重要性。
再者,到了化學性的階段,客體本質上表現出差別,即客體之所以如 此,只是由於他們彼此的關係,而這種差別構成它們的質。化學性是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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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的一個範疇,這範疇通常並未得到特殊的注重,而且大體上都被合併在 機械性裡一起來了解,並且在機械關係的共同名稱之下,經常被提出來以 與目的性相對立。因此化學過程的產物就是潛在於兩個緊張的極端的中和 性的東西。概念或具體的普遍性,通過諸客體的差別性(或傾向性)、特 殊性,便與個體性(即化合的產物)相結合,但在這一過程中正是它與它 自身相結合。同樣,在這種過程裡也包含有別的推論(或結合的方式)(Hegel, 1991, pp. 373-374)。
其實,化學性概念與機械性概念兩者就黑格爾而言,前者是完全與他 物進行相互聯繫,在化學性的關係中,一件事物的本性完全依賴於它和別 的事物的關係,它不像機械性概念還可保持各事物原來的本性,但是化學 性關係乃是受到外在性的規定所影響,仍然未達到主客體之間的統一,雖 然,化學的過程可以是兩個不同的客體的結合,最後產生出中性的東西,
例如:氧氣和氫氣經過化學反應成為水。這個層面上的「化學性」具有中 和的作用,是兩個對立面的結合,從某種意義來看,化學概念也體現了黑 格爾的辯證法。總而言之,化學過程並沒有本質意義上的發展或者提高,
並沒有辯證所謂的分化和發展的誘導在於其中,話雖如此,化學性過程就 黑格爾看來,也並非僅發生在自然中,精神生活、社會生活等生活領域中 亦可以有化學作用。
最後,客觀性的第三形式,目的性的關係,這是機械性和化學性的統 一。一提到目的,吾人必不可立即想到或僅只想到那單純存在於意識之內 的、以(主觀)觀念的形式出現的一種規定。康德提出內在的目的性之說,
他曾經喚醒人們對於一般的理念,特別是生命的理念的新認識。亞里斯多 德對於生命的定義也已包含有內在目的的觀念,他因此遠遠超出近代人所 持的只是有限的外在的目的性那種的目的論了(引自 Hegel, 1991, p.
377)。另外,提到「目的」,一般人心目中總以為只是指外在的合目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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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言。依這種看法,事物不具有自我的使命,只是被使用或被利用來作為 工具,或實現一個在自我以外的目的(Hegel, 1991, pp. 378-379)。
質言之,目的論的看法常基於一種善意的興趣,想要揭示出上帝的智 慧特別啟示於自然中。但必須指出,即這種尋求目的的方式,將事物作為 達到目的的工具的看法,不能使我們超出有限界,而且容易陷於貧乏瑣碎 的反思。例如,我們僅從葡萄樹對於人們熟知的用處的觀點來研究葡萄 樹,而且又去考察一種其皮可製作為軟木塞的橡樹,並研究這樹如何可以 剝下來作為木塞以封酒瓶(Hegel, 1991, p. 379)。但是,葡萄樹並非僅是為 了往後被製作為葡萄酒而生長,橡樹種子也不是為了被製作為木塞而生 長,它只是以長成葡萄樹或是橡樹為自己內在目的,因此,只有按照「內 在目的性」的觀點,才能真正了解事物的本質。
另外,倘若目的的有限性在於當實現目的時,那被利用來作為手段的 材料,只是外在地從屬於目的的實現,成為遵循目的的工具。但事實上客 體就是潛在的概念,當概念作為目的,實現其於客體本身時,這也不過是 客體自身的內在性質的顯現罷了。在有限事物的範圍內,我們無法體察出 目的是否真正達到。無限目的的實現這一看法的好處只在於去掉一種錯 覺:即是讓人們總是以為目的永遠都遙不可及,例如善、絕對的善,永恆 地在世界上完成其自身,其結果是,善或絕對的善不用我們去實現它,它 就已經自在並自為地在世界上實現其自身價值,所以當你受限於「目的」
時,就無法看到更為寬廣的面向與內涵,我們平常就把自己限制在有限事 物的範圍內,總認為目的好像沒有實現似的。也就是因為這樣的「錯覺」,
讓我們對世界上的事物不斷產生興趣,推動我們不斷努力、持續前進,進 而實現「理性」自身的目的,觀之道德教育的推動亦是如此,倘若只是侷 限在道德教育目的的落實與否,再怎麼周詳的目的皆無法整全,難道未列 入教育目的其中的「善性」或「德行」,根據黑格爾的看法,它仍然會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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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其價值性,並不會就此消失殆盡,它們依舊存在著其自身的目的性。
綜上所述,從機械性、化學性以及目的性的邏輯關係來看,主觀的要 求、計畫、理想都是目的,目的代表主觀方面;工具表示與主觀對立的客 觀方面;機械性、化學性則是實現目的的手段;目的性是機械性和化學性 是最終歸宿;概念發展到「實現的目的」階段,就真正達到概念辯證的發 展階段。
所謂主體的理念,乃是作為獨立自決的事物和與單純的自我一致的內 容,就是善。由於善有了實現自我的衝力,它的關係與真理的理念便恰好 相反,所以善趨向於決定當前的世界,使其符合於自己的目的。這個意志 一方面具有藐視那假定在先的客體的確信。但另一方面,作為有限的事 物,它又同時以善的目的(主觀的理念)並且以客體的獨立性作為探究之 前提(Hegel, 1991, p. 405)。世界的本質原本就是自在自為的概念,所以世 界本身即是理念。一切不滿足的追求都會消逝,當人們覺知世界的最後目 的已經完成,並且正不斷地在完成中,我們就為不斷的創發,不斷的突破,
也就會有達到至善的時候。
另外,絕對理念首先是理論的和實踐的理念的統一,同時也是生命的 理念與認識的理念的統一,是主觀性和客觀性的統一。在認識裡,我們所 獲得的理念是處於分離和差異的型態下。認識過程的目的,即在於克服這 種分離和差異,而恢復其統一。生命的缺陷即在於只是自在存在著的理 念,反之,知識也同樣是片面的,而且只是自為存在著的理念。兩者的統 一和真理,就是自在自為存在著的絕對理念(Hegel, 1991, p. 408)。絕對理 念是一種普遍性,雖然具有普遍性質並不僅是與特殊內容相對立的抽象形 式,而是絕對的形式,一切的規定和它所設定的全部內容都要回復到這個 絕對形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