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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兼任行政工作意願與其影響因素之相關研究分析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教師兼任行政工作意願與其影響因素之相關研究分析

有關教師兼任行政工作意願的相關研究,研究者進行文獻蒐集時,發現教師兼 任行政此類研究,多數為探討教師兼任行政與校長領導、組織氣氛、工作壓力與幸 福感間的相關研究,單純探究意願與影響因素的論文數量相對而言較為匱乏。因此 將相關文獻之整理擴及其他教育階段以及特殊教育學校,以獲得較為全面之參考資 料。本研究彙整國內教師兼任行政工作意願相關研究發現如下表2-8。

表2-8

表2-8(續)

表2-8(續)

表2-8(續)

表2-8(續)

三、 兼任行政工作意願之影響因素

內部」與「職場外部」,分述如下:

(一) 背景因素

綜合教師之兼任行政工作意願之相關研究與結果,發現研究者因其研究背景與 主題方向不同,所採用後之背景因素也各不相同。將性別、年齡、年資、最高學歷、

職務類別、婚姻狀態、學校上述規模、健康等背景因素依前人研究整理其顯著情形,

其對應兼任行政意願之顯著情形整理如下表2-10。

表2-10

背景因素變項與兼任行政工作意願間差異情形彙整

背景變項 差異情形 篇數 兼任行政工作意願相關研究

性別 達顯著 7 陳新文(2004)、陳碧雲(2007)、顏伶伃(2011)、陳 瑞香(2013)、余秋微(2014)、蔡孟蒼(2016)、張文 馨(2017)

未達顯著 5 洪黃祥(2004)、蘇奕娟(2005)、張德南(2010)、李 建隆(2010)、李容祝(2013)

年齡 達顯著 5 陳新文(2004)、陳碧雲(2007)、張德南(2010)、李 建隆(2010)、余秋微(2014)

未達顯著 4 洪黃祥(2004)、蘇奕娟(2005)、李容祝(2013)、陳 瑞香(2013)

年資 達顯著 7 陳新文(2004)、洪黃祥(2004)、陳碧雲(2007)、張 德南(2010)、李建隆(2010)、李容祝(2013)、蔡孟 蒼(2016)

未達顯著 4 蘇奕娟(2005)、顏伶伃(2011)、陳瑞香(2013)、余 秋微(2014)

最高學歷 達顯著 6 陳碧雲(2007)、顏伶伃(2011)、李容祝(2013)、陳 瑞香(2013)、余秋微(2014)、蔡孟蒼(2016)

未達顯著 3 蘇奕娟(2005)、張德南(2010)、李建隆(2010)

職務類別 達顯著 9 洪黃祥(2004)、陳碧雲(2007)、李建隆(2010)、陳 瑞香(2013)、余秋微(2014)、顏碧琦(2014)、劉依 玲(2016)、蔡孟蒼(2016)、張文馨(2017)

未達顯著 3 蘇奕娟(2005)、張德南(2010)、顏伶伃(2011)

婚姻狀態 達顯著 2 張德南(2010)、李建隆(2010)

未達顯著 5 蘇奕娟(2005)、顏伶伃(2011)李容祝(2013)、陳瑞 香(2013)、余秋微(2014)

學校規模 達顯著 3 顏碧琦(2014)、蔡孟蒼(2016)、張文馨(2017)

未達顯著 5 顏伶伃(2011)、蘇奕娟(2005)、陳瑞香(2013)、李 容祝(2013)、余秋微(2014)

1. 以性別而言

陳新文(2004)、陳瑞香(2013)、余秋微(2014)、蔡孟蒼(2016)、張文 馨(2017)等研究者認為男性在兼任學校行政工作意願上高於女性教師;在續任 意願方面,顏伶伃(2011)也指出男性高於女性,可推論男性教師參與行政工作 意願較高於女性;但洪黃祥(2004)、蘇奕娟(2005)、張德南(2010)、李建隆

(2010)等研究者卻指出兼任行政之意願與性別之間並無顯著差異;而陳瑞香

(2013)則指出男性教師在兼任行政工作意願的各層面均以男性教師高於女性 教師。綜合上述,性別對兼任行政職務意願有其區別的研究者,與認為不具影響 的者約各居一半,可見諸位學者雖對性別面項調查頗多,但以其預測教師兼任行 政職務意願則仍言之過早,故列入此因素探討。

2. 以年齡而言

蘇奕娟(2005)、李容祝(2013)與陳瑞香(2013)研究指出不同年齡的國 民小學教師兼任行政工作意願無顯著性差異。雖未達顯著,但李容祝(2013)指 出高雄市教師經Scheffé 法事後比較發現,30 歲以下教師意願優於 41~50 歲。

陳新文(2004)則調查桃園地區國中教師年齡越長的教師相較於年齡輕的教師,

對於兼任學校行政工作不感興趣;張德南(2010)認為年齡 40 歲以下的教師在

「其它因素」會影響其兼任行政職務意願的同意程度,且顯著高於年齡為51 歲 以上的教師;余秋微(2014)則發現 29 歲以下教師兼任學校行政工作意願的知 覺顯著高於45 歲以上教師。

綜合上述,可見年輕教師之兼任意願仍較高於年長者,而李建隆(2010)則 指出不同年齡之教師在整體個人動機因素中,有顯著差異。故此項因素仍值得探 討,將列入本次研究。

3. 以年資而言

蘇奕娟(2005)、陳瑞香(2013)、余秋微(2014)三位研究者發現教學年資 的多寡並非影響教師兼任行政意願的主要因素。但余秋微(2014)指出從各組平 均數的高低,可看出教學年資與兼任意願成反比的趨勢。這和認為年資是為顯著 因素的張德南(2010)研究結果相同。而李建隆(2010)也發現教學年資 5 年以 下者,兼任意願明顯大於 6-10 年之教師;李容祝(2013)也指出五年以下年資

教師兼任意願最高。陳新文(2004)、蔡孟蒼(2016)雖也將年資歸為顯著因素,

但陳新文(2004)研究內容則指出服務年資愈久兼任意願愈高;蔡孟蒼(2016)

則提及服務年資16 年以上或行政年資 10 年以上教師兼任意願高於其他年資者。

綜合上述,年資部分與兼任意願之間的關係仍有歧異,推測部分原因可能與研究 定義有關,部分教師入行雖久,但可能沒有行政相關經歷,屬兼任行政新手,故 單單計算服務年資,其研究結果可能出現誤差。故本研究將年資拆分成兩項:一 為教學年資,二為兼任行政年資,以求推論更精確的研究結果。

4. 以最高學歷而言

蘇奕娟(2005)、張德南(2010)、李建隆(2010)均發現不同教育程度之教 師其兼任行政工作意願不因學歷而有所差異;但顏伶伃(2011)發現教師學歷愈 高則續任意願愈高;李容祝(2013)、陳瑞香(2013)、余秋微(2014)、蔡孟蒼

(2016)等四人研究也指出:研究所畢業之教師比其他教育程度之教師有較高兼 任行政意願。據研究者觀察,因學士學歷與碩士學歷間的薪級起續差距達五級之 多,在目前國小校園內擁有碩士學歷者不在少數。而余秋微(2014)則推論,欲 兼任行政工作者較積極進修,或因個人生涯規劃,而提升其接任行政意願。分歧 的研究結果,值得進一步進行研究,故列入本次調查。

5. 以職務類別而言

蘇奕娟(2005)、張德南(2010)、顏伶伃(2011)研究顯示不同職務的國民 小學教師兼任行政工作意願並無顯著性差異。但在洪黃祥(2004)、李建隆(2010)、 陳瑞香(2013)、余秋微(2014)、顏碧琦(2014)、劉依玲(2016)、蔡孟蒼(2016)、 張文馨(2017)等九人的研究中均發現不同職務的國民小學教師兼任行政工作意 願有顯著性差異。陳瑞香(2013)指出擔任主任職務之教師的知覺程度明顯大於 其他職務的教師。余秋微(2014)也發現兼任學校行政職務教師的工作意願知覺 顯著高於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顏碧琦(2014)也指出級任教師的兼任意願低於 其他職務教師。李建隆(2010)更指出教師兼任行政工作之意願在學校行政工作 的類別中,以「資料組長」和「註冊組長」的選擇最多,而「特教組長」和「生 教組長」的選擇最少。綜合以上,推論主任職務之兼任意願高於組長與導師,且 各組組長兼仍存在差異,值得繼續探究。

6. 以婚姻狀態而言

張德南(2010)已婚狀態的教師兼任意願高於尚未步入婚姻的教師。但李建 隆(2010)表示未婚教師較已婚教師有較高的兼任意願。而蘇奕娟(2005)、顏 伶伃(2011)李容祝(2013)、陳瑞香(2013)、余秋微(2014)的研究均表示婚 姻狀態非兼任意願的顯著影響因素。然經專家學者建議,婚姻可為重要的影響因 素,故列入此因素探討。

7. 以學校規模而言

蘇奕娟(2005)、張德南(2010)、陳瑞香(2013)、顏伶伃(2011)等人研 究顯示學校規模與教師兼任意願無顯著差異。但認為學校規模仍對兼任意願產 生顯著差異的研究者有三種說法:張文馨(2017)的研究結果表示學校規模在「12 班以下」之國民小學教師在 兼任行政職務意願的表現程度上明顯高於「25 班以 上」之教師。而顏碧琦(2014)則發現學校規模 25 班以上兼任意願大於 12 班以 下;蔡孟蒼(2016)也指出規模 25 班以上的學校教師對於兼任行政工作意願較 高。曹仲宇(2010)發現規模在 7-24 班的教師,其兼任行政意願較高於其他組 別,是因其行政編制完整,工作分配妥適,不若小規模的學校一位教師常常需要 身兼數職,也不會像大規模的學校,因較多班級數而有更多的工作量。

據研究者實地觀察「25 班以上」之學校規模,主任及組長的減課節數較多,

但常須參與或辦理大型活動,而「12 班以下」規模,行政團隊減課少且人數過 少須一人多工,也可能影響教師參與意願,值得進一步探討。

8. 以健康而言

陳碧雲(2007)發現個人健康因素影響教師兼任意願;張德南(2010)發現 個人層面中的健康因素影響教師兼任行政職務的意願。教師同時面對教學進度 的課務壓力,與推展校務的協助,總是分身乏術的狀態。洪櫻玲(2006)研究高 雄女性教師參與學校行政工作的意願,發現若教師個人健康狀況佳則有助於提 升兼任意願。李容祝(2013)調查高雄市國小教師的兼任意願,於十項個人層面 因素中,個人健康因素更為高雄市教師不願參與行政工作的第二名因素。但值得 注意的是,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1946)定義:「健康不僅是疾病或虛弱之 消除,而是體格、精神與社會的十足完美的狀態。(引自陳隆豐,2013)」故可見,

健康並非僅止於生理狀態,心理精神及社交關係也需一併討論,在實務上不易評 估,故不列入本次調查研究之中。

(二) 個人因素

個人因素包含成就感、工作興趣與個人生涯規劃,分述如下:

1. 以成就感而言:

張德南(2010)表示參與感、主管請託、成就感,依序為教師願兼任行政工 作原因的前三名。顏碧琦(2014)發現成就需求有最高的正向預測力,顯示教師 希望透過參與學校行政事務,並從中獲得成就感。

2. 以工作興趣而言:

學校行政人員要知道如何做好計畫、組織、溝通、領導與評鑑的工作,並不 只侷限在教務、訓導、總務、人事及公共關係的內容之中(謝文全,1987)。劉 依玲(2016)調查新北市三鶯區教師發現工作能力的知覺,高度影響教師兼任行 政工作的意願。張文馨(2017)發現臺北市國小教師對於兼任行政職務時所需的 專業技能和工作內容或突發狀況的掌控程度信念較低,導致最終教師之兼任行 政職務意願仍偏低。顯示教師在兼任行政工作時,仍會考量本身的工作興趣。另

學校行政人員要知道如何做好計畫、組織、溝通、領導與評鑑的工作,並不 只侷限在教務、訓導、總務、人事及公共關係的內容之中(謝文全,1987)。劉 依玲(2016)調查新北市三鶯區教師發現工作能力的知覺,高度影響教師兼任行 政工作的意願。張文馨(2017)發現臺北市國小教師對於兼任行政職務時所需的 專業技能和工作內容或突發狀況的掌控程度信念較低,導致最終教師之兼任行 政職務意願仍偏低。顯示教師在兼任行政工作時,仍會考量本身的工作興趣。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