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二節 不同背景變項的教師對兼任行政工作意願之差異情形分析
依據研究目的三「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之屏東縣國小教師,其兼任行政工作意願之 差異情形。」本節分別以獨立樣本 t 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等統計方法,分別探討 教師之性別、年齡、婚姻狀態、教學年資、行政年資、最高學歷、目前職務、學校規 模等八項背景變項,探討屏東縣國民小學教師兼任行政工作意願的差異情形。
一、 性別
以獨立樣本 t 考驗分析不同性別之屏東縣國民小學教師兼任行政工作意願之差 異情形,如表4-7 所示。
表4-7
不同性別之教師對兼任行政工作意願差異情形摘要
因素名稱 性別 個數(n) 平均數(M) 標準差(SD) t值
工作投入感 男性 128 3.40 .96 2.58*
女性 242 3.12 .10
工作價值感 男性 128 3.25 .91 2.46*
女性 242 3.00 .94
未來兼任意願 男性 128 2.76 1.01 1.81
女性 242 2.55 1.05
整體 男性 128 3.21 .85 2.635**
女性 242 2.96 .91
*p<.05 **p<.01
由表4-7 可知,不同性別之屏東縣國民小學教師兼任行政工作意願,在「工作投 入感」及「工作價值感」兩層面,t 統計量均達顯著水準,顯著性機率值 p 均小於.05,
表示不同性別國小教師在「工作投入感」及「工作價值感」的知覺感受,均有顯著的 差異。男性教師所知覺的「工作投入感」(M=3.40)高於女性教師(M=3.12),男性 教師所知覺的「工作價值感」(M=3.25)也高於女性教師(M=3.00)。但在「未來兼 任意願」層面的 t 統計量則未達顯著水準,顯著性機率值 p 值大於.05,表示不同性 別之國小教師在未來兼任意願的知覺上無顯著差異。
整體而言,不同性別之國民小學教師在兼任行政工作意願上有顯著差異,男性高 於女性。
二、 年齡
排除遺漏填寫本題的14 位填答者後,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探討屏東縣國民小 學教師兼任行政工作意願各層面的差異情形,統計分析結果如表4-8:
表4-8
不同年齡之教師對兼任行政工作意願差異情形摘要
因素名稱 年齡 個數(n) 平均數(M) 標準差(SD) F 顯著性 工作投入感 30歲以下 12 3.13 .608 1.206 .307
31~40 歲 72 3.38 1.016 41~50 歲 227 3.25 1.000 51 歲以上 45 3.03 .979
工作價值感 30歲以下 12 3.33 .492 1.407 .214 31~40 歲 72 3.28 .938
41~50 歲 227 3.06 .941 51 歲以上 45 3.00 .989
未來兼任意願 30歲以下 12 2.75 .866 1.561 .198 31~40 歲 72 2.86 .997
41~50 歲 227 2.62 1.059 51 歲以上 45 2.47 1.014
整體 30歲以下 12 3.13 .48 1.371 .251 31~40 歲 72 3.24 .91
41~50 歲 227 3.05 .91 51 歲以上 45 2.91 .92
由表4-8 可知,就整體及各層面而言,不同年齡之屏東縣國民小學教師兼任行政 工作的意願各組的平均數與總平均數的差異均未達統計學上的顯著水準,變異數分 析之 F 值未達顯著差異(
p 值均大於.05)
,故亦不需進行事後比較。表示不同年齡之 屏東縣國民小學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的意願態度上並無顯著差異。三、 婚姻狀態
以獨立樣本 t 考驗分析不同婚姻狀態之屏東縣國民小學教師兼任行政工作意願 之差異情形,如表4-9。
表4-9
不同婚姻狀態之教師對兼任行政工作意願差異情形摘要
因素名稱 婚姻狀態 個數(n) 平均數(M) 標準差(SD) t值
工作投入感 已婚 284 3.24 .975
未婚 86 3.14 1.053 .860
工作價值感 已婚 284 3.10 .926
未婚 86 3.05 .966 .498
未 來 兼 任 意 願
已婚 284 2.62 1.048
-.155
未婚 86 2.64 1.005
整體 已婚 284 3.06 .886
未婚 86 3.00 .947 .551
由表4-9 可知,不同婚姻狀態之屏東縣國民小學教師兼任行政工作意願,在整體 及各層面的 t 統計量均未達顯著水準,顯著性機率值 p 值均大於.05,表示不同婚姻 狀態之國小教師對兼任行政工作意願情形是沒有顯著差異的。
四、 教學年資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探討不同教學年資之屏東縣國民小學教師兼任行政工作 意願各層面的差異情形,統計分析結果如表4-10:
表4-10
不同教學年資之教師對兼任行政工作意願差異情形摘要
因素名稱 教學年資 個數(n) 平均數(M) 標準差(SD) F 顯著性 工作投入感 5年以下 18 3.33 .907 .622 .647
6~10年 24 3.46 .736 11~15年 77 3.27 1.108 16~20年 95 3.20 .993 21年以上 156 3.16 .982
工作價值感 5年以下 18 3.44 .725 1.227 .299 6~10年 24 3.27 .608
11~15年 77 3.10 .991 16~20年 95 3.11 .909 21年以上 156 3.00 .978
(續下頁)
表4-10 (續)
因素名稱 教學年資 個數(n) 平均數(M) 標準差(SD) F 顯著性 未來兼任意
願
5年以下 18 2.89 1.023 2.295 .059 6~10年 24 3.17 .761
11~15年 77 2.64 1.099 16~20年 95 2.56 1.018 21年以上 156 2.54 1.037
整體 5年以下 18 3.29 .79 1.189 .315 6~10年 24 3.23 .62
11~15年 77 3.08 .98 16~20年 95 3.04 .88 21年以上 156 2.97 .91
由表 4-10 可知,就整體及各層面而言,不同教學年資之屏東縣國民小學教師兼 任行政工作的意願各組的平均數與總平均數的差異均未達統計學上的顯著水準,變 異數分析之 F 值未達顯著差異(p 值均大於.05),故亦不需進行事後比較。表示不同 教學年資之屏東縣國民小學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的意願態度上並無顯著差異。
五、 行政年資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探討不同行政年資之屏東縣國民小學教師兼任行政工作 意願各層面的差異情形,統計分析結果如表4-11:
表4-11
不同行政年資之教師對兼任行政工作意願差異情形摘要 因素名稱 行政年資 個數
(n)
平均數 (M)
標準差
(SD) F 顯著性 HSD事後 比較 工作投入感 (1)未曾接任 79 2.88 .917 10.913*** .000 (3)>(1) (3)>(2) (4)>(1) (4)>(2) (5)>(1) (5)>(2) (2)1~2 年 70 2.81 1.026
(3)3~5 年 71 3.38 .931 (4)6~10年 76 3.38 1.029 (5)11年以上 74 3.66 .802
(續下頁)
表4-11(續)
因素名稱 行政年資 個數 (n)
平均數 (M)
標準差
(SD) F 顯著性 HSD事後 比較 工作價值感 (1)未曾接任 79 2.77 .824 7.962*** .000 (3)>(1) (4)>(1) (5)>(1) (5)>(2) (2)1~2 年 70 2.82 .986
(3)3~5 年 71 3.20 .908 (4)6~10年 76 3.19 .875 (5)11年以上 74 3.48 .916
未來兼任意願 (1)未曾接任 79 2.47 .931 3.031* .018 (5)>(1) (5)>(2) (2)1~2 年 70 2.41 1.028
(3)3~5 年 71 2.63 1.111 (4)6~10年 76 2.66 1.014 (5)11年以上 74 2.95 1.045 整體 (1)未曾接任 79 2.75 .81
9.091*** .000 (5)>(1) (5)>(2) (2)1~2 年 70 2.73 .95
(3)3~5 年 71 3.16 .88 (4)6~10年 76 3.16 .87 (5)11年以上 74 3.44 .80
*p<.05 ***p<.001
由表 4-11 可知,就整體而言,不同行政年資之屏東縣國民小學教師兼任行政工 作的意願有顯著差異,行政年資達11 年以上者,兼任意願明顯高於未曾兼任及年資 1~2 年者。
就各層面而言不同行政年資之屏東縣國民小學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的意願各組的 平均數與總平均數的差異,均達統計學上的顯著水準,變異數分析整體考驗的 F 值 達到顯著,表示組別間具有顯著差異,故以HSD 法進行事後比較。
比較結果顯示,行政年資達 3 年以上之教師在兼任行政工作意願的「工作投入 感」方面大於行政年資3 年以下者;行政年資達 11 年以上之教師在兼任行政工作意 願的「工作價值感」方面大於未曾接任行政工作與行政年資1~2 年者;行政年資達 3 年以上之教師其「工作價值感」方面大於未曾接任行政工作者;而在「未來兼任意 願」方面行政年資達11 年以上之教師亦大於行政年資 1~2 年者。
六、 最高學歷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探討取得不同最高學歷之屏東縣國民小學教師兼任行政 工作意願各層面的差異情形,統計分析結果如表4-12:
表4-12
不同最高學歷之教師對兼任行政工作意願差異情形摘要
因素名稱 最高學歷 個數(n) 平均數(M) 標準差(SD) F 顯著性 工作投入感 一般大學 55 3.14 .858 2.411 .091
師範或教育大學 75 3.03 1.052
研究所以上 240 3.30 .998
工作價值感 一般大學 55 3.07 .852 .505 .604
師範或教育大學 75 3.00 .969
研究所以上 240 3.12 .943
未來兼任意願 一般大學 55 2.69 .940 .259 .772
師範或教育大學 75 2.56 1.106 研究所以上 240 2.63 1.039
整體 一般大學 55 3.02 .82 1.078 .341
師範或教育大學 75 2.92 .96
研究所以上 240 3.10 .90
由表 4-12 可知,就整體及各層面而言取得不同最高學歷之屏東縣國民小學教師 兼任行政工作的意願各組的平均數與總平均數的差異,均未達統計學上的顯著水準
(p 值均大於.05),變異數分析整體考驗的 F 值未達顯著,表示不同學歷對於屏東縣 國民小學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的意願並無顯著差異。
七、 目前職務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探討調查時,擔任不同學校職務之屏東縣國民小學教師 兼任行政工作意願的各層面的差異情形,統計分析結果如表4-13:
表4-13
不同目前職務之教師對兼任行政工作意願差異情形摘要
因素名稱 目前職務 個 數
(n)
平均數 (M)
標準差 (SD)
F 顯著性 HSD事後比 較 工作投入感 (1)教師兼任主任 55 3.79 .786 15.622*** .000 (1)>(3)
(1)>(4) (2)>(4) (2)教師兼任組長 72 3.55 .869
(3)科任教師 44 3.24 .766 (4)導師 199 2.94 1.032
工作價值感 (1)教師兼任主任 55 3.61 .803 11.480*** .000 (1)>(4) (1)>(3) (2)>(4) (2)教師兼任組長 72 3.29 .859
(3)科任教師 44 3.13 .666 (4)導師 199 2.87 .975
未來兼任意願 (1)教師兼任主任 55 3.09 .928 8.723*** .000 (1)>(4) (2)>(4) (3)>(4) (2)教師兼任組長 72 2.78 1.091
(3)科任教師 44 2.84 .963 (4)導師 199 2.39 1.004
整體 (1)教師兼任主任 55 3.58 .74 14.664*** .000 (1)>(4) (2)>(4) (2)教師兼任組長 72 3.29 .81
(3)科任教師 44 3.11 .69 (4)導師 199 2.80 .93
***p<.001
由表 4-13 表可知,就各層面而言目前擔任不同職務教師對兼任行政工作的意願 各組的平均數與總平均數的差異,均達統計學上的顯著水準,變異數分析整體考驗的
F 值達到顯著,表示組別間具有顯著差異,故以 HSD 法進行事後比較。
比較結果顯示,在「工作投入感」方面,教師兼任主任或組長高於導師,教師兼 任主任也高於科任教師。在「工作價值感」方面,教師兼任主任或組長亦高於導師;
教師兼任主任高於科任教師。在「未來兼任意願」方面則是教師兼任主任、教師兼任 組長及科任教師均高於導師。
整體而言,擔任不同職務將顯著影響教師兼任行政工作意願,教師兼任主任或組 長均高於導師。
八、 學校規模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探討不同學校規模之屏東縣國民小學教師兼任行政工作 意願各層面的差異情形,統計分析結果如表4-14:
表4-14
不同學校規模之教師對兼任行政工作意願差異情形摘要
因素名稱 學校規模 個數(n) 平均數(M) 標準差(SD) F 顯著性 HSD 法 事後比較 工作投入感 (1)6班以下 117 3.48 .942 4.345*** .005 (1)>(2) (1)>(4) (2)7~12班 53 2.98 1.028
(3)13~24班 129 3.11 .948 (4)25班以上 71 3.17 1.062
工作價值感 (1)6班以下 117 3.32 .923 3.623*** .013 (1)>(2) (1)>(4) (2)7~12班 53 2.92 .937
(3)13~24班 129 3.00 .892 (4)25班以上 71 3.01 .976
未來兼任意願 (1)6班以下 117 2.71 1.034 1.173 .320 (3)>(4) (2)7~12班 53 2.42 .969
(3)13~24班 129 2.70 1.028 (4)25班以上 71 2.62 1.101
整體
(1)6班以下 117 3.26 .858 3.606* .014 (1)>(2) (2)7~12班 53 2.85 .885
(3)13~24班 129 2.96 .875 (4)25班以上 71 3.01 .971
***p<.001 n.s.表示事後比較未達顯著差異
由表 4-14 可知,就各層面而言擔任不同學校規模的教師對兼任行政工作的意願 各組的平均數與總平均數的差異,「工作投入感」及「工作價值感」兩層面均達統計 學上的顯著水準,而在「未來兼任意願」層面則未達顯著水準,變異數分析之 F 值未 達顯著差異,不需進行事後比較,表示不同學校規模之屏東縣國民小學教師在未來兼 任行政工作的意願態度上並無顯著差異。而若變異數分析整體考驗的 F 值達到顯著,
表示組別間具有顯著差異,故以 HSD 法進行事後比較。
比較結果顯示,在「工作投入感」及「工作價值感」兩方面,6 班以下學校高於 7~12 班與 25 班以上之學校;而在「未來兼任意願」層面,13~24 班學校,顯著大 於25 班以上學校。整體而言,學校規模的大小,顯著影響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的意願,
且學校規模6 班以下的學校教師兼任意願高於學校規模 7~12 班的學校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