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教師評鑑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文獻探討共分為三部分:第一節探討教師評鑑之相關概念,以作為問卷 編撰、訪談大綱設計與研究結果討論之參考依據,第二節分析美、英、日本與台 灣四國之教師評鑑實施現況,以了解各國實施教師評鑑的背景、目的、運作機制 及其評鑑工具,第三節旨在分析國內教師評鑑之相關研究,了解當前研究焦點、
方法和結果,用以釐清本研究的研究問題與研究取徑。
第一節 教師評鑑
評鑑英文字為“evaluate”,其字母中有“value”的意涵,代表「價值」,因 此評鑑和事物的價值息息相關,脫離不了價值判斷的意義(林劭仁,2008)。而 教育評鑑係指對教育現象或活動,透過有系統和客觀的方法來蒐集、整理、組織 和分析各項教育資料,並進行解釋和價值判斷,以做為改進教育缺失,謀求教育 健全發展的歷程(吳清山、林天佑,2003a)。而教育評鑑範疇廣泛,包含對國家 教育政策、計畫、方案、目標、課程、教材、校長、教師、行政人員等進行評鑑
(蘇錦麗,2003),由此可知教師評鑑即屬於教育評鑑範疇。
20 世紀以來教師評鑑日益受到各國重視,其乃由於經濟全球化的趨勢導致 新自由經濟理念(new-liberal economic ideology)的興起,公共服務部門受其影 響,逐漸引進管理主義,而教育亦受到管理主義的影響成為強調價值競爭的場域,
且開始重視責任、績效、個人與組織的表現和顧客的滿意度。Larsen(2005)也 指出過去的 20 年間有關教師評鑑的政策或計畫持續的增加,不外乎希冀能夠藉 由教師評鑑來改善教師的表現、提供利害關係人相關訊息使其了解教師如何以及 使用何種方法來履行其工作和回應社會大眾對教育品質的需求。
再者張德銳(2003)指出教師職務屬專門與專業的工作,做為一位專業人員 的教師自應接受合理的教師評鑑。當前社會各界關注教師與時俱進的專業能力與 素質的提升,是以專業化與素質的提升是確保教師的尊嚴與社會地位的關鍵,但 其有賴教師評鑑才能加以發揮。另外教師法亦有明文規定,其修正案第 23 條之 1 明白指出:「為提升教師專業成長及達成教學與輔導之成效,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教師應接受評鑑」(潘慧玲,2008)。由上述學者們的看法可知教育品質與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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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專業、教師素質、教學和輔導能力有其密不可分的關係,而教師評鑑為達成提 升教育品質、改進教師表現及促進教師專業成長的途徑之一。
教育體系理想上藉由系統性與持續性的教師評鑑以落實績效責任,確保教師 的教學能力並促進教師專業成長,或者能夠加強教師的教育專業知識與技巧以改 善教師自身教學能力,抑或促發學校進行革新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Iwanicki, 2001;Tucker & Stronge, 2005);然而,教師往往因對教師評鑑內涵的不瞭解而 造成聞評色變的情況,而在推動的過程中亦面臨許多困境,如 McMahon(1992)
提出英國在實施教師評鑑最主要的困境為評鑑者缺少適當訓練、評鑑機制的預算 不足以及學校管理委員會在評鑑過程中的角色(引自李奉儒,2006)。而黃琇屏
(2009)綜合專家學者意見提出我國推動教師專業評鑑在行政制度面(缺乏法源 依據、相關資源與計畫未能整合等)、教師工作面(時間難以配合、準備資料耗 時費力等)、教師心態面(不願意改變、對教師評鑑政策觀念缺乏正確觀念)、評 鑑人員面(儲備人數不足、專業度不足)和專業對話面(共同時間不易安排、對 話次數與時間不足)等皆產生困境。
綜言之教師評鑑已成為顯學,要求教師擔負教學績效責任與提升教學品質,
然更重視教師發展性的專業成長,然教師評鑑在理想上與教育實務現場落實間仍 然有所差距,是以本節旨在探討教師評鑑的理論基礎、教師評鑑相關概念(意義、
目的、標準、實施方式)、教師評鑑實施歷程、教師評鑑結果應用,以使研究者 對教師評鑑有所初步認識,而教師對於教師評鑑的看法、參與態度與實施教師評 鑑的問題將於相關研究中分析。
壹、教師評鑑的理論基礎
吳清山、張素偵(2002)認為傳統由上而下的教師評鑑較屬固定單一的評鑑 程序,忽略動態的學校環境與教師的參與,亦因其缺乏相關理論的指引,以致受 到批評,因此認為教師評鑑需有理論加以指引,其提出的立論基礎為教師效能論、
績效責任論、專業發展論、全面品質管理理論與省思式理論等,而後不少學者亦 有提出相關看法,歸納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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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師效能論
Gibson 和 Dembo(1984)認為教師效能乃指教師對於自己能夠影響學生學習 的一種信念,包含個人教學效能(教師對於自身所具備的教學能力與技巧的信念)
和一般教學效能(教師受到外在環境的限制而能夠影響學生學習程度的信念)。
而學者 Gage、Good、Emmer 等致力於教師效能的研究,其中 Emmer 提出九項 教學基本原則(1)建立規則(2)期望與行為一致性(3)預防學生不適當行為
(4)適切教學進度(5)教學活動的轉換等,主張教師如能掌握則有助於提高教 學表現與提升學生學業成就。因此教師評鑑應以教師效能研究為基礎,以厚實教 師評鑑的內涵(引自吳清山、張素偵,2002)。
二、績效責任論
教育績效責任包括行政單位、學校單位、教師的績效與責任,是指個人對其 自身行為的結果負責,單位對單位的整體表現負責,績效責任落實與否為影響學 校本位管理成敗的關鍵(吳清山、林天佑,2003b)。而績效取向的教師評鑑其目 的在評估教師的專業表現績效,作為確保教育品質,以及作教育決定及人事升遷 獎懲的依據(劉春榮,2003)。績效責任取向的教師評鑑偏重總結性的評鑑,乃 作為評鑑教師是否達最低標準之用,亦為教師升遷、續聘、獎懲之依據,以確保 教師的教學表現與教學品質。
三、專業發展論
教師工作具複雜性、多樣性與變動性的特質,教師需要面對課程與教學任務 的多樣性、不同程度個別差異的學生、不同學生家長的期望,所以教師必須持續 不斷的專業發展,以回應社會的要求。而教師專業發展係指一個人經歷職前師資 培育、在職教師階段到離開教職的過程中都必須持續學習與研究,不斷發展其專 業內涵,逐漸邁向專業圓熟的境界(饒見維,1996)。換句話說,教師專業發展 視教師為一持續發展的個體,教師透過系統性活動、進修與不斷學習歷程來增進 自身的教學知能、技巧,提升教學成效與專業表現,促進自我實現(黃琇屏,2009)。 而專業發展取向的教師評鑑其目的在了解教師表現良窳及原因,提供相關建議與 回饋,以提升教師專業知能與教學技巧,促進教師專業成長,確保學生學習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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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品質管理理論
Saylor(1992)認為全面品質管理可從三方面加以定義,「全面」是指組織 持續改進的過程中,所有成員皆須參與;「品質」是指能使內外部顧客滿意;「管 理」是指組織的領導。而全面品質管理對於提升教育品質具啟示作用,用於教育 情境中即是要能滿足學生、家長的需求與期望,並要持續不斷地改進教育方法與 內容,維持教育的品質,進而達成教育目標。而教學實務現場的教師為確保教育 品質的關鍵人物,是以應透過一套系統性的教師評鑑制度與流程來確保教師教學 品質。
五、省思式理論
省思式理論係指個體仍夠從工作中自我覺察、檢討與矯正,持續地精進能力。
而教師為一門專業,教學工作為一種專業的實務,其具有不確定、不穩定、複雜 與模糊等特性,必須透過教師在其過程中不斷省思,才有助實務的改進。而省思 式理論可以作為教師評鑑實施自我評鑑和同儕評鑑的立論依據(吳清山、張素偵,
2002)。
貳、教師評鑑的相關內涵 一、教師評鑑的意義
基於對教育品質的重視,教師評鑑成為確保教育品質的有效方法之一,國內 外學者曾賦予教師評鑑意義,茲歸納如下:
教師評鑑定義眾多,部分學者較著重於評鑑的內容,指出教師評鑑內容應包 含教師教學、學生輔導、親師關係、行政協助與參與研究等面向,並根據上述面 向予以評斷教師。黃德祥、薛秀宜(2004)認為教師評鑑乃是對教師的教學、學 生得輔導、行政的協助,或一切與教師角色與功能有關的行為效果加以評估與衡 量,藉以提升教師專業水準的歷程。吳和堂(2007)認為教師評鑑係指有計畫地 蒐集教師工作表現的資料,依據評鑑前所設定的規準,評斷教師在教學、訓導、
研究、親師關係教學、學生輔導、行政協助,或一切與教師角色與功能有關的專 業表現之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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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有學者重視教師表現資料的蒐集,主張運用相關資料用以評定教師表現優 劣,Worthern 和 Sander(1987)主張教師評鑑是由評鑑者蒐集教師表現的相關資 料,並根據評鑑標準來評定教師的表現優劣,促其改進教學品質的歷程。張德銳
(2004a)認為教師評鑑是蒐集和分析一切有關教師表現的訊息,並與教師表現 標準相互比較,進而綜合判斷教師表現的優劣得失。林天佑(2007)將教師評鑑 定義為有系統蒐集教師背景與表現資料,並加以客觀的分析與評估,以作為判斷 及改進教師素質的依據,和進一步確保學校教育的品質。
然而受到學校本位管理理念的影響,部分學者主張教師評鑑宜納入學校整體
然而受到學校本位管理理念的影響,部分學者主張教師評鑑宜納入學校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