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三節 資料蒐集方式
質性研究之結果需經由多元資料來加以佐證,本研究透過訪談法、文件分析 法作為主,輔以問卷調查方法的資料蒐集方式,茲說明如下:
壹、訪談法
訪談法是質性研究中一種常用與重要的方法,可補足觀察法無法蒐集的資料,
如人的感情、思想、企圖、理念與省思等(林生傳,2003)。而依訪談問題的嚴 謹度可分為結構式訪談、無結構式訪談與半結構式訪談,其中半結構式訪談又稱 為半標準化訪談,研究者在訪談前即必須事先擬定訪談大綱,作為訪談指引方針
(潘淑滿,2003)。
本研究採用正式和非正式訪談,藉此方式進行補充和交叉驗證。正式訪談部 分以半結構式的方式進行,並採個別訪談之方式,在訪談之前,有事先徵詢受訪 者的意願並簽屬訪談同意書(見附錄八)並轉寄訪談大綱與受訪者。非正式訪談 的部份,研究者以閒聊方式、未設定受訪時間和問題,以不經意隨機的方式使雙 方在自然情境中與受訪者互動與交談。研究者有利用訪談前或訪談後之機會與受 訪者進行對話,瞭解學校目前試行進度、未來規劃、對教師評鑑之看法、試行面 臨的問題等,皆成為非正式訪談的資料,並記錄於訪談札記中,作為資料分析與 詮釋之參考。
進入學校場域之前,研究者先徵詢試行學校研究與受訪者之同意。研究者於 101 年 12 月至 102 年 5 月間,相繼拜訪春蘭國中、夏荷國中、秋菊國中、冬梅 國中相關承辦人員(校長、教務主任、教學組長、教學副組長、研發組長等)了 解試行學校運作機制規劃及教師參與現況,並表明研究者為此計畫兼任助理之角 色且正進行有關教師評鑑之相關論文研究,獲得了四所學校之研究同意。之後以 立意取樣與電子郵件之方式徵求願意接受訪談之承辦人員與教師。受訪者有春蘭 國中 4 人、夏荷國中 4 人、秋菊國中 5 人、冬梅國中 4 人,共計 17 人。
本研究訪談工具為訪談大綱(見附錄九),共分校長/承辦人員、教師兩個版 本。訪談大綱共包含四個部分,第一部分為受訪者基本資料;第二部分為試行學 校教師評鑑運作機制的規劃與作法;第三部分為試行學校教師對於教師評鑑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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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作的看法和參與態度、第四部分為試行學校教師評鑑運作機制推動的問題與因 應策略。
貳、文件分析法
文件分析可作為其他資料來源的證據,發揮佐證的功能。文件資料通常包含:
政府公報、行政文件、會議紀錄、札記、備忘錄、錄影帶、影片、照片、信件、
日記、臨床個案記錄和隨手筆記等(王文科,2002)。本研在獲取四所試行學校 同意後,蒐集相關資料,包含試行計畫、推行計劃以及簡報,以作為檢驗和增強 其他資料來源的證據,使資料更加完備確實。
參、問卷調查法
問卷調查可用於徵詢相關人士對某項問題之意見和態度,而後分析其趨勢的 一種資料蒐集方式,本研究以問卷採集和分析七所試行學校的共同性意見、需求 與問題,問卷資料有助於擴增訪談法以外之研究角度。此份問卷資料係研究者與 計畫研究團隊所共同設計之「新北市國民中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計畫之調查問卷」
(附錄十),用於了解試行學校教師對於學校採用教師專業標準作為評鑑參考依 據的看法、事前規劃或準備工作、評鑑人員、評鑑資料蒐集方式和工具研擬之意 見、運作推動的阻礙和促進因素、以及參與教師之回應和對於評鑑結果用途之建 議等。
本研究除了前述四所試行學校共計 17 位訪談對象外,另有問卷調查對象。
此次問卷調查對象限定在新北市 101 學年度試行教師專業標準試行計畫學校教 師,依據新北市 101 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員額編制表計算調查樣本總數,包含普 通班教師、慈暉班教師,不包括增置教師和特校教師,共計 598 位教師,其中因 OO 國民中學校內試行計畫對象不包含代理和代課教師,故需扣除 13 位,總計 七所學校,585 位教師。
然而研究者原欲針對七所參與試行教師專業標準計畫的試行學校進行施測,
唯其中一所 OO 學校無法配合本研究期間進行問卷調查,故僅有六所學校參與填 答。總計發放 399 份,回收 274 份,回收率約 69%,扣除無效問卷,有效問卷計 有 271 份,可用率約 68%,問卷對象基本資料詳見附錄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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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所使用的問卷工具為「新北市國民中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計畫之調查 問卷」,該問卷共包含兩大部分。第一部分為「個人基本資料」;第二部分為「教 師對於學校試行本計畫的意見」。
個人基本資料
個人基本資料包含「性別」、「年齡」、「學校類型」、「現任職務」、「服務年資」、
「任教領域」、「是否參與貴校試行本計畫」等 7 項。
教師對於學校試行本計畫的意見
包括下列七個層面:「對於標準的看法」共 10 題、「所需規劃與準備工作」
共 9 題、「適合的評鑑人員」共 7 題、「適合的資料蒐集方式」共 6 題、「適合的 工具研發方式」共 2 題、「影響推動的因素」共 14 題、「參與預計效益」共 10 題,總計 58 題。另外對於評鑑結果用途和對其他學校參與試行建議建議則採開 放題型設計。問卷構面及細項內容詳見附錄十一。
此外問卷正式發放前,透過認知訪談方式檢驗其可行性,認知訪談對象包含 新北市教育局科長 1 位、試行學校校長 2 位、未參與試行學校教師 10 位,共計 13 位。研究者於資料整理同時,針對認知訪談者身分進行編號之工作,如 130225S1 表示 2013 年 2 月 25 日訪談 OO 科長紀錄;如 130312P1 表示 2013 年 3 月 12 日訪談 OO 校長紀錄;如 130314T1 表示 2013 年 3 月 14 日訪談 OO 教師紀 錄,相關修正建議如表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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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聘教師的想法差異(130225S1)。
三年以上則為經驗教師,故此劃分是合理的,如像大陸教師分級以五年來分也可,學校試行 教 師 評 鑑 不 納 入 代 課 教 師 , 若 他 校 有 納 入 代 課 老 師 亦 可 以 此 服 務 年 資 設 計 進 行 填 答
(130312P1)。
三、適合貴校教師評鑑方式的建議
校外行政人員部分可將他校行政人員、縣市政府教育局分開獨立設計,國教輔導員與縣 市政府教育局擺放一起(130225S1)。
可改為校外評鑑小組(含專家學者、國教輔導團)、校外行政人員(教育局代表、他校行政 已經知道試行的流程嗎(130314T1)?
問卷資料是由學生或家長填寫?會影響評鑑者的評鑑公正性嗎(130314T2)?
建議 4-2 可改為教師觀課他評資料、4-5 改為家長或學生問卷調查資料(130314T5)。
教師晤談資料是由誰晤談呢?是由輔導教師嗎?晤談方式為何(130314T6)?
教師自評、課堂觀課、教師檔案等在目前實務現場已有,然而問卷調查與教師晤談則沒有,
要準備這樣的資料,老師們了解嗎(130314T7)?
建議第五大項教師評鑑資料蒐集方式的字句改為 4-1 教師自我評鑑資料、4-2 教師同儕評鑑資 能,我們應該去思考教師專業成長的目的,參與計畫後的效應(130319P1)。
六、未來正式實施教師評鑑結果的用途的建議
作為減課的依據或作為教師分級參照容易使教師害怕,目的性過於強烈。如減課依據亦須有 法源依據(130314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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