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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文本

李克爾在1960 年代的著作《The Symbolism of Evil》時期把詮釋學當成解釋符號 的發展與方法學。詮釋學成為文本的理論,文本為詮釋提供了開始的機會,而文 本的終結則是將世界視為一體。

3.2.1 語言與文本

語言學尋找描述語言的方法,而語言的哲學試圖解釋語言之於使用環境的影響。

詮釋學對語言學描述和傳統語意學都不感興趣,反而認為世界和個體是透過文本 的媒介產生關連。詮釋學視語言為媒介,其具有雙重性意義;語言不僅是人際之 間傳達訊息的溝通工具,同時是一種特定世界觀的展現。而詮釋學的任務是探索 意義,不以語言學中的小單位為焦點,而是將文本看成整體,在世界和個人之間,

51 Alan Montefiore Ed. Philosophy in France Toda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175-197.

以文本連結關係並做出省思。換言之,詮釋學認為:「人們並非直接地了解這個 世界,而是透過文本產生理解︰文本是應當視為可見的整體,而非獨立語言學單 位的集合結果。」52

李克爾對於語言文本的重視,不表示其認為以非文字形態表現的文化,或者不識 字的人,便無法理解這個世界。對李克爾來說,文本的詮釋是一種應用方法,不 管是口述記錄,或者書寫文本,詮釋都能幫助理解,其原意並非透過對文字的識 別來瞭解世界,只是李克爾認為「書寫會帶來一種超越面對面口語的自由。」53 詮釋學最感興趣的是詮釋過程中的自主性,詮釋結果與原文意圖、觀者感受、經 濟社會背景與作品生成的文化環境皆有關連。詮釋的自主性,以李克爾的角度來 說是:「藉由對文本的深入探求,內在動能(internal dynamic)將支配作品的結構,

外在投射(external project)則影響作品解讀,其中對於文本的指涉和想法影響意義 的誕生。這種內在動能以及外在投射構成我宣稱的文本作品。詮釋的任務便是透 過對文本的理解,重新建立個人、作品與世界的關係。」54

所謂文本內在動能指的是作品本身的結構、字句以及語義等,比起外在投射,內 在動能是較為穩定而具有既定信念的。文本的外在投射指的是將自己融入文本以 進入詮釋,通常這是帶有詮釋者自己的歷史觀的,因此讀者會感覺和文本間具有 親密感。由此看出李克爾承認文本是具有含意的,文本可以不發一語,但確實呈 現了某種既有的信念;此外,文本總是企圖邀請詮釋者理解它的弦外之音。

52 Simms, Karl. Paul Ricoeur. Routeledge Critical Thinkers, 2003, p33.

53 Paul Ricoeur. From Text to Action:Essays in Hermeneutics, Ⅱ,trans. Kathleen Blarney and John B.

Thompson, London:Athlone,1991, p17.

54 Paul Ricoeur. From Text to Action:Essays in Hermeneutics, Ⅱ,trans. Kathleen Blarney and John B.

Thompson, London:Athlone,1991, p17-18.

3.2.2 文本的距離感

李克爾承自伽達美,認為符號的詮釋是詮釋學中的必要部份;李克爾也因而將其 詮釋學理論延伸︰詮釋學不僅包含對文本中符號的解譯,也包含了文本本身。然 而伽達美對李克爾最重要的影響是「距離感」(distanciation)的概念。「距離感」

指的是文本作者和其寫作的文化背景間的距離為讀者帶來的影響。55 伽達美發 現距離感的缺點,其認為讀者與作品間的距離使意義的解讀變得困難。而李克爾 則找到正面且具有建設性的一面,李克爾認為任何言談論述都可能帶來距離的潛 力,而文本整體加深感受的距離更巨於單純的論述。於是文本透過一連串現與歷 史結合的辯證歷程促使距離感的形成,李克爾聲稱人的歷史就是透過距離感來傳 達的。56

李克爾將語言、論述到文本整體之間的關係,建立在語言認知的基礎上。如同現 象學者胡賽爾所言,談及意識時,其指的是對某對象物的意識,亦即意識是物有 所指的。因而李克爾聲稱語言也是如此,它永遠是有所對應的所指物。語言只是 系統,但當它成為表達意見的載體時,其牽涉到的是對象、時空和語言表現的能 力。然而在語言進一步被言說出來時,語言便成為論述事件,論述的展現與語言 的基本能力相關。當語言落實為論述的實踐,語言已經超越了自身系統性的存 在;當理解介入論述時,意義才能發生,而意義又將超越論述的事件本身。57 文 本是包含語言與論述的整體,一件作品不只是元素與元素之間的對談,透過理 解,它帶有更深刻的意義,意即意義大於符號的總和。

55 Simms, Karl. Paul Ricoeur. Routeledge Critical Thinkers, 2003, p39.

56 Paul Ricoeur. From Text to Action:Essays in Hermeneutics, Ⅱ,trans. Kathleen Blarney and John B.

Thompson, London:Athlone,1991, p76.

57 Paul Ricoeur. From Text to Action:Essays in Hermeneutics, Ⅱ,trans. Kathleen Blarney and John B.

Thompson, London:Athlone,1991, p78.

李克爾定義文本具有類型(genre)和風格(style)的分類。文本所具有的文本 性(textuality)更是具有雙重的距離感,這種距離感可從「作品」及「觀者」兩 個方面理解。58 文本的第一種距離介於作品與創作過程之間,由於作品觀看和 原作創作過程是分離的,這使觀者在觀看作品時,不容易掌握原作者創作細節。

文本的第二種距離橫亙於作品與觀者之間,作品完成後,原作者的不在場使作品 往讀者靠近,觀者得以任意觀看作品而不在意作者意圖與背景。這使得讀者從作 者所在的時空之中獨立,讀者和作者之間保持了一定的距離。當文本超越其原本 的意圖,意義的空間才能擴大。此時文本脫離作者,意義和原有的文本之間才能 出現距離感。作品的意義因為距離感而解放,距離造成的空間使讀者更了解自己。

文本的自由從作者原有的意念中被釋放,也從完成作品當下的社會情況或時代意 義中解脫,作品的閱讀或鑑賞不再具有限制,只要閱讀者能夠跨越「閱讀」這個 動作的基本門檻,之後的空間便無所侷限。文本具有非常自由的自主性,它創造 了自己的世界。讀者在文本中同時自我投射和自我反省,以文本和自身的經驗互 相呼應解釋。文本中需要被詮釋的是如何在自我假設的世界中決定自己存在的方 式,這也就是為什麼李克爾聲稱文本可以是非常獨特的,經過自我的詮釋,文本 幾乎可以成為一個真實的世界。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