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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加 坡 實 施 的 是 十 年 的 義 務 教 育 , 其 中 包 括 六 年 的 「 強 制 教 育 」

(Compulsory Education)及四年的中學教育。2003 年所實施的「強制入學條例

」(Compulsory Education Act)規定適齡(即六歲以上,而未滿十五歲)的一般 孩童生必須入學接受六年的小學教育(Compulsory Education Act, 2003)。雖然 中學四年的教育並非強制性,但是國民普遍上都會讓子女完成中學學業,而政 府亦有義務為這些學生提供良好的教育機會。

與本研究相關的新加坡小學教育階段可細分為兩個階段:一至四年級稱為 奠定基礎階段(foundation stage)。奠基階段的重點在英語、母語以及數學能 力的培養,另有音樂、美術、公民與道德、健康教育、社會科以及體育等課程

。學生從小學三年級開始學習科學,學校亦從那時候鼓勵學生參加課程輔助活 動(co-curricular activities);五至六年級則稱為定向階段(orientation stage)

。經過四年的學習,學校會依據學生逐科的學習能力來進行「學科分班」(

subject-based banding)(Singapore Ministry of Education, 2006),決定他們在五

、六年級所修讀的學科程度為「普通」或「基礎」水平。

小學生在完成六年的小學教育前,必須參加一項全國性的統一考試,即「

小學生離校考試」(Primary School Leaving Examination,PSLE)。考試包括 4 門主科:英語、母語、數學與科學。目的在於鑑定學生的學習能力,以將他們 分配至最適當的中學課程就讀。

在此必須強調的是,新加坡是世界上極少數在小學階段就已經設有全國性 統一考試的國家。由於該考試的成績將決定學生小學畢業後可就讀的中學與源 流,因此對於學生、家長如何看待小學教育的影響是重大的,對於學校的層層 課程決定更是不容小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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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促進各族群之間的溝通,卻又不失各自的語言與文化,新加坡自1966 年開始在小學推展「雙語政策」(bilingual policy),隨後於1969年將之延伸至 所有的中學,即要求學校除了教授各族群之母語,也得教授英語。此政策的實 施促使整個語文學習環境產生了變化。

雙語政策至今仍是新加坡教育的基石,但一路走來卻經歷了不少變革。

1979年公佈的《吳慶瑞報告書》(Goh, 1979)建議將其他語文源流的學校合併 為英校,還主張除了母語科以外,其他學科皆以英語為教學媒介語。從教學與 使用的角度來看,對大部分的學生而言,英語成為了第一語文,而母語則是退 為第二語文。到了1987年,這項改革措施於中、小學校全面實行。至此,僅存 的「華校」亦成為了歷史名詞。

綜上所述,就語文教育政策而言,而雙語政策如今體現的是「英語為主,

華語為輔」的實際意涵。從語用的角度觀之,英文作為各族群的共通語兼社會 行政用語,故學生掌握起來較得心應手;反觀華語學習,個別學生之背景與能 力差異較大:新加坡教育部的調查資料(引自新加坡教育部,2004)顯示,在 家中主要以英語溝通的小一華族學生,已經由1994年的36%增加到2004年的 50%。深入探究,調查還顯示那些在家中主要以英語溝通的學生當中,有許多 同時也講華語:26%的小二學生家長在家裡只用英語跟孩子交談,33%英語和 華語兼用,37%只用華語(其餘的用漢語方言或是其他語言),足見學生家庭 用語之複雜。

作為華族的母語,華語自然主要由華族學生修讀。然而,近年來,隨著全 球化以及中國大陸經濟騰飛等原因,許多非華族抑或外籍的家長亦紛紛為孩子 報讀華文科,造成了新加坡的華文教育的生態變化,使之變得更多元。

有鑒於上述原因,2004 年進行母語教育改革時,由新加坡教育部委任的「

華文課程與教學法檢討委員會」所提出的觀點即:新加坡的母語(包括華語)

教育需要「隨著學生的語言環境及其發展趨勢而做出相應的調整」(新加坡教育 部,2004:4)。在此基礎上,委員會強調「正視一般學生之間的差異,從一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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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就採用『差異教學法』(differentiated approach),為來自不同家庭背景、

運用不同語言而能力才智又各不相同的新生制定不同的語文課程」(新加坡教育 部,2004:5),故建議從小學一年級就開始採用「單元教學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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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教學模式」之概念所指涉的不僅是教學方法,對於課程結構(

curriculum structure )亦有顯著的影響。

在單元模式下,所有學生將被編入不同的單元組合:其中,核心單元(

core module)是所有學生必修的(佔總華文課時之 70-80%),小學離校考試亦 針對此項的內容進行重點考核。至於其餘 20-30%的課時,華文程度較弱的學生 在小一、小二還可修讀「導入單元」(bridging module),小三、小四年則修 讀「強化單元」(reinforcement module);能力較強而又對華文感興趣的學生 則可修讀「深廣單元」(enrichment module);此外,對於人數最多的「核心 班」或「核心單元組合」的學生(即那些程度最接近核心單元而無須修讀導入

、強化或深廣課程的學生。這些學生將修讀的單元組合為核心單元及「校本單 元」,前者佔總華文課時之 70-80%,後者則佔 20-30%),各校還可以根據自 己學生的能力與興趣來自行設計該校「校本單元」(school-based module)的課 程內容。上述的單元組合及其時間分配情況,由圖2-7 至 2-9 顯示:

圖2-7 新加坡小學華文課程的單元組合 ↰äT@§CDEè˙⁄ã2006T10å

修讀華文課程的學生都必須學習核心單元。核心單元的課時佔總課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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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0%,其餘的 20-30%,學校可以根據學生的情況,選擇導入(小一至小二)

/強化(小三至小四)單元、校本單元或是深廣單元。導入/強化單元的教學 應該安排在核心單元教學之前,而深廣單元的教學則應該安排在核心單元教學 之後。

圖2-8 新加坡小學高級華文課程的單元組合 ↰äT@§CDEè˙⁄ã2006T12å

修讀高級華文課程的學生同樣都必須學習核心單元。高級華文的核心單元 包括華文課程的核心單元和深廣單元。如同華文課程,深廣單元的教學應該安 排在核心單元教學之後。

圖2-9 新加坡小學基礎華文課程的單元組合 ↰äT@§CDEè˙⁄ã2006T13å

在小五、小六階段,修讀基礎華文的學生都必須學習核心單元和校本單 元。

顧名思義,除了「校本單元」以外,其他四種單元的課程乃至於教材(包 括教科書)都由隸屬新加坡教育部的課程規劃與發展司所發展。因此,「校本 單元」的設置亦象徵教師參與課程改革的角色轉變,從被動的教育政策之落實 者,成為課程的積極參與者和設計者(新加坡教育部課程規劃與發展司,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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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課程結構的角度來看,還有兩個凌駕於單元模式的「上層概念」,即學 習階段和學科或課程層級。就學習階段而言,小學課程分為奠基階段(小一至 小四)和定向階段(小五、小六)。奠基階段又可分為第一階段(小一、小二

)和第二階段(小三、小四)。就學科或課程層級而言,小學華文課程可細分 為華文(Chinese Language)、高級華文(Higher Chinese Language)以及基礎 華文(Foundation Chinese Language)三科3

綜合二者而論,奠基階段包含華文課程和高級華文課程,定向階段則包含 華文課程、高級華文課程和基礎華文課程。語言能力中等的學生修讀華文課程

,語言能力較強的學生修讀高級華文課程,而語言能力較弱的學生則修讀基礎 華文課程(新加坡教育部,2006)。茲以圖2-10呈現上述的課程架構:

3「高級華文」即華文第一語文的概念。如前所述,從1987年開始,新加坡學校一律以英文作為 第一語文,並以英語教導大部分的學科,母語為必修的第二語文;只有成績優異的學生才可以 同時修讀第一語文程度的英文和華文。在學校裡,華文科分為「華文第一語文」和「華文第二 語文」。為了避免「華文第二語文」被一些家長和學生視為「次等」或次要的語文,1992年公 佈的《王鼎昌報告書》建議將大部分學生修讀的「華文第二語文」改稱「華文」,把程度較高 的華文第一語文稱為「高級華文」(謝澤文,2003)。在2007年小學華文課程裡,修讀無法達致 二級階段目標的小四生將於小五、小六修讀「基礎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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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華文課程的核心單元包括華文課程的核心單元和深廣單元。

圖2-10 新加坡小學華文課程架構 ↰äT@§CDEè˙⁄ã2006T14å

由以上課程架構可見,在小學各年級或各階段修讀華文、高級華文,或是 基礎華文的學生都有機會修讀該課程的「校本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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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概念在新加坡小學華文課程的框架下提出,主要呈現兩大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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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上述的課程架構簡介,可以發現為達到差異或適性教學的語文學習教 育目標,小學華文課程可以細分為兩個層級來看待。首先是中央根據全國性普 遍的預期(或預設)學齡語文水平來規劃的學科分類,即高級華文、華文以及 基礎華文;其次,是在上述三科之內根據學生的能力與興趣差異進一步採取的 單元分類,即核心、導入、強化、深廣以及校本單元。在此層級內,核心、導 入、強化以及深廣單元的課程是由中央所規劃與發展的(包括教科書內容的編 制)。然而,同屬此層級的「校本單元」實際上應該是留待學校依自身的情況 來進行發展與管理的,因為中央並沒有為該單元進行課程設計,只是在結構上 騰出時間和空間來。茲以表 2-4 呈現新加坡小學華文課程之發展與管理層級分 類:

表2-4 新加坡小學華文課程之發展與管理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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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從課程發展與管理的角度來看,新加坡小學華文課程可分為兩 個層級,一個屬中央課程所主導或管理的範疇,另一個則是中央與學校本位並 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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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標準》對於「校本單元」如何有利於學校發展其特色進行以下描述

《課程標準》對於「校本單元」如何有利於學校發展其特色進行以下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