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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特性對觀光吸引力同意度之差異分析

本節主要分析不同旅客特性變項對觀光吸引力同意度之差異情形,採用獨立樣 本t考驗,以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ANOVA,以瞭解不同旅客特性與觀光吸引力之「遊 憩環境」、「購物美食」、「行程規劃」、「瞭解臺灣」、「風情民俗」和「自然 景觀」這六個構面之同意程度上的差異情形。

一、性別

在「性別」對觀光吸引力各構面的獨立樣本t考驗分析中發現,不同「性別」的 旅客在「遊憩環境」、「購物美食」、「行程規劃」、「瞭解臺灣」和「風情民俗」

構面有顯著差異;在「自然景觀」上無顯著差異。這表示性別的不同不會對觀光吸 引力有任何影響。此外,進一步觀察各構面平均數,發現「男性」旅客在各構面同 意程度部份皆高於「女性」旅客,結果分析如表4-11所示。由此可知,「女性」對 於觀光吸引力的同意程度高於「男性」。

表 4-11

性別對觀光吸引力同意程度之獨立 t 考驗分析表

構面名稱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值 p值

遊憩環境 男性 161 4.37 0.44

4.81* 0.000 女性 257 4.17 0.41

購物美食 男性 161 4.35 0.47

6.93* 0.000 女性 257 3.99 0.56

行程規劃 男性 161 4.33 0.52

3.48* 0.001 女性 257 4.16 0.48

瞭解臺灣 男性 161 4.03 0.39

2.57* 0.011 女性 257 3.92 0.48

風情民俗 男性 161 4.10 0.41

2.86* 0.004 女性 257 3.98 0.43

自然景觀 男性 161 4.14 0.38

1.01 0.311 女性 257 4.19 0.57

註:*p< .05

二、 年齡

在「年齡」對觀光吸引力各構面ANOVA分析中發現,不同「年齡」的旅客在

「遊憩環境」、「購物美食」、「行程規劃」、「瞭解臺灣」、「風情民俗」和「自 然景觀」這六個觀光吸引力構面上皆達顯著差異。其中經由Scheffe法事後比較後得 知,在「購物美食」構面中「12~19歲」大於「20~29歲」旅客、「行程規劃」構面 中「30~39歲」大於「12~19歲」和「20~29歲」旅客,其他事後檢定結果如表4-12。

此外,在「遊憩環境」、「行程規劃」和「風情民俗」構面部份,可發現「30~39 歲」旅客平均數高於其他年齡組別旅客;相較於其他年齡組別,「40~49歲」旅客 則在「購物美食」、「行程規劃」、「瞭解臺灣」和「自然景觀」構面中的平均數 是最低的。

不同年齡層的旅客對「遊憩環境」的同意程度皆傾向同意,旅客對「遊憩環境」

的同意程度隨著年齡的增加而增加,「30~39歲」旅客之同意程度最高 (M=4.40),

「40歲以上」旅客之同意程度則逐漸減少 (M=3.92) 。這也表示年輕族群的馬來西

亞華人旅客對「遊憩環境」的同意程度高於年長族群的旅客。此外,不同年齡層的 旅客對「自然景觀」的同意程度皆傾向同意,旅客對「自然景觀」的同意程度隨著 年齡的增加而減少,最後則快速增加,「12~19歲」旅客之同意程度平均分數為4.37,

其次「20~29歲」旅客之同意程度平均分數為4.15,而「30~49歲」同意程度平均分 數最低,M=4.00,最後「50~59歲」這年齡層旅客之觀光吸引力同意程度最高,M=5.00。

由統計分析可知,相較於其他年齡層旅客之觀光吸引力同意程度,「50~59歲」這 年齡層旅客對「自然景觀」的同意程度最高。

表 4-12

年齡對觀光吸引力同意程度之 ANOVA 分析表

構面名稱 組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檢定 p值 事後檢定

遊憩環境

12~19歲 1 53 4.22 0.36

2.43* 0.047 -- 20~29歲 2 316 4.24 0.43

30~39歲 3 40 4.40 0.53 40~49歲 4 3 4.00 0.00 50~59歲 5 6 3.92 0.09 總和 418 4.25 0.43

購物美食

12~19歲 1 53 4.44 0.42

5.94* 0.000 1>2 20~29歲 2 316 4.07 0.58

30~39歲 3 40 4.23 0.30 40~49歲 4 3 4.00 0.00 50~59歲 5 6 4.17 0.18 總和 418 4.13 0.55

(續下頁)

表 4-12

三、 婚姻狀況

在「婚姻狀況」對觀光吸引力各構面的獨立樣本t考驗分析中發現,不同「婚姻 狀況」的旅客僅在「行程規劃」構面有顯著差異;在「遊憩環境」、「購物美食」、

「瞭解臺灣」、「風情民俗」和「自然景觀」上皆無顯著差異。其中發現構面平均 數部份,「已婚」旅客在「遊憩環境」、「行程規劃」、「風情民俗」和「自然景 觀」這四個構面同意程度皆高於「未婚」旅客,詳見表4-13所示。

表 4-13

婚姻狀況對觀光吸引力同意程度之獨立 t 考驗分析表

構面名稱 性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值 p值 遊憩環境 已婚 55 4.28 0.392

0.78 0.441 未婚 363 4.24 0.437

購物美食 已婚 55 4.09 0.413

0.56 0.574 未婚 363 4.14 0.570

行程規劃

已婚 55 4.55 0.489

5.24* 0.000 未婚 363 4.17 0.489

瞭解臺灣

已婚 55 3.88 0.333

1.95 0.055 未婚 363 3.98 0.462

風情民俗

已婚 55 4.03 0.282

0.16 0.870 未婚 363 4.02 0.444

自然景觀 已婚 55 4.24 0.526

0.94 0.351 未婚 363 4.17 0.504

註:*p< .05

四、 年收入

在「年收入」對觀光吸引力各構面ANOVA分析中發現,不同「年收入」的旅 客在「遊憩環境」、「購物美食」、「行程規劃」、「瞭解臺灣」和「風情民俗」

構面上皆達顯著差異;僅在「自然景觀」構面上無顯著差異。其中經由Scheffe法事 後比較後得知,在「遊憩環境」構面中「RM 31,000~46,500 (臺幣306,590元~459,885 元) 」大於「無固定收入」旅客、「購物美食」構面中「RM 31,000~46,500 (臺幣306,590 元~459,885元) 」大於「RM 31,000以下 (臺幣306,590元以下) 」和「RM 46,501~93,000 (臺幣459,896元~919,770元) 」旅客,其他事後檢定結果如表4-14。

此外,在「購物美食」和「行程規劃」這兩個構面部份,可發現「RM 31,000~46,500 (臺幣306,590元~459,885元) 」旅客平均數高於其他年收入組別旅客;相較於其他年 收入組別,「RM 310,000以上 (臺幣306,590元以下) 」年收入組別的旅客則在「遊 憩環境」構面中的平均數高於其他組別。

表 4-14

年收入對觀光吸引力同意程度之 ANOVA 分析表

構面名稱 組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檢定 p值 事後檢定

遊憩環境

RM 31,000以下 1 150 4.27 0.44

6.35* 0.000 2>7 RM 31,000~46,500 2 89 4.39 0.47

RM 46,501~93,000 3 33 4.12 0.33 RM 93,001~124,000 4 25 4.40 0.40 RM 124,001~217,000 5 3 3.83 0.00 RM 310,000以上 6 6 4.50 0.00 無固定收入 7 112 4.10 0.38 總和 418 4.25 0.43

(續下頁)

表 4-14

表 4-14

年收入對觀光吸引力同意程度之 ANOVA 分析表 (續)

構面名稱 組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檢定 p值 事後檢定

風情民俗

RM 31,000以下 1 150 4.04 0.37

9.79* 0.000

1>6 2>6 3>6 4>6 7>6 RM 31,000~46,500 2 89 4.15 0.29

RM 46,501~93,000 3 33 3.88 0.49 RM 93,001~124,000 4 25 4.16 0.41 RM 124,001~217,000 5 3 4.00 0.00 RM 310,000以上 6 6 3.00 0.00 無固定收入 7 112 3.96 0.49 總和 418 4.02 0.43

自然景觀

RM 31,000以下 1 150 4.14 0.42

1.84 0.091 -- RM 31,000~46,500 2 89 4.22 0.62

RM 46,501~93,000 3 33 4.03 0.50 RM 93,001~124,000 4 25 4.42 0.64 RM 124,001~217,000 5 3 4.00 0.00 RM 310,000以上 6 6 4.00 0.00 無固定收入 7 112 4.18 0.49 總和 418 4.17 0.51

註:*p< .05

五、 最高學歷

在「最高學歷」對觀光吸引力各構面ANOVA分析中發現,不同「最高學歷」

的旅客在觀光吸引力六個構面上全部都達顯著差異。經由Scheffe法事後比較後得知,

在「遊憩環境」、「瞭解臺灣」、「風情民俗」和「自然景觀」這四個構面中,最 高學歷為「初中」的旅客大於「高中」、「學院」和「大學」組別的旅客;「學院」

的旅客在「行程規劃」構面中大於「高中」、「大學」和「其他」組別的旅客,結 果如表4-15。

表 4-15

表 4-15

六、 職業別

在「職業別」對觀光吸引力各構面ANOVA分析中發現,不同「職業別」的旅 客在觀光吸引力六個構面上全部都達顯著差異。其中經由Scheffe法事後比較後得知,

在「遊憩環境」構面中「家庭主婦」大於「企業主管或經理人員」和「專業人員」

這兩個組別的旅客,其中在「購物美食」和「行程規劃」構面,「辦公室人員」大 於「企業主管或經理人員」和「專業人員」旅客,其他事後檢定結果如表4-16。

此外,「家庭主婦」在「遊憩環境」、「行程規劃」和「瞭解臺灣」構面部份 的同意程度是最高分;相較於其他職業組別,「企業主管或經理人」旅客在「遊憩 環境」和「購物美食」這兩個構面中的同意程度是最低的。

表 4-16

職業別對觀光吸引力同意程度之 ANOVA 分析表

構面名稱 組

平均數 標準差 F檢定 p值 事後 檢定

遊憩環境

企業主管或經理人員 1 20 3.93 0.43

5.82* .000

5>1 6>1 6>2 專業人員 2 51 4.06 0.44

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 3 3 4.50 0.00 辦公室人員 4 55 4.18 0.29 服務工作人員及售貨員 5 45 4.37 0.29 家庭主婦 6 20 4.53 0.48 學生 7 201 4.29 0.45 其他 8 23 4.24 0.40 總和 418 4.25 0.43

(續下頁)

表 4-16

表 4-16

表 4-16

職業別對觀光吸引力同意程度之 ANOVA 分析表 (續)

構面名稱 組

平均數 標準差 F檢定 p值 事後 檢定

自然景觀

企業主管或經理人員 1 20 4.05 0.60

3.39* .002 -- 專業人員 2 51 4.17 0.49

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 3 3 5.00 0.00 辦公室人員 4 55 4.03 0.64 服務工作人員及售貨員 5 45 4.11 0.24 家庭主婦 6 20 3.95 0.71 學生 7 201 4.24 0.46 其他 8 23 4.26 0.52 總和 418 4.17 0.51

註:*p< .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