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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自由貿易協定現況與簽訂要點

第三章 日本的自由貿易協定策略

第一節 日本的自由貿易協定現況與簽訂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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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開始到 90 年代,東亞更出現了稱為經濟四小龍的南韓、台灣、香港和新加 坡等新興工業國家(NIES)。

1980 年代起印尼、馬來西亞、泰國等東南亞諸國等也開始發展經濟,而到 了 1990 年代後期,中國在經濟實力上的崛起,更使得東亞各國的高經濟成長率 備受世界各國注目。而東亞高度成長的經濟也和高投資率和儲蓄率、進出口貿易 量大、龐大的市場以及吸引外國資金直接投資的可能性息息相關。因此,近年來 不僅世界各國均開始重視亞洲市場,身處東亞一國但面臨經濟低迷和少子高齡化 壓力的日本,如何把握和運用東亞的高經濟成長率和廣大市場,便成為了日本對 外經濟政策的重心之一。

(二) 從 FTA 到 EPA

日本的 FTA 政策並不僅止於希望達到去除關稅障礙和貿易自由化,更希望促 進雙方投資、經濟合作、人才的培育和交流等目的。如本文先前所述對 EPA 的定 義,日本希望藉由雙邊 EPA 的簽訂,除了東亞地區的已發展國家能促進彼此經貿 合作之外,對於東協國家中緬甸等發展和所得較低的國家,也能透國 EPA 達到平 衡已開發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差距。日本認為透過 EPA 的簽訂,能使發展中國家 在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中也能獲利,同時克服原本只靠這些國家難以解決的人才培 育和基礎建設的建造問題。從這個觀點出發,日本認為在東亞推行 EPA 網絡的建 構,可以縮小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的差距,並促進東亞的區域經濟整合,對 日本和東亞各國來說在經濟上均是有正面效益的。

然而,儘管依照日本政府的官方說法其自由貿易協定政策是利他性高,但就 筆者參考日本學者所發行之專書等資料,以及從日本實際對外簽訂的情況來看,

日本對外簽訂 EPA 的策略除了上述之外,仍有下列幾項基於日本國家利益考量的 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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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強 WTO 多邊貿易體系下的架構缺陷,確保日本的經濟利益

有日本學者認為,在 WTO 此一多邊貿易體系的規範架構下推行的兩國間自 由貿易協定,可以被視為促進 WTO 多邊自由貿易化更成功的馬前卒。對於 WTO 中未能被規範到或是缺乏共識的事項,例如和服務業貿易有關事項,抑或是貿易 以外的相關事宜,有意簽約的雙方國家都可以在 FTA 中詳加討論。這除了能有助 於促進區域經濟整合的目標,也讓多邊貿易體制更為完善。如果對方國也是以經 濟發展為目標,而雙方國家又能在協商後取得一定的共識,則 FTA 的簽訂也代表 著確保國家對外的經濟發展和經濟利益。2

(二)確保日本企業的海外市場、減少海外投資的成本、並解除因沒有 FTA 帶來 的不利因素

對日本來說,對外 FTA 策略的一個主要重心便是拓展日本企業的海外市場。

3原先日本企業也希望藉由 WTO 的多邊談判模式達成貿易自由化,並拓展海外市 場此一目標,但此途徑卻未能達到預期的成效,世界各國在 WTO 的多邊談判架構 下,於許多議題上均難達到共識。同時,隨著近年來世界上的 FTA 數量快速增加,

兩國間簽署的雙邊 FTA 成為了現今各國推行貿易自由化的一個新選項,然而相較 於其他先進經濟大國,日本目前對外簽訂完成的 FTA 數量卻是極少,這使得日本 企業在海外市場的競爭之中處於十分大的劣勢,並較其他有彼此簽訂雙邊 FTA 的國家來說,日本企業在出口市場上會受到更多的關稅障礙。有鑑於此,許多日 本企業均表態要求日本政府能早日藉由 FTA 而廢除與其他國家之間的貿易障礙,

為日本企業帶來更多的海外商機。而其中日本為了拓展海外商機而簽訂的 FTA 裡,最具代表性的典型例子便是 2005 年生效的日墨自由貿易協定。4

2 高瀨保編,《WTO(世界貿易機関)と FTA(自由貿易協定)---日本の制度上の問題点》,東 京:東信堂株式會社,2003 年,頁 98

3 馬田啟一、大木博巳,《新興國の FTA と日本企業》,東京:日本貿易振興機構,2007 年,頁 60-62

4 馬田啟一、浦田秀次郎、木村福成,《日本の新通商戰略》,東京:文真堂株式會社,200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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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和墨西哥於 2005 年生效的日墨自由貿易協定是日本第二個談判成功的 自由貿易協定,除了可以視為拓展海外商機而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也可以算是 日本首次在自由貿易協定談判中涉及農業問題的典型案例。雖然對日本來說第一 個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應屬 2002 年生效的日本新加坡經濟夥伴關係協定,新加 坡總理於 1992 年 12 月對日本前首相小淵惠三提出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的構想,雙 方於 2001 年開始正式進行談判,並於 2002 年 10 月由新加坡總理和日本前首相 小泉純一郎正式簽訂完成。此 JSFTA 雖為日本第一個簽訂完成的雙邊自由貿易協 定,但由於日本和新加坡雙方之間原本的貿易關稅便不高,而且此自由貿易協定 在影響日本最為關鍵的農產品議題上幾乎未有觸及,5因此簽訂過程雖然較為順 利,但對日本來說,在推進自由貿易協定政策的進程中,日本新加坡經濟夥伴關 係協定的代表性卻不能算是太大。

在日墨兩國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的一開始,墨西哥對於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的策 略是十分積極的,而墨西哥對外簽訂的國家中,可能對日本影響最大為以下兩者:

1994 年正式生效的 NAFTA、和 2000 年正式生效的墨西哥歐盟自由貿易協定。在 此兩者的影響下,若日本不和墨西哥簽自由貿易協定,則日本在墨西哥市場中面 對歐盟和美國競爭者會因關稅和政府政策而居於劣勢。2000 年墨西哥的平均關 稅為 16.2%,但和墨西哥有簽訂 FTA 的歐美國家卻享有零關稅的優惠,這使得日 本的汽車業和電子業在面對歐美國家企業時處於非常不利的局面。6而根據當時 日本經濟產業省的估計,墨西哥和 NAFTA、歐盟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將會對日本 損失近 4000 億日圓的出口利益,這造成的負面影響等同於日本國內生產減少 6000 億日圓,以及國內 3 萬人以上失業的困境。7此外,2000 年起墨西哥對未與 其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制訂了更不利的貿易政策,墨國政府將補助本國企業 和與其有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的外國企業在投資上享有得標價 10%的政府補助,

5 竹內孝之,〈日本的 FTA 外交〉,《亞太研究通訊》,2007 年第 5 期,頁 86。

6 Hidetaka Yoshimatsu, “Japan’s Keidanren and Free Trade Agreements: Societal Interests and Trade Policy”, Asian Survey, Vol. 45, No. 2, March/April 2005, p. 272

7 馬田啟一、大木博巳,同註 3,頁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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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使得日本國內企業對於和墨西哥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的聲浪大增。有鑑於此,儘 管墨西哥整體的外在投資環境並不佳,但由於日本國內一些重要產業如政府採購、

汽車工業、電子業等在墨西哥市場有重大利益,因此這些產業不斷向政府施壓。

8此外,日本經團連等利益團體在日墨自由貿易協定上積極的態度也持續不斷給 予日本政府壓力,除了發表支持日墨自由貿易協定盡快簽訂之宣言,經團連也曾 多次向日墨雙方政府要求儘速簽約的承諾,甚至有學者認為經團連的表現是促使 小泉純一郎政府下定決心簽訂日墨自由貿易協定的主要原因。9

(三)FTA 的締結重心以距離較近且經濟貿易緊密性較高的 ASEAN 國家為主,並 以此作為未來擴大自由貿易區以及 ASEAN+6 成形之版圖。

從日本已經簽訂並生效的自由貿易協定數量來看,大部分的 FTA 對手國都集 中於東南亞的 ASEAN 國家10。日本之所以採行如此的 FTA 簽訂策略之原因,首先 是希望能利用 FTA 和 ASEAN 國家的 AFTA 形成龐大的架構網絡,並以此為核心向 亞洲太平洋各國家擴張 FTA 的簽訂網絡,進而達成骨牌效應。其次,對日本企業 來說,與 ASEAN 國家建立廣大的貿易生產網絡是有很大的實質經濟效益,對許 多在東南亞投資的日商企業來說,和 ASEAN 簽訂的 FTA 可以有效提升企業在當 地的生產網絡,同時也能更有效率的使用和流通日本本國的資源。11

在上述以 ASEAN 為核心的前提下,日本也打算進一步和中國、韓國、澳洲、

紐西蘭、印度等國家發展 FTA,也就是進一步發展成 ASEAN+6 的局面。除了已 簽訂完成的印度外,和澳洲的 FTA 談判也早已進行一段時間,此部分將於後章詳 述。日本韓國間的 FTA 談判,可追溯自 1998 年 10 月南韓金大中總統提出了日韓 經濟合作緊密化的提案為始,並於同年 11 月日韓首腦會談時提及了簽訂日韓 FTA

8 Mireya Solís, Saori N Katada, “The Japan-Mexico FTA: A Cross-Regional Step towards Asian Regionalism”, Pacific Affairs Volume 80, No. 2 – Summer 2007, pp285-286

9 Hidetaka Yoshimatsu, supra note 6, pp. 268-273

10 詳見本章表二,目前日本簽定的 12 個 EPA 中有 9 個都是東南亞國家

11 椎野幸平、水野亮,《FTA 新時代 アジアを核に広がるネットワーク》,東京:日本貿易振興 機構,2010 年,頁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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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構想,此後兩國也成立了 FTA 的共同研究小組,並於 2000 年 9 月成立了日韓 商業論壇(日韓ビジネスフォーラム)。此論壇於 2001 年 10 月提出了日韓雙方 應盡早簽訂雙邊 FTA 的共同報告書,並在兩國元首同意之下,開始進行日韓 FTA 的談判。12然而,原本預期在 2003 年年底之前要能簽訂完成的日韓 FTA,卻因韓 國對於日本在農產品上的開放程度過低有所不滿,並指出日後韓國和日本的協商 將不再侷限於原先設定的交涉時程,而以創造高質量的自由貿易協定主要考量,

且直到日本願意提出有誠意的開放政策為止,日韓間的協商談判將中斷。13兩國

且直到日本願意提出有誠意的開放政策為止,日韓間的協商談判將中斷。13兩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