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前行研究回顧
一、 明末清初的夫婦關係
討論明末清初夫婦關係,必然論及的學者有高彥頤、趙園,及呂妙芬。三人分 別從性別與歷史視角、士大夫經驗中的家族與倫理、儒者成聖的論述與實踐三面向 切入,具豐碩的成果,以下梳理三位學者之貢獻,並說明與本研究關懷的相異之處。
高彥頤《閨塾師──明末清初江南才女文化》指出,五四以來「中國」被認為 是封建、父權、壓迫女性的,「女性」和「中國」一樣是落後、依從的,受害女性 就是中國本身的象徵。然而,她反對這種五四論述,認為這是五四運動、共產主義 與西方女性主義三種意識型態合流的結果,是一項「非歷史」的發明。於是她考察 明清文人、才女詩文,並以社會性別與女性視角等方法,重探明末清初的歷史。她
發現,明清時期因才女大量增加而形成一種新婦女形象──同時具有才、德、美的 理想妻子、丈夫的靈魂伴侶,她將這種理想才女與文人才子的結合稱為「伙伴式婚 姻」,並定義為「有知識的、琴瑟和諧的夫妻組合,他們相互間充滿尊重與喜愛。」
然而她宣稱伙伴式婚姻並未帶來制度與權力分配上的改變,反而使家內勞動更加 男女有別。8
高彥頤的論述擲地有聲,使今對明清夫婦關係認識,必然包含伙伴式婚姻。然 鄭培凱指出其缺失,認為她只強調性別,不強調階級的理論架構過於簡略。9Allan H. Barr 也質疑高氏只將目光放在社會階級較高的江南家族,Allan 指出若將目光 移至十七世紀社會地位中階之文人向妻子致意的詩文,會浮現出非常不同的婚姻 圖像。其研究揭示夫妻知識或智力相伴其實十分有限,他考察的夫婦大多分隔兩地,
溝通機會不多,再者妻子總是忙於家務,沒有閒暇寫作詩文或與丈夫交流文學,然 而這並不減損妻子作為知己與諮商者的身分。他因而聲明,伙伴式夫婦真正的連結,
比起高彥頤所說的親密文學情誼,或許更是兩人共同協商與決策的過程。10 儘管高氏僅探討社會階級較高的夫婦,伙伴式婚姻面貌不夠完整,然她指出明 清的倫理規範與生活實踐間的巨大裂隙,值得我們重視:明清女性生活並非只有壓 迫,事實上比人們想像的活潑許多。考察材料時她注意到兩種意識形態文本:官方 意識形態,如科舉、課本、訓誡;與個人意識形態,如書信、日記、序跋。她指出 後者其實仍受官方意識形態影響,具某些僵化教條。11趙園《家人父子─由人倫探 訪明清之際士大夫的生活世界》一書中雖以「古風妻似友」取代「伙伴式婚姻」的 概念,然承繼高氏所言倫理與實踐的裂隙。她大量閱讀明清文人各文體作品,並將 之劃分為「論夫婦」與「處夫婦」,即文人談論理想夫婦關係的論述,與實際書寫 夫妻生活的紀錄。趙氏發現兩者落差頗大,前者見識迂腐,後者不乏人情之體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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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園的研究關懷在於明清之際士大夫經驗中的家族、家庭、其所面對的倫理
8 高彥頤著、李志生譯:《閨塾師──明末清初江南才女文化》,頁 1-3、191-193。
9 鄭培凱:〈明清婦女的生活想像空間-評高彥頤《閨塾師:十七世紀中國的婦女與文化》〉,《近代 中國婦女史研究》第4 期(1996 年),頁 335。
10 Barr, Allan H. “Marriage and Mourning in Early-Qing Tributes to Wives.” NAN Nü 15.1 (2013): 138、
176-177. Print.其考察對象為安致遠、蒲松齡、陳恭尹、徐方、陳維崧與陳確。
11 高彥頤著、李志生譯:《閨塾師──明末清初江南才女文化》,頁 19。原文為「官方意識形態」、
「應用意識形態」、「意識型態的個人實踐」,筆者將前二者歸為一類。
12 趙園:《家人父子─由人倫探訪明清之際士大夫的生活世界》(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
頁21、56。
關係,以及他們對相關經驗、體驗的表述,是她此前「士大夫研究」的延伸。其認 為士大夫之所以為士大夫,正因其有能力表述,且擅長「選擇」表述,其中的言述 策略至關重要,考察對象自我陳述中充滿了自我想像、對理想狀態的期望,以及子 孫紀錄的美化。她指出這種自我想像及期待具有研究價值,可以見到士大夫所認為 合理的人與人關係與生存狀態。其材料選擇主要以士人文集為主,因為這更感性,
更個人,且有具體情境,雖然她表示士人所寫傳記少有私密性內容,尤其涉及尊長 更不寫,然這類材料更接近知識人的生活場域。13
趙園主要關注夫婦一倫現象與型態的多樣性,因而呈現出紛雜、個別、特殊與 歧異,她認為自己即使不能引發結構的調整,至少有助於修正局部、枝節的定論。
加之其研究方法是選擇個例,即發生於士大夫個人歷史中的倫理事件,路線仍是文 學的,依賴士人的自我表述與相互紀錄,這些材料正史雖不採,但能具體了解人物 與士大夫的生活狀態。14多樣分歧的觀點與各種事件,使得其書讀來亦較為零碎,
較難歸納其論點,因此下一段將照其書中的章節規劃,簡略梳理趙園與本研究較為 相關之發現。
趙園第一節談士大夫規範夫婦一倫的努力,認為其倫理實踐更自覺、理性,記 述中包含價值判斷,並提供觀念形態等材料。夫婦一倫比君臣、父子更私人、私密,
她發現明清之際的士大夫,尤其儒家之徒,關於夫婦一倫的論述除了重述經典外少 有新見,她甚至認為儒者只要一涉及女子,見識便淺陋。儒者往往以夫婦所在居室 為陰陽之陰,破此陰暗就被作為道德修煉的進路,然而她指出儒家意識形態從來有 縫隙,「典章制度」與「生活實踐」不免錯位,因此有必要區分人的所言與所行,
規範與實踐。15
第二節趙園聚焦父母/妻子,她指出夫婦一倫並非二人關係,須置於家族關係考 量,面對父母、家族不可私妻子成為道德要求。和君國相比,家庭為私,和家庭相 比,夫婦為私,然其指出倫理實踐中士人有不同取向,原本應「內夫家外婦家」,
然也有見識明達認為不情者,如唐順之、歸有光,可據以想像社會的寬容度,趙園 認為動盪之世較平世有更大的道德壓力,諸如對貞節的嚴苛,然同時也較有縫隙與 空間。16此亦為本研究選擇明末清初的原因。
13 趙園:〈自序〉,《家人父子─由人倫探訪明清之際士大夫的生活世界》,頁 1-2。正文,頁 76。
14 趙園:〈自序〉,《家人父子─由人倫探訪明清之際士大夫的生活世界》,頁 2-3。
15 趙園:《家人父子─由人倫探訪明清之際士大夫的生活世界》,頁 1-10。
16 趙園:《家人父子─由人倫探訪明清之際士大夫的生活世界》,頁 12-20。
第三節談日常處夫婦,同前所述見識迂腐的儒家之徒,處夫婦時可能具人情體 貼,對妻子具責任感,對其婦辛勞憐惜、愧怍。此處趙園用到詩詞材料,她說明悼 亡由潘岳、元稹到王士禛的詩,和蘇軾、納蘭容若的詞,為深情一脈,然悼亡詩數 量最多的尤侗卻未趙園被提及。她還指出悼亡以外,更多「贈內」「寄內」這類詩 作,近於私房話,使人略窺夫婦的私密空間。17這些寫給妻子的作品也都在本研究 的考察範圍之內。
第四節談「古風妻似友」,此概念論文正文第二章第三節將專論之,故此處暫略。
然除了古風妻似友的概念外,她還指出不少悼亡而寫到日常生活者,如杜甫寫家居 小景,明清之際錢謙益回首幼年所見從祖父、祖母,使用文人擅長的旁觀角度,將
「琴瑟和諧」體現於具體情境,總之她認為情調、意境,比生活物質方面更受文人 所注重。18
第五節聚焦流離播遷中,她指出士大夫妻妾人生片段往往零碎,常不能連成線,
甚至片段也無,僅簡單記載婚嫁,她認為原因可能是出自「隱私」意識,19更出自
「輕視」,或作為某種姿態之「輕視」。然本研究發現以尤侗為中心的悼亡社群,其 中的意識與姿態值得探析。除了隱私與輕視,趙園注意到流人詩中少有細節,尤其 日常細節,同一情境中,詩不被認為宜於面對生活場景,而更適於表達對生活的情 感態度,包括願望與期待。20誠如處夫婦一節的論點,情調、意境更受文人所注重,
本研究亦考量體裁問題,故將詩與文分章論之。
夫婦一倫中倫理的相關論述,趙園於其書第一節中討論不少,呂妙芬承繼並深 入探討其中儒者論述與道德修煉之論題,其《成聖與家庭人倫:宗教對話脈絡下的 明清之際儒學》的第六章,有系統地討論明清儒學有關夫婦之倫的論述與實踐。她 聚焦兩種論述語境,第一種與本研究較相關,指出在維護家內秩序與和諧的前提下,
夫婦恩愛被視為是必須管束的,以免致使丈夫與同性親屬的疏離。雖然世人認為娶 進門的外姓婦人是危害家庭和諧的主因,但丈夫才是真正關鍵,因為丈夫負有教導、
管理妻子的責任,文獻中也充滿教導男人的治家原則,而維護倫常便是治家的首要 條件。依照儒家倫序,父子、兄弟之倫都在夫婦之倫前,是不可踰越的。因此如何
17 趙園:《家人父子─由人倫探訪明清之際士大夫的生活世界》,頁 21-25。
18 趙園:《家人父子─由人倫探訪明清之際士大夫的生活世界》,頁 59。
19 趙園認為這種隱私意識,女性較之男性,或許更矜持、更防範窺視,更具有保護隱私之警覺,比 如徐燦傳世詩作便極少日常生活之描寫。詳見氏著《家人父子─由人倫探訪明清之際士大夫的生活 世界》,頁72。
20 趙園:《家人父子─由人倫探訪明清之際士大夫的生活世界》,頁 66、106。
維繫夫婦適當親密關係,互相扶持,又不破壞家庭和諧,常是儒者治家的考量。
呂妙芬不只說明親密夫婦關係的不合宜,也指出傳統儒家理想的夫婦之倫,講
呂妙芬不只說明親密夫婦關係的不合宜,也指出傳統儒家理想的夫婦之倫,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