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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前行研究回顧

三、 明末清初的悼亡詩史

214 期,頁 70-87。

23 曼素恩:〈傳記史料中的言與不言〉,收於游鑑明、胡纓、季家珍主編:《重讀中國女性生命故事》

(臺北市:五南,2011 年。),頁 33-34。

24 熊秉真:〈書寫異性譜系:明清士人筆下的母女連繫〉,收於熊秉真、張壽安合編:《情欲明清:

達情篇》,(臺北市:麥田,2004 年),頁 193-220。引文則出自頁 194。

25 野村鮎子:〈士大夫如何書寫家中女性──試從性別觀點研究古典文學〉,頁 73-74。

26 熊秉真:〈書寫異性譜系:明清士人筆下的母女連繫〉,頁 194。

尤侗悼亡詩數量驚人,因此本文亦著重討論其悼亡詩、悼亡意識與悼亡社群,

有必要交代明末清初悼亡詩史,然重點不在處理尤侗詩詞評價、文學史地位等層面,

而將聚焦夫婦關係,梳理悼亡史是為了理解悼亡詩體對夫婦關係書寫之影響。廈門 大學中文系教授胡旭《悼亡詩史》無疑是了解悼亡詩的重要著作;遼寧師大中文系 教授王立《永恆的眷戀:悼祭文學的主題史研究》亦有悼妻專論。

胡旭於緒論說明悼亡概念廣義為悼念死去之人,狹義指悼念已故妻妾。狹義悼 亡概念出自西晉潘岳〈悼亡詩〉,約定成俗後,以悼亡為題之詩多半是悼念妻妾。

27王立則指出潘岳「悼亡詩」之名,實為蕭統編寫《文選》時所加,然潘岳的情感 表達藝術確實前無古人,那是文人首次於詩中大膽、具體,且淋漓盡致地吐露對亡 妻的深情,打破禮教之大防,具有悼亡詩開創之功。28

胡旭除了解釋悼亡概念,還梳理了悼亡的文學系譜,他指出明代悼亡創作空前 旺盛,此時作品數量為歷代之總和,但並未出現後代所公認的悼亡大家。至於清代,

無論詩人還是作品,數量都比明代超過許多,尤其創作成就更高出甚多。29尤侗於 清代前期寫作悼亡,胡旭書中第八章即專論清代前期,他描述此時悼亡詩相當繁榮,

筆者依胡旭分析出的因素,歸納整理為三項:

第一,和明代悼亡詩的發展有關。明代文學和政治步調並不一致,明亡時文學 仍在發展高潮,縱然異代可能對文學發展產生很大的影響,然慣性亦大至強烈左右 了清初的文學走向。胡旭表示清初影響文壇甚大的文人皆為明遺民,且都寫了一定 數量的悼亡詩,將明後期的文學傳統延續下去,胡旭相信清初遺民文人普遍撰寫悼 亡詩,乃因悼亡行為和明遺民心態相互適應,不少文人悼亡不僅停留於個人生死,

也將家國之恨注入其中,如顧炎武、王夫之、吳偉業便是如此。

第二,與政治因素有關。王立曾表示儒家禮教的喪制規定往往限制傷悼文學發 展,並聲明帝王特權在悼祭文學中能對傳統禮教造成衝擊與突破。30而胡旭則指出 統治者重視夫婦之情對文壇的影響,如康熙與孝誠、孝昭、孝懿皇后,他認為清初 王士禛、施閏章、查慎行、納蘭性德、趙翼、王先謙等受誘導並非偶然,全社會形

27 胡旭:《悼亡詩史》(上海:東方,2010),頁 1。

28 王立:《永恒的眷戀:悼祭文學的主題史硏究》(上海:學林,1999),頁 164。

29 胡旭:《悼亡詩史》,頁 2。

30 王立:《永恒的眷戀:悼祭文學的主題史硏究》,頁162。又儒家禮教的喪制規定限制傷悼文學發 展的狀況,指的是如清代何義門批點《文選》,說潘岳悼亡於「終制之後」「一期已周」,強調「古 人未有喪而賦詩者。」詳見:清‧梁章鉅《文選旁證》卷二十一。

成悼亡風氣,連下層文人如吳嘉紀、蒲松齡都受影響。此外他也強調這和統治者的 思想控制有關,清初文字獄達到空前之盛,悲傷悼亡的題材安全,既能打動他者,

又可安慰自己,甚至能獲得統治者的表彰。

第三,和滿族文人的加入及其傑出創作成就有關。因民族習慣與思維方式有差 異,胡旭聲明漢族文人因受長期道德倫理的教化,難免充滿機心;滿族詩人受此影 響不大,故作品主情、清新、自然,其身邊往往依附大群漢族文人,能互相交流,

比如納蘭性德便與顧貞觀、陳維崧、朱彝尊等有深交。而其悼亡詩詞能行天下,也 是漢文人宣傳與發揚的結果。

胡旭也提醒這些原因難以一概而論,實與清文學全面繁榮的發展一致,他相信 是文學從低級至高級的必然,並解釋因悼亡屬於人類基本情感,易共鳴,故深受喜 愛,成為中國文學醒目的風景。31筆者則認為或許「倫理意識」的影響更大,誠如 趙園與呂妙芬所指出中國有諸多關於夫婦一倫的禁忌與規範,士大夫與儒者往往 因意識到這些倫理規範而影響他們日常的生活實踐。本文則關注倫理規範對書寫 的影響,比如推測文人在妻子生前書寫夫妻之情,容易被認為過度親暱,然妻子死 後似較可名正言順地談論,因此第三章會將尤侗於妻子生前所寫和死後所寫之悼 亡詩詞分開,以方便觀察取材與態度有否差異。

除了梳理悼亡詩史,胡旭還揭示悼亡詩內容的共同特點,最直接深刻的便是詩 人寫自己的苦痛,這種苦痛至元稹和李商隱變得更具體,且喪妻中往往夾雜自傷與 人生失意的苦楚。第二,是寫居處、遺物與墓地,藉對比寫亡妻生前居處的冷落蕭 條,亡妻長眠之地及睹物思人的情感,也是詩人著墨甚多的內容。32第三,寫子女,

韋應物為開風氣之先。第四,寫德行,仍是韋應物開先,元稹將德行提升至很高的 地位。胡旭指出他們真情流露的同時也有做作之處,比如王士禛為前後三位妻子寫 悼亡,每位都有諸多美德,具禮教化傾向,他認為這是中國重德傳統的體現,尤其 北宋後影響日深。第五,是寫夢境,最先「大規模」寫夢境者為元稹、梅堯臣,而 後蘇軾、陸游、王夫之、納蘭性德等悼亡名家也都在悼亡詩中大量書寫夢境。33此 外,王立則提醒古人對於妻子的傷悼文字,既要求有摯情,但又不能表現太露,十 分苛刻。本論文亦延續王立與胡旭揭示的特點,作為尤侗悼亡詩考察與比較的基礎。

31 以上三點整理自胡旭:《悼亡詩史》,頁 337-339。

32 胡旭原本將「寫居處和墓地」「寫遺物」分而論之,然筆者認為這三者敘述上往往合為一體,尤 其是居處與遺物,故在此將之合為一項。

33 胡旭:《悼亡詩史》,頁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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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侗的悼亡詩雖似乎為目前發現數量最多者,然研究者卻很少,目前專論的只 有中國王燕飛、馬燕的一篇期刊論文〈論尤侗的悼亡詩〉,35此篇論文注意到文壇 領袖五十餘人共同寫作憑弔曹令的獨特文學現象,及尤侗悼亡詩為學術研究的空 白。其論文結構簡明,首先以〈先室曹孺人行述〉為材料說明尤侗論婚姻狀況,其 次談尤侗悼亡詩創作概況,再者論悼亡詩內容,最後說明其特色與不足。

此篇論文缺點有三,一是談論悼亡詩內容多半因循胡旭之架構;二是引用材料 狹窄,集中於〈哭亡婦曹孺人二十首〉,婚姻狀況只引用〈先室曹孺人行述〉。三是 論證不充分。36其優點在於指出尤侗悼亡詩特點,如:數量多且始終悼亡一人;康 熙十七年至十八(1678-1679)年所寫佔總體悼亡詩 86%;寫作時間跨度大至二十 二年;特殊日子如妻子生日、忌日以及節日較常悼亡、多以組詩抒發等,並統計尤 侗所有悼亡詩及其寫作年份,有助於筆者整理詩作。

需要提醒的是,本文研究範圍不僅限於悼亡詩,其他詩作中的夫妻日常、相處 情形、情感關係等都會關注,悼亡史的回顧是希望能釐清悼亡詩的承衍狀況,以便 分析時能夠更了解尤侗詩作中所呈現的夫婦關係的特殊之處。

四、尤侗相關的研究成果

尤侗現有研究中和本文最相關者即上述所論之王燕飛、馬燕:〈論尤侗的悼亡 詩〉,目前並未有專論其家庭書寫或夫婦關係的專書與學位論文。尤侗研究絕大多 數討論的是戲曲方面的表現,比如目前最早的專書便是從沈惠如碩論編輯成書的

《尤侗《西堂樂府》研究》37,關注的主要是《讀離騷》、《弔琵琶》、《桃花源》、《黑 白衛》、《清平調》五部雜劇、《鈞天樂》傳奇,及《西堂樂府》特色,第一章簡要 梳理了尤侗家世、生平、交遊、著作與文學觀,其中家世處提及尤侗稟承父親,只

34 王立:《永恒的眷戀:悼祭文學的主題史硏究》,頁 165。另胡旭還分析悼亡詩特有審美特色,第 一是以情動人,第二是具哀傷之美,第三是要眇宜修。然本論文未處理尤侗悼亡詩評價問題,故此 部分省略,詳見氏著:《悼亡詩史》,頁5-8。

35 王燕飛、馬燕:〈論尤侗的悼亡詩〉,《常熟理工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第 6 期(2017 年 11 月),頁51-58。

36 比如作者宣稱尤侗受南宋‧王十朋影響,然只解釋兩人都喜用七言絕句寫悼亡且皆只娶一妻而 未納妾,然並未提供任何文本證據。說尤侗喜歡寫組詩,且此特點影響納蘭性德此後創作組詞,亦 未提出任何論證。

37 沈惠如,《尤侗《西堂樂府》研究》(台北:東吳大學中國文學研究碩士學位論文,1986。)成書 為《尤侗《西堂樂府》研究》(新北:花木蘭文化,2007。)

娶一妻,並引用詩文與悼亡詩詞名,說明曹令的賢明與兩人感情的融洽;交遊處談 及吳偉業、李漁、冒襄、梁清標、陳維崧、徐元文、杜濬、曹爾堪、彭孫遹、王士 禛等,內容雖短,但能對尤侗交遊群大致掌握。

沈惠如碩論之後,北京出版了薛若鄰《尤侗論稿》,38其研究動機出自對現有尤 侗評價的不滿,他指出乾隆年間朝廷委黃文暘所編之《曲海總目提要》棄《鈞天樂》, 紀昀等編之《四庫全書》也不收當時禁書《西堂雜組》,而李慈銘《越蔓堂讀書記》

又批評尤侗人品,說其假飾忠孝、缺乏氣節,種種因素使得後人對此作家不察,且 評價有失公允。因此薛若鄰欲探討的是如何評價其於清初通過應試而身列「仕籍」

又批評尤侗人品,說其假飾忠孝、缺乏氣節,種種因素使得後人對此作家不察,且 評價有失公允。因此薛若鄰欲探討的是如何評價其於清初通過應試而身列「仕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