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星雲大師無住思想與修行
第二節 星雲大師「無修之修」的般若空慧
本節討論星雲大師的「無住」禪法中「無修之修」的般若空慧。「無修之修」是修行的極
145 生忍、法忍、無生法忍。生忍,就是對於身體上的不適以及人事方面的毀譽,能夠安然順受,不生瞋恚之心;
法忍,則對於自然環境方面所帶來的逆緣,能處之泰然;無生法忍,菩薩行諸度時了知一切諸法無我。星雲大 師,《百年佛緣2.生活篇 2》,高雄:佛光出版社,2015 年,頁 139。
146 同註 140,頁 239。
致表現,如同《金剛經》所強調:「法尚應捨,何況非法?」147也就是說,一切的修行法門只 是修行人在初階所依止的一個善巧方便,「無住」的修行最終要行於自然,並回歸心的本然狀 態,如《壇經》言:「無住者,人之本性」。148
「無住」是空性法門,不是所有人都有此利根器能夠直接了達「無修之修」的境界,星 雲大師說可以從「有」的角度來契入「空」,就此,本研究整理出大師對修行「無住」的三個 層次階段。
一、 「住」而「無住」
「執著」,是人的習性,因此初學佛者不容易做到「不執著」,執取後則不容易做到「放 下」。星雲大師教導大家可以從「有住」做起,「有住」在善法之中。大師在《人間萬事》中提 出了八項修行人可以安住的善法,安住在慈悲喜捨、發心立願、般若智慧、禪定戒法、淨念 禮拜、淡泊謙卑、放下自在和學習滿足上。這可以說是大師為了契合眾生根器而在說法上的 善巧方便。舉例來說,安住在淡泊謙卑,意思就是要大家「不住」在金錢名利、人我是非上;
安住在放下自在,就能「不住」在執著煩惱中。修行人透過「有住」善法而漸次「無住」於惡 法,等修行到了一定的工夫,再談一切法平等,連善法都不要去執取,一切行於自然,回歸 本來面目。
星雲大師提倡修行人要承擔「我是佛」,肯定自己的佛性,就是要我們學習佛的慈悲、智 慧、忍辱、持戒等德行,面對誘惑時以此提醒自己。例如,爭吵時想到「我是佛」,所以就不 跟人吵架;說話時想到是佛在說話,所以要說慈悲的愛語;同樣的,執著時,想到佛不執著,
所以要放下。不住在有漏的自「我」意識,而轉化住在「佛」的行誼,漸而體會我和佛平等一 如。當我們心心念念都是「佛」,那麼身語意行為就會是佛的身語意行為,看出去的世界就會 是佛的世界。可以說,這也是從「有住」到「無住」的修行。
二、 「無住」而「住」
星雲大師認為「無」是世間上最美妙的道理,「無」的妙用是泯除了對待差別的現象界,
147 後秦‧鳩摩羅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卷 1,《大正藏》8 冊,頁 749。
148 同註 141。
超越了有形有相,無所住而無處不在,所以「無」是「無限、無量、無邊、無盡」的。反之,
所謂的「有」,即是指虛妄有限的世界,心有所住、有所執著,即有所限制。可以說,大師以
「無限、無量、無邊、無盡」來詮釋《壇經》所闡述的「無住」境界,使禪宗所言的開悟境界 和本體狀態更為具體,是現代人依循「無住」修行後也能體會的心境。
但要能意會這種心境,就必須透過生活的實踐才證得。就如同大眾對於星雲大師用一甲 子的歲月就把人間佛教傳遍全球五大洲的事蹟感到不可思議時,大師表示,在繁忙的弘法步 伐中,他的心境卻愈趨空靈,雖然有許多的事情和決策需要處理,但卻能一面言談,一面辦 事,也可以瀏覽窗景,潤稿撰文、計畫佛教發展。大師說:「這是因為我心中既沒有人,也沒 有事。」149,「心中常保持空無如明鏡一般,所以能夠產生無盡的力量。」150也就是說,大師 從「無住」的應世智慧去體證「無限、無量、無邊、無盡」的「無住」境界。這種因為「無所 住」的智慧而成就「無所不住」的廣闊人生,正是《壇經》「去來自由,心體無滯」151的「無 住」境界,也是星雲大師「無修之修」的修行工夫。大師以他自己「無修之修」的修行體證,
為《壇經》勾勒出切身具體的「無住」修行。
星雲大師對「無」有積極性的詮釋,即「無」不但能遠離滯礙執著,而且證悟「無」,還 能擁有世界,擁有「無限、無量、無邊」的人生。也就是說,因為有「無」的理念,反而收穫 更多。對於「無」和「有」的價值判斷,星雲大師形容道:
世間的擁有,擁有一就沒有二,擁有這就沒有那,能享受「無」的快樂,則一切皆是無 窮、無盡、無限,「無」中生有,「無」中更多。152
所謂「無住」,事實上是「無所不住」。大師說,出家了,看似無家可住,其實是出家無 家,處處家。無住,不被固定的色聲香味觸法困擾,反而能自由自在的享有、看見一切因緣 和合的美妙真諦,如同佛光山的弘法事業,都是從「空」建設而來。除此之外,沒有計較的
149 同註 140,頁 29。
150 星雲大師,《往事百語 1.心甘情願》,台北:佛光文化,2015 年,頁 25-42。
151 同註 141,頁 350。
152 星雲大師,《星雲日記 33》,台北:佛光出版社,1997 年,頁 159。
廣結人緣,也可以帶來無可厚非、無可計數的善緣好運。大師說,未成佛道先結人緣,只要 發心,就可以體會到因緣的無量無邊,可謂是「無住而住」。
三、 亦「住」亦「無住」
「亦住亦無住」是修行人在面對任何事情上能夠任運自如的自在境界。以星雲大師「給」
的實踐為例,佛光山自開山以來,便一直以「給人信心、給人希望、給人歡喜、給人方便」為 工作信條。153「給」是為了布施、割捨、去貪,也是菩薩道第一方便法門,但在現實實踐中,
「給」的美德是不容易做到的,有的人「給」予社會一些資助,只是為了沽名釣譽;有的人 給予社會一些奉獻,只是想獲得他人的回報,所以《金剛經》提出「無相布施」,「三輪體空」, 那才是「給」的更高境界。
星雲大師說,學會了「給」,就是學會了佛光山的宗風。佛光山是星雲大師奉行「給」的 實踐而建設出來的,但大師在《貧僧有話要說》裡聲稱道:「佛光山不是我的,佛光山是我的。」
可以說從這簡明的一句話,體現出大師亦「住」亦「無住」的弘法心境與原則。
大師在《貧僧有話要說》裡提到,他秉持著「十方來十方去,共成十方事」的心態來看 待佛光山的每一個弘法事業,認為這些成就的功勞在於大眾以及團隊集體創作的力量,而不 是自己個人,因此對這些事業不會生起執著心。154於此可以看見大師「亦住亦無住」的空性 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