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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採用傅偉勳教授「創造的詮釋學(或解釋學)」(creative hermeneutics)方法論作為 研究的論述框架,並以文獻學和義理詮釋學為研究的方法。

「創造的詮釋學」有五個辯證層次如下:20

一、「實謂」層次,「原思想家(或原典)實際上說了什麼?」

(What exactly did the original thinker or text say?)

關涉原典勘校、版本考證與比較等等的基本課題。這是「創造的詮釋學」的起點,有其 客觀性,所以從此層次獲致的任何嶄新而證成的結論,會立即影響接下來四層的原有結 論。

二、「意謂」層次,「原思想家想要表達什麼?」或「他所說的意思到底是什麼?」(What did the original thinker intend or mean to say?)

通過語意澄清、脈絡分析、表面矛盾的解消、時代背景的探討工作等工夫,去設法了解 原典或原思想家的意思或意向。

三、「蘊謂」層次,「原思想家可能要說什麼?」或「原思想家所說的可能蘊涵是什麼?」(What

20 傅偉勳,《從創造的詮釋學到大乘佛學-「哲學與宗教」四集》,台北:東大圖書出版,1990 年,頁 212-213。

could the original thinker have said? Or What could the original thinker’s sayings have implied?) 關涉思想史的理路線索,原思想家與後代繼承者之間的前後思維聯貫性的多面探討、歷 史上已經存在的(較為重要的)種種原典詮釋等等,通過此類研究,了解原典或原思想 家學說的種種可能蘊涵,使詮釋者跳脫在「意謂」層次所可能產生的個人的主觀武斷和 片面性。

四、「當謂」層次,「原思想家(本來)應當說出什麼?」或「創造的詮釋學者應當為原思想家說 出 什 麼 ? 」(What should the original thinker have said? Or What should the creative hermeneutician say on behalf of the original thinker?)

於此詮釋者要進一步,就種種可能的思想蘊涵之中,發現他認為最有理據或最有詮釋強 度的蘊涵,並在原思想家教義的表面結構底下掘發深層結構出來,這就需要詮釋者自己 的詮釋學洞見,而為原思想家說出其應當說明的話;以及

五、「必謂」層次,「原思想家現在必須說出什麼?」或「為了解決原思想家未能完成的思想 課題,創造的詮釋學者現在必須實踐什麼?」(What must the original thinker say now? Or What must the creative hermeneutician do now, in order to carry out the unfinished philosophical task of the original thinker?)

於此詮釋者需批判性地超越原思想家的教義侷限,為後人解決未能完成的思想課題,詮 釋者亦即成為承先啟後、繼往開來的新思想家。

本研究參考傅教授的「創造的詮釋學」,然而只會進行前四個辯證層次,即「實謂」、「意 謂」、「蘊謂」和「當謂」層次。在「實謂」層次,本研究採用「文獻學」探討《壇經》的歷史 地位、版本、作者、思想主旨的議題;接著在「意謂」層次分析《壇經》的文本脈絡與「無 住」思想的關聯性;在「蘊謂」層次,依於「意謂」層次的分析結果的基礎,探討惠能之後的 五家七宗對「無住觀」的展延,確認「無住觀」在《壇經》的禪法教義的重要地位,乃至是日 後《壇經》在中國本土化的關鍵思想。在本研究,即是星雲大師對「無住」思想的詮釋。最後 在「當謂」層次,探討「無住」思想在星雲大師的弘法實踐中的當代意義詮釋。

本論文的第二部分議題,星雲大師「無住」思想的弘法實踐,主要從各類星雲文集著作 以及大師對大眾的開示集錄去解讀並開顯大師的行誼作風、言身教,以及他所推動的人間佛 教理念與實踐當中的「無住」思想。本研究在第一部分對《壇經》「無住」思想進行的現代釋 義是詮釋理解星雲大師「無住」思想的基礎。

日本芳賀洞然在其〈如何閱讀禪籍〉一文中談到禪的入路問題時提到:「目前的禪,是以 坐禪為中心的徹底實踐的宗教,以實參實證為生命的悟得的宗教;單憑理論的思考與佛教學 的知識,恐怕不可能把握其真髓。」21 陳兵教授曾提及,佛教傳統的佛學研究方法,以「解 行相應」為主,即通過修行實踐去印證所理解的佛法義理。這種傳統研究方法接近於自然科 學所採用的實驗研究方法,但現今學術界佛學研究很少取用。22

前文提及,本研究的研究方法包含文獻學和義理詮釋學。「文獻學」是文獻資料研究之事,

包含目錄、版本、校勘、註釋、語文、文法、文獻發展史等各類面向。尤其在探討相關的文獻 史和可能的宗教文化史或社會史之背景,研究者須培養文獻研讀熟悉度與深度,練習解析、

理解、領悟、掌握和運用文獻的內容。23吳汝鈞提出,文獻學方法是一種純粹科學主義的客觀 精神的表現,此方法要求的心理,是一種完全排除個人的主觀情緒與意願的純然是客觀的冷 靜的理智,不涉及道德意義的理想或目的的,文獻學的方法,提供了對這些表現作為訴諸原 典的第一線研究的基本條件。24

本研究主要透過文獻學方法,對《壇經》的不同版本進行考察,也整理文獻資料中,各 學者抑或作者對《壇經》文本的釋義及分析。除此之外,本研究透過彙集、閱讀和整理星雲 大師的各類著書以理解大師對《壇經》和「無住」思想的詮釋以及大師所推動的各種弘法實 踐。

「義理詮釋學」的研究方法,是現代佛學研究的其中一個取向,「文獻學」和「義理詮釋

21 芳賀洞然著,吳汝鈞譯,〈如何閱讀禪籍〉,《內明》,第 82 期,香港:內明雜誌社,1979 年, 頁 3-8。

22 傳統佛教也用考據方法考校典籍、教史,其方法與學術界所用的文獻學、考據學方法基本相同。參見陳兵,

〈佛學研究方法論〉,2015 年 8 月 17 日, https://read01.com/3OdN0k.html,中國社會科學網,瀏覽日期 2018 年 6 月 16 日。

23 蔡耀明,《佛教的研究方法與學術資訊》,台北:法鼓文化,2006 年,頁 52。

24 吳汝均,《佛學研究方法論》,台北:臺灣學生書局有限公司,1983 年,頁 103-107。

學」兩者有相輔相成之作用。研究一般而言要求客觀性,但對詮釋學來說,則是「理解一個 作品就是按照你的觀點解釋了這個作品,而每個人的觀點都是一種成見或者說是偏見。」有 鑑於此,「詮釋學」也稱作「解釋學」。本研究透過詮釋方法的運用,從《壇經》文本分析出相 關於歷史背景、概念的發展脈絡以及呈顯經文中的意涵。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