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智能障礙學生的藝術表現之相關理論
研究者在設計及進行藝術活動時,考量中度智能障礙兒童的心智年齡和生 理年齡,並審慎評估受試者的藝術表現能力。因此,藉由美術發展階段的理念 基礎,可作為評估、分析和設計藝術活動的參考架構。
壹、藝術發展理論
安排身心障礙兒童的藝術活動應考量兒童的美術發展狀況,並參酌兒童個別 的身心特質等狀況來設計。Lowenfeld的兒童美術發展階段論是最常用為詮釋一 般兒童藝術發展的架構。由於中度智能障兒童的藝術發展有限,且受試的藝術表 現只達前圖式期,所以只引述到圖式期,以下茲就Lowenfeld的美術發展階段論 做為主要參照架構,闡述兒童美術發展的前三個階段(陸雅青,民82,86;侯禎 塘,民86;傅娟芬,民93; Lowenfeld & Brittain, 1975, 1987):
一、塗鴉期(Scribbling Stage:2∼4 歲)
幼兒在塗鴉時的點、線等符號的學習中,發現這些符號與動作之間的關係,
塗鴉對幼兒而言,是生平第一次使用符號裝飾在紙張上,所進行的創作記號活 動。塗鴉在孩子的發展上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因為從塗鴉中可以顯示孩子慢慢 地從動覺的模式轉移為創作的模式(Lark-Horovitz,et al., 1967)。此後的繪 畫發展更是反映出其身心發展的狀況,如手眼協調、大小肌肉運作的能力、平衡 感、自我控制(self control)和現實感(reality sense)等要素。此一塗鴉期依 繪畫表現特徵的不同又細分為三個階段,依序為「隨意塗鴉」、「控制塗鴉」和「命 名塗鴉」。
二、前圖式期(preschematic staeg,4∼7 歲)
這階段的孩子已能將心理意象的基模與實物之間的關係表現出來,其認知發 展上的特徵是直覺階段,以自我為中心地看待這個世界,充滿著想像力、好奇心 與幻想力。人像是這個時期會最先出現的圖畫象徵(graphic symbols),此一人 像稱為蝌蚪人或頭足型人像,由一個圓形代表頭,延伸的線條代表手和腳,顯示 開始進行邏輯的心像思考歷程。繪畫可以成為兒童覺察環境事物關係的媒介,協 助兒童瞭解事物、概念和在環境中遭遇的經驗。
約 5 歲大的兒童,除人像畫之外,也開始畫些其他東西或事物的象徵圖像。
兒童繪畫出來的象徵圖像,如人、房子、樹或其他東西亦呈現多樣式的面貌,並 持續地嘗試與變化這些圖像。約在 6 歲左右,許多兒童畫出的物體比例雖不甚正 確,但對物體的部份細節卻能仔細描繪。前圖式期兒童,尚未能充分與他人合作 分享,對環境中事物的思考,也都與自己有關聯,或許兒童會彼此緊臨在旁,但 各自玩自己的遊戲,較少彼此合作。這樣的思考模式反映在繪畫上的表現,是畫 中的事物任意的浮現,漂浮或分散在畫面四處。而色彩的使用方面,本時期的兒 童通常是依自己的喜好選擇色彩,而非以物體的真實狀態給予固定的顏色搭配。
三、圖式期(schematic stage,7∼9 歲)
根據 Lowenfeld(1952)的研究指出「一個真正的基模圖樣的象徵是一種毫 無任何企圖的經驗描寫象徵」,此基模不僅關係到物體和空間,也涉及到圖形,
這說明了孩子透過不符合其基模的調適作用,藉繪畫以明白地證明他們的特別經 驗表現。此種固定的圖式是兒童個人對於該件事物的獨特視覺概念,例如他對於 人、房子、樹或花有固定模式的表現圖形,除非給予特別的指導才會改變其固定 的心象,或者在兒童覺得特別重要時,才會加以跨大表現。此時期兒童表現的固 定圖式並非刻板的行為(stereotype),兒童對事物的思考更具邏輯,對事物的 質或量的改變,已具有可逆性的觀念。本時期兒童的美術表現反映他的身心發展
狀態,其主要特性如下述(陸雅青,民 82a,民 85; Lowenfeld & Brittain, 1987):
(一)基底線和天空線的出現
圖式期階段的兒童開始在畫面上畫出一條「基底線」(baseline)代表大地,
並沿著基底線依序排列事物,有時以紙邊做為基底線。此時期兒童的繪畫表現出 事物的二度空間(平面)概念,以長長的一條「天空線」(skyline)或一片色彩 代表天空,畫在畫面的最上端。兒童在同一畫面上有時會畫出二條基底線,以表 現空間的深度,基底線上的事物常常與基底線成垂直狀排列,即使基底線是弧形 狀,也會把事物沿著弧形線呈現垂直狀的排列。
(二)空間的表現
此階段兒童在畫面的空間概念,呈現多樣的面貌,繪畫表現的方式有基底線、
展開法(摺疊法)、X光透視畫法(X-ray drawings)、鳥瞰法或時間和空間的再 現法等。展開法的圖畫特徵是部分的畫面表現上下、左右顛倒的物體。兒童有時 只就物體的某一部份表現傾斜狀的展開式,以強調畫面上該物體的特殊性和重要 性。另外,此時期的兒童也會用X光透視法表現畫面,同時描繪出一件物體的外 側和內側。
(三)顏色的使用
此時期的兒童已能發現到色彩與物體間存著某種關係,而發展出使用顏色的 固有色概念。此時期兒童對某物體的色彩概念,決定於他對該物體的特別經驗。
兒童的發展到了能夠正確的選用和使用物體的色彩,顯示兒童已建立了組織周遭 環境事物的邏輯思考方式。
貳、智能障礙者之藝術表現
根據 Uhlin(1979)之研究,智能障礙兒童在藝術表現上,多少會出現下列
之行為特質(引自何華國,民 83):
一、成長之型態正常,但速度遲緩。
二、表現簡單或原始的形式,但肌肉協調良好。
三、缺乏試驗性的表現,在形式與主體上表現拘執。
四、空間組織能力的缺乏,以致在知覺的聯合作業上表現不佳。
五、觸覺型態的經驗,表現在:
(一)繪畫的空間表現以自我型態為中心。
(二)塑造採零碎構成法。
(三)繪畫中缺乏空間上的深度或遠近關係。
(四)繪畫上表現濃粗與連續性的線條。
(五)當被某種特殊的經驗所驅動時,會表現出情緒性的誇大、省略與扭曲等形 式。
(六)色彩的情緒化使用。
(七)觸覺與運動知覺的表現。
參、藝術活動對智能障礙者身心之助益
根據潘元石(民 83)的觀點,可以從以下四方面來深入探討:
一、從社會學的觀點來看:
藝術是人類精神生活不可缺少的要件,藝術作品可以陶冶人類性情,增進人 與人之間的情感交流,發展良好的社會行為。藝術的陶冶也可以控制暴虐行為的 發生,減少社會上犯罪的行為。
二、從心理學的觀點來看:
透過藝術的創作可以瞭解個人的智慧、性格和思想等。藉著藝術創作的過 程,可以把潛意識裡所積壓的挫折或不滿的情緒昇華,使之得到心理的和諧和健
康。
三、從復健醫學的觀點來看:
藝術的創作或欣賞可以緩和病患自卑的情緒,平復內心的挫折感,引導其性 格使之趨向真善美,激勵其進取心,尤其是對心智障礙兒童,更可以藉藝術創作 的發揮來提高生活情緒,肯定人生的意義。透過藝術創作能發洩內心的壓抑,以 獲得情緒上的抒發。當智能障礙兒童沉緬於藝術創作活動中,自然能增進其手眼 協調,認知範圍因而擴大,產生自動自發的參與心理,提高生活態度的自主性。
四、從教育學的觀點來看:
藝術教育可以增進創造力和推理能力的發展,也可以做為思想溝通和情感交 流的媒介。對於智能障礙兒童以藝術教育做為媒介,能夠將其閉塞的心靈敞開,
加深對事物的理解,進而發展自己的表達能力。我們能從智障者的畫中透視他們 內在的情感根源,做為其思想溝通的重要依據,也能觀察其精神特徵,做為從事 人格診斷與輔導的參考。
肆、中度智能障礙兒童的藝術活動安排原則
Anderson(1992)對中度智能障礙兒童的藝術活動,提出下列原則可供參考
(引自侯禎塘,民 92):
一、重視藝術活動的基本技巧訓練,例如正確的使用藝術媒材和工具等,一旦兒 童能夠熟悉媒材的基本技法後,才能運用這些技法進行情感或意念的表達。
二、美術教師或藝術治療師應瞭解兒童在繪畫(美術)發展階段落後或遲緩的現 象。以停滯在隨意塗鴉階段的兒童而言,其心智年齡約在2歲,因此不宜要 求這個兒童比照同齡之普通兒童進行同樣的美術活動,或使用同等的材料和 技法。
三、藝術活動的表現,宜類似學前兒童的藝術活動,先強調操作和感官的技巧,
以建立和愉悅心情。
四、假如兒童的能力已超過塗鴉階段,則要給予兒童足夠的時間,幫助他們運用 藝術媒材發展他們自己的繪畫表達技能和概念。
五、提供太多媒材的選擇或某些太過流暢或太過硬質的藝術媒材,以致兒童無法 控制時,將會給兒童帶來挫折感。美術教師或藝術治療師對這些兒童的身心 特質和媒材特質,應敏銳的覺察。雖然強調提供兒童有限制的媒材選擇和活 動,但也要在活動中保留部份的彈性和選擇機會。
六、配合兒童具有注意力短暫和記憶力受限的特質,宜設計簡單或不複雜的藝術 活動,鼓勵兒童重複表達欲建立的基本觀念和主要概念,對中度智障兒童的 學習較有助益。
七、美術教師和藝術治療師,應密切的與中度智障兒童的教育團隊合作,共同執 行相互一致性的管理計畫(方案)和基本學業知能(概念)的教育。
八、藝術活動應統合教室的其他學習活動,以加強學習基本的概念,並鼓勵兒童 的學習動機。
九、年紀較大的中度智障兒童,在庇護工作的場所,亦可以教導兒童一些可用的 藝術表達技巧。
藝術活動無一不是以手的操作和視覺刺激為主要的學習管道,對智障兒童的
藝術活動無一不是以手的操作和視覺刺激為主要的學習管道,對智障兒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