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維護作業系統架構
3.3.2 標線維護作業系統架構與流程
(1)工程隊維護權責維修作業架構 c自行維修作業架構
a.陳核作業階段:
承辦人接獲故障通報案件之後即自行安排時間前往現場勘查,然後簽 擬故障通報案件的處理意見,按照規定程序陳核,經隊長核定後,由承辦 人按照規定方式答覆故障通報單位之後結案,其答覆內容主要為該故障設 施的預計修復完成日期。
b.登錄建檔作業階段:
登錄建檔作業區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於故障通報案件答覆通報單 位預計完成日期之後,承辦人隨即將簽奉核准後的故障通報案件送交建檔 人員登錄建置電腦檔案。第二階段則於故障通報維修作業完成後,由建檔 人員依據故障通報案件與工作日報表內容登錄維修日期與設施維修數量 於電腦檔案中。
c.派工維修作業階段:
承辦人須每日審視所有錄案辦理案件並按預計完成日期的先後順序 與重要程度之高低,填寫工作日報表指派維修任務,維修小組接獲任務指 派後即向庫房領取維修物料,然後前往故障通報地點進行維修工作,並於 維修任務完成後將維修情形填寫於故障通報案件與工作日報表。
d委外維修作業架構 a.錄案辦理作業階段:
標線設施維修除了減速標線(熱拌塑膠材質)台北市交工處工程隊維修 職工無法自行維修須委外由專業廠商處理之外,其餘標線設施維修案件台 北市交工處工程隊維修職工均能自行維修。目前標線委外維修錄案係由委 外維修工程設計人員從自行維修錄案辦理案件中篩選後列入委外維修工 程案辦理。
b.通知施工作業階段:
此階段包括勘查設計與通知施工兩大作業。勘查設計階段為故障通報 案件經錄案列入委外維修工程辦理之後,設計人員即交由協助設計職工前 往現場勘查並繪製施工圖說,後續作業流程與標誌相同,此處不再贅述。
另外,通知施工階段的作業流程亦與標誌相同,此處亦不再贅述。
c.廠商維修作業階段:
委外廠商於接獲施工通知之後須提送施工預定進度表並按照規定日 期開工,依據通知施工的地點進場維修,並於規定期限完工,若未於規定 期限內完工則依據採購契約相關罰則規定辦理。
d.登錄建檔作業階段:
標線故障通報案件均於自行維修作業架構中的登錄作業階段即已登 錄相關資料的電腦檔案,而此作業階段係指每次通知施工的所有維修地點 均修復完成竣工之後,由建檔人員將該次通知施工的竣工日期等相關資料 登錄於電腦檔案中的相關作業。
(2)施工單位責任維修作業步驟
標線設施施工單位責任維修作業步驟與標誌設施相同分為施工單位查證 作業、通知施工作業、施工單位維修作業與登錄建檔作業等四個作業階段,
其中僅施工單位查證作業係由承辦人自行現場勘查與標誌設施由維修小組勘 查有所不同之外,其餘作業階段內容均相同,此處不再贅述。
2.標線維護作業流程
標線維護主要業務包含禁停紅、黃線新設案件的劃設與既有標線的維護等兩 部分,禁停紅、黃線新設案件為台北市交工處規劃科、設施科、工務科、交控中 心等業務單位所辦理的交通改善建議案,本研究中將其歸屬於第二類公文書類通 報案件;既有標線維護故障通報案件則主要來自第一類公文書類通報案件,其中 以市容查報案件為最大宗,少部分來自第二類公文書類通報案件,電話通報類案 件較少。標線維護作業系統架構各作業階段的內容雖已有所說明,但為更深入了 解標線維護作業的整體性,經整理之後其作業流程如圖 3-4 所示。
圖 3-4 標線維護作業流程
3.3.3 號誌維護作業系統架構與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