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組織任務、架構與目標

3.1.1 組織任務

台北市交工處的權責為負責台北市區道路交通管制設施的規劃、設計、施工與管理 維護業務,其組織架構與業務職掌如圖 2-1 所示。其中工程隊掌理交通標誌、標線、號 誌設備之維修管理等事項,換句話說,也就是扮演交通管制設施管理維護工作的角色,

主要任務在於及時掌握交通管制設施的故障訊息,並於組織任務目標與用路人的要求、

期許之下,及時完成故障設施的修復作業,以維持其正常功能與有效運作,並以追求最 高維修效率、最佳妥善率為組織目標。

台北市交工處工程隊所負責的交通管制設施維護工作係從交通管制設施設置施工 完成,並辦理驗收接管後開始。然而,交通管制設施的設置除了新闢道路係於通車前完 成之外,其餘道路上交通管制設施的設置均於維持現行道路通行狀態之下進行施工作 業,而且一旦設置完成即開始運作,然而,此時相關設施尚未完成驗收作業程序,也就 是說台北市交工處工程隊尚未開始接管維護。但值勤員警、義交或一般用路人於發現道 路上的交通管制設施故障毀損時均以台北市交工處工程隊為通報對象,因此,台北市交 通管制設施維護作業可區分為已驗收接管與尚未驗收接管等兩類:已驗收接管部分由台 北市交工處工程隊負責管理維護(其中施工路段委由施工單位代為管理維護),並分為 保固期間與非保固期間兩類;尚未驗收接管部分則由台北市交工處工程隊通知該管工程 監造單位督促承商進行維護。

台北市交工處工程隊執行交通管制設施維護工作所追求的是故障毀損設施的及時 查報與及時修復,欲達此目標有下列主要業務:

1.交通管制設施管理

(1)交工處處內外各施工單位工程完工之後交通管制設施接管事項。

(2)交通管制設施圖籍資料檔案管理。

(3)交通管制設施維修資料檔案管理。

(4)交通管制設施故障原因、故障類別、維修績效之統計分析。

(5)交通管制設施例行性巡查作業。

(6)交通管制設施養護器材(機具)物料管理及保養。

2.交通管制設施維護

(1)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施年度委外檢修工程之執行。

(2)緊急、臨時性或配合臨時性大型活動相關交通管制設施之設置(含標誌牌面之 製作、調整、掛設以及臨時性交通標線之繪設)並於活動結束後恢復原狀。

(3)附掛交通管制設施違規廣告物拆除計畫之執行。

(4)天然災害造成交通號誌、標誌故障搶修計畫之執行。

(5)交通號誌、標誌遭受外力破壞之搶修。

(6)交通管制設施接管維護後工程保固查催督辦。

3.行政管理

(1)年度維修計畫編擬及預算之編列。

(2)檢修工程施工規範編撰及維修物料採購。

(3)維修人員排班、派工、管理及維修物料管理。

(4)維修車輛、機具等之調派、維修、油料等之管理。

(5)國家賠償或訴願案件之處理。

(6)民眾申訴案件之查證。

(7)交通號誌、標誌遭受外力破壞之追償。

3.1.2 組織架構

台北市交工處工程隊掌管台北市區道路交通管制設施管理維護業務,設有隊長、副 隊長(襄理隊長)各一員處理隊務,轄下設有標誌、標線、號誌等三個分隊,分別掌管交 通標誌(含安全設施)、交通標線(含新設禁停標線之繪設)、交通號誌等設施的管理維護 工作,其組織架構如圖 3-1 所示。依據台北市交工處組織編制表,工程隊編制員額計有 職員一四員,職工(含技工、駕駛)九九員,合計一一三員,惟基於交工處整體業務運作 考量,部份職員與職工支援其他科室工作,現有實際員額計有職員一一員,職工七二員,

合計八三員。其中辦理行政業務(含國賠案件)職員、差勤與財產管理職工、車輛管理職 工、協助處理文書作業職工、以及公文登記職工各一員之外,其餘人員配屬於各分隊,

配置情形如下:

1.標誌分隊

標誌維修作業依行政區劃分方式將中山、大同、士林、北投、內湖及南港區 等六行政區劃歸為北區;松山、信義、中正、萬華、大安及文山區等六行政區劃 歸為南區。標誌分隊職員部份設有分隊長一員、南北區承辦人各一員 (目前係以

工代職方式由兩員職工擔任承辦人),職工部分則有檔案管理一員(含資料建檔及 標誌牌面製作)、庫房管理一員、檢修工程案監工一員、北區維修技工四員,南 區維修技工三員,合計一三員。

2.標線分隊

標線維修作業分區方式與標誌維修作業相同區分為南北兩區。標線分隊職員 部份設有分隊長一員以及南北區承辦人各一員,職工部分則有檔案管理一員、庫 房管理一員、檢修工程案監工二員、檢修工程協助設計一員、禁停標線圖籍管理 (含市容查報案件之管考)一員、維修技工日間上班者南、北區各二員、夜間上班 者南區五員、北區四員,合計有二二員。

3.號誌分隊

交通號誌維護作業則以市民大道為界,將台北市劃分為南、北兩區。號誌分 隊職員部份設有分隊長一員、南北區承辦人各一員、另有一員承辦人專責有聲號 誌維護管理與號誌設施瑕疵擔保責任之追蹤列管工作,職工部分則有檔案管理一 員、庫房管理二員(分為控制器、IC 卡片管理及維修材料管理兩部分)、堪用品 維修三員(負責換、拆回之控制器、IC 卡片及燈箱之修復)、接聽維修通報專線 電話一員、協助承辦人列管、勘查、設計三員,南、北區每區各配置一三員維修 技工(南、北區各分成四個維修小組),另有維修組長一員負責指揮調度維修技 工,合計四一員。

圖 3-1 台北市交工處工程隊組織架構 資料來源: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3.1.3 目標管理

台北市交工處為因應行政機關內團體績效考核制度的試行,以及提升交通管制設施 的整體管理維護績效,於 95 年度為工程隊訂定其單位績效目標,雖然該團體績效考核 制度自 96 年起已不再實施,但台北市交工處工程隊仍以 95 年度績效目標值為目標,進 行目標管理工作。目標管理項目如下:

1.有效降低路口號誌故障率:依據每月交通號誌故障通報資料,改善路口號誌故障 率在 2%以內。(權重 20%)

2.降低號誌平均維修時間:強化交通號誌設施之維修績效,使號誌平均維修時間(含 行車時間)低於 45 分鐘。(權重 20%)

3.緊急災害防救:當發生天然災害,緊急應變搶修交通設施,使災害造成故障、影 響交通安全降至最低,並於上班日前完成修復。(權重 10%)

4.提升標誌維修績效:強化標誌維修績效,使平均維修天數降至 2 天以內。(權重 10%)

5.配合本市各項重大活動之交通管制計畫掛設標誌牌面繪設標線:積極配合本市各 項重大活動之交通管制計畫,使各項活動順利進行。(權重 15%)

6.辦理控制器採購及裝設:配合新設號誌路口設置控制器及預計汰換老舊控制器 50 台。(權重 10%)

7.辦理本市禁停紅黃線熱拌塑膠化工程:預計 95 年年底完成。(權重 15%) 台北市交工處工程隊雖未於目標管理中訂定有關交通標線維修績效提升的項目,但 這並不代表不重視交通標線維修績效,而是因為交通標線維修績效目標值的訂定甚為麻 煩且受天候影響甚大而未訂定。目前台北市交工處針對交通標線維修案件的執行,依據 不同的通報來源訂有不同處理期程(議員通報案件 2 星期內完成、其他通報案件 1 個月 內完成),然而標線維修作業受天候因素影響甚大,倘若天雨或維修路段路面潮濕的話,

路線漆即無法附著於路面上,而無法進行標線維修作業,導致所有錄案維修案件均需因 而往後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