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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海光與徐復觀爭論「個人自由」和「國家自由」

第三章 殷海光與徐復觀針對「自由」的不同看法

第三節 殷海光與徐復觀爭論「個人自由」和「國家自由」

根據上節對「政治自由」和「道德自由」的討論中,可以看見殷海光在〈自 由日談真自由〉中辨明「自由」之意時,並未有如徐復觀所說的那般,彷彿企圖 否認「意志自由」、「道德自由」的存在與價值,不過殷海光也確實有與徐復觀意 見相左的部分,比如在討論「自由」時,他真正嚴詞否定的,就是關於「國家自 由」的種種論述,所謂的「國家自由」在他看來,根本是不應該存有的概念,他 說:

有若干人把「自由」一詞解釋成「國家自由」。這種解釋,真是令人惶惑

78 雷震、張佛泉、殷海光、徐復觀:〈自由的討論〉,《民主評論》,第 5 卷第 6 期,1954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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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所謂「國家自由」,究何所指?是否意指一個國家可以不受國際義 務的約束?是否意指一個國家可以不守國際公法而我行我素?是否意指 一個國家可以自外於聯合國?如果所謂「國家自由」意即這些「自由」, 那末蘇俄很够資格享有「國家自由」了。但是,蘇俄的這種「國家自由」, 正是它成為自由世界眾矢之的之原因,這樣的「國家自由」,是否值得提 倡,不待智者而後明。

吾人需知,一個國家所須企求者,係不侵犯他人,亦不被侵犯,而且能自 主、自立、自己有所作為。這種情形,就是國家「獨立」。「獨立」並不等 於「自由」。……。像把「自由」解釋成「國家自由」,可謂名詞之歪曲達 於極點。79

殷海光認為一個「國家」當然不能隨意侵犯他國,也不能被他國肆意侵犯,然而 藉此就要提出「國家自由」是不行的,這種情況應該要提出的是「國家獨立」, 而「獨立」並不等於「自由」。殷海光之所以對「國家自由」的提出感到「惶惑 莫名」,或許在於他很輕易地就將「國家自由」一詞和獨裁國家的發展關係聯繫 起來,因此難以正面肯定「國家自由」的存在與價值,在他看來,「國家」並沒 有什麼應當追求的「自由」,如果「國家」有「自由」可以追求,那就難以避免 有心人士藉此作為煽動、欺騙大眾的藉口,也很容易因此使一個追求「國家自由」

的「國家」,對外時有說法可以侵犯他國,對內時也有理由可以侵犯人民權利,

而這也屬於此前殷海光曾擔憂過的狀況,即認為有人會假「自由」之名,讓人們 走入與「自由」本意相違背的政治圈套中。

那麼,殷海光認為時人應當奮鬥的「真自由」,或者「政治自由」是什麼呢?

他說:

「自由」一詞之本格的意義,既非「心靈自由」,又非「國家自由」,而係 個人自由。個人自由,一點也不含糊空泛,可以明明白白開列一張清單,

就是諸基本人權,例如,人身、財產、言論、思想、學術、結社、居住、

行路、這類一項一項可以數得出來的自由權利。吾人須知,這些基本人權,

是作人的必須條件,因此不容剝奪。誰剝奪了這些基本人權,誰就是不要 我們做人,因此誰就是每一個人的死敵。80

可以明白具體寫下的那些「個人自由」、「諸基本人權」,就是殷海光認為的「真 自由」,也是政治範圍中所可以討論的「自由」,從殷海光的言詞可知,追求並實 踐這樣的「個人自由」,是一個人做人的基本權利,既和其他人的「意志自由」、

「道德自由」無關,也不是所謂「國家自由」可以侵犯的,這才是「自由」。 由於殷海光當時是以一萬四千多名「反共義士」來臺的事件為引,寫下〈自

79 殷海光:〈自由日談真自由〉,《自由中國》,社論,第 10 卷第 3 期,1954 年 2 月 1 日。

80 殷海光:〈自由日談真自由〉,《自由中國》,社論,第 10 卷第 3 期,1954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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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日談真自由〉的,因此他也將這個事件作為例證,認為這就是人們釐清「自由」, 選擇「個人自由」的現象呈現,也是他認為政治上應該奮鬥爭取的「自由」,即

「個人自由」的佐證。殷海光認為如果這些「反共義士」所追求的「自由」是「國 家自由」,那他們應該投奔獨裁國家,他指出:

鐵幕國家橫跨歐亞大陸,人口有八萬萬之多,享有民主國家所無的「國家 自由」。在事實上,他們身陷大陸,人身、財產、言論、居住、諸基本人 權悉遭赤魔剝奪,飽嘗失去個人自由的滋味,所以他們不惜冒險犯難,一 心投向自由中國,渴望恢復其「自由身」。……。所謂「國家自由」是空 泛而無實際內容的名詞。同時,我們也可以想見四萬萬陷赤同胞真正迫切 需要的是什麼。還不是「還我自由身」嗎?81

殷海光藉此特別將「國家自由」和「個人自由」對立起來,其實可以顯見,殷海 光之所以特別拒斥「國家自由」一詞的說法,就在於他認為「國家自由」的提出 是很容易肆意侵犯到「個人自由」的,而殷海光的立場一向是極力捍衛「個人自 由」,在他看來,「個人自由」就是每個人不可讓渡的實質基本人權,不是可以視 實際政治需求進行取捨的。因此,對他來說,有可能侵犯到「個人自由」的「國 家自由」,這種論述本身就不應該成立。

殷海光上述這些否認「國家自由」的觀點,徐復觀也不能完全認同。他在給 雷震的信函中,首先肯定:

時下有一部分人,提出「有國家自由,無個人自由」的口號,這當然是絕 對的錯誤。沒有個人自由的國家,是奴隸國家。此種國家在歷史上有時亦 可橫行一世;但實係人類之大敵,所以我們要反對這種口號。82

對於「個人自由」的存在與價值,徐復觀當然表示同意,但是他並不認為提「國 家自由」是罪惡的,或者有犯任何邏輯上的錯誤。

徐復觀主張應該提及「國家自由」,其實有他自己的理由與擔憂,例如他考 慮歷史事例,認為近代民族國家成立以後,人們所進行的往來交流,比如航海商 業貿易等,其實都是先以國家為背景向外進行活動的,我們常能看見,這種透過 向外的商業活動競爭,可能會產生許多被壓榨犧牲的對象,而這些不敵競爭而被 剝削的對象,其實都是一個一個被視為殖民地的國家民族,並非僅針對一個國家 民族中的特別個人。徐復觀認為在這些因為國際競爭失利,失去自由獨立的國家 之下,任何個人皆不能擁有自由,因此人們有時為了獲取「個人自由」,便不能 不先求得「國家自由」,這是應該被理解的。他拿近代中國歷史作為例證,表示

81 殷海光:〈自由日談真自由〉,《自由中國》,社論,第 10 卷第 3 期,1954 年 2 月 1 日。

82 雷震、張佛泉、殷海光、徐復觀:〈自由的討論〉,《民主評論》,第 5 卷第 6 期,1954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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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輩八年抗戰之血跡未乾,而不承認國家求自由之意義」,那麼當時那些能夠 選擇逃兵役、走私發國難財,或者當漢奸順民的萬千烈士,之所以寧願「奮鬥於 槍林彈雨之中,一死而不復視之」,如果不是因為承認「國家自由」的意義,心 目中懷有國家當追求獨立自由的觀念,又怎能奉獻一己之身至此?

雖然〈自由日談真自由〉的社論中強調,人們應該談「國家獨立」,而不是 談「國家自由」,以「國家獨立」取代「國家自由」似乎可以解決徐復觀的上述 問題,但是徐復觀也針對「獨立」與「自由」二詞的使用提出質疑,他不能理解 為何「獨立」與「自由」二詞應該劃分開來?舉例而言,比如法國的《人權和公 民宣言》,內容強調「自由」,所以「人權」與「自由」可以互用連用,而美國的

《獨立宣言》,內容也是強調「自由」,那麼「獨立」與「自由」,為何獨獨不可 以連用互用呢?在徐復觀看來,以「國家獨立」一詞取代「國家自由」,似乎並 沒有什麼特殊意義。此外,針對殷海光反對「國家自由」存在的論據,徐復觀也 提出辯駁:

貴社論舉出國家無自由之論據曰「是否意指一個國家可以不受國際義務的 約束?是否意指一個國家可以不守國際公法而我行我素?是否意指一個 國家可以自外於聯合國?」若有人套用此種論調以反對個人自由曰「所謂 個人自由,究何所指?是否意指一個人可以不受社會義務的約束?是否意 指一個人可以不守國家法律而我行我素?是否意指一個人可以自外於自 己的國家?」先生等覺得此兩者之論證,果有上下床之別乎?人有「人權」, 國家有主權。人權被侵犯,即個人之不獨立,不自由。國家主權被侵犯,

即國家之不獨立,不自由。二者具有交互作用。何致提到「國家自由」一 詞,便令貴社諸先生「惶惑莫名」乎?83

顯然徐復觀並不認為殷海光反對「國家自由」的論據是有道理的,而值得注意的 是,徐復觀在此將「國家」作為一個「個人」看待,認為人有「人權」,國家有

「主權」,「個人自由」和「國家自由」都應該存在,也都應該獨立自由,那麼「個 人自由」和「國家自由」如果產生衝突時,該如何取捨?畢竟通常情況下,「國 家自由」常有高於「個人自由」的優越性,但人們並不能總是接受為求「國家自 由」的保障,因此暫且犧牲「個人自由」以待來日的說法,由於徐復觀的觀點並 不能為殷海光的擔憂解套,因此殷海光也無法在此點與徐復觀輕易達成共識,自 然要在回信中再次澄清。

殷海光在信件中,依然透露出對於「國家自由」的警惕,對殷海光而言,談

「國家自由」與極權國家的關係,可能已經不需要邏輯推論,獨裁國家多強調「國 家自由」,並藉此侵犯人民權利,早已是當時正在發生、顯而易見的事實。而針 對徐復觀質疑他的論據部分,殷海光認為「國家」實際上是一個類名,與其中個

83 雷震、張佛泉、殷海光、徐復觀:〈自由的討論〉,《民主評論》,第 5 卷第 6 期,1954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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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組成並不處於同一平層,並且「國家」比其中個體組成高一層級,因此「國家」

實際上並不能和「個人」相提並論,簡而言之,他不認為徐復觀對自己所提論據 的反駁是有效的。最後,殷海光提出:

本刊立論,素來比較著重與政治範圍相干之學理與事實。吾人鑒於近數十

本刊立論,素來比較著重與政治範圍相干之學理與事實。吾人鑒於近數十